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究責 「株九族」挨轟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2007.12.03 10:15 am
立院民進黨團幹事長王拓、書記長王幸男等人連署提出「二二八事件及戒嚴時期政府違法責任追究特別條例」草案,今天將在立院司法委員會闖關,由於草案被質疑「株連九族」,行政院不敢表態,藍營則揚言封殺。
被藍營稱為「株連九族條款」草案第四條明定,刑事責任訴追、審判不適用刑法追訴權時效消滅等規定,即便被告死亡,該條例所為之訴追、審判程序不因而停止,應命被告之配偶、直系或旁系三親等內血親「續行程序」,代為行使被告訴訟法上之權利。這項條款被外界稱為株連九族條款,引發極大爭議。
換言之,草案一旦通過,涉及二二八事件及戒嚴時期逮捕、行刑的當事人,不只其配偶、子女要遭連帶追究責任,甚至連三親等內的外甥(女)、侄子(女)也同遭牽連。
提案人之一王拓昨天低調澄清表示,「我們要的是真相」,相關刑責只會到「加害人」為止,「罪不及妻孥」,不可能株連九族、懲罰後代,但若外界對條文內容有疑慮,經司委會討論,他願意說明或修正。
行政院昨天不敢為民進黨團提案背書。政院發言人謝志偉痛批,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和國民黨是二二八事件的共犯集團,但一提到「株連九族條款」,謝志偉態度保留地說,應該確認元凶是國民黨、蔣介石,「至於其他的可以慢慢談」;現在是黨政分離,提案應該留在立法院討論。
他強調,二二八事件「加害人」的後代子孫若能提出證據,就有機會透過訴訟為先人平反,不受刑法追訴時效的限制;國民黨立委蔣孝嚴或蔣家後代蔣友柏如果認為蔣介石不用為二二八負責,蔣孝嚴今天就應到司委會說明,而不是阻擋真相。
民進黨團提案說明指出,其他外省族群本無必要因「二二八事件」及「戒嚴時期政府違法訴追、審判」,背負與他們無關的「其他人」的原罪,透過這種法律責任追究程序,同時具有還其他外省族群清白的效能,使台灣的族群和諧更具有正面意義。
該提案共獲得卅四位綠營立委連署,今天將在司委會闖關。王拓說,這是轉型正義的問題,和選舉無關,法案內容可以理性討論,國民黨不應杯葛;他也主張,對「加害人」的求償權,可以考慮拿國民黨的黨產來賠償。
【2007/12/03 聯合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