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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民主政治 -- 楊儒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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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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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第一部分

0.    前言

我站在一般老百姓的立場論述。依照我通常的做法,我先釐清一些基本概念和假設(1)

a.     自然資源有限,在地球每個地區,不夠當地人生活需求的分配。

b.     多數人活動的第一個目的,是追求維持自己生活所需的資源(2)

c.     政治是爭奪資源分配權的活動。

d. (現在)每個人的權利或權力,是(歷史上)過去人類逐漸爭取到的。不是上帝「賜給」的、不是隨自然「與生俱來」的、更不是掌控或宰制階層「施捨」的(3)

1.     民主政治

民主政治這個「詞」,和任何由個別「字」所組成的「指號」一樣(此處的「民」、「主」、「政」、和「治」四個字),有不同層次(面向)的「意義」或「用法」。 就我的了解,我們日常生活中所說的民主政治,至少包含三個不同層次的意義(4)

a.     「概念」或「原則」層次的意義。

b.     「實踐」或「制度」層次的意義。

c. 「運作」或「應用」層次的意義。

「概念」或「原則」層次的意義指:一種理想的政體。在知識研究上,主要是政治哲學中的用法和課題,本文將以「民主政治」來表示(5)

「實踐」或「制度」層次的意義指:將這個理想的政體落實所需要的制度、機構、組織、和流程等等。在知識研究上,主要是政治學中的用法和課題,本文將以「民主機制」來表示。

「運作」或「應用」層次的意義指:在這個理想政體下的一種生活方式。在知識研究上,主要是政治學中的用法和課題。它通常也是媒體和每個公民都應該關切的議題。本文將以「政治行為」來表示。以下就這三個層次,選擇幾個重點,分別做簡單的討論。

2.     「民主政治」

2.1   「民主」的意思

「民主」的意思是:「人民當家做主」或「主權在民」。如果我們進一步追問:「(人民)當『什麼』家?做『什麼』主?」或「人民擁有『什麼』主權?」我們就要引用「民主政治」的概念。先談談:

2.2   「民主政治」的意思

什麼是政治?孫中山先生說:「政治是管理眾人的事。」;胡卜凱說:「政治是爭奪資源分配權的活動。」如果妳/你大致接受這兩個定義或描述,我們可以把它們代入(「代數」的「代」)以上對「民主」所做的分析。「民主政治」是:

「人民當家做主來『管理眾人的事』。」或「人民擁有『管理眾人事務』的主權。」(孫中山先生);以及

「人民『當家做主』來決定『誰』和『如何』分配資源。」或「人民擁有決定『誰』和『如何』分配資源的主權。」(胡卜凱)

如果妳/你不同意以上兩個對「政治」的描述,請將自己的描述,代入()以上對「民主」的分析,那就是妳/你自己對「民主政治」這個概念的了解。

2.3   「民主政治」和民主政治

基於以上我對「民主政治」這個概念的描述,我很難想像任何有大腦,同時又不是居於掌控或宰制地位的人,會質疑「民主政治」的適當性和對自己的有利性(6)。「有大腦的人」當然是一個修辭學的用法。我指的是:「一個願意、能夠、並堅持自己來決定(處理)和自己生存相關事務的人。」那麼:民主政治是不容「質疑」或「批判」的普遍價值嗎?由於我在第1節已說過:民主政治有三個不同層次的意義。因此,如果要深入的回答上面的問題,我們需要針對民主政治做進一步的分析。(借用美國人的口頭話),我認為現實上:對不是居於掌控或宰制地位的人來說,「民主政治」is the only game in town. 邏輯上,我們不應該將對於「民主機制」或「政治行為」的質疑、批判、不滿、或改革的需求,轉移到對「民主政治」的質疑、批判、或不滿(7)。因此,基於我對「民主政治」的定義或描述,我不認為:一個不是居於掌控或宰制地位的人,提得出一套「說得通」的論述來質疑或批判「民主政治」。在宣示我對「民主政治」的肯定後,以下簡單談談民主機制和政治行為。

3.     民主機制和政治行為

這是專門領域,我沒有能力深入討論,只能從原則面表示一些看法。

3.1   民主機制的內容

民主機制包括落實「民主政治」這個「概念」或「原則」所需要的制度、機構、組織、和流程等等。例如:

a.     「三權分立」原則的立法、行政、司法等制度和機構; 

b.     政黨和各種人民團體(8) 

c.     選舉、立法、釋憲、起訴/審判、和編列/執行預算等過程。

到今天為止,人們所以還沒有設計出一套適當的民主機制,主要的原因是:自然「資源」有限,不夠人類需求的分配(9)。利益上「擺不平」,自然造成「爭奪資源分配權」的政治活動,無法達到皆大歡喜的境界。我想指出,當我們討論「政治」時,我們要先了解: 所謂「政府」和「國家」,並不是什麼高高在上、不食人間煙火、神聖不可侵犯的東東或西西。「政府」和「國家」不是一個人、神、或牌位(10)。所謂「政府」和「國家」,只是一群跟你/妳、我一樣,好吃懶做,有機會也想玩玩3PnP遊戲,只不過因為機緣或努力,成為「官僚系統」一員的人,有資格或權力在那裏運用一些法律和制度而已。柯林頓不是特例,他只是太不小心或玩得太過頭。

3.2   從結構面探討民主機制

民主機制隨「社會關係/組成」、「生產模式」、或「階級結構」等因素而建立、構成、或演變(11)。從這些結構面來分析或探討「民主機制」,是20世紀政治學或政治理論主要研究活動之一。政治學不是我主要的閱讀興趣所在,所以無法詳細介紹這方面的論述。想要深入研究「民主機制」這個議題的人,可以從研讀格蘭西、熊彼得、法蘭克福學派、和美國政治學者的著作開始。我想要閱讀這些著作,先要對自由主義和保守主義等政治哲學有基本認識(12)。其次要熟悉西歐的社會,因此,需要了解馬克思、韋伯、涂爾榦等的基本術語和概念。因為一般學者通常沿用他們的觀點或學說做為論述基礎。此外,也要了解西歐近代及當代史的過程。有了這些基本功夫,才能知道西方政治學者論述的來龍去脈,也才能做消化過濾的動作(胡卜凱 2004)

針對中國/台灣未來「民主機制」做研究的人,當然還必須了解中國/台灣社會現況、結構、生產模式、和中國近代及當代史等等。我對「民主機制」沒有什麼值得一提的觀點。但我行年60,對當代的政治活動和社會變遷有一定程度的觀察;對分析政治和社會的基本概念,也略知一、二。如果有網友願意討論,我很願意參與。

3.3   政治行為的組成性困難

「政治行為」包括各政府機構間,公、私領域間,(社會上)各人民團體間,以及政府機構和人民團體間互動的過程和行為模式;和落實「民主政治」的各流程中,所有可能的步驟和行為模式。如協商、投票、遊說、抗爭、綁樁、賄選、假暗殺、和在電視台或網路上胡說八道(包括散佈假訊息)等等。 政治行為(或民主政治一部分)的困難,在「民」的性質。我們不妨回顧一下歷史:在古希臘、羅馬時代,所謂民主或民主政治的「民」,指有房地產的成年男人。有房地產的人,就是有錢有閒的人,通常比較有時間、有相關知識、有能力、也(因為有利害關係)會積極的參與政治活動,討論和制定相關的制度。我們也要了解,古希臘城邦和羅馬,面積都不能和今天一個普通國家相比。也就是說,實際參政的人相當有限。婦女、以工資為生的人、21歲以下的男人,在近代以前,並沒有選舉或被選舉權,也就不在民主政治所涵蓋的範圍內。到了19世紀後期或20世紀初期,在以上被排除社會成員所組成團體不斷的「抗爭」下,勞工和婦女才相繼取得名義上的參政權。到20世紀中期後,18歲以上(20歲以下)的男、女,才取得名義上的參政權。我說「名義上」,因為到今天為止,某些地區的民主機制,還有「保證金」的規定。這個規定排除了許多「名義上」有參政權的「民」參與「民主」政治(13)

「民主」這個指號中的「民」,他/她們參政的興趣、意願、能力、參與程度、和參與後所產生的影響等等本來就不相同。在包括1820歲以上所有的社會成員後,此差異性就更大和更廣泛(14)。導致民主機制被掌控階層「操縱」;參與者感到「無力」的可能性也大為增加。 因此,除非所有的選民,都有足夠的時間、意願、公眾意識、和資訊、知識、及能力來參政:目前,也許永遠,不會有完美的「政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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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擠一下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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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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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才在網路訊息看到:

「時間就像乳溝,擠一下就有了。」

謹供參考。

說明你對「民主」這個概念的了解,其實不需要長篇大論。你可就拙作 ( 開欄文 ) 或倫敦經濟學人 《民主的意涵》一文中的表列,指出那些你同意那些你不同意即可甚至不需要陳述理由。我相信這就足夠呈現我們是否有溝通的基礎。如我所說,如果彼此對所討論關鍵概念的內涵,缺乏一個基本共識,大家就只能各說各話,各吹一把號。如果沒有溝通的基礎,自然沒有溝通的可能或必要。這並不涉及誰「對」誰「錯」的議題僅僅在釐清我們是不是在討論同一個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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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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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p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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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的阐述和论证需要时间,而我恰恰就缺乏时间,只能讲出结论。我知道这样不好,但是没有办法。

北大的贺卫方之所以极力倡导教授治校,目的除了抗拒大学招生中的统一安排制度,同时也是为了抗拒行政部门,尤其是政府部门对大学的影响和约束,因为据他说,美国、英国和德国等西方国家的大学都是教授治校的,中国应该向他们看齐,才能进步,云云。

贺卫方的立场,有一个致命的盲点,就是西方国家的教授治校是建立在悠久的法制社会基础之上的,甚至是建立在三权分立和相互监督的基础之上的,而中国大陆恰恰就缺乏法制的传统,也缺乏权力的相互制衡。换言之,西方的教授治校是建立在西方的社会环境之上的,但中国当下并没有这样的社会环境,教授治校的效能值得怀疑。

大学需要金钱才能运行,这个地球人都知道。大陆的大学,95%以上的资金是来自政府部门的,尤其是教育部门的拨款。你大学拿了人家的钱,要不要适当听人家的指挥?要不要帮忙办事?一个掌管拨款时间的小职员,给大学的校长或教授会去一通电话,叫他招生的时候适当关照一下,或者,社会上的有钱人,拿些钱给教授会的某个或几个教授,让他招生或基建招标的时候关照一下。。。这些都是可行的,必然会发生的。现在的大学统招制度,规定一个分数下来,神仙都没有办法让那些分数不够的人进入大学。为什么教授治校会引发更大的腐败和不公?原因在于社会资源和收入分配严重不均,城里人比乡下人更有资源、更有财力、更有人脉,因而有钱人更能能够利用各种关系影响大学的招生,乡下人和边疆地区更会处在边缘地位。

就算实行了教授治校,可是谁来监督教授委员会?全校师生?社会媒体?这是一个系统的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同时运作起来,才有取得一点点的效果。否则,空谈教授治校,无异于书生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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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命題的主詞和述詞之間需要有某種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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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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拙作 ( 開欄文 ) 和倫敦經濟學人的 《民主的意涵》一文都對「民主」 這個概念做了闡釋。根據各自的闡釋,我們提出了對「民主政治」不同的看法。例如,我批評了敦經濟學人資訊社的「民主指數」評鑑。

我看不懂閣下就「民主」或「民主政治」的論述。例如,何以「教授治校」會「引發更多的腐敗和不公」?既稱「更多」,顯然你認為當下的制度已造成「腐敗和不公」。兩個很自然產生的問題是:

a. 這個現象應不應該改善?

b. 你有沒有改善的構想?

如果你沒有改善的構想,你認為「教授治校」會「引發更多的腐敗和不公」的根據或理由又是什麼呢?對我來說,「教授治校會引發更多的腐敗和不公。」 和「教授治校會引發更多人民吃不飽飯。」一樣,都讓我有「丈二和尚」的感覺。

如果你願意針對「民主」這個概念,就你的了解略做說明,或許能幫助我們之間的溝通,以及幫助一般網友接受你的高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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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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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p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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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民主如果不和社会现实相联系,不和历史传统相挂钩,几乎没有什么意思。另外,谈民主的人,如果不设想自己是国家领导人,自己会采取什么样的施政改革措施以及可能的结果,也几乎没有什么意思。

在当今时代,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往往占绝对多数。几年前,北京大学有一个叫做贺卫方的法学专业教授,极力鼓吹教授治校,以抗拒大学统招制度。我当年就笑掉大牙,讥讽其为大呆子,原因就在于教授治校在当今中国大陆根本就不可行,会引发更多的腐败和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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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民主政治:楊儒門事件和抗爭 -- 2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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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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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份

4. 政治行為 -- 楊儒門事件和抗爭

我一再強調,政治是爭奪資源分配權的活動。而現實是自然資源不敷分配。因此,我也就認為:非掌控或非宰制階層的人民,必須不斷的以各種合法方式,爭取自己為了生存所需要的資源。當人民在某些生存受到威脅的情況下 (15) ,人民可以用各種方式,爭取分配資源的權利和權力。 當我說「各種方式」的時候,我當然包括了個別的,所謂的「暴力」 ( 胡卜凱 2003 :註 1) 和武裝革命。不過我要聲明:

a. 我並不是在鼓吹或煽動群眾使用「暴力」。 

b. 我本人沒有做烈士的興趣,我也就沒有意願,更沒有資格,鼓勵其他人做烈士。

我只是從政治哲學的觀點指出:

A. 一般人所謂的「暴力」,只是「宰制論述」的語言;對非統治或非宰制階層的「人民」來說,在某些情況下:暴力具有正當性 (16)  

B. 採取暴力或其他方式,來維護或爭取自己生活和生存的權利,是個人的選擇和決定。我同時也要指出,當我宣稱:「在某種情況下,『暴力』具有正當性。」的時候,我也同時堅持「法治」的原則。 我認為這兩個立場並不衝突。

1) 政治和法律是人類為了求生存而設計或發展出來的輔佐機制。如果一個人覺得她 / 他的生存機會,受到現有「政治」或「法律」結構的威脅、壓制、或剝奪,「只要」她 / 他了解自己必須面對行動後果,而且願意面對後果 ( 包括被處死 ) ,此人有權利和權力,採取她 / 他認為「適當」的任何行動。 

2) 我在《法律正當性和權威的來源 -- 楊儒門事件和法治》中已說明:法治的先決條件是:法律必須要有正當性 ( 胡卜凱 2005b :第 3 ) 。但是「正當性」的「正當」,由人們的「認知」或「感覺」來判定。 ( 人們的 ) 「認知」或「感覺」相對於種種因素產生,並不是一個「絕對」或「先天」的性質。因此,在「必須而且願意面對後果」的前提下:「堅持法治原則」和「暴力具有正當性 ( 在某種情況下 ) 」兩個命題並不衝突。我的一個重要觀點是: 「正當性」不是由「宰制論述」、「西瓜論述」、或「狗腿論述」來認定或判定 ( 胡卜凱 2005b :註 9) 。人民自己有權利和權力來決定: 什麼是「暴力」,什麼不是「暴力」;什麼是「正當」,什麼是「不正當」 (17)

楊儒門事件是法律事件或政治事件由法官認定。從現有資料來判斷,我傾向把它看成是政治事件。不論未來承審法官或上訴法庭如何裁定:我支持人民用任何她 / 他認為正當的方式,爭取自己「生存」權利的行動。

後記: 這篇文章是我一系列討論「楊儒門事件」中的一篇。本來只打算寫第五節,剛好我和【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網站的網友,討論到民主政治 (monna_biricchina 2005) ,因此多寫了前四節 (0 – 3 ) 。註 4 的評論,是從過去兩年來,在網上看到許多年輕網友的文章後,有感而發。沒有攻擊任何個人的意思,算是我對台灣 ( 人文 / 社會 ) 學術界的批評吧 ( 胡卜凱 2004)

附註:

1. 這些概念和假設,只是我的觀點。各位網友請自行認定。 

2. 亞當。斯密有不同的看法,請參考 (Carnoy 1984pp. 23 – 24) 。我個人認為:要了解政治,先要有「資源」、「生存競爭」、和演化論中的一些基本概念。我和亞當。斯密觀點相左,可說是因重點或對象不同,我比較注重一般在生存線掙扎的人的活動。我想我們兩人的差異,可以用 A. Maslow 的「需求階層說」來調和。 

3. 掌控和宰制是一左派政治學者著作中喜歡用的語詞。用普通話來說,就是「統治」或「統治階層」的意思。「宰制」是格蘭西的術語 ( 胡卜凱 2005a:第 2.2 ) 。掌控: dominant ;宰制 hegemony hegemonic  

4. 如果一位政治系教授在課堂上或教科書中,不對民主政治這個術語的字義,做這種層次上的釐清,她 / 他或者不認識 democracy 這個字,或沒有讀通政治學。 

5. 本文中,當我不加引號時,民主政治表示一般的、至少包含三個層次意義的用法。當我加上中文引號時 ( 「」 ) ,「民主政治」只表示「概念」或「原則」層次的用法。 

6. 「適當」指:在任何社會中被 75% 的成員所認可。此處的 ”75%” 只是參考值,不是抽樣民調或統計的結果。 

7. 除非某種原則只有單一的達成方法,我們才能因為方法的過程或所造成後果,來批判該原則。其他例子如:某些減肥案例所造成的有害後果,或某些人在減肥時所使用的明顯不當方法,不能和維持適當體重的概念 (原則)混為一談。 

8. 在「人民團體」風起雲湧後,「公民社會」這個名詞又時髦起來。歷史上的公民社會和「資產階級」有密切關係,這是我們不可不知的。過去的資本主義社會通常被分成公領域(政府或政治活動)和私領域(市場或經濟活動),現在「公民社會」加進來成為鼎足而三。其實我懷疑這也是一種變相的意識型態或宰制論述。換句話說,統治階層用人民團體或公民社會來誤導民眾,讓他/她們自以為和政府及財團平起平坐(虛偽意識),在那裏共同()決定「公共事務」或「治理」()。我拋出這個議題,讓大家思考。希望是我有些偏執狂。人民團體:NGO;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或譯文明社會、市民社會;公領域:public sphere;私領域:private sphere;治理: governance 

9. 可比照正統馬克思主義者的「利潤下滑論」。 

10. 「政府」和「國家」也許稱為「政府機制」和「國家機制」比較適合,以免和「祖國」、「母國」一類的「宰制論述」語言混為一談(胡卜凱 2005a)。國家,state;國家機制,state apparatus 

11. 我認為「階級」的概念現在並不適用,我通常用階層、集團、或群體。它們仍然是以生產模式、生產關係、或個人所得為主要的區分判準。但各階層、集團、或群體的成員,不再一定或多半是代代相傳的。 

12. 我讀的政治學書籍不多,只能推薦(Eccleshall 2003Carnoy 1984)。它們都有相當詳細的參考書目。此外, (Simon, R. L. 2002)討論自由主義和民主政治的關係;(Kymlicka 2002)討論當代各種政治思潮。後兩本書誠品書店有賣,我沒有時間仔細閱讀,它們應有參考價值。 

13. 「民主」這個指號中「民」的範圍或身份,隨時代而不同。但這個「不同」,其實是因為人民有意識「抗爭」的成果造成,不是因為「時間」的流逝而造成。 

14. 這段話沒有輕視一般人民的意思,我只是指出一項至少在統計學上公認的可能。這段話更沒有主張民主政治應該限定其涵蓋範圍的意思。 

15. 至於構成這些「情況」的條件,由當事人自己決定。 

16. 沒有「暴力」,豈有紅色「恐怖」、白色「恐怖」、綠色「恐怖」等等名稱?美國政府領導人不使用「暴力」 (Shirly813_x 2004)?我要表達的是:「暴力」不是宰制階層的「專利」。 

17. 一個類似的情況是:在美國的法律原則下,人民在某些情況下,可以引用宗教信仰為理由,拒絕服從法律。

參考文書目和文章:

* Carnoy, M. 1984, The State and Political Theor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Princeton, New Jersey

* Eccleshall, R. etc., 2003, Political Ideology: An Introduction, Routledge, NYC

* Kymlicka, W. 2002, Contemporary Political Philosophy: An Introducti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Oxford

* monna_biricchina 2005,《民主使用手冊》,msn 社群 >> 【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 【重慶森林】 http://groups.msn.com/b4s0p6igss29cgvtqr7irv5c45/page7.msnw?action=get_message&mview=0&ID_Message=1315&LastModified=4675504988334898345

* Shirly813_x 2004,《2000年的美國人權記錄》,msn 社群 >> 【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 【重慶森林】 http://groups.msn.com/b4s0p6igss29cgvtqr7irv5c45/page7.msnw?action=get_message&mview=0&ID_Message=1038&LastModified=4675481554601561950 

* Simon, R. L., Ed. 2002 Blackwell Guide To Social And Political Philosophy, Blackwell Publishers, Malden, Massachusetts

* 胡卜凱 2003,《關於「暴力」》,https://city.udn.com/2976/1419985?raid=1420395#rep1420395

* 胡卜凱 2004,《「靠文化」學術研討會 的發言》,https://city.udn.com/2976/262974?tpno=22&cate_no=52524

* 胡卜凱 2005a,《楊儒門事件和全球化》,https://city.udn.com/2976/1119514#rep1119514

* 胡卜凱 2005b,《法律正當性和權威的來源》,https://city.udn.com/2976/1123231#rep112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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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意涵 -- The Econom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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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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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ray35
胡卜凱

Democracy Index: Liberty and justice for some

Almost half of the world's countries can be considered democracies, but only 28 qualify as “full democracies” 08/22/07

There is no consensus on how to measure democracy, definitions of democracy are contested and there is an ongoing lively debate on the subject. Although the terms “freedom” and “democracy” are often used interchangeably, the two are not synonymous. Democracy can be seen as a set of practices and principles that institutionalise and thus ultimately protect freedom. Even if a consensus on precise definitions has proved elusive, most observers today would agree that, at a minimum, the fundamental features of a democracy include government based on majority rule and the consent of the governed, the existence of free and fair elections, the protection of minorities and respect for basic human rights. Democracy presupposes equality before the law, due process and political pluralism.

The Democracy index is based on the view that measures of democracy that reflect the state of political freedoms and civil liberties are not thick enough. They do not encompass sufficiently or at all some features that determine how substantive democracy is or its quality. Freedom is an essential component of democracy, but not sufficient. In existing measures, the elements of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and functioning of government are taken into account only in a marginal way.

The 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s Democracy index is based on five categories: electoral process and pluralism; civil liberties; the functioning of government;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and political culture. The condition of having free and fair competitive elections, and satisfying related aspects of political freedom, is clearly the basic requirement of all definitions.

This index provides a snapshot of the current state of democracy worldwide for 165 independent states and two territories. This covers almost the entire population of the world and the vast majority of the world’s 192 independent states (27 micro-states are excluded). Several things stand out. Although almost half of the world’s countries can be considered to be democracies, the number of “full democracies” is relatively low (only 28). Almost twice as many (54) are rated as “flawed democracies”. Of the remaining 85 states, 55 are authoritarian and 30 are considered to be “hybrid regimes”. As could be expected, the developed OECD countries (with the notable exception of Italy) dominate among full democracies, although there are two Latin American, two central European and one African country, which means that the level of development is not a binding constraint. Only one Asian country, Japan, makes the grade.

More than half of the world’s population lives in a democracy of some sort, although only some 13% reside in full democracies. Despite the advances in democracy in recent decades, almost 40% of the world’s population still lives under authoritarian rule (with a large share of these being, of course, in China).

http://www.economist.com/node/8908438?story_id=8908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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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和正當性 -- Murray / 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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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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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urray / 胡卜凱

Murray網友的短文,原載:【中時電子報】>> 【新聞對談】>> 《愛談不談與不談愛談》
http://forums1.chinatimes.com/dailytalk/Forum.asp?ArticleID=574423&History=0&Page=1


Murray (#543)

中國最大的危機,在康曉光看來,就是政權的合法性;

I have been saying that all along, too!

Indeed, this is the biggest difference between the world's two largest countries, China and India.

What is legitimacy after all? The notion of legitimacy changes over the course of human history. It was derived from the Heaven, anointed by God, recognized at birth, earned through a revolution etc. In our times, legitimacy means win through election. There's no doubt about that.

I wrote after 319 that "Legitimacy defines us". I do not think the current Taiwanese DPP administration has established its own legitimacy. It will surely come back to haunt DPP.

**************************************************

胡卜凱

Murray網友此文對"legitimacy" 沿革的說明相當精簡。可和我討論楊儒門事件的幾篇相關文章參照。不過我將"legitimacy" 譯為「正當性」。「正當性」的意思是:

多數人民,在無力量威脅下,是否在本身意識上,自動願意接受。

(我們暫時假設多數人民都有理性)。

在台灣的書籍或論文上常看到:

「法律的合法性」

這類句子。我想用這種句型的人,或者不認識"legitimacy" 這個字,或沒有邏輯訓練:

不「合法」可稱為「法律」嗎?

凡是經過立法程序訂立的條文,就是「合法」的「法律」。我們有時會看到「法律(條文)」是否「違憲」的議題,它指的是某法律條文,在是否合於(該國)憲法的立法意旨上有爭議。但這不是「合法」不「合法」(「合法性」)的議題。而是詮釋者觀點或社會通行觀點的議題。

由於立法程序及法律都是少數人訂立的,而且通常是為宰制階層的利益而訂立。因此,「合法」的法律,未必有「正當性」。而有「正當性」的建議或命題,未必能通過(被宰制階層所掌控的)議會和立法程序而成為「合法」的法律。(記住「正當性」定義中的「多數人民」。)

「正當性」和是否合於憲法立法意旨並不直接相關,如果多數人民接受某憲法,我們可以說:

「不合(該)憲法立法意旨的法律條文,不具正當性」。

但不要忘了,憲法也很可能是透過宰制階層所掌控的議會和立法程序而訂立的。所以:

「合(該)憲法立法意旨的法律條文,未必具有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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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原封網友大作請見留言版各頁。原留言文字以" ..."表示。

留言384

我了解雪原封網友在中國(共)下的鬱悶或鬱卒,對民主政治也沒有實際生活體驗。所以對政治和經濟間關係的看法,和我們在台灣的人有所不同。我想Shirly(留言386)已舉出兩個實際上的反證。(以下將只用中國。)

"一黨專政與多黨專政的國家,都是經濟不發達國家。而多黨民主制度的國家都是發達國家。"

不合現實。

當我們討論政治和經濟間關係的時候,一定要連時間因素一起考慮。歷史上,盛漢、盛唐、阿拉伯、西班牙等經濟繁榮時代都不能說是民主政治;蘇聯和中國經濟高度發展的過程中,也不能說是民主政治。蘇聯解體而中國持續發展,有其他結構性原因。政治制度對經濟發展有相當大的影響,但兩者間沒有直接的相關性。也就是說,政治制度和經濟發展兩者間,不是二元一次的線性關係,或二元高次的曲線關係,而是多元高次的因緣合和關係。由於政治制度對經濟發展有相當大的影響,時間一久,由於人的因素(不是直接因為「時間」),政治制度對經濟發展的影響會顯現出來。這也是中國和其他發展中的國家一樣,都遇到「政改」是否要和「經改」同步議題的原因。這一方面,雪原封網友當然就比我們此地的人,會有較深刻的觀察。

"市場經濟國家需要充分的競爭來高速發展。一個市場政治國家——民主國家也需要充分的競爭來高速發展。"

過於簡化。

經濟發展本身是一個專門的議題,它和國際市場、傳統文化、社會結構(包括人民的一般教育水準)、和政治制度都相關,即上述的多元高次關係。不是簡單的命題或幾句話能表達,我留給專業經濟學家去討論。

"所謂選舉是老百姓在廣泛的知性權下的社會發展程式選擇。因為選擇了你這個黨的社會發展程式設計,所以你這個黨成為了執政黨;"

過於理想。

我常常說,我們必須分清「擬人化」的「人」和活蹦亂跳的「人」。事實上,所謂「政黨」,和「政府」、「國家」、「醫院」、「銀行」一樣,本身都不是「人」,而是「人」組成的機構。是「人」,就大多數好吃懶做、喜歡俊男、美女、或兩者通插。而且多多益善。

我以前說:「政黨都是金光黨」,這當然是修辭學的說法。事實上,政黨只不過是一些代表一群人(階層、群體、集團…)出來分贓的白手套所組成的團體。這些白手套就是俗稱的政客或黨棍。他/她們不是在「設計社會發展程式」,他/她們是在「設計A錢程式」,而且設計到一般老百姓還自告奮勇的搶著替他/她們數鈔票。

留言388/394/395

請參考(胡卜凱 2005a)。Banyh網友對民主政治的分析(Banyh 2005),大多數也很具體務實(胡卜凱 2005b)。

留言407

關於「平等」,請參考(胡卜凱 2002:第2.2、2.3節)。以後再詳談。


參考文獻:

胡卜凱 2002,《《縱欲與虛無之上:現代情境裡的政治倫理》讀後 - 政治篇》,【廣場】>【知識區,第22頁或以後】
胡卜凱 2005a,《淺談民主政治》,【廣場】>【知識區:第1頁或以後】
胡卜凱 2005b,《與Banyh網友論民主》,【廣場】>【知識區:第1頁或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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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yh網友大作請見(Banyh 2005)。Banyh網友文字以藍色字體表示。

我沒有評論的部分,表示我大致同意Banyh網友的看法。

3. 中國只要實行民主,就能給人民幸福的生活

錯!中國的問題並不止是民主,人民缺乏法治的觀念、官僚的腐敗、農民的問題、人口的問題,都必須要同時改進。如果馬上實行民主,那一定會大亂。

我要問的是:

什麼時候才能「實行民主」呢?
不實行「民主」,人民如何獲得「法治的觀念」?
不實行「民主」,「官僚的腐敗」如何改善?靠「官官相護」?

我不認為「農民的問題」或「人口的問題」和「實行民主」有任何關係。即這兩個問題不影響「實行民主」,「實行民主」也不會解決這兩個問題。

6. 如果沒有這些好處,那民主有什麼意義?

民主和專制最大不同是,民主會承認犯錯,而且犯錯容易改過。

如我所說,「民主政治」的意義在定義「權力」的歸屬,在現代社會,沒有一個有大腦的人,會將管理自己生存和生活的權力,交給別人來管(胡卜凱 2005)。

回到上面的問題:

中國什麼時候才能「實行民主」呢?

我想當有足夠的人不肯被擺佈時,就是中國「實行民主」的時候。但這個「時候」,絕不是由黨、黨中央、或黨主席來決定。更不是中、外政治學家來決定。


參考文獻:

Banyh 2005,《民主議題答客問》,【廣場】>【知識區:第1頁或以後】
胡卜凱 2005,《淺談民主政治》,【廣場】>【知識區:第1頁或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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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社會的弱肉強食 -- Ban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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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an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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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史前時代更久以前,人類生活的叢林世界就是是個弱肉強食的世界。用什麼來分弱和強?越能生存下去的越強,通常用力量來分,但也有用速度劃分的。有爪牙的,是最強者;跑的快的在其次;最弱的是跑不快的草食動物。當人類開始有了文明,仍然是弱肉強食,此時的強弱仍是用力量劃分。能夠帶領族人獵物的,就會被奉為首領,所謂的首領,就是有資源分配權的人。

進入了歷史時代,弱肉強食的情況仍沒有改變,此時的強弱用勢力劃分。戰士人數最多的部落最強,最強的部落征服了其他部落,成為最大的資源分配者。當進入了帝王時代,全天下都是帝王的財產,為了使財產數量穩定,定下了「不可殺人」之類的法律。皇帝和地方官,就是天下最大的暴力集團。在這個制度下的強弱,由地位劃分,並藉由武力維護制度,藉由制度保持武力。無論你多麼富有,皇帝一句話就能讓你抄家;無論你多麼勇武,也敵不過千軍萬馬。

到了近代,法國的中產階級無法容忍貴族和僧侶憑什麼地位較高,法國有99%的平民,為什麼要養1%的貴族和僧侶。1789年,中產階級主導法國大革命,沒有馬上成功\的建立民主制度,到之後數十年動亂,才算是制度完備。在共和制度下,除了維持國家必須的稅收,每個人的財產沒有人可以奪走,但這仍不是公平。有人會賺錢,有人不會,就有不同的收入,民主制度要保證的,是公平的機會,你賺的錢就是你的,民主制度不保證每個人都能賺到錢。此時弱肉強食仍沒有改變,強弱由賺錢的能力或聰明才智劃分。

到了現代,弱肉強食仍沒有改變,但已經不需要只有武力的強者。美軍保護科威特,為了保護石油的來源,這裡的強弱是軍力,是科技的力量。微軟打敗網景,瀏覽器市場佔有率80%,這裡的強弱是行銷力,是科技力。而美國為了保謢自己的科技公司,大力提倡智慧財產權,使智慧勞動的成果能不被剝奪。

好吧,聽了這麼多例子,證明弱肉強食的現象在今天仍是平常的事,問題是,這是對的嗎?由有錢人的角度看,當然是對的,這是憑自己能力賺來的錢(假設守法的情況下),可以用此來賺更多的錢。但在社會的角度上看,貧富差距過大會導致社會的動盪,這就是為什麼要有社會福利。社會福利的目的,是從富人身上收稅,然後幫助窮人能夠站起來。是否有完美的制度,使有能者能站在社會頂層,但無能者也不會被社會放棄,我也仍在思考。目前看來,民主制度結合適當的社會福利是很可行的作法。

在弱肉強食的世界之外,人類還有感情,動物的本能,經由數億神經被增幅放大的感情。正是因為感情,使我們會同情弱者,這在叢林世界裡是不可能的事。因為同理心,使我們願意幫助弱者,使弱者也能生存下去。強弱的定義,是看時代的,給弱者一條生路,就是給強者一條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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