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青春鐵馬向前行
市長:青春鐵馬向前行  副市長: 天天天開心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青春鐵馬向前行】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不分版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石之瑜說的對,我們面對的"其實是自由與極權的選擇"。
 瀏覽14,698|回應101推薦7

SCFtw2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7)

昕哥~他奶奶
李天保
Lohengrin
anybody
真理
badminton
SCFtw2

.

http://blog.udn.com/SCFtw2/4858


Lohengrin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自成一體
回覆此篇 刪除 2009/03/17 14:43
這篇文章至少自成一體, 點出了有些人不尊重別人隱私.  也沒有東拉西扯, 胡亂類比.
SCFtw2(SCFtw2) 於 2009-03-18 11:51 回覆: 刪除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Focus/2007Cti-Focus-Content/0,4518,9803160301+98031606+0+163146+0,00.html
其實是自由與極權的選擇
2009-03-16【石之瑜】

國民黨過去反對民進黨實施公務員忠誠查核的制度,但是現在國民黨的行政院長劉兆玄根據民進黨立委的調查,要徹查一位筆端歧視台灣的作者范蘭欽,看是不是就是新聞局官員郭冠英的筆名。劉揆並表示絕不輕易放過,因此形同接受了民進黨的忠誠查核主張。於是問題的性質終於透露出來,原來是關於自由與極權的思想管制問題,而不只是什麼公職人員言論當否的政治鬥爭而已。

如果郭冠英真的是范蘭欽,就表示他知道自己名字所代表的不只是本人,而也影射政府立場,因此不適合用自己名義表達令政府尷尬的政治態度。眾所周知,台灣官員都有自己的思想態度,但不應該任意表達,尤其不宜公開造成對聽者的羞辱,其實這在極權國家與民主國家皆然。但是他們在私下流露出的態度,或是腦袋中有什麼古怪缺德的想法,就只有極權國家才會要徹查,劉兆玄既身為民主自由國家領導,公開的行事作風便不應該效法極權國家。

如果范蘭欽的歧視言論造成毀謗中傷的效果,自有法律處罰,受罰者若有公職,便應予行政處置。假如沒有犯法而只是道德問題,卻揚言對他絕不輕易放過的話,豈不是教唆民進黨人要進一步全面在網路上搜尋任何有歧視性言論的其他人,然後徹查其中有沒有公教人員參與?從網路資訊來徹查一個人是否態度正確的做法,長期以來是民進黨人訕笑不齒的中共網路管理方式,可見這絕不只是范蘭欽有沒有公職人員身分的問題,而是民進黨是否淪於思想墮落與台灣思想自由限縮的嚴肅問題。

過去民進黨的公職人員也經常有歧視族群的言論,這裡不便覆誦早就連篇累牘的例證,以免造成對社會的二次傷害,有意者假如進入「中時資料庫」,可以查到的記錄還真嘆為觀止。重要的是,民進黨人往往不是在私下講,而是以公職身分公然講。除了公然發表歧視性言論,還在哲學上提出理由支持公務員忠於自己的態度,不屈不撓,故甚至鼓吹公務員的抵抗權,其前提正是公務員本來就會與政府持相左的態度。郭冠英連抵抗都沒有,豈有刀下不留人之理?

但在一般民主國家,官員若不同意政府政策,應待辭職時再公開反對,不然就應該執行政策,只在私下才批評。二十一世紀的私人園地之一,就是像范蘭欽這樣的部落格。至於在極權國家,絕不容許一個人私下有不同的政治態度,所以想盡辦法要在每個人的身邊安插特務,徹查誰敢在私下有政治不正確的言行。原本台灣在脫離白色恐怖之後,只有民進黨人還曾公然不諱地主張過要延續政治態度的檢查,現在劉兆玄等於宣布國民黨也要加入。
如今朝野的共同態度似乎是,絕不放過郭冠英,起碼不能放過范蘭欽。也就是,一旦擔任公職者,即使是在私下,也必須維持政治正確的態度,而私下的政治態度正確與否,必須接受查核。在此,民進黨人的揭發與劉兆玄的徹查,共同替台灣朝野在極權與自由之間的選擇,做了見證。

(作者為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

.

SCFtw2(SCFtw2) 於 2009-03-18 13:40 回覆: 刪除

"最不夠好的"指的是黑暗光碟那篇,但你說的是石之瑜寫郭冠英的這篇。抱歉我弄錯了。石之瑜這篇寫得好。

從完完全全的局外人(比如火星人)來看,中級事務官郭冠英不應以此受公務懲處,因為這事不涉及他不奉公不守法,也無關於他的什麼職務或業務疏失。劉兆玄的重話是政治表態,他做馬英九的官,而人人知道馬應該是這個態度,同時馬和劉的民意支持度現在都不光彩。劉的錯誤正如石之瑜所言,其實馬犯一樣的錯。不能在關鍵時刻堅持正道的原則可以導致鄉愿和偽善。

其次,也如石之瑜所言,扁記政府的綠色公務員像這樣的不當言行很多,他們不是用筆名隱身,是真人現身執行,好像也沒什麼事。綠營今日未清算陳水扁,反而把郭冠英打成人民公敵,綠軍贏了這一陣,挽回氣勢,管女士立了大功。

第三,沒有笨蛋藍營的輸誠合作,綠營就贏不了這一陣。再離遠一點來看,沒有人民通力支持,這場政治迫害就成不了局。

郭冠英是藍營拋出的替罪羊,但郭的不當心態多少是被綠營這些年來的荒謬言行逼出來的。任何人都可以指責郭冠英,但請先捫心自問是不是掌握了正道和義理。

石之瑜說的對,我們面對的"其實是自由與極權的選擇"。

.


Lohengrin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石之瑜這篇文章不錯.
回覆此篇 刪除 2009/03/16 17:41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Focus/2007Cti-Focus-Content/0,4518,9803160301+98031606+0+163146+0,00.html

除非觸犯法律,網上匿名寫作,是每個人的權力.正常人也會尊重別人的隱私.那種到處挖人隱私的做法和人,令人不齒.
SCFtw2(SCFtw2) 於 2009-03-17 11:03 回覆: 刪除

石之瑜這篇是最不夠好的。不過如此這般不夠好的東西我也常寫。 ^_^

有的時候真的會想~~~反正沒幾個人讀,我多花時間多花氣力打起精神寫那麼好幹什麼?! ( ︶︿︶ )

.

.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039&aid=3336270
引用者清單(8)
2009/04/03 12:55 【123長短篇】 罵人也有藝術:基於回敬,給難兄難弟二人組作示範
2009/04/01 13:53 【123長短篇】 回SCF的鬼扯淡
2009/03/31 14:52 【123長短篇】 自由係基於人性尊嚴概念
2009/03/29 09:37 【天與地之間的塵埃】 石之瑜的謊言與可恥
2009/03/27 10:50 【天與地之間的塵埃】 聯合報投書〈我的同事郭冠英〉出自郭冠英自己
more...
 回應文章 頁/共11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SCF還是在自爽;老羅還是喜歡打黑槍
推薦1


張爺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SCFtw2

游擊戰事沒意義的

看你打得眼花撩亂,煞有介事
我不介意你玩那種浪費生命的文字遊戲
還有自毀品格的人身攻擊
因為你浪費你的
我也不替你可惜
但你就是不敢切入正題

關於言論自由的悖論問題
事實上老羅也是同樣被這簡單的悖論考倒
然而都在迴避,然後如出一轍的惱羞成怒

浪費我的時間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039&aid=3359242
有關法西斯的言論自由是指....
    回應給: AmyTsai(amytsai) 推薦0


張爺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就是指SCF和老羅主張的
「法西斯言論也受言論自由保護」

還有下面這一帖的討論也請接下去
郭冠英的惡行
請問這樣的郭冠英難道還不媚共?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039&aid=3359225
只好逃之夭夭
推薦0


Lohengrin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我前一陣和張先生在[尋王之盟]爭了好多天言論自由,最後發現他連言論自由的定義都搞不清, 只好逃之夭夭.

言論自由、對等原則、比例原則與官箴

幾點回應.

這種歪理還真妙

昨天AmyTsai網友也看到了這點, 我那時還沒加入, 就推了一下

不是避談,而是不必談

結果被指責栽贓.

張先生的一個做法就是自己可以東拉西扯, 但別人只要一接他的話題, 他馬上指責你離題.  還有一個做法就是他先說不給人帶帽子, 接下來通篇搞guilt by association.  如果你把帽子扔回去, 他馬上指責你給他帶帽子. 

這次范瀾欽/郭冠英事件, 只要你不跟著他罵, 你在內心就是范的同路人, 是藍皮紅骨, 同情紅色法西斯.  這有點像文革時期的人人表態過關的作為.

他自己可以挖心刺骨地銖心, 現在他卻又反過來指責別人當他[肚裡蛔蟲].

既然談到了顏色.  這裡很多人都知道我同情台獨, 要說顏色的話, 我應該是淺綠, 為了避免被打成藍皮紅骨親共份子, 我現在高呼口號:

打倒萬惡共匪!  打倒媚共親共份子范瀾欽!  揪出吃裡扒外藍皮紅骨郭冠英!  台灣獨立萬歲, 萬歲, 萬萬歲! 

這下可以讓我過關了吧.  ^_^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039&aid=3358739
愚民某甲-2
推薦0


SCFtw2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

To quote~~~
正題不談專扯淡的自由主義落跑者
連「人性尊嚴」就是「人類尊嚴」都不知道
還厚著顏說「下次再教」誰?
明明就是踢到鐵板
閣下的「言論自由悖論」也無所答覆
兩項問題看你如何自救

------------------------------------------------------------------
被證實的愚民某甲還不下臺,又發飆了,這就愈來愈像愚民某乙的作風了~~~ ^_^

半年前有個好談易經的小朋友沒憑沒據突如其來地說我SCF"好為人師",這真冤哪!獨腳強盜我在聯網陸陸續續說過幾次說我絕不好為人師,這原因很簡單,得不到別人信任就做不成別人的老師,獨腳強盜總是把肥羊扒光,肥羊怎麼可能信任我獨腳強盜呢?!呵呵,是罷!

先說"落跑",我跑了嗎?????連白癡也知道我沒跑,所以愚民某甲又垮了一回合,呵呵,是罷!

這麼容易就自己垮掉,他還想贏嗎?或者說,其理可得直乎?眾僉曰:不可~~~ ^_^

人(類)(的)演化=人性(的)演化 --- 對不對?當然不對!
人(類)(的)生理=人性(的)生理 --- 對不對?當然不對!
人(類)(的)快樂=人性(的)快樂 --- 對不對?當然不對!
人(類)(的)榮譽=人性(的)榮譽 --- 對不對?當然不對!
人(類)(的)生存=人性(的)生存 --- 對不對?當然不對!
人(類)(的)生命=人性(的)生命 --- 對不對?當然不對!
人(類)(的)悲哀=人性(的)悲哀 --- 對不對?當然不對!
人(類)(的)尊嚴=人性(的)尊嚴 --- 對不對?當然不對!

任何人都可以輕鬆容易地舉出N個像上面這樣的實例,但是都很難想出"壹"個讓這個等式無異議成立的實際用例。

某甲的腦子太不管用了,衹會抄書,人云亦云,這是愚民的特徵,是罷!

還沒教完,下次再教英語的部份~~~ ╯∩﹏﹏∩╰

========================================
https://city.udn.com/57039/3350795?raid=3352470#rep3352470
SCF向來保障愚民的言論自由
發表地點:政治社會》公共議題》青春鐵馬向前行
發表時間:2009/03/28 01:53

詩人啊,"言論自由"的定義是什麼?

詩人啊,你在中華民國的小學社會課本中學公民課本裡學到的最大宗的知識和教誨不是"自由主義"是什麼?

-------------------------------------------------
這兩個問句愚民某甲視如不見,現在這愚民對獨腳強盜說什麼~~~說什麼~~~說什麼~~~大聲點兒~~~大聲點兒~~~再大聲點兒~~~不行啊,我還是聽不見,怎麼辦???怎麼辦??? ╯∩﹏﹏∩╰

=====================================
To quote~~~
那是在模仿嬰兒的習用稱謂主詞
嬰兒經常不稱你我
直接稱名
因此張爺就自稱
就是「I」
說詩人自是開玩笑
這也好讓你來說嘴半天
無聊份子

-------------------------------------------------------
這麼精采的解釋當時不拿出來現在才拿出來,很少人會這樣做,不過愚民是會的。

這事獨腳強盜衹說了兩次,第一次沒說事情,衹拿出"詩人"這個詞,這次說了事情,衹有兩句,就被描述成"說嘴半天",這不被旁人看作惱羞成怒大概很難,是罷! 如果是惱羞成怒,那麼前面那個精采的解釋大概就是為了補瘡而造出的謊話,是罷! ^_^

=================================
To quote~~~
找老羅也可以
但要轉移焦點就免了

-------------------------------------------
獨腳強盜碰到愚民也很頭大,就麻煩老羅也來訓誨一下,這是事實,不過愚民竟然還在辦家家,以為獨腳強盜在轉移焦點,先打一耙,真是~~~程度低啊~~~ ^_^

==============================
Anyway~~~

To quote SCF, about愚民某甲
被人踩到爆漿的屎殼螂
全世界衹有一個這等文學英雄人物兼國學英雄人物兼中國頭號intelligentsia,在聯網

-----------------------------------------------------
這應該無異議成立了,是罷~~~
愚民某甲此後不必再費心"自救"了~~~ ╯∩﹏﹏∩╰

.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039&aid=3358618
願聞其詳
    回應給: 張爺~敕令神打范蘭欽退駕(soros) 推薦0


自由如風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可否請你先詳述「法西斯的言論自由」的定義?免得我又「曲解」了你的意思?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039&aid=3358615
正題不談專扯淡的自由主義落跑者
推薦1


張爺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SCFtw2

連「人性尊嚴」就是「人類尊嚴」都不知道
還厚著顏說「下次再教」誰?
明明就是踢到鐵板
閣下的「言論自由悖論」也無所答覆
兩項問題看你如何自救

找老羅也可以
但要轉移焦點就免了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039&aid=3358392
知道動詞不加s的原因麼
推薦0


張爺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那是在模仿嬰兒的習用稱謂主詞
嬰兒經常不稱你我
直接稱名
因此張爺就自稱
就是「I」
說詩人自是開玩笑
這也好讓你來說嘴半天
無聊份子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039&aid=3358384
〔老羅宗〕佛教釋義
    回應給: SCFtw2(SCFtw2) 推薦1


Lohengrin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SCFtw2

國家機器權力大得可怕,這無論在民主還是極權國家都如此.言論自由是民主國家保護少數人權利的關鍵,所以要在最大程度上保護.

當然言論自由並非絕對.比方說人身威脅,誹謗,教唆犯罪,在坐滿人的劇院裡謊叫〔著火了〕等等都不受也不應該受到保護.

闡述理念的言論最需要受到保護.所以在原則上,法西斯光頭黨有言論自由,這在美國也確實如此.但德國是個極端例子,他犯有前科,而且這個前科犯得太大,時間上太近,所以我說德國立法禁止納粹言論不算太離譜.

無論如何,要禁止某些言論,必須先具體立法,嚴格確定界線,不得擴張解釋.如果在灰色地帶,必須儘量往白的方向解釋.

PETA案子是個很好的例子.我同意Scftw2網友的直覺.我也是猶太人.PETA當然認為他們也是猶太人.他們認為眾生平等,他們不但是猶太人,他們還是豬馬牛羊.他們之所以舉出猶太人所受的苦難,目的是要讓其他人知道今天豬馬牛羊的處境比二戰時在德國的猶太人處境更悽慘.PETA不但尊重〔人性尊嚴〕還呼籲大家要尊重豬馬牛羊的〔動物尊嚴〕.

很多人(包括我自己)之所以反對這種類比,是因為我們認為把人類比成動物是在貶低人.但如果設身處地,將心比心,站在PETA的立場,他們完全沒有貶低人的意思,他們要提升動物的地位,是在闡述眾生平等,動物尊嚴的理念.

我們可以用言論反對PETA這種做法.但我想大家都同意,PETA的這個做法和宣傳納粹風牛馬不相及.既然如此,那就應該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但德國法院恰恰就禁止了這種言論.

從這件事可以看出保護言論自由的困難.從這件事可以看出限制言論自由的法律是多麼容易被擴張解釋.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美國採取的辦法是:極右派法西斯光頭黨有言論自由, 極左派焚燒國旗抗爭也受言論自由保護.  一個保護這兩種極端團體言論自由的國家是個保障人權的國家.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039&aid=3358364
耍嘴皮子沒用的
    回應給: AmyTsai(amytsai) 推薦0


張爺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你的中文理解力出了狀況。關於法西斯的言論自由你是支持不支持/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039&aid=3358360
愚民某甲
推薦1


SCFtw2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SCFtw2

我quote的是別人寫的帖子,愚民某甲立刻成了被人踩到爆漿的屎殼螂~~~

莫名奇妙
還怪到我的「潛意識」
跟AmyTsai一樣都是在作別人肚子裡的蛔蟲~原來我從沒說過的話都被
像成「潛意識」,

=======================================
To quote
學術不考究(搞不懂言論自由的根據和限制,也搞不懂「人性尊嚴」就是「人類尊嚴」),辯論又先畫靶再射箭,這能看嗎?!

----------------------------------------------------------
在版題犯了三單現動詞尾沒加s的低級錯誤被指出之後卻辯說"詩人有犯錯的權利",但這"詩人"在聯網好像沒寫過什麼像"詩"的東西~~~ ^_^

跟人談抗日史事,好像很懂很熟的樣子,卻連整個抗戰八年之內中國政府的軍事部門是軍政軍令軍訓三部而沒有國防部這個基本到骨髓裡的情況都搞錯~~~ ^_^

大不咧咧的,沒說什麼"前言"一開口就看不上魯迅,看不上季羨林,這等文學英雄人物兼國學英雄人物兼中國頭號intelligentsia全世界衹有一個,在聯網啦~~~ ╯^﹏﹏^╰

PS 1: 人性尊嚴人類尊嚴什麼的下次再教這個愚民~~~

PS 2: 這愚民某甲好像愈來愈像YST~~~

.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039&aid=3358346
頁/共11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