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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民進黨「愛台灣論述」的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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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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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馬俱樂部
Boese Engel
華碩
愛台也愛中
lester的爹

今天聯合報的社論擲地有聲,其中有一段提到「納粹與台獨的論述,雖難以倫比,卻仍確有若干類似之處。」,我要加以引申。

我以民進黨「愛台灣論述」為例:

民進黨陳水扁以下及李登輝最朗朗上口的一句話就是「只要認同台灣就是台灣人」,他們還會很「仁慈」(假惺惺?)的說「任何政黨只要認同台灣,都可取得政權」,「好像」還包括國民黨及其他政黨。


但何謂「認同台灣」?


舉個例子來說,民主進步黨族群事務部對外省人有個「最高指導原則」,就是:「以「只要認同台灣,就是台灣人」來處理,也就是說,外省人必須拋棄中國認同而轉向台灣認同,才能被本土論述所接納。」


換句話說,「認同台灣」是「排他的」,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如果是「外省人」,民主進步黨就先假設他為「非我族類」,一旦等他「認同台灣」並「拋棄中國認同」後,他們才有「資格」「當台灣人」。


來看這個「規定」有多不合理。


「二二八牽手護台」時,李登輝與陳水扁手牽外籍新娘與大陸新娘,他們給她們一個「身份」-「新台灣人」,當然,前提是她們已經「認同台灣」,而且還是「民進黨標準」,再換句話說,身為大陸新娘的台灣媳婦必然已經「拋棄中國認同」,外籍新娘可能也已經「拋棄美國、日本、越南、菲律賓認同」,不然,沒辦法當「新台灣人」。

大家覺得合理嗎?


嫁或娶台灣人,依我國法律符合一定要件、期限後就是中華民國國民了,但是,依民進黨的標準,他們「不算」台灣人,還要經過民進黨的「忠誠認證」後,才算台灣人,而這個「忠誠認證」竟然是要他們拋棄原始的國家認同。


拜託!嫁個人或娶老婆都要這樣,這還不法西斯嗎?這還不霸道嗎?

還有更可笑的。


台灣演藝圈有一堆會講台語但國語不太好的ABC,他們上節目時經常說「我是台灣人」,事實上,他們根本就是美國人、拿美國護照,然而,他們具有民進黨所要求的「特徵」,於是,他們順理成章的「成為」台灣人,台灣許多的駐外人員、大官也都有雙重國籍,但民進黨也是把他們「當成台灣人」,這不矛盾嗎?


投民進黨一票就可以搖身一變「成為」台灣人?


為什麼出生在台灣的外省人要經過民進黨「認證」後才算「台灣人」?為什麼外籍配偶必須拋棄原始的國家認同才能算台灣人?法律上已賦予的權利為什麼民進黨卻還要增加新的條件?是不是台灣人為什麼還要你民進黨來做「思想檢查」?


只有一個原因,這就是只為他自己量身定做的「權利之鑰」,只有突顯別人的「不純正」,才能顯示出自己的「真」,只有自己球員兼裁判後,才能「穩贏」,只要把持狹隘的民族主義並要求其他族群按他們的遊戲規則就可以「同化」其他人,也所以,外勞「人權」可以打折、蛇頭把偷渡客丟到海裡也不在乎、外籍配偶民進黨也給他們差別待遇!


這難道叫民主、進步嗎?民進黨你憑什麼「定義」愛台灣的方式?為何由你們解釋?這根本是使用偷換概念讓「民進黨=台灣」,批評民進黨等於批評台灣,這對嗎?


但支持民進黨的人認為這不重要,反正只要這些「台灣人」執政就好,其他的台灣人怎麼想,其他的價值都不重要,除了「愛台灣」口號,民進黨重視清廉嗎?民進黨重視人權嗎?民進黨重視社會正義嗎?


這是民進黨「愛台灣論述」的謬誤。也難怪,當我聽到滿坑滿谷的「愛台灣」口號時,總覺得少了什麼。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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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外省人,原罪,階級壓迫,族群歧視,族群仇恨,二二八,蔣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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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人口 by王浩威(精神科醫師)
【2004.04.15/中國時報/時論廣場】
http://www.cyberbees.org/blog/archives/003402.html

民國八○年代我在東部工作,經常隨著<慈濟>基層醫療服務隊到每一個偏僻的聚落,四處訪視,接觸到許多曾沒被人討論過或報導過的現象。當時,對我的衝擊,一位自以為已經十分關心台灣社會的精神科醫師,實在是無法形容。擔任領隊的王英偉醫師,當時的<慈濟醫院>家醫科主任,現在的<國民健康局>副局長,經常安慰我們這些基層醫療服務隊的新兵,用十分體恤的口氣說:「沒關係,能做多少算多少。」

花東的偏僻村莊不是只有原住民聚落。不少客家或閩南的聚落,隨著農村的凋敝和伐木場的關閉,經常只有安靜的老人還羈住村裡,直到午後放學才聽見小孩的聲音。至於成年人,除了極少數甘心務農的,幾乎都看不到。我負責追蹤家訪的慢性精神分裂病患,「剛好」都是由西部新嫁來這裡的新娘。

還沒來東部以前,從沒看過這麼多慢性精神分裂或智障的新嫁娘住在同一農村。不過,在桃園或西部其他地方的眷村,這情形反而經常可見,特別是在上一輩的人口裡。

女人的婚姻,原本就像買賣一樣地充滿著交易色彩。做生意的過程中,買賣雙方彼此掂量著斤兩和價錢的形式,在婚姻中變成了是否「門當戶對」(在上層社會)或是「條件相合」(中產階級),甚至是直接的金錢買賣(在貧窮人口)。

光復以後,蔣介石政權率領來到台灣的眾多兵將,原本要反攻大陸的年輕歲月,隨著一年又一年的等待,不知不覺地開始各自娶妻生子。這麼多男人,如何找到妻子,只好各靠本事。所有可能婚嫁的女人就像是被挑選的貨品,從最上層的社會開始往下流,那些將軍或校官們挑走了最好的對象,剩下的再繼續往下漂流。於是,所有重度精神病和智障的女性患者,最後都留給了最基層也是最貧窮的小兵。

然而,智障也好,重度精神病也好,雖然不少是家族裡的偶發案例,但也有不少個案其實是很容易基因遺傳的。於是,多年以後,在台灣各地的精神科門診或病房,往往可以看到患者的榮民父親,帶著他生病的妻子,來探視剛剛發病住院的子女。榮民雖老矣,不再保衛國家,卻仍然負責照顧這個社會的精神病患或智障患者。多麼諷刺呀!

蜂報評註:這些外省老榮民默默承擔著照顧被壓迫在底層(或用主流語言的最弱勢)台灣婦女與子女的責任,遠比更多本省人對台灣付出更多的犧牲與奉獻(有誰比他們更愛台灣?),卻在晚年遭到政權帶頭的法西斯化屈辱與威脅--如中國豬滾回去!試問,究竟是誰不愛台灣呢?

後來,榮民們越來越凋零了,再加上兩岸開放可以回鄉娶親,這些女性精神分裂病患者,也是婚姻市場中最不受歡迎的滯銷品,失去了原來最底層的也是站立在最後一條防線的「買主」。

民國八十年,在花東偏遠的農村,我才愕然發現,原來不再有榮民可作為婚姻對象的精神病或智障患者,許多都嫁來這裡了。在凋敝的農村裡,自農村長大的女子,幾乎都不願留在這個既偏僻又辛苦難維生的地方,在成年以前就早早離開,再也不回來了。至於男性,個性外向,對新事物的刺激是正面反應的,也全離開了。在我拜訪的這些家庭,西部精神病患新嫁的少年郎,全都是木訥寡言的古意人。

十年又過去了,台灣開放外籍新娘,從大陸、越南各地湧進我們這個社會。不論是西部的美濃或東部的富里,所有的農村都是外籍新娘。然而,這些新一輩罹患精神分裂病或智障的女性呢?在台灣這個沒有太多社會福利制度的國度裡,我們似乎再也看不到她們的出現。然而任何人都知道,她們還是存在於這個社會裡。只是,此時此刻,是誰在照顧她們?沒有人知道,似乎,也沒人關心這問題吧。

以下引自人民網 http://tw.people.com.cn/BIG5/43948/3739302.html
台灣老榮民——被人遺忘的角落(節)

2005年09月30日08:30

去台灣駐點多次后,有位朋友突然說起:“你應該去看看老榮民。”

  “榮民”是台灣對服役多年的退伍軍人的稱呼,所謂“榮譽國民”,老榮民則已成為1948年、1949年隨蔣介石退居台灣的那批軍人的特定稱呼。從高階職位退下來的榮民退休金不算少,可以頤養天年。這位朋友讓我去看的低階老兵。
  在台北的繁華鬧市,是很難看到這些老兵的。一次駐點,我特別到負責榮民管理的“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稱“退輔會”)的網站瀏覽,進入屬於老榮民的“榮民之家”網頁,我榮幸地成為第537個訪客。一位父親就是榮民的朋友,聽說我要寫一篇關於老榮民的文章,好心地問我:會有人看嗎?老榮民已經被大多數的台灣人遺忘了。

  最糟的不是遺忘,而是污名。民進黨執政后,島內一度談大陸色變,對大陸懷有感情的老榮民,也不能幸免,被指“通共賣台”,還有甚者攻擊他們是“台灣寄生虫”。台灣的媒體對老榮民鮮有報道。很少的報道中,也絕大多數是參與詐騙、被人欺騙,或者自殺、事故等黑色新聞。這也難怪,這群年紀至少70歲的老兵,每月退休金隻有1.3萬元新台幣(合3000多元人民幣)左右,而在台北,街頭小店的一碗面也要100元新台幣,老榮民生活都難以為繼,甚至幾年前,“退輔會”也從人道出發,建議允許老榮民回大陸安度晚年,以他們的收入,在大陸的農村生活還是綽綽有余的。又老又窮,再加上少小離家,沒讀過什麼書,老榮民自然成為台灣社會的最底層。

  被人左右的人生

  一次駐點,我們來到台北縣北投林裡,傍山有一片違章建筑,數十間簡陋板房裡住著一批老兵。我們去時,幾位老榮民正坐在路邊的破椅子上聊天、晒太陽。聽說我們從大陸來,一位姓劉的老伯笑了,說:“我是湖南人。”劉老伯說,他18歲時是被抽丁當了兵,“我抽到了第二個,以為當兵很好玩,其實一點不好玩。”就這樣一路打仗,南京、唐山、北京都去過。有一次打著打著,一搭話,原來是老鄉,“自己打自己干什麼嘛?”劉老伯說到這裡,長嘆一聲。后來,他就一路走,也沒明白怎麼回事就到了台灣。

  從1948年、1949年開始,100多萬人隨國民黨遷移台灣,其中有60多萬是軍人。大多數老兵都有著類似劉老伯的經歷,十幾歲的年紀糊裡糊涂當了兵,渡海赴台的時候也不知道這一去將幾十年都不能再回故鄉。

  當時的台灣從自然環境到人民生活都比久經戰亂的大陸要優越,20歲不到的年紀重新開始生活也不是難事,但是各種復雜的原因 ,他們仍然沒有進入正常生活軌道。

  1952年,台灣當局一方面實施“精兵政策”,讓老弱殘兵從軍中退下來﹔另一方面,為了反攻大陸的需要,設法使軍中有過戰斗經歷的年輕士兵留下來。因此規定,青壯士兵無論當年在大陸是志願或被迫從軍,都被晉升為“士官”,服務年限也相應延長,士兵須年滿40歲、士官50歲、士官長則要58歲才能退役。

  而為了便於管理,這些士兵還被各種條件限制不能正常成家立業。當年的理由簡直有幾分可笑,為了防止女匪諜假借結婚之名滲透軍中,也為了避免軍人因為結婚而分心,國民黨當局制定了所謂“戡亂時期陸海空軍軍人婚姻條例”和“軍人戶口查記辦法”,規定隻有年滿28歲的軍官或技術士官才可以結婚,且以“軍人身份補給証”作為軍人唯一的身份認証和管理依據,而現役軍人除非在軍營以外的地方仍擁有家庭,擁有棲身之所,才能申請身份証。簡單地說,一個低階的士兵不能結婚,而沒有家庭,也不能領取身份証。

  這些限制使得本來已經語言不通、習慣不同的老兵根本無法融入台灣社會。1959年,執政當局才將婚姻限制放寬到年滿25歲的所有士官都可以結婚、現役士兵服役滿三年也可以結婚﹔1968年又修正“軍人戶口查記辦法”,讓大多數的軍人可以擁有身份証。但此時,那些低階士官兵都已差不多40歲。

  最低層的兵日子都不好過。開始不讓退役,劉老伯指著背后的綠樹成蔭的山坡說,“這山上以前都是石頭,都是我們種的樹。”不過,他還是想盡辦法退了。“當兵不自由啊。”退役后,不懂技術,找不到什麼好工作,什麼雜活都干過。
  至於住處,不少老兵就在自己開荒的地方落腳,自建一些簡單房屋,后來漸成村落,老榮民的村落。這些房子內部空間很小,也就是十多平米,房子之間互相緊挨著,狹小的過道隻能容兩個人穿插而過。

  86歲的黃傳金老人終身未娶。他出身在湖北孝感的農村,1946年被抽壯丁來到台灣。他由於有輕度中風,靠從大陸過來的女兒照顧,女兒也60歲了。我們走進了黃傳金老人的家。屋子裡非常的簡陋。房間成一字型排列,臥室裡放著兩張單人床、一個衣櫥和一張桌子,空余的地方僅容一人站立。中間是一個能放下一張長沙發的過道,放著一張飯桌,既是吃飯地方也是休息的地方。過道連著廁所和廚房。房頂距離地面也就2米,顯得很壓抑。

  當時,作為當局“安置計劃”的一部分,退役的老兵也成為台灣基礎建設的主力軍,從1961年起,有將近4500個沒有達到退休年齡而想退役的士官,組成兩個“開發總隊”,沿著台灣花東縱谷進行墾荒工作。開發隊的成員,要至少勞動兩年以上,否則隻有身體較差、無法負荷墾荒工作的人才能提前退伍。台灣從南到北都留下了這些退役老兵的足跡,島內最著名的中橫公路就是老兵們當年修筑的,很多老兵有爆破經驗,修路時的爆破工程自然不在話下。這些道路至今也是島內的主干道之一,不過,走路的人向來是不會記著真正修路的人。有人叫老榮民“台灣寄生虫”也就不奇怪了。

  痛苦一生的婚姻
  婚姻幾乎是每個老兵一生的傷痛。
  
劉老伯說:“我老婆糖尿病,過世了。”再一問,劉老伯才慢慢講,以前沒結婚,因為沒有錢。60歲才娶了老朋友的女兒,她,22歲,“給了5萬塊訂金。”年齡為什麼差距大?她腦子有病,劉老伯搖搖頭,連飯也不會做。那十幾年,要照顧她,還要工作養家。劉老伯不願多提舊事:“他早就要把女兒訂給我,我不要。沒結婚時想結婚,結了婚就后悔了。不會再娶嘍。”

  一位從小在眷村長大的欒先生說:“語言不通,又不識字,當時什麼樣的人才肯嫁這些低層老兵呢?不是殘疾就是智障。常常看見他們娶的媳婦,一瘸一拐地來了,或者嘴斜眼歪,都不少見。”

  七十年代,在后裡馬場,一位老兵娶了一位全身萎縮的媳婦,一動也不能動,每天躺在床上,吃飯喝水都要喂。老兵當時在馬場工作,每天喂馬、放馬,還要回家照顧她,平時還要找時間上街撿垃圾,好多賺一點錢。

  年輕的欒先生不理解,問他:你這是何苦?他說:你們年輕人不懂,這樣我就可以不用花錢出去找妓女了,也不會染上什麼病。

  即使如此,根據“退輔會”統計,有超過5萬以上的老榮民始終未婚。
  
台灣解除戒嚴后,老榮民間開始流行到大陸娶妻。不過,雖然都是60歲以上的年紀,但是每個老榮民省吃儉用積攢下的錢在大陸很多地區還是很有誘惑力的。因錢而嫁的大陸新娘,有對老榮民照顧有嘉,讓他們晚來享福﹔也有不少唯利是圖的。

  大陸新娘在台灣是弱勢群體,“老榮民”卻被大陸新娘騙得最多,有的甚至被騙的很慘。

  77歲的高老伯就是如此,他說,之前娶的一位大陸新娘把他迷昏,拿走了他的全部積蓄就跑回家去了。另一位老先生,也被老婆騙走200多萬元新台幣,但他表現出很無悔的樣子,說反正是給大陸做貢獻了。

  盡管如此,不少人還在前仆后繼地迎娶大陸新娘。理由很簡單,孤獨,想念家鄉,他們回不了家,但對家鄉的一山一水還是記憶猶新,而且年紀越大,越是懷念老家。但現在回去,又不能適應了,不要說環境,連天氣都有點過不慣了,因為畢竟在台灣過了大半生。大陸新娘成為他們的感情慰藉。66歲的陳宜奮說,這麼大年紀了,娶老婆干什麼啊,因為孤獨。兩個人說說家鄉的話,做點家鄉的菜,回憶起小時候的光屁股生活,晚上有人睡在旁邊,感到安慰和溫暖。

  當然,騙老榮民的也不僅是大陸新娘。欒先生的表哥也是老榮民,由於他在大陸有不愉快的遭遇,一度想娶個印尼太太,欒先生勸他:“你六十多歲,娶一個二十幾歲的,別的不說,身體就對付不了。”他聽從了。第二次他又要娶,也是個印尼女人,比他小幾歲,年齡還相當。但是現在的情景是,他每半年領一次退休金,拿到錢后,他的印尼太太就會按時回來和他住上一個月,然后帶走他的一半退休金離台回鄉,因為這是結婚時說好的。平時,表哥仍然一個人孤獨地過著日子。

  歸鄉路如此曲折

  1987年台灣開放回大陸探親,很多老兵喜極而泣。然而歸鄉也並不是沒有尷尬和傷痛。

  77歲的朱有福是上海人,1949年從上海坐船來台灣。當過海軍。1955年退伍,成家,老伴1978年去世。

  朱有福說,1949年有一個口號是:“一年准備,二年反攻,三年掃蕩,五年成功”,我們堅信是能成功的,誰也不會去懷疑這個口號,誰懷疑誰的思想就有問題,思想有問題是一件不得了的事情,誰都相信這句話,因為蔣介石是神。可是一喊就是幾十年,就再也沒有回家過。那時回家的決心不隻刻在心上,還刻在身上。說著,他伸出左手,往上撂起袖口,我們赫然看到了刻在他手上的“反共抗俄,民國40年1月1日”的藍色字跡。皮膚已經失去光澤,但印跡卻難以去除。他說他當時所在的裝甲兵隊1000人身上都刻下了這樣的印跡,他們也就是在這樣的決心下,日思夜想地反攻大陸成功,想打回老家。

  “剛開放,我就回去了。”劉老伯開心地說,那時,媽媽已經去世了,沒見到,老父親還在。“父親還認得我呢,現在他已經過世了。沒趕上見面,他們三天后,打電報給我。”說到這兒,劉老伯混濁的眼睛泛起一層淚光。第一次回大陸,劉老伯說,看到家裡屋子正中挂著一個毛澤東的畫像,便立刻遮上眼睛說:“這是誰啊,挂這裡?我不想看。”果然,第二天,畫像就被取走了。說起這件事,劉老伯表情很得意。

  欒先生的表哥也是老榮民,來台灣之前,曾在大陸娶過一個媳婦,還生了一個女兒。

  兩岸解禁后,他立刻回到家鄉尋親。妻子是已經過世了,當地幫他找到了女兒。

  他給女兒一家蓋了房、買了三大件,還買了一輛摩托車。十幾年前,摩托車在家鄉的那個小地方,還很轟動,平時有什麼活動,甚至由他們騎著摩托車在前開路。可是女兒還是不滿足,找各種名義向他要錢。

  表哥隻是從上士退伍,沒有太多退休金,不久,他就開始感到經濟壓力了。台灣的家人出主意,讓他和女兒談談,告訴她們其實他自己也沒什麼錢。一深談,表哥越來越覺得不對勁,這才發現,此人根本不是他的女兒,是當地的某人找來的自己親友。

  表哥從此再沒回過家鄉。

  快要離開的時候,我終於忍不住問劉老伯最后一句話:“你這樣過一輩子,恨不恨誰?”

  劉老伯嘴角顫動了半天,看不出似哭似笑,隻是混濁的眼睛盈出了淚光,“誰也不恨哪,要恨隻恨自己命不好,打仗沒被打死,活著受罪啊。” 說著,站起來,拿起拐杖,一跛一拐准備回家。不過,他轉而還是開心地說,“過幾天,我就要回老家了。”

  我們走時,80多歲的周瑞老人揣著手仍在村裡游蕩,他說他會落葉歸根,死后埋在湖北的家鄉。

  要不了多少年,“老榮民”在整個台灣就將絕跡,“老榮民”也將成為歷史名詞。實際上,也許歷史根本不會記錄他們這群渺小而卑下的小人物,隻是,小人物的慘淡一生就可以被輕易抹滅嗎?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何晶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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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豬的移民觀 BY 王文心(高雄醫學大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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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豬的移民觀

王文心(高雄醫學大學博士)
台灣立報/與生命對話/2004.07.08

全國 25 縣市教育局長會議日前在北縣十三行博物館舉行,會中引用主計處統計資料,92年平均每8個新生兒中,就有一個是由「外籍」配偶所生,為針對「新移民子女」的學習問題,各縣市紛紛規劃輔導方案。北縣教育局局長潘文忠建議,制定外籍人口政策方是長久之計,才不會「補破網」;教育部次長周燦德更大膽預測,民國104年新移民子女將成為台灣生產主力,加上人口老化,屆時台灣的競爭力將備受考驗。他並呼籲外籍配偶少生一點,並舉澳洲的政策為例,凡是未達特定檢驗標準的移民將不發給身分證。


熟讀歷史的人都知道,自古以來,台灣就一直是個移民社會,台灣史就是一部移民生存競爭史,新政府更是認為,我們與大陸為不同種族的理由,就是我們身上流著漢人、西班牙人、荷蘭人、平埔族人、南島語族等移民的混血;現在不曉得又為了什麼理由,要特別區分出「外籍配偶」與「本國人」,「新移民子女」與「舊移民子女」之分?

潘文忠局長認為,需制定外籍人口政策,所謂「外籍」,恐怕是指大陸、東南亞地區而非歐美國家的女子吧!這些婦女嫁入我國,為我國生養「新台灣之子」,並成為未來(10年後)補給新勞動力的主流,她們不過是數百年來移民的一小部分,卻總被稱為「外籍新娘」,這個「外」字顯得多麼刺眼、刺耳,暴露出我們官員毫無忌憚的種族主義法西斯心態。

為何台灣會有移民配偶的需求呢?根本原因出於在台灣經濟榮景的櫥窗背後,一幅幅農村經濟破產的「流民圖」。這些鄉下的年輕男子,在「婚姻市場」(這個名詞多具象地指出婚姻是樁買賣)裡根本毫無「競爭力」(或購買力),為滿足人性最基本的需求,以及補給農村日漸凋零的勞動力,只好向比台灣經濟更弱勢的國家「購買」移民配偶。這些移民新娘與台灣配偶一起打拼,讓農村的單身漢看見未來的希望(寄望下一代出頭天),是穩定農村經濟與社會安定的最大支柱。殊不知過去台灣史上常見的「3年一小反,5年一大亂」,就是「無某無猴」的羅漢腳暴動,肇因於清王朝限制大陸女子移民來台,導致人為性別比例失衡。這些移民配偶雖不似企業對台灣的貢獻可用金錢衡量,但要不是他們默默犧牲奉獻,怎會有台灣底層社會的長足安定呢?

不知道教育部次長何時變成內政部長,甚至衛生署長還兼納粹黨主席,連人民成家立業、傳宗接代的慾望都要強制干涉,這還算是以「人權立國」國家的官員嗎?若限定娶移民配偶的家庭不能生養小孩,難道要這些配偶做為台灣底層男性「蓋棉被、純聊天」不事「生產」的伴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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