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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張爺  副市長: anybo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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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貓teacat劣跡全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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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nothingelse
mioo
晴川~
catling
張爺
anybody

        

        

以上皆為茶貓teacat之分身﹐並且在 【女男大不同】城市 擔任副市長。

另外﹐茶貓還加入了三個城市﹐分別是 ——

小紫涵的異想世界

心天心地

yen

( 相關說明及存證請看 茶貓加入的城市

 

和茶貓teacat有關的說明及存證文章 ——

請大家先冷靜

回 冰糖葫蘆

欺騙就是欺騙

關於「青少年犯罪」 

關於「心理病態人格」 

一些心理學上的資訊 

歡迎提告﹐我等妳

上山?修行?

可悲啊~

teacat之前說過的話

teacat=小n=冰糖葫蘆

給 teacat

請teacat說明和道歉

teacat又造謠譭謗我

點評teacat文章

離開又回來的teacat

teacat與繡花枕頭的對話 

已整理好的還原文章(一) (還原文章 1-34)

已整理好的還原文章(二) (還原文章 35-78)

已整理好的還原文章(三) (還原文章 79-90)

已整理好的還原文章(完) (還原文章 91-242 及其他)

teacat 又又又回來了! 

《不生氣﹐能聚財。》 teacat又又又又回來了!

《心是我的眼》 teacat又又又又回來了!

《人人都是天使》 teacat又又又又回來了!

《清者自清﹐濁者自濁。》 teacat又又又又回來了!

《不逞強反駁﹐能得信譽。》 teacat又又又又回來了!

《歹路不可行﹐能得心安。》 栽贓譭謗人﹐將被制裁。

魔鬼裝天使﹐蕩婦裝烈女

《不逞強反駁﹐能得信譽。》 不自欺就不能活?

《偶爾當個笨蛋也不錯!》 笨笨的鴕鳥還真多

《我的心靈休憩天堂》 假悔改就是不悔改

《關於刪除文章》 凡做過必留下證據

《歹路不可行﹐能得心安。》 謊言永遠是謊言

沒臉見人的譭謗者

《向內求己﹐能得好人緣。》 美貌有能力並非錯誤

《你的原諒可有分別心?》 自作孽﹐不可活

《心存感恩﹐能得樂避苦。》 不要連動物和植物都不如

《心定﹐生活得自在圓滿。》 只說不做偽君子

《樂意自我實踐﹐尊重音樂智慧財產權。》 笑掉人大牙的教誨

《人紅犯小人!人不紅呢?》 可悲﹐可笑﹐可憐

《悠悠一笑解千愁》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干涉別人以前請先降服自己》 沒做虧心事又何必怕?

《挫折是通往智慧成長的捷徑》 說了等於沒說的話

《請原諒我的笨拙》 自我吹捧何時了?

《誠實向上﹐能得快樂永遠。》 說說而已的誠實

《都是想法不同惹得禍》 振振有詞為自己脫罪 (註:應為「惹的禍」。)

《你的信仰是甚麼?》 宗教騙子何其多

《患難見真情》 尋找真正的朋友

《 So What ? 》 So you have to be punished !

《業障是這麼來的呀!》 自己造業自己擔

《反躬自省的心路歷程》 請別再自欺欺人了

《方向對了﹐心就安了。》 方向錯了﹐心也亂了。

《心中有佛﹐清靜自然涼。》 作賊心虛刪刪刪

《一念之間﹐遙遠的距離。》 失憶的死屍皇后

《小事件﹐大啟發!》 抄襲者說沒抄襲

《別人犯錯是我們的鏡子》 抄襲者有抄襲

《妳真的改變了嗎?》 teacat﹐妳改變了嗎?

《認識自己的圓滿人生》 囉哩囉嗦的廢話

《佛只度有緣人?》 想到妳就笑

《言行端正﹐神佛永相隨。》 言行偏差﹐惡鬼身邊繞。

《未來五十年都快樂》 不比較才會快樂

《心福口福﹐自然安康喜樂。》 鬼話連篇

作賊心虛逃跑了

《*給妳*.完結篇》 悔改﹐只需一秒鐘。

《投訴:給電小二的公開信件》 死不悔改﹐繼續說謊、譭謗

《雙面人:真的很不如意篇》 變形蛆:真的很丟臉篇

《感嘆:冤冤相報何時了》 捏造﹐捏造﹐真快樂

《感嘆:世人不知地獄已現前》 早已活在地獄的譭謗者

《困惑:這樣的基督徒》 困惑:這樣叫「人」?

《知識:淺談心理變態人格》 冒充﹐冒充﹐繼續冒充

《太上曰:福禍無門惟人自召》 自作自受﹐自取其辱

《不要再用記憶修理自己》 不要再用謊言修理自己

《大家來唱歌跳舞吧!》 害人終害己

teacat 我等妳來告!

好好笑的“悔改”

有智慧卻沒愛心

《歡迎妳現在就去告》 指名道姓攻訐文(一)

《害人終害己》 指名道姓攻訐文(二) (竟然抄襲我的題目…)

《妳配嗎?》 指名道姓攻訐文(三)

《罪狀》 指名道姓攻訐文(四)

《罪惡之城.現代撒旦網誌》 指名道姓攻訐文(五)

《邪不勝正.暴政必亡》 指名道姓攻訐文(六)

《扭曲的心態》 指名道姓攻訐文(七)

《真相大白》 指名道姓攻訐文(八)

《網路城邦最大宗「侵犯人身自由妨害及譭謗罪」全記錄》 指名道姓攻訐文(九)

《重度被害妄想症》 指名道姓攻訐文(十)

《願意這麼做﹐就是愛自己!》 自打嘴巴、準備落跑文

《黑貓宅急辯001》 顛倒是非黑白文(一)

《黑貓宅急辯002》 顛倒是非黑白文(二)

何必一再罵自己?

 

另外﹐有一位神秘網友﹐還特別為愛刪文以湮滅證據的茶貓開了“專屬網誌”﹐

專門存放茶貓所寫的文章﹐我們要謝謝這位網友的共襄盛舉 ——


茶貓-鄭瑀柔

http://blog.udn.com/teacatbenson

 

相關帖子:星際訪客Benson劣跡全記錄




本文於 修改第 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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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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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1 00:48

我只對新奇好玩的事情感興趣,如果妳們一直玩老套,翻過去的事情,我只想打哈欠啦!我常懷疑妳們是活在古代的人,跟我這超世代人的想法差很遠哩,我實在不想一再地回頭等妳們跟上來,妳們的腳步實在太烏龜了。

如果妳們都不告我,仍要口舌不斷就隨妳們了,妳們不好玩,每個都是LKK,或許妳們都比我年輕,但是喜歡翻過去垃圾的,就是LKK。

這裡是本尊<茶貓-鄭瑀柔>的園地,沒什麼真假茶貓之分,

因茶貓lemontree不叫鄭瑀柔。

凡<茶貓-鄭瑀柔>承認的分身屬於<茶貓-鄭瑀柔>財產,不關任何人的事。

<茶貓-鄭瑀柔>在首頁介紹非常清楚,她是一個騙子。

請再度列我黑名單,我不會再來玩了,我已經要到答案了。

妳們確實是詐騙集團,沒有一人有膽量告我,全是紙上老虎而已。881

茶貓-鄭瑀柔(teacatbenson) 於 2008/03/01 02:25 回覆:
茶貓(鄭瑀柔) (libra1982)2008/01/25 11:24

今早到戶政事務所去改了真實名字,希望這個真實名字將帶給我好運。

當然我給予鴨子的法律和解書上,有我身分證字號得以核對,這是鴨子可以不用擔心我改了真實名字以後,不認帳寫給她的內容。

不論過去&現在的文章我都會以真實姓名和茶貓的網路暱稱連在一起,只要有網友任意譭謗誣告辱罵以下帳號的相關暱稱都會牽涉到我的真實姓名。網路暱稱罵來罵去是不具法律效益的,因此被許多愛鑽法律漏洞的惡人認為無關緊要,但是譭謗誣告網友的真實姓名就會牽涉到被法律起訴的問題。

目前我承認的分身有:
joiceli(小n)、lemontree(Teacat.茶喵)、happysoul(Teacat)、libra1982(曲艾兒)、makemaggic(舒柔)、onlylove99(心之光)。

joiceli(小n)、happysoul(Teacat)、makemaggic(舒柔),這三個部落格的密碼遺失&申請信箱資料遺失,導致無法登入更改資料。

但是感謝<鴨子&*貓*>照相我以上部落格的文章皆有得以核對帳號的網址,重點是補述譭謗的內容;因此我不需要特別登入去修改網路暱稱。

大家都以為我是女騙子,一定不敢公開真實姓名,今日之舉就是告訴大家,只要我沒有做的事情,任何人都別想隨意的誣告我"確實"有做。

官司訴訟很冗長,我不會去控告鴨子譭謗誣告,但若是鴨子控告我,我會立即接受鴨子挑戰法律公平刑法的存證信函。倒是要看看這個作賊喊抓賊的鴨子,能以什麼能耐,百分百的實力贏得這一場譭謗誣告的官司?

當然,鴨子已非常篤定的公開她所說的每一件都是千真萬確的事實真相!不可能有任何失誤的,就不要再改口供了,我接受鴨子灑狗血的保證。

鴨子也無須再扯出我過去文章中寫了些什麼,或誰的留言內容等於誰,來證明我究竟是什麼樣的人,這些八卦輿論都是在浪費時間,趕快控告我才是正經事。

其他同黨若也跟隨鴨子起鬨挑釁不怕去吃免費牢飯,可以盡量不守口德,盡量伸長舌頭的譭謗,講一句譭謗判刑六個月,看你們可以講幾句&幾篇文章?

請鴨子別忘了公開發文補充說明<愛天使>有那些文章抄襲大陸網站文章,這樣在法院時才能控告我抄襲;我跟快樂女郎超不熟,你們跟她好熟啊!(那個莎布的麻畫蛇添足解釋一大串的用意是什麼呢?實在令人納悶不已柳?)

茶貓-鄭瑀柔(teacatbenson) 於 2008/03/01 02:16 回覆:
Bear╭☆(onlylove99) 於 2008/02/04 21:52 回覆:
 
2008/02/04 21:51

你應該把我的漂亮圖片存檔上傳在這個部落格後張貼

不然現在所有圖片都變成<叉燒包>;分隔線也變成<叉燒包>;

實在很難看耶!跟<茶貓-鄭瑀柔>本尊照相原文完全不同版了,怎麼辦呢?

模仿前要先做好完善的功課,這樣才是敬業的模仿者,給你打30分不及格啦。

建議你下次還是用<照相文章>的方式比較妥當些,只是~~

還有下次的機會嗎?(已經給過你很多很多次機會嚕)。

我不會將你的真面目笨得貼在城邦,我會貼在他網站上,

再悄悄邀請城邦網友過去欣賞,喔!只有好友有密碼才能觀看,

雖然你加入我為好友,可你不夠格成為我的好友,真是不好意思柳。

今日你這一舉,真是舉得太合時機太絕妙啦!感謝你的熱情合作。

這幾則留言你看過就好,刪除無妨,我已同步轉貼在我的訪客簿囉~^_^

Bear╭☆(onlylove99) 於 2008/02/04 22:04 回覆:
 
2008/02/04 22:03

喔!忘了補充,你冒用了我的真實姓名,開此部落格名稱,

如有以此部落格做出任何譭謗我名譽的事情,警察會立刻到你家去抓你喔!

你先前譭謗我的文章記錄&這次冒用我真實姓名複製轉貼我文章的記錄,

我已經向電警備案,這個部落格不會因為我離開城邦就失去監控,

你如果要<假茶貓-鄭瑀柔>得要假的像一點,只要有任何譭謗的記錄,

今年恐怕就得去吃免費的牢飯了,我之前講的,可不是跟你在開玩笑啊。


小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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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1 00:22

事實上,我來此只是來發洩情緒,所以留言有沒有人看,我無所謂,

反正我倒完垃圾,還有妖魔小偷幫我打掃,這樣很好呀!別再列我黑名單,

不然我就無法來倒垃圾了。

不過刪除了,表示妳們沒膽子控告,還會搬出什麼花招抹黑譭謗呢?

茶貓-鄭瑀柔(teacatbenson) 於 2008/03/01 01:34 回覆:
Bear╭☆(onlylove99) 於 2008/02/04 21:19 回覆:
 
2008/02/04 21:18

我才在想著要拿什麼理由告知<我的城邦好友們>要離開城邦,

到他網去設置另一世外桃源,你就來加入我為好友,通知我你的傑作了,

但願我在他網寫的文章,你能<精明>到複製轉貼得到,一起存放在這裡,

才能證明你是貨真價實的<茶貓-鄭瑀柔>本尊喔!

既然你是,你應該就能複製轉貼出和我在他網寫出的一模一樣文章來。

祝福你的神通廣大發揮在今天過後,繼續加惠給城邦有眼無珠的網友們,

看你極力抹黑說謊偽造如山的<可憐>樣貌,我會將你的本尊公告在他網,

含有你本尊的部落IP照相&這個部落IP照相,一起比對公開。

讓他網的網友有機會來看清楚你可悲的真面目,想必到時一定很精采!

丟臉丟到他網站去了,真的沒有人會再相信你的鬼話連篇了。

自作孽,不可活;一個人要墮落到自行毀滅的地步,誰也阻攔不了他。

你這個帳號teacatbenson,之前是寫辱罵茶貓&星際訪客的文章,

都有一併連同部落網址被照相儲存,我想再愚笨的網友都不會選擇相信~

<茶貓-鄭瑀柔>會笨到辱罵自己以後,現在又貼出已刪除文章在這裡。

這種做法完全不是高格調<茶貓-鄭瑀柔>在城邦二年以來的行事風格。

我要去他網的新部落格Happy~Happy啦,祝假茶貓-鄭瑀柔,身心愉快哪!


小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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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1 00:18

回*貓*:芭樂報是妖魔鬼怪之城。除了妖魔鬼怪,沒有"人"想加入。

我只是個平凡"人",還沒有幻化成妖魔鬼怪,可能要再等個五千年,才能看看有沒有道行可以加入,我自認太平凡,沒資格,婉謝妳的熱情邀約。

妳常常說,我刪除文章是作賊心虛,其實妳誤解了。我這人有習慣不喜歡和別人有相同的文章,所以文章只要被小偷竊盜了,我都很大方的送給小偷,反正丁丁的頭腦再寫就有了。小偷的天才頭腦為何愛丁丁的文章哩?

嫌丁丁醜又胖又老,妳們若跟我一樣有什好批評的?若比我還美又瘦又年輕,跟我計較不是更顯得心胸狹隘,小心眼嗎?外表有那麼重要嗎?怪哉!

茶貓-鄭瑀柔(teacatbenson) 於 2008/03/01 02:17 回覆:

B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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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4 20:41

茶貓Teacat 將你加入到他的好友通訊錄。(2008/02/04 18:31)

 
2008/02/04 20:32

你可以盡情的假扮茶貓-鄭瑀柔

我知道你的本尊是誰

Bear╭☆(onlylove99) 於 2008/02/04 20:41 回覆:
 
2008/02/04 20:39

喔,又你不用太忙碌了,我今天已在他網建立好部落格,明天移駕到該網。

你這麼愛玩茶貓-鄭瑀柔,對她的文章如此欣賞,感謝你的厚愛。

你慢慢去玩,慢慢去抹黑,慢慢去撿她的垃圾文章吧。

Goodbye-祝你玩得盡興愉快

Bear╭☆(onlylove99) 於 2008/02/04 20:54 回覆:
 
2008/02/04 20:53

茶貓從不留存隔夜的垃圾文章,還畫蛇添足特地開另一部落格儲存文章,

有沒有搞錯?這完全違反茶貓的風格,茶貓不惜字如金,尤其是輿論的文章。

這一個假冒<茶貓-鄭瑀柔>的撒旦黨羽,你的腦袋還不夠精明,

但是用來做壞事已措措有餘了,我也沒指望你會有多高智商的表現啦!

處心積慮做出這樣的動作無非又是再次對號入座你的惡質,泯滅良心罷了,

頗為你的愚蠢無知哀悼,你已經是無藥可救的可悲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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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貓在訪客簿留的可笑謊言和自言自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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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簿  共有 2 則留言
☆ 本部落格訪客簿不開放留言唷!

超級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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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1 14:50

VI 被 anybody 的謊言騙得團團轉,張爺2.0 芭樂報 詐騙集團城市,
在 VI 背後恥笑那 VI 真好騙,anybody 隨便瞎掰的劇情,她都信以為真。

VI 被某城市踢爆創作文章<紅玫瑰.白玫瑰>抄襲大陸網站,力挽狂瀾解釋~
該城市踢爆的文章創作日期在她寫的文章之後,時間日期皆不符合,
VI 真的是這樣嗎?我看過比妳自稱創作的<紅玫瑰.白玫瑰>更早的日期,
如果妳不是身為大陸人,不是曾經線上出版暢銷書籍的名人作家,
妳的文章還沒有好到可以被大陸人翻譯成簡體文,四處被廣為張貼的魅力。
是否有抄襲大陸網站的文章,妳自己比誰都清楚啊!認錯道歉悔改為上策。

anybody 指證歷歷對妳說茶貓如何又如何的事情,妳要去問茶貓-鄭瑀柔,
全城邦只有一個叫做茶貓-鄭瑀柔(teacatbenson),暫時沒有人叫茶貓,
改天若有人暱稱也叫做茶貓,妳就去問那個叫茶貓的,問他她是否為兇手?

anybody 說的都是對的,兇手的確是茶貓,但是茶貓-鄭瑀柔teacatbenson。
在茶貓-鄭瑀柔 teacatbenson 的文章中,轉貼了妳罵她的所有證據。
如果妳又忍不住不守口德辱罵聖光明或罵錯了其他人,最後肯定是妳倒楣。
以妳的小腦袋瓜鬥不過這些人,妳只有被她們當作玩偶利用的等級份量。
妳就像那正直過頭的大老鷹姊姊,都是被利用的玩偶等級份量而已。
拿妳們的弱點去收服妳們的心(恐懼得想找到有力量的人,倚靠穩固的心)。
只有惡魔會利用人心的弱點,抓住人們恐懼的心理去誘惑後收服。


超級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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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1 14:39
帳號:teacatbenson 暱稱:茶貓-鄭瑀柔,在udn只有他一個。別無分號。
上Google 搜尋茶貓,有不少人叫茶貓,搜尋 teacat 有不少人叫teacat;
但是叫茶貓-鄭瑀柔的,只有他一人;叫 teacatbenson 的只有他一人。
他的確是<茶貓-鄭瑀柔>的本尊。沒人規定茶貓的姓名全部要叫鄭瑀柔。
茶貓也可以叫做鄭少芬、鄭文琪、鄭文雯、鄭XX,或叫其他的姓名。

他網誌裡所有的文章全部都是他自己寫的,沒有任何同名原文得以比對,
若在文章上安個小人頭連結網址就能等於(誰誰誰),網友都來安小人頭,
想要嫁禍給誰誰誰,就寫一篇文硬是安小人頭抹黑栽贓,嫁禍人輕而易舉。
這種栽贓抹黑的手段實在是超級沒大腦且幼稚可笑!天才的智商果真不一樣。
但是聖光明就不同了,聖光明從頭到尾都沒刪除文章,有原文可比對。
所以如自認被害者要求官司訴訟,記得査 teacatbenson IP 及聖光明的IP。

聖光明只有*貓*沒罵到,這可奇怪了!*貓*才是<茶貓-鄭瑀柔>的死對頭,
聖光明卻一直把矛頭指向anybody、大老鷹姊姊、段譽身上大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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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貓,面對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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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貓,和VI姐在UDN辦公室等妳見面,VI姐沒有美國時間告妳,我有的是時間.

現在我們放戰帖給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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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貓 我接受你的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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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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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body
nothingelse
✽ 貓 ✽
VI

我和小貓人在臺北...找時間我們在UDN辦公室見面...你親自來...我們決定全部出現在UDN辦公室解決問題...我等你...有種你出現...你太小看我了...我不會假裝沒看到...我等你...你不要不敢出現...我沒有怕過你...時間你選...我們配合你...這些是最佳的解決方式... 如果不敢出現...要不要給我錢?????

關於文章<紅玫瑰><白玫瑰>...我已經證實了文章是在 2005/08/22 寫的...請查明...而且小貓已經親自留話給你所說的"原創者"...詢問他<紅玫瑰><白玫瑰>的文章是不是他自己親自寫的...很遺憾...小貓留言了二次...但他沒有任何回應...

我們現在要親自面對妳...我保證一定讓妳看到...所謂的"胡扯電腦高手"...如果不敢赴約...妳就是那XXX心虛的賊...我沒有美國時間告妳...但我接受你的戰帖...你親自來面對我們...才能光你的宗..耀你的祖...

P.S~`~如果小貓不是我( VI )...妳要拿什麼和我賭????? 別再扯段譽...這是我們的問題...UDN辦公室見...一切才會真的清清楚楚...好過打筆戰...節省大家的時間... 如果我不是小貓...你給我50萬元臺幣...如果我是小貓...我給你50萬元臺幣...敢不敢賭???? 我等你的答復...如果你不敢賭...又不出現...那你最好公開道歉和刪除有關攻擊我的文章...不然淘氣小貓:瘋言瘋語是真的會告你...但你攻擊我的文章我已經複製存檔...





本文於 修改第 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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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想個兩全其美的方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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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hingel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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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body
VI

我也很想告阿

可是我又不想曝光

將我的身家性命安全

曝露給一個有精神病的人知道

我又不住國外

萬一她有一天出獄殺到我家

我該拿她如何

那太危險了~~

我得考慮考慮

真希望有個兩全其美的方法

既可以讓茶貓伏誅又不會讓自己的身份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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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貓﹐別假裝沒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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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body
VI

茶貓﹐以下是VI姐姐給妳的話﹐別假裝沒看到﹐因為妳每次逃跑﹐其實都是藏起來然後偷偷跑來看﹐所以就別假裝沒看到了。

 茶貓teacat...我們等你...

我和小貓人在臺北...找時間我們在UDN辦公室見面...你親自來...我們決定全部出現在UDN辦公室解決問題...我等你...有種你出現...你太小看我了...我不會假裝沒看到...我等你...你不要不敢出現...我沒有怕過你...時間你選...我們配合你...這些是最佳的解決方式... 如果不敢出現...要不要給我錢?????

關於文章...我已經證實了文章是在 2005/08/22 寫的...請查明...

妳最近已經又當了心虛的賊三次了﹐因為妳不敢寄存證信函給我﹐也不敢加入芭樂時報﹐然後還因此逃跑了並且把名字改成「小丁丁」(是「怕了我、作賊心虛的膽小鬼」的意思吧?—— 好說、好說!但光明正大承認了就好﹐何必拐彎抹角呢?)。

現在﹐妳如果不敢赴約﹐妳就是再第四次讓我們看到妳才是那個作賊心虛的!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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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貓又心虛逃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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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body
VI

茶貓又逃跑啦!        

不止不敢寄存證信函﹐也不敢加入芭樂時報﹐但依然秉持她愛自欺欺人、賊喊捉賊的言行﹐繼續為她自己的心虛振振有詞和狡辯﹐大家就來看她說的可笑廢話吧!

↓ ↓ ↓ ↓ ↓ ↓


小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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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1 00:48

我只對新奇好玩的事情感興趣,如果妳們一直玩老套,翻過去的事情,我只想打哈欠啦!我常懷疑妳們是活在古代的人,跟我這超世代人的想法差很遠哩,我實在不想一再地回頭等妳們跟上來,妳們的腳步實在太烏龜了。

如果妳們都不告我,仍要口舌不斷就隨妳們了,妳們不好玩,每個都是LKK,或許妳們都比我年輕,但是喜歡翻過去垃圾的,就是LKK。

這裡是本尊<茶貓-鄭瑀柔>的園地,沒什麼真假茶貓之分,

因茶貓lemontree不叫鄭瑀柔。

凡<茶貓-鄭瑀柔>承認的分身屬於<茶貓-鄭瑀柔>財產,不關任何人的事。

<茶貓-鄭瑀柔>在首頁介紹非常清楚,她是一個騙子。

請再度列我黑名單,我不會再來玩了,我已經要到答案了。

妳們確實是詐騙集團,沒有一人有膽量告我,全是紙上老虎而已。881

茶貓-鄭瑀柔(teacatbenson) 於 2008/03/01 02:25 回覆:
茶貓(鄭瑀柔) (libra1982)2008/01/25 11:24

今早到戶政事務所去改了真實名字,希望這個真實名字將帶給我好運。

當然我給予鴨子的法律和解書上,有我身分證字號得以核對,這是鴨子可以不用擔心我改了真實名字以後,不認帳寫給她的內容。

不論過去&現在的文章我都會以真實姓名和茶貓的網路暱稱連在一起,只要有網友任意譭謗誣告辱罵以下帳號的相關暱稱都會牽涉到我的真實姓名。網路暱稱罵來罵去是不具法律效益的,因此被許多愛鑽法律漏洞的惡人認為無關緊要,但是譭謗誣告網友的真實姓名就會牽涉到被法律起訴的問題。

目前我承認的分身有:
joiceli(小n)、lemontree(Teacat.茶喵)、happysoul(Teacat)、libra1982(曲艾兒)、makemaggic(舒柔)、onlylove99(心之光)。

joiceli(小n)、happysoul(Teacat)、makemaggic(舒柔),這三個部落格的密碼遺失&申請信箱資料遺失,導致無法登入更改資料。

但是感謝<鴨子&*貓*>照相我以上部落格的文章皆有得以核對帳號的網址,重點是補述譭謗的內容;因此我不需要特別登入去修改網路暱稱。

大家都以為我是女騙子,一定不敢公開真實姓名,今日之舉就是告訴大家,只要我沒有做的事情,任何人都別想隨意的誣告我"確實"有做。

官司訴訟很冗長,我不會去控告鴨子譭謗誣告,但若是鴨子控告我,我會立即接受鴨子挑戰法律公平刑法的存證信函。倒是要看看這個作賊喊抓賊的鴨子,能以什麼能耐,百分百的實力贏得這一場譭謗誣告的官司?

當然,鴨子已非常篤定的公開她所說的每一件都是千真萬確的事實真相!不可能有任何失誤的,就不要再改口供了,我接受鴨子灑狗血的保證。

鴨子也無須再扯出我過去文章中寫了些什麼,或誰的留言內容等於誰,來證明我究竟是什麼樣的人,這些八卦輿論都是在浪費時間,趕快控告我才是正經事。

其他同黨若也跟隨鴨子起鬨挑釁不怕去吃免費牢飯,可以盡量不守口德,盡量伸長舌頭的譭謗,講一句譭謗判刑六個月,看你們可以講幾句&幾篇文章?

請鴨子別忘了公開發文補充說明<愛天使>有那些文章抄襲大陸網站文章,這樣在法院時才能控告我抄襲;我跟快樂女郎超不熟,你們跟她好熟啊!(那個莎布的麻畫蛇添足解釋一大串的用意是什麼呢?實在令人納悶不已柳?)

茶貓-鄭瑀柔(teacatbenson) 於 2008/03/01 02:16 回覆:
Bear╭☆(onlylove99) 於 2008/02/04 21:52 回覆:
 
2008/02/04 21:51

你應該把我的漂亮圖片存檔上傳在這個部落格後張貼

不然現在所有圖片都變成<叉燒包>;分隔線也變成<叉燒包>;

實在很難看耶!跟<茶貓-鄭瑀柔>本尊照相原文完全不同版了,怎麼辦呢?

模仿前要先做好完善的功課,這樣才是敬業的模仿者,給你打30分不及格啦。

建議你下次還是用<照相文章>的方式比較妥當些,只是~~

還有下次的機會嗎?(已經給過你很多很多次機會嚕)。

我不會將你的真面目笨得貼在城邦,我會貼在他網站上,

再悄悄邀請城邦網友過去欣賞,喔!只有好友有密碼才能觀看,

雖然你加入我為好友,可你不夠格成為我的好友,真是不好意思柳。

今日你這一舉,真是舉得太合時機太絕妙啦!感謝你的熱情合作。

這幾則留言你看過就好,刪除無妨,我已同步轉貼在我的訪客簿囉~^_^

Bear╭☆(onlylove99) 於 2008/02/04 22:04 回覆:
 
2008/02/04 22:03

喔!忘了補充,你冒用了我的真實姓名,開此部落格名稱,

如有以此部落格做出任何譭謗我名譽的事情,警察會立刻到你家去抓你喔!

你先前譭謗我的文章記錄&這次冒用我真實姓名複製轉貼我文章的記錄,

我已經向電警備案,這個部落格不會因為我離開城邦就失去監控,

你如果要<假茶貓-鄭瑀柔>得要假的像一點,只要有任何譭謗的記錄,

今年恐怕就得去吃免費的牢飯了,我之前講的,可不是跟你在開玩笑啊。


小丁丁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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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1 00:22

事實上,我來此只是來發洩情緒,所以留言有沒有人看,我無所謂,

反正我倒完垃圾,還有妖魔小偷幫我打掃,這樣很好呀!別再列我黑名單,

不然我就無法來倒垃圾了。

不過刪除了,表示妳們沒膽子控告,還會搬出什麼花招抹黑譭謗呢?

茶貓-鄭瑀柔(teacatbenson) 於 2008/03/01 01:34 回覆:
Bear╭☆(onlylove99) 於 2008/02/04 21:19 回覆:
 
2008/02/04 21:18

我才在想著要拿什麼理由告知<我的城邦好友們>要離開城邦,

到他網去設置另一世外桃源,你就來加入我為好友,通知我你的傑作了,

但願我在他網寫的文章,你能<精明>到複製轉貼得到,一起存放在這裡,

才能證明你是貨真價實的<茶貓-鄭瑀柔>本尊喔!

既然你是,你應該就能複製轉貼出和我在他網寫出的一模一樣文章來。

祝福你的神通廣大發揮在今天過後,繼續加惠給城邦有眼無珠的網友們,

看你極力抹黑說謊偽造如山的<可憐>樣貌,我會將你的本尊公告在他網,

含有你本尊的部落IP照相&這個部落IP照相,一起比對公開。

讓他網的網友有機會來看清楚你可悲的真面目,想必到時一定很精采!

丟臉丟到他網站去了,真的沒有人會再相信你的鬼話連篇了。

自作孽,不可活;一個人要墮落到自行毀滅的地步,誰也阻攔不了他。

你這個帳號teacatbenson,之前是寫辱罵茶貓&星際訪客的文章,

都有一併連同部落網址被照相儲存,我想再愚笨的網友都不會選擇相信~

<茶貓-鄭瑀柔>會笨到辱罵自己以後,現在又貼出已刪除文章在這裡。

這種做法完全不是高格調<茶貓-鄭瑀柔>在城邦二年以來的行事風格。

我要去他網的新部落格Happy~Happy啦,祝假茶貓-鄭瑀柔,身心愉快哪!


小丁丁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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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1 00:18

回*貓*:芭樂報是妖魔鬼怪之城。除了妖魔鬼怪,沒有"人"想加入。

我只是個平凡"人",還沒有幻化成妖魔鬼怪,可能要再等個五千年,才能看看有沒有道行可以加入,我自認太平凡,沒資格,婉謝妳的熱情邀約。

妳常常說,我刪除文章是作賊心虛,其實妳誤解了。我這人有習慣不喜歡和別人有相同的文章,所以文章只要被小偷竊盜了,我都很大方的送給小偷,反正丁丁的頭腦再寫就有了。小偷的天才頭腦為何愛丁丁的文章哩?

嫌丁丁醜又胖又老,妳們若跟我一樣有什好批評的?若比我還美又瘦又年輕,跟我計較不是更顯得心胸狹隘,小心眼嗎?外表有那麼重要嗎?怪哉!

茶貓-鄭瑀柔(teacatbenson) 於 2008/03/01 02:17 回覆:

Bear╭☆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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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4 20:41

茶貓Teacat 將你加入到他的好友通訊錄。(2008/02/04 18:31)

 
2008/02/04 20:32

你可以盡情的假扮茶貓-鄭瑀柔

我知道你的本尊是誰

Bear╭☆(onlylove99) 於 2008/02/04 20:41 回覆:
 
2008/02/04 20:39

喔,又你不用太忙碌了,我今天已在他網建立好部落格,明天移駕到該網。

你這麼愛玩茶貓-鄭瑀柔,對她的文章如此欣賞,感謝你的厚愛。

你慢慢去玩,慢慢去抹黑,慢慢去撿她的垃圾文章吧。

Goodbye-祝你玩得盡興愉快

Bear╭☆(onlylove99) 於 2008/02/04 20:54 回覆:
 
2008/02/04 20:53

茶貓從不留存隔夜的垃圾文章,還畫蛇添足特地開另一部落格儲存文章,

有沒有搞錯?這完全違反茶貓的風格,茶貓不惜字如金,尤其是輿論的文章。

這一個假冒<茶貓-鄭瑀柔>的撒旦黨羽,你的腦袋還不夠精明,

但是用來做壞事已措措有餘了,我也沒指望你會有多高智商的表現啦!

處心積慮做出這樣的動作無非又是再次對號入座你的惡質,泯滅良心罷了,

頗為你的愚蠢無知哀悼,你已經是無藥可救的可悲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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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body

關於以下 等待人身攻擊的抹黑辱罵進入司法程序 以及 (續) 的說明文章﹐

請看 茶貓說他要暫離,原來是串門子給人家疲勞轟炸去了!

至於茶貓﹐廢話就不用多說了﹐請她「趕快報警」和「加入芭樂」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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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VI


lemontree
2008/02/29 23:58

這裡的確是<茶貓-鄭瑀柔>的園地,沒有人規定茶貓只有一尊,上Google搜尋茶貓有不少人叫做茶貓,但是叫做<茶貓-鄭瑀柔>的,

只有妳這一家別無分號!妳來回覆我說要蒐集茶貓lemontree的犯罪證據,

可我弄不明白,<茶貓lemontree>和<茶貓-鄭瑀柔>有什麼關聯?都是叫茶貓沒有錯但是不同暱稱,妳可能搞錯了!

這部落都是妳寫的文章,不是<茶貓lemontree>寫的文章,

更不是心之光的文章,更不是libra1982的文章,

妳安個小人頭連結,可文章是妳teacatbenson寫的,不關這些人的事情。

聖光明就不一樣了,聖光明有文章可以核對,又聖光明就是妳自己,這樣寫完又轉貼來此,安置個小人頭,未免太麻煩了。

與其說蒐證茶貓lemontree的犯罪記錄,不如說是妳茶貓-鄭瑀柔的犯罪記錄。

真正的茶貓lemontree不叫鄭瑀柔,所以妳是妳,她是她。^o^


lemontree
2008/02/29 23:44

我從不複製我的文章,所以在城邦,不會看見我有重複的文章,

除了文章被小偷騙子竊盜,才有可能重複。

妳是小偷騙子嗎?我看見妳首頁寫明了妳是騙子。

我寫我高興就好了,妳要刪除就刪除,妳刪除了我就列為妳作賊心虛,

又我要爆料,不管妳信不信,茶貓本尊真實姓名不叫鄭瑀柔,

所以這裡的確是<茶貓-鄭瑀柔>的園地,沒有人規定茶貓必須全部叫做鄭瑀柔,

也可以叫做鄭少芬,叫做鄭文琪,叫做鄭文雯,叫做鄭妍妍……

所以我相信妳是本尊茶貓-鄭瑀柔,妳在文章裡強調換了身分證戶口名簿了。


lemontree
2008/02/29 23:37

妳把我列黑名單,我只能用匿名登入。

如果妳要刪除也無妨,就是妳作賊心虛嘛,那還有什麼其他原因?


lemontree
2008/02/29 23:35

譭謗<茶貓lemontree>愈多,只會證明妳們是我的"貴人"而已。

我是一點兒也不怕被妳們這麼用力的抹黑譭謗,刁難什麼的,把日子搞得難過灰頭土臉的人是妳們又不是我,妳們抹黑愈多無中生有的事情,我就愈巴不得妳們趕快來告我,這樣當我勝訴時才會很光榮的洗清罪名,易科罰金才會多。

長久以來,被*貓*悄悄暗中向網友抹黑我四處搧風點火,這病貓還敢大言不慚的說<蒐集我很多犯罪的記錄>,病貓不知道的是我請專人蒐集她抹黑譭謗我的記錄比她自以為是<我的犯罪記錄>多達二倍!她張口砲聲隆隆,卻沒丁點膽子敢來控告我,只會慫恿挑釁別人告我,就已經證實是作賊心虛。

要比證據我也不會比輸她,只是我不想髒污我的部落格,暫時先把她的罪證放置在其他地方,等那天*貓*想通了要告我,我再搬出來給檢察官過目。

至於那個 anybody 也是一樣,都有專人在監督著,不需要勞駕我出馬,丁丁就是笨蛋才需要專人協助,才不會累壞丁丁的腦袋,提早死翹翹稱了妳們的心意。


茶貓-鄭瑀柔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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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9 23:28

敬告樓下這位匿名的訪客lemontree:

歡迎蒞臨這塊專屬『茶貓-鄭瑀柔』的園地作文章。不過,請你以會員身份正式登入留言,否則一律刪除。

至於閣下已經留下的文章,給你時間複製重貼。若是你執意以匿名方式留言,恕不負保管責任。

版主 敬上


lemontree
2008/02/29 23:18

在這裡我特別要告訴VI,我現在還搞不清楚妳是誰?

妳發生被人踢爆<抄襲文章>的事情,我還是在城市最新文章看見的!妳以前寫過什麼文章?我沒印象,因我根本不認識妳,從沒看過妳的文章。

不過妳被某人踢爆抄襲<紅玫瑰><白玫瑰>這兩篇文章,我在大陸網站上看見過這兩篇文章押的日期時間點,比妳發文的日期時間更早,明明不是妳寫的,為何一直強辯是妳寫的呢?(大陸網站的文章我至少看過一萬篇以上)

城邦不只妳VI抄襲,還有不少網誌都是拼湊大陸網站文章的抄襲文,只是還沒被抓到點到名而已。奉勸那些抄襲者趕緊附註,免得被抓到才附註就難看了。萬一累積太多就直接刪除,別人的文章寫再好,都不會變成妳的。

那*貓*網誌也有十幾篇抄襲文章,我在打算是否告到出版社去,暢銷作家的正面文章放在*貓*罪惡之城,已經侵犯到該作家的名譽,奉勸*貓*趕緊刪除,要不然被出版社告侵犯智慧財產權,這下可不妙啦!


lemontree
2008/02/29 23:05
本尊<茶貓lemontree>以後就直接來這寫文章,
省得teacatbenson天天來我的部落格站崗。

*貓*:趕快來告!(網誌第4頁~22頁,淫穢辱罵的髒話屬妳最多)
單單指名淫穢辱罵Benson及<茶貓teacat>估計有100句之多。
惡行重大,告我敗訴,收妳五十萬元易科罰金。

anybody:趕快來告!(指證歷歷說是千真萬確的事實真相,不敢告很怪?)
問我淘氣小貓&Rebec的問題,我沒回答她,她自編自導自演正確答案。
惡行重大,告我敗訴,收妳三十萬元易科罰金。

VI:趕快來告!(被anybody 的謊言騙得團團轉,無緣無故辱罵茶貓lemontree)
茶貓lemontree跟妳無怨無仇,妳辱罵加譭謗,毒舌+毒心。
告我敗訴,收妳五萬元易科罰金。

段譽:趕快來告!(指證歷歷聖光明就是茶貓,給你基本資料怎麼不告?)
上次說你若敗訴不罰你,這次我要收回,因你仍懷疑,寫文傷害,卻不告。
告我敗訴,收你五萬元易科罰金。

以上四人聯合結伴控告,我會和Benson一起出席,分享這一筆豐收的罰金。

lemontree
2008/02/29 21:13

妳們以為我會怕妳們告嗎,我當初誠心誠意給 anybody 那張和解書~

早就在 anybody 事後作惡多端搞出一大堆無中生有的抹黑譭謗作廢了!

為了符合我寫的<不以任何分身辱罵 anybody >,自創一個聖光明出來,

這一招的確高招,但可惜的是 anybody 壓根兒不敢告,

因為 anybody 心知肚明聖光明<不等於>茶貓lemontree。

才會有一個teacatbenson,說要幫朋友收集犯罪證據,差點笑壞我呀!

teacatbenson在首頁明白介紹她是騙子,騙子蒐集的犯罪證據?@@

teacatbenson的網誌文章全部是她自己的犯罪證據,連電警看了都傻眼了!=.=

這還有必要追査嗎?teacatbenson已經承認自己的文章全是抹黑的事證,

上頭的小人頭連結是刻意誤導網友的譭謗,*貓*是作賊喊抓賊,

teacatbenson 是兇手陷自己入罪,這倒是什麼情形?(解釋一下)


lemontree
2008/02/29 20:30

anybody 大老鷹姊姊 (*貓*)三人一口同聲說~

心之光(茶貓)=愛天使=Benson=聖光明,ip位置是一模一樣的。

等妳們來告時,就請電警來查査四個人ip一不一樣。

*貓*說~聖光明的ip,本來是Benson的ip,後來換成茶貓的ip,

茶貓的ip前兩组都是122.123.固定ip,茶貓天天上城邦,不曾使用過外面的電腦或別人家的電腦。非常好辨認。到時候就請電警査聖光明網誌文章裡頭的ip有沒有一篇是屬於茶貓的ip?(作為送給*貓*長久自我妄想的禮物。)

我敢讓妳們聯合控告,就是篤定妳們的指證歷歷全部是謊言,妳們最好敢向我提出法律控告,好讓我見識一下妳們滿嘴謊言的真本事有多麼的厲害!我就是要挑戰妳們的勢力,我已經發出戰帖,就請妳們別客氣的來告我吧!愈快告,愈能顯示妳們指證歷歷是千真萬確的事實真相!愈不敢告,無中生有愈扯愈多,愈不堪入目愈顯示妳們全部在謠言聳聽。妳們應該不至於破壞芭樂報的行情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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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人身攻擊的抹黑辱罵進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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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VI

等待人身攻擊的抹黑辱罵進入司法程序瀏覽10|回應0|推薦0
2008/02/29 20:51:32

http://blog.udn.com/teacatbenson/guestbook

(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lemontree
2008/02/29 21:13

妳們以為我會怕妳們告嗎,我當初誠心誠意給 anybody 那張和解書~

早就在 anybody 事後作惡多端搞出一大堆無中生有的抹黑譭謗作廢了!

為了符合我寫的<不以任何分身辱罵 anybody >,自創一個聖光明出來,

這一招的確高招,但可惜的是 anybody 壓根兒不敢告,

因為 anybody 心知肚明聖光明<不等於>茶貓lemontree。

才會有一個teacatbenson,說要幫朋友收集犯罪證據,差點笑壞我呀!

teacatbenson在首頁明白介紹她是騙子,騙子蒐集的犯罪證據?@@

teacatbenson的網誌文章全部是她自己的犯罪證據,連電警看了都傻眼了!=.=

這還有必要追査嗎?teacatbenson已經承認自己的文章全是抹黑的事證,

上頭的小人頭連結是刻意誤導網友的譭謗,*貓*是作賊喊抓賊,

teacatbenson 是兇手陷自己入罪,這倒是什麼情形?(解釋一下)


lemontree
2008/02/29 20:30

anybody 大老鷹姊姊 (*貓*)三人一口同聲說~

心之光(茶貓)=愛天使=Benson=聖光明,ip位置是一模一樣的。

等妳們來告時,就請電警來查査四個人ip一不一樣。

*貓*說~聖光明的ip,本來是Benson的ip,後來換成茶貓的ip,

茶貓的ip前兩组都是122.123.固定ip,茶貓天天上城邦,不曾使用過外面的電腦或別人家的電腦。非常好辨認。到時候就請電警査聖光明網誌文章裡頭的ip有沒有一篇是屬於茶貓的ip?(作為送給*貓*長久自我妄想的禮物。)

我敢讓妳們聯合控告,就是篤定妳們的指證歷歷全部是謊言,妳們最好敢向我提出法律控告,好讓我見識一下妳們滿嘴謊言的真本事有多麼的厲害!我就是要挑戰妳們的勢力,我已經發出戰帖,就請妳們別客氣的來告我吧!愈快告,愈能顯示妳們指證歷歷是千真萬確的事實真相!愈不敢告,無中生有愈扯愈多,愈不堪入目愈顯示妳們全部在謠言聳聽。妳們應該不至於破壞芭樂報的行情才是。


lemontree
2008/02/29 19:28

被妳們指證歷歷的茶貓lemontree本尊到訪,面對妳們千真萬確的犯罪記錄,套一句妖媚*貓*常說的:刪除留言,就等於是作賊心虛。列我黑名單,自認是天才的假茶貓(喔!已承認是假茶貓)應不至於丁丁的刪除才是。

妳們朝思暮想的偶像<茶貓lemontree>大駕光臨呢!全城邦的人都在等著妳們來搞告<茶貓lemontree>以聖光明的分身辱罵,審判的結果真相,妳們應該不會讓全城邦的人失望才對。

等妳們告,到時候,電警會先直接査聖光明的ip位置,揪出幕後真兇住址,再核對其他人的網誌ip,當然如果有人要先自告奮勇提供自己真實ip及電腦使用的住址,身分基本資料,就可以節省調查時間了。我是絕對會全力配合,希望指證歷歷的妳們每個人也都會坦蕩蕩的配合。提供電警用網誌ip核對真實身分。

別再疑神疑鬼了,3/7是最後期限,3/7若我未收到存證信函,就證明妳們說的全是謊言,謠言,抹黑譭謗的實證。我不會告妳們,只是會把妳們當成是城邦騙子集團,嘲笑妳們只剩一張嘴胡說八道,什麼本領也沒有。


lemontree
2008/02/29 19:12

希望我在此留的言,一則都不會被刪除。日後電警可作為查證ip之用;我若留在聖光明訪客簿的留言,最好也不要刪除,作為比對ip之用。

ip可以査到電腦幕後的真兇使用地址,網咖也會有人證和物證,不是妳們在這裡瞎說某某某ip等於誰誰誰ip,誰先使用,誰後使用,就能夠成立的,一旦進入法律司法程序,所有可疑網誌ip都將列入被撤査,尤其侵犯到人身攻擊辱罵的網誌皆無一倖免。被*貓*指名網路暱稱罵的淫穢字眼可不少。

竊賊敢偷盜我的文章就要有膽子不列我黑名單,列我黑名單,已經等於心虛。單向自說自話,單單這一方面,已經證實妳們分秒都在作賊心虛了。

我明人不作暗事,更不怕妳們指控我什麼,來告我什麼,最好事實真相都是妳們指證歷歷的原貌,我也希望妳們告我,還我清白。因是妳們斬釘截鐵說這些證據都是千真萬確的!所以由妳們告我,大獲全勝,妳們才能光宗耀祖。


lemontree
2008/02/29 18:52

妳們這些人啊,沒膽子,只剩下一張嘴亂竄亂掰而已。

通知anybody ,段譽,VI,3/3~3/7趕快限時掛號寄出存證信函,

anybody和段譽都有我家的住址,趕快來告!

超過3/7,我都不告,就證明妳們說的全是謊言。

我給妳們機會來告我,已經給過非常多次機會,

是絕對信任妳們蒐證的ip全是事實。妳們不敢告,真的很怪?

有人要告我,*貓*應該是最興奮的,*貓*巴不得有人可以告到我。

所以一直以來,我都很樂意被妳們告,證明妳們指證歷歷的全是事實,

審判結果絕對會還給大家一個合情合理,都滿意的公道。


lemontree
2008/02/29 18:40

妳們所謂的犯罪蒐證證據,正好是留給妳們自己用的。我的最佳證據。

我從沒在怕妳們這些人,妳們不告我,我也不會去告妳們,

所以我等妳們來告,趕快來告,夥同段譽、VI,全部一起來告,

我沒有做的事情,可不怕妳們在那栽贓來去。妳們不告,是作賊心虛。

盡量說聖光明=茶貓lemontre=Benson

嫁禍一大堆無中生有的VI等等事,淘氣小貓是誰?Rebec是誰?

總之盡量抹黑,盡量譭謗,到時候妳們告我時,一起算總帳。


lemontree
2008/02/29 18:34

盡量複製我的留言,到時候電警可以順便核對我的ip,作為證據。

可不是妳們在那說ip等於誰的ip,就能算數的。

妳們不告,只是想再講更多抹黑的話而已嘛,我抓準妳們沒膽子告。

因惡事都是妳們搞出來的。說謊大王=*貓*=anybody

anybody 趕快來告!和解書在她手上,趕快來告!

聖光明不是teacat,更不是Benson,到時候正好以此反控告,

加上對VI散播不實謠言譭謗lemontree這一樁,anybody 身上背負龐大的罪~

我等她來告,誣告罪譭謗罪一起反控告,她有膽子就趕快來告。別再拖了。


lemontree
2008/02/29 18:27

那個VI是誰呀?我該認識嗎?

隨便 anybody 說什麼就信什麼,若她篤定是我害她妹妹的,就來告我呀!

不過,最好先査清楚散播這些謠言的作者網誌,再來核對我的ip吧,

萬一告錯了人,就換成是妳們倒楣了。


lemontree
2008/02/29 18:23

我等你們大家來告我。

所有的壞事都是你們一手抹黑搞出來的。

你們不敢告我,實際上是妳們作賊心虛。


lemontree
2008/02/29 18:21

*貓*譭謗茶貓無數的骯髒話,現在網路暱稱也有名譽權了,來告我呀!

電警要查--絕對是査teacatbenson網誌ip和聖光明網誌的ip。

anybofy=*貓*=teacatbenson=聖光明=iris=感情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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