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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叫這些人網工. 大陸的名詞比較好玩, 叫做五毛. 蓋傳說他們寫一篇垃圾, 領五毛薪水. 綽號由此來是也!
老丐早年, 也罵他們: 去總統府找阿扁領薪水!
這年頭, 五毛像化妝舞會, 更像妖怪, 變成各式各樣迷惑網友.
老丐舉幾個例子.
聯網新的政治城邦榜首, 市長掛個半空飄浮的頭像, 副市長貼個騎掃帚的巫婆漫畫, 盡讓人想到法輪功大紀元的特異功能!
現在的榜眼, 原來是榜首, 號稱是當今總統的粉絲, 也就是羅智強親選的副市長. 專幹李登輝的勾當 - 在鐵馬市趕盡馬總統的粉絲!
還有那個抄雙節棍的, 和抽煙斗的, 都說是宋楚瑜的粉絲? 卻幹盡讓老宋丟臉的笨事!
這是聯網放在他們排行榜的前四名, 往下看, 還有那個根本唱了幾年空城計的, 也高掛前茅!
在商言商. 這一切, 都是為了操縱媒體, 賺幾兩銀子.
也讓大家認清: 說話實在的網友. 難得!
有位逍遙散客, 文筆好, 幽默感強, 旁徵博引, 大家都喜歡. 卻在鐵馬市, 被一個政治異言堂的五毛, 叫做 ALEX 的, 惡言相向, 罵離鐵馬市.
老丐拄著打狗棒, 也成為聯網眼中釘. 不過, 大家都旁觀者清. 咱們騎驢看唱本. 囂張一時的, 現在關在土城. 這個世界: 不是不報, 時候未到!
本文於 修改第 1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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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五毛有房東罩, 就胡說八道!
且看老丐分析!
引用文章蔣介石不是獨裁者
1946年行憲以後,蔣介石是民選的總統。
是嗎? 等到勘亂時期條款通過以後, 還能夠算是"民選"嗎? 跟傻蛋胡笙一樣: 號稱民選總統? 其實是美國懶得一任任認識, 講條件, 就以民選之名, 姑息其獨裁之實罷了!
軍閥也好,總統也罷,蔣介石都沒有資格稱為獨裁者因為他的政治勢力和執法力量從沒有到達全國,差太遠了。
呵呵!
只要他的權力範圍之內, 他的做風, 就是獨裁! 還這樣子用沒有實際統治全國, 來幫他脫罪?
風水自己, 在小小的"城邦", 也是獨裁! 說難聽一點: 沒那個口才, 只敢躲在自己的窩裡獨裁. 自己心裡有數: 出門辯論, 很容易就輸!
出處:蔣介石的肖像高掛天安門 - 天下縱橫談 - udn城市https://city.udn.com/3011/4980845#ixzz2YKS2uQ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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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獲房東支持, 在排行綁, 高掛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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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注意菲律賓事件, 綠五毛為文捧賣臺的扁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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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的是:
這樣子用下肆對上肆的假民調文章, 還榮獲房東支持, 在排行綁, 高掛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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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歪怎麼叫得動電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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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子之矛, 攻子之盾.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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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殺我漁民, 銀正雄出關寫文, 五毛攻擊總統, 攻擊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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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有難, 正常網友出來"書生救國".
民進黨的有識之士, 支持政府. 胡鬧的小丑, 則胡鬧如故.
聯網的五毛, 卻攻擊總統, 攻擊網友!
其拿錢寫文章, 在關鍵時刻, 露出馬腳!
本文於 修改第 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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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來了兩個月, 終於貼上新的罵馬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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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分身都不好意思推
原來: 又是一篇無病呻吟的罵馬爛文!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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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鐵馬市副市長, 如今拼命凸槌馬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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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翻臉, 就像翻書一樣!
古人不為五斗米折腰, 五毛奉命, 啥都可以幹!
臺灣吠火車的狗, 很多!
馬連任黨主席, 不因為這些聲音改變!
連署偷跑,凸顯馬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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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 In TW
2013/04/22 07:08:21瀏覽204|回應5|推薦10
如果要說台灣最會利用媒體的人,那麼陳水扁保證是冠軍!這個一家人都貪得無厭的第一家庭,創造了許多紀錄。包括職位最高、貪汙所得最多、共犯結構最大、洗錢方法最繁複及死不認罪最無恥…等等。連判刑確定入監服刑都能三天兩頭搞出新聞。還有一堆挺扁的人天天宣誓效忠。聯網異言堂也有一批這樣的格主,比如說有一位自稱「專業是物理,曾任職美國賓州州立大學和中央研究院,也在清華、台大、師大等大學執教過」的格主,觀其經歷,應屬於高知識份子。但是寫出來的文章,卻常常讓人看了啼笑皆非,不知道讀了這麼多書,怎麼連簡單的邏輯都不懂?
這位格主發了一篇文章叫做「人民無奈,扁案何時了?」標題倒是沒啥問題,但是第一段一開始就讓人發噱。「阿扁卸任,還來不及喘一口氣,享受半天悠閒,未經判罪便被馬政權司法機器,以貪瀆罪名抓進牢房。接著又以阿扁有逃亡可能和君王犯法與庶民同罪為藉口,無限期羈押和遲緩判刑至今。」一個博士,居然連甚麼是「羈押」都搞不清楚?還不知道怎麼查資料?實在也是讓人佩服。
版主在去年八月曾經發過一篇文章,反駁同樣在異言堂,自稱「史上最龜毛的作家」,文章卻常常錯字滿篇,用錯成語,搞不清楚在寫甚麼的一位格主。那位格主說:「陳水扁還沒審就收押囉,為何而來?」跟這位自稱博士,學富五車的教育工作者有異曲同工之妙。版主當時的文章,也一併在此再回應一次。
監獄是執行自由刑的場所。監獄行刑法第二條規定:「徒刑拘役之受刑人,除法律別有規定外,於監獄內執行之。」而看守所則是羈押被告之所在,羈押法第一條規定:「刑事被告應羈押者,於看守所羈押之。」看守所組織條例第一條規定:「看守所隸屬於所在地之地方法院檢察處,關於審判中被告之羈押事項,並受法院之督導。」又監獄隸屬法務部,主管長官稱作典獄長,看守所則為所長。凡刑事案件之被告,只要有羈押必要,都必須在看守所羈押等待審判,陳水扁不是第一個,更不是最後一個!看守所羈押不表示一定判決有罪,只要判決確定無罪就會釋放及賠償。
連監獄跟看守所的差別都搞不清楚,也難怪會寫出這麼好笑的理由替貪汙犯開脫了。尤其陳水扁的四件官司已經有兩件判決定讞,是不折不扣的「罪犯」,對於一個犯罪事實明確,但還死不認罪的罪犯而言,「教化」已經不可能,監獄就是唯一的「懲治」場所,就算這個犯人想假釋或特赦,該考量的也應該是犯後的態度,而不是他曾經當過的職位。既然這個罪犯對於自己犯下的「法律不容許」的罪刑,卻沒有任何悔悟,那麼就算關到死,也是他自己的選擇!
這位博士文章中間一堆邏輯不通的東西版主就懶得引用了,但是最後一段很有意思!他說:「人在做,天在看,台灣不管誰當總統,他一旦被選上就代表國家,就是全民的總統,他就要為全民的福祉努力。即使他個人不相信天,不管做什麼事,也該先問自己的良心,盡力做一個全民的好總統。」只要有看過此公文章的人都知道他挺綠,所以這段話三歲小孩都知道他是對馬英九講的。問題是,在講這些話之前,不知道這位大博士、大作家有沒有先問問自己的良心,看看自己支持的前總統是怎麼落到今天這樣地步的,為何前總統貪汙洗錢的時候,天沒有在看呢?為何犯罪事實明確而不認罪,就是有良心呢?
這一場由扁家、民進黨跟挺扁人士主導的爛戲,還要拖到何時呢?
網工與房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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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2 08:32 |
呵呵!
阿丹罵的事情, 大家有目共睹. 奇怪的是: 咱們的房東, 還拼命支持這些行為腦殘, 號稱高級知識份子的傢伙.
老丐只有一種解釋: 這些傢伙是網工, 大陸叫做五毛. 他們寫文章, 都是奉命寫的, 篇篇拿錢. 是否丟人現眼? 他們是不在乎的!
幸妤大小姐早說了: 大家都是拿他們錢的! 有錢能使鬼推磨, 胡說八道算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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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B:我們無奈,是因為扁家爛戲還沒了! - 丹尼爾的政論部落格 - udn部落格http://blog.udn.com/duntaiyu/7529156#ixzz2R9EVo4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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