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可以欺騙所有的人,但是妳永遠欺騙不了妳自己的良心。
妳將為這一個誣告【心之光=*愛天使*,IP位置是一樣的】謊言,
付出慘痛的代價!處心積慮設計圈套陷害人是不對的行為哪。
妳可以繼續欺騙所有盲目的人,得意洋洋的宣誓妳贏了!
但是,妳只是贏得妳的卑鄙無恥,不是贏得妳的聖潔榮耀。
2007/10,11,12月份我有幾天出去旅遊,沒有使用電腦,
*愛天使*卻可以密集發布文章;心之光可沒有超能力啊。
這就是我最有利的法律證據,不需要出去和你們當面對質。
心之光有當日旅遊照相及時間日期的存證,妳若提出控告,
我就拿這些旅遊照片的證據,反控告妳詐欺散佈謠言、譭謗名譽。
這一件明目張膽的公開說謊,已經足夠讓妳身敗名裂了。
從頭到尾,我都沒擔心過這件事情,因我有旅遊照片鐵證!
又當聯網若願意配合開放部落格IP,難堪的也必定是妳。
所有輔助心之光清白的證據,完全不利於妳。
我寫文只是在暗示妳別再硬凹下去,最後受傷的一定是妳。
如果妳要再不斷硬凹,我只要等著觀看妳不停的出糗就好了。
我已將*愛天使*幾篇對照日期時間點的關鍵文章照相存證。
以其人之道還至其人之身,這一招還是妳教會我的呀。
對付小人行徑,無須太君子。
*愛天使*直到現在還在裝腔作勢為自己喊冤無辜呢!
不管*愛天使*是否另有其人,妳都是製造這件謠言的主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