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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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提告﹐我等妳
2007/05/22 16:20:07瀏覽2205|回應20|推薦4

 

https://city.udn.com/v1/blog/article/article.jsp?uid=calendarq&f_ART_ID=976408

(以上連接的文章﹐因為已經被刪除或隱藏起來了﹐所以請大家看以下的照片)

 

開始了﹐口氣軟化了…

(大概準備要向大家承認:在電腦背後的﹐都是同一人…)

如果她之後甚至承認teacat和她是同一人﹐我也不會感到意外﹐哈哈!

而我說的這些話、做的這些事﹐也和別人無關﹐是我們都剛好碰上她。

這些話﹐我之前就想說了﹐但一直給她機會﹐沒想到她卻不悔改…

(我不是還在我的訪客簿對她說「請期待我的新文章」嗎?)

她之後如果還想說我和雲哥哥“有一腿”﹐我也不會意外的﹐哈哈!

因為有著病態人格的人﹐就是會做這樣的事﹐

甚至在很多人都已經看出她的謊言有許多破綻時﹐

她竟然還可以躲在電腦背後﹐繼續碎碎唸、自欺欺人…

這樣的人﹐很可悲…  但那並不是她應該繼續被縱容和姑息的理由…

 

而且﹐很多事、很多話﹐應該是我逼得她不得不承認吧?

(所以我才說:她說別人的話﹐套用在她自己身上﹐會更適合﹐就是這個意思)

甚至還自招了teacat的年齡等等…

連是我先提到她有分身﹐還是她先說Iris和Gail是我的分身﹐都搞不清楚…   

但都好過被人說我是她的分身 —— 哈哈﹐感恩啊!

因為我更不齒的﹐是成為「小n/teacat/冰糖葫蘆…」這樣的“人”的分身!

 

至於那些被她拿到真實通訊資料的人﹐怎麼知道她之後不會用來犯罪?

(是「還沒有」﹐不是「沒有」)

想想看 —— 她之前說的那個謊言﹐說自己患上腦癌…

如果這個謊言沒有被揭穿﹐某一天﹐如果她說她需要一筆錢來治病…

我想請問:網友們會怎麼做?

而以我今天所看到的﹐她說不定會A得比阿扁還多!

而這也是為甚麼她那麼恨我的其中一個原因﹐因為我壞了她的好事、看透了她﹐

連她幾次想要拉攏我、成為我的朋友(好讓我不會揭發她)﹐都不成功。

 

(很重要的一個疑問 —— 我和這個冰糖葫蘆都沒有交集﹐

但她的文章中﹐為甚麼好像很久前就和我有交集﹐甚至有著很濃的恨意?

所以﹐除了名字不是小n/teacat﹐其他的部份﹐根本就像是同一個人在說話!)

 

至於道歉認錯的手法﹐她已經不是第一次用了。

(當時還有另一個叫作「妙音」的女網友也是當事人)

我當時接受了﹐但我也知道有“人”愛來「假悔改」這套﹐好讓自己不會被揭發。

所以﹐我雖然接受了她的道歉﹐但一直以來﹐我都持續在觀察她。

(所謂的「聽其言﹐觀其行」)

也因為她一直就是想成為我的“好朋友”﹐所以當然要多觀察她是甚麼動機。

但她是真的想成為我的好朋友?還是要我也成為她的“崇拜者”之一?

(許多邪教教主會創立邪教﹐也都是因為「要人崇拜」這樣的心理)

大概她覺得:如果連我這樣的人都成為她的朋友甚至崇拜者﹐她會很有面子吧?

但因為我看出她的本相﹐所以始終和她保持距離…

 

而我說「看出本相」的意思﹐就是如「孫悟空看出白骨精的本相」般的意思。

像白骨精雖然成功騙得唐僧讓她跟隨他們前往西天取經﹐但白骨精對孫悟空﹐

卻是又惱又恨又想拉攏﹐而因為孫悟空由始至終都不領她的情﹐

所以最後﹐白骨精不再討好孫悟空﹐而是決定施計陷害孫悟空…

 

《西遊記》很多的情節﹐有它背後的涵義的。

就如孫悟空是在丹爐裡被煉了許久﹐才因此有了金睛火眼。

這就像是說「一個人在經歷過磨難而能學會和看清許多事」一樣。

所以﹐我為我生命中的那些磨難和遇到的小人而感謝神。

至於那套「拉攏不成就排擠」的方法﹐我在教會裡﹐

早就從一些“姐妹”甚至“領袖”的身上領教過﹐所以﹐對我沒用的。

 

所以﹐因為我對她的不冷不熱﹐她那時雖然有時還會送卡來﹐

但在文章中﹐卻開始不斷的罵我和其他那些沒有對她“歌功頌德”﹐

沒有天天跑她網誌、替她增進人氣和瀏覽率的人了…

可悲。

 

而她仇視我的另一個很重要的原因﹐

就是和「一些病態人格者對某些人有著莫名恨意」的例子﹐是同樣的情況。

早在小n時期開始﹐她就對我有這樣的莫名敵意﹔

包括:在我獲得聯網的「優質新人」時﹐到我訪客簿說些酸溜溜的話…

包括:在我網誌的文章下回應﹐說些有的沒有的﹐一定要別人認同她的看法…

包括:如果不順她的意﹐回到小n/teacat的網誌後﹐就繼續在文章中指桑罵槐…

  

一句話﹐她有病﹐而她可以因為我說的這句話提出告訴﹐真相也會因此大白

—— 所以﹐我等妳哦!   ( 我會記得和妳拍照留念的﹐哈哈!)

(但她必須證明我說的許多東西說錯了﹐不然﹐根本不構成「譭謗」)

 

( 不分類不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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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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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3 09:48
呵呵﹐那更好﹐多休息吧! ^^

✽ 貓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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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2 22:43
好啊﹐雲哥哥慢慢看哦! ^^

✽ 貓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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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2 21:12

謝謝「台灣需要正名」大哥的寶貴意見。 ^^

抱歉還勞駕您老山長水遠的跑來這裡。 ^^"

感謝、感謝﹐真的感謝您的仗義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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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不動就說要提告的人
2007/05/22 19:26

憲法保障人人都有提出訴訟的權利

當然包括打家劫舍的土匪..惡人先告狀的濫人

都會有這樣的權利

也包括在一旁煽風起火的無聊人物都可起提起告發

先看清楚...當事人..相對人是告訴...旁觀者是告發

不要濫用名詞

至於保留追訴權是有時效的...每一種刑責的追訴期其都不一樣

不要不告喔..那會讓你的權利睡著了

不過...我碰上最後不敢去告的人...注意..是不敢去告的人

很大的比例是..色厲內荏....自知理虧在己........


✽ 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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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2 18:33

哈哈﹐我就知道妳會刪除﹐因為裡面有妳言之鑿鑿、說要提告的話!

(但竟然還要替自己臉上貼金﹐說是不想追究、說是冤冤相報何時了…)

但我有拍照存證了﹐怎麼辦?連妳在我這裡說的話﹐我都存證了耶!

(因為之前早就防著妳會“秉持風格”刪文/藏文、說話不算話…)

我看我也將妳以「冰糖葫蘆」的身份寫的那些文貼出來好了﹐如何?

(但依我看﹐妳沒刪﹐是“秉持風格”、隱藏起來了﹐對吧?)

 

怎麼?不告了?—— 別這樣啦﹐正精彩﹐怎麼不玩了?

甚麼?甚至竟然「冰糖葫蘆」這個分身也不寫了?

 

話還說得真好聽啊﹐甚至還繼續為妳的teacat分身塑造好形像…

大概是等“修行下山”後﹐又要繼續普渡眾生、傳播善知識…

但沒聽說過「看電視、翹腳吃冰棒」能修到甚麼、悟到甚麼的﹐

更沒聽說過「看電視、翹腳吃冰棒」是修行的方法之一。

(說謊就是這一點不好﹐因為時時都要記得自己說過甚麼話﹐不然很容易穿幫…)

好啊﹐那我就繼續了﹐妳可別又回來或又回應甚麼﹐不然又自打嘴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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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秒鐘
2007/05/22 18:18

我的網誌文章全刪除了

teacat也去刪除她網誌上那篇"城邦的惡劣友誼"

你們還要繼續玩嗎

很抱歉

我們都不奉陪了

要提告嗎

要揭穿嗎

都隨便妳了

馬來西亞的時間跟台灣一樣嗎

總之晚安了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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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
2007/05/22 18:11

我要下線去吃飯了,十幾天都不會再上線。

看不見妳所謂的證據,很可惜!但我等太久,已經不想看了。

妳自己好自為之吧,要繼續揭穿或收兵,都隨妳了。

這件事搞到現在,我都覺得沒意義了,

如果當事者完全不在乎妳要揭露的事情,妳的中傷就會反彈了,

當事者忘記了,妳仍留下陰影,那是妳的損失,

妳身為基督徒,這道理妳應該懂得。

不戰,就是贏了。

不管妳以為的真理如何?那都只是妳個人的真理,不等於其他人。

另外,在這裡,我也要跟妳和尹雲說,冤冤相報何時了?

teacat並不希望我這樣對妳和尹雲,她剛剛要我把所有的網誌文章全部刪除,

這不是逃跑,而是她不想戰爭,無論妳和尹雲有多討厭她,多氣她,

多想要置她於死地都好,就是別傷害你們,因為你們的確被她傷害了。

她也不要你們的道歉,就是刪除所有我寫了兩天快手酸的文章,眼不見為淨。

她說她要去修行了,好半年才會回來,縱使有啥恩怨,到那時都已經不重要了。

我被她搞得像神經病,替她說話還被她罵!這是好朋友該要的對待嗎?

算了,反正我也沒時間在網路上混日子,我去刪除文章了,

留在妳家的,就留著吧,除非妳刪除文章,我不會像她刪除回應。


✽ 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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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2 18:08

不是說上山修行嗎?!怎麼teacat竟然在妳身邊?!

之前大家都擔心她﹐她現在竟然可以看電視、翹腳吃冰棒?!…

Orz~ 

好得還真快啊﹐也不向之前擔心她的人道個謝…

(teacat這時當然要上山修行﹐因為妳如果要兩邊寫﹐鐵定會累死!  )


✽ 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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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2 17:56

這種比賽﹐沒有意義。

而且﹐就是因為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

所以我才不用這樣的比法﹐免得被大家笑死… 

快點﹐別扯開話題 —— 我等妳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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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5/22 17:54

妳的回應,之前我都已經說過了。

整件事teacat是不理會妳這一區塊的,妳要她提告啥?

如果不加尹雲,妳就自己提出十五項在城邦的好事代表證據。

其他的流言壞話,別人無法當公親。

但是事實上,teacat不管妳這一區塊,因為她自認跟妳無怨無仇。

而我也說了,既然妳把我認為是teacat,我便不需要請她來背書,

她就在我旁邊,正在看電視,翹腳吃冰棒!

我被她傳染笨蛋症,還在這裡跟妳瞎耗,我都覺得自己是神經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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