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5238為李德俊的證明:林青弘(羅伯特亞當斯) 於http://blog.udn.com/chinghunglin/85060912指出依據桃園地方法院中壢簡易庭105年11月24日104年度壢簡字第868號民事判決,政治異言堂部落格格主帳號名稱jun5238為李德俊 根據臺中高分院102年度上易字第741號判決,部落格「政治雜論閣」確為林青弘 根據判決,jun5238為李德俊,chinghunglin羅伯特亞當斯為林青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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