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月﹕覆貼為見事件本末 剽竊為名 令人看不起
我早在提出YST偷竊他人文章的時候, 就已經紀錄了YST抄錄文章, 是有選擇性的. 參考 <YST 的盜文紀錄>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425819&no=3028&raid=1436505#rep1436505
YST振振有詞罵別人, 還因為被指出抄襲文章, 更拉高了聲調罵人兼罵棧. 不如先回答泥客幾個問題:
(1) 請YST附上連結, 指出他所抄錄的來源, 並且負責任的查證來源是否為偷竊文章. 好嗎?
照有做學問能力的人查證結果, 他所抄錄的文字, 來源應該是名人方舟子的文章. 參考 http://fhpi.yingkou.net.cn/bbs/1951/messages/10310.html
(2) 既然是YST所指稱為沒有版權的「歷史大事」, 比照方舟子的原文和YST的偷文, 為什麼卻還要有所選擇性的錄用某些部分?
選擇性的不錄用方舟子所紀錄的某些部分? 請問這樣的選擇性, 算不算是YST的智慧? 有沒有財產權?
方舟子的原文中有, YST選擇不錄用的有底下六處:
* 1922年,陸費逵又發表論文《整理漢字的意見》,建議采用已在民間流行的簡體字,並把其他筆畫多的字也簡化。
* 1928年,胡懷琛出版《簡易字說》,收簡體字300多個。
* 1934年,中國圖書館服務社出版杜定友的《簡字標準字表》,收簡體字353個。徐則敏在《論語半月刊》發表《550俗字表》。錢玄同在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提出《搜集固有而較適用的簡體字案》。
* 1954年底,文改委在《第一批簡體字表》的基礎上,擬出《漢字簡化方案〔草案〕》,收字798個,簡化偏旁56個,並廢除400個異體字。
* 同年(1955年)7月13日,國務院成立漢字簡化方案審訂委員會。同年10月,舉行全國文字改革會議,討論通過《漢字簡化方案〔修正草案〕》,收字減少為515個,簡化偏旁減少為54個。
* 1964年5月,文改委出版了《簡化字總表》,共分三表︰第一表是352個不作偏旁用的簡化字,第二表是132個可作偏旁用的簡化字和14個簡化偏旁,第三表是經過偏旁類推而成的1754個簡化字;共2238字(因“簽”、“須”兩字重見,實際為2236字),這就是今天中國大陸的用字標準。
基本上, 單從YST所不錄用的「歷史大事」紀錄上來看, 國民黨主導的簡化字的推動, 都只是民間常用的幾百個簡化字的認可, 合理的納入政府公訂的文字範本中. 而共產黨的推行, 卻是大舉的《漢字簡化方案〔草案〕》, 在1954年底提出, 在1955年修訂一次, 在1964年5月起大量的推行. 從國民黨時期的少量收納324個簡體字, 一改為革命的推行共2238字, 也跟著廢除了繁體字. 這些才是重要的大轉變.
YST的心理, 恐怕還是反對共產黨的作為的 -- 畏畏縮縮的選擇性不錄用的部分, 正好用來說明共產黨有錯 -- 錯在大量的《漢字簡化方案》上. 所以YST才故意不選用這些「歷史大事」紀錄的吧?!
儘管他表象上好像畏畏縮縮的在說: 簡體字是大陸沿用國民黨主政時期的施政, 簡體字有錯也是國民黨的錯, 不是共產黨的錯. 其實, YST使用的陳水扁式的無賴耍賴說辭, 把錯都要推卸到國民黨身上, 反而顯示沒有一點實在的誠懇.
其實, 也沒有一點說服力. 偷了文章, 說了沒有說服力的話, 還要繼續罵人. 還真是小看了天下!
(3) 對於「歷史大事」紀的選錄, 註明出處, 也是一種承擔.
偷竊來的「歷史大事」紀, 不能坦蕩蕩的說話, 心態只是要說自己偏頗的話, 有什麼好拿來崇敬的呢?
更何況, 一字都不漏的照抄, 連小學生都知道這是什麼!
文章寫成這副德行, 簡直是辱沒斯文.
(4) 最後, 請問YST兄, 用偷竊的「歷史大事」填補飛彈文章的 80% 耶!!
怎麼能夠振振有詞?
YST到底還要說明什麼呢? 怎麼還能寫 <最後一次教導你們>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449438&no=50098&raid=1450323#rep1450323 ?
憑得是什麼?
泥客 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