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 我不喝酒, 別送我一個酒甕. 我覺得不是一碼子事, 而且從情理法三個面又可能有不同觀點. 我一直說范蘭欽事件很複雜, 要好好從頭分析, 可以寫篇論文. 可我現在只能快速回答.
我的解讀是 那些人士同情范蘭欽言論, 認為他不應該被懲處的理由大致歸類如下, (不一定完整, 而且是基於我的解讀, 我, 區區小名一個, 非公職, 非黨工, 因此也不代表任一黨,更無法代表泛藍或非綠):
1) 基於言論自由主義, 而且事情剛爆發時范蘭欽還根本是個筆名(匿名),
2) 基於法律規定, 網路上的匿名屬於隱私, 應該在某些狀況,程序下才能由司法調查, 否則易演變成另一種白色恐怖,
3) 認為不公平, 前政府綠營高官講過更過分的言論, 那些人都沒事, 為什麼一個小小郭冠英, 影響力遠不及前政府那些高官, 現在綠營卻追著他打, 打得他退休金都沒有? 因此這些言論多半是把"台巴子"和"外省豬"之類的言詞相提並論 (我不多舉例了, 這類言詞實在是很傷),
要把這些幫郭冠英講話的言論衍伸為泛藍對泛紅認同就太"衍伸"了, 那像我這種認為郭講話不當, 應該有所管束的這些人要被歸到哪一類?
我想您一定也有所體會, 您的文章, 某幾篇某些人會推薦, 但是這些人絕不會推薦您另幾篇文章. 如果別人用您文章推薦者的"顏色"反推您的顏色, 是不是不大適當?
另外, 這件事情在情理法上最終的結論也可能是不一致的, 於情於理我們認為"賣國", "叛國"的言論, 於現行法律上未必認為違法. (否則怎麼中華民國的前總統有不承認中華民國的言論, 可是卻不叫"叛國"呢?)
郭冠英的言論固然不當, 但是我認為起先被爆料出來的原因就是因為他是公務員, 因此被擴大成政治事件, 要把范蘭欽的歧視言論, 衍伸畫等號到馬政府的言論. 這樣明顯的政治運作和操弄對並不公平.
本省人, 外省人, 客家人, 原住民... 小小的台灣有這麼多不同的族群, 可大家的中華民國只有一個, 彼此互相尊重合作, 為了大家的中華民國, 要在這小小的海角一隅力圖生存, 大家支持政府"不獨, 不統, 不武"的原則, 致力社會合諧, 請都不要再用言語搞族群分化, 傷害我們自己的"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