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yata et al.《網路行為大展》(2005-9-25 ~)
|
2005/10/06 08:54 瀏覽6,469 |回應23 |推薦2 |
《網路行為大展》28, 29, 30
|
|
2005/10/07 11:46 推薦1 |
|
|
. SCFtw2 2005/10/05 07:58 | 修改|刪除 | 2005/10/07 11:43 推薦0 |
| | 本帖分三部份。
***************************************************** 一 主人強調知識,也有年紀有知識有歷練,那麼同樣有年紀有知識有歷練的客人總會讓著主人兩分,主人不必拿大丈夫應當如何如何來說事。 球員兼裁判不是容易幹的。 ^_^ . |
| | 〈大丈夫當有話明說〉 胡卜凱 2005/10/05 01:07 [本欄,指名回應SCF]
"為往聖繼絕學"只是表達myata網友的志向,他不需要篇篇文章,或每個行為都在"為往聖繼絕學"。 ***************************************************** 『“[我要/我想]做總統”衹是表達張三的志向,張三不需要篇篇文章或每個行為都朝向“要/想做總統”這個目標。』 -- 這句話正確到不能更正確了,但是人們通常在什麼情況什麼心態之下才會說類似這樣的話? 『每一個做官的人都以清廉為守則,但是一個政府官員不需要在每一件公務上都做到清廉。』 -- 請問這句話或類似的話對不對? “如果”一個無時無刻不以聖賢名人“自擬”(魯仲連、董狐、司馬遷、孫文、陸游、金聖嘆、李敖、……)的人幾乎每天都在幹風言冷語造謠栽誣的事,請問發表『"為往聖繼絕學"只是表達○○○網友的志向,他不需要篇篇文章,或每個行為都在"為往聖繼絕學"。』這樣的“知識性觀點”是否合適? -- 當然,如果胡卜凱市民認為自己沒有必要搭理這個“假設性”問題,SCF市民可以理解(“理解”在此並非“接受”)。 . |
| | 2005-10-6, 07:57,我在本欄說:『第二、SCF這些天來一直覺得myata有“我的朋友胡卜凱市長”心態,SCF也覺得myata一直受到鼓勵。』
現在看到myata貼於2005-10-6, 23:44的〈老丐改變決定〉,我重說一次。 胡卜凱市長會不會像他在2005-10-6, 13:51刪掉SCF的〈SCF重貼被刪之2005-10-5, 07:58〈不是大丈夫的是誰?請列位看倌注意本欄是《網路行為大展》!〉〉時一樣拿出“與事實不合”這個理由來刪SCF本帖? -- 誰知道呢?! 記錄不見了,何以斷是非之真?! . |
.
|
《網路行為大展》[25], 26, 27
|
|
2005/10/07 08:51 推薦1 |
|
|
. | | 本文因「言詞無禮」,已由 胡卜凱(jamesbkh) 於 2005/10/07 02:39刪除。 |
老丐改變決定 | | 2005/10/06 23:44 推薦0 |
| | 這欄文章, 有其歷史與發展. 現在, 看起來比較乾淨. 老丐決定不刪自己的部份, 留給後人, 看到部份歷史. 只加一句話: 任何人的貼文, 大家都在看!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
就這樣一句話!夠了!胡卜凱你的人格我一清二楚了!! | | 2005/10/06 23:37 推薦1 |
| | "為往聖繼絕學"只是表達myata網友的志向,他不需要篇篇文章,或每個行為都在"為往聖繼絕學"。 --就這樣一句話!夠了!胡卜凱你的人格我一清二楚了!!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Suppl. 老丐改變決定 | | 2005/10/06 23:44 推薦0 |
.
本文於 2005/10/07 17:25 修改第 1 次
|
本文因「與事實不合」,已由 胡卜凱(jamesbkh) 於2005/10/06 13:51刪除。
|
|
2005/10/06 15:46 推薦0 |
|
|
. 本文已被刪除 | | 2005/10/06 07:57 推薦2 |
| | 本文因「與事實不合」,已由 胡卜凱(jamesbkh) 於 2005/10/06 13:51刪除。 |
.
|
《網路行為大展》Appendix 2
|
|
2005/10/06 10:12 推薦0 |
|
|
. 君子淑女請自重 | 2005/10/05 23:09 瀏覽41 |回應0 |推薦2 |
| | 我實在不願意下逐客令 但如果諸位繼續把本論壇弄得烏煙瘴氣 我只好出此下策 |
.
|
《網路行為大展》Appendix 1
|
|
2005/10/06 10:10 推薦0 |
|
|
. 端正論述風氣 | 2005/09/21 03:06 瀏覽143 |回應5 |推薦5 |
| | 【兩岸香港 時事論壇】的目的,在建立一個以理性和知識為基礎的公共論述場域。不限立場和觀點。提供大家評論和管理大眾事務場地。
希望大家秉持:平實、理性、相互尊重、和公共利益為上的原則。
快樂問政!理性溝通!
【兩岸香港 時事論壇】除了謝絕謾罵的文字、沒有根據的言論外,我也希望大家批評性的論述要「言之成理」。所謂「理」,指有「內部一致性」,以及可以「和現實印證」。如果是發表個人的感想、感覺、或體驗,當然不受這個限制。
歡迎發言! ******************************* 以上是本城邦首頁的歡迎詞。我希望大家能控制自己的情緒,修正各自已往的(公共)論述風格。在本城邦發言,請遵守本地的「公共論述」規範。 公共論述可以做價值判斷,但也要講出一套道理。本城邦歡迎各人宣揚自己的理念或信仰,但不會容忍網友辱罵和自己意見不同的其他網友。 如果使用嚴重人身攻擊的字眼,我第一次會勸告,兩次舉牌之後,我將被迫刪文。 我想大家很清楚什麼是「嚴重人身攻擊」?我會以市長身分先做裁判,網壇也自有公論。一次勸告,兩次舉牌,就是提供其他網友發言的時間。
本文於 2005/09/21 03:08 修改第 1 次
|
x---------------------------------------------------------------x 放屁不是端正的論述風氣 | | 2005/09/25 01:01 推薦0 |
| | 有人就是看不懂 還要硬抝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
| | | | 我同意你所引Madkao網友那段論述的觀點。我不知道你批判的其他幾點,指的是那些具體言論。 我一再的說,我們不要執著於別人的觀點是否和我們的相同。我們該做的是: 檢查別人的論述,在他/她的立場上和基本假設下,是否說得通。 如果說得通,也許我們應該重新分析和檢驗自己的觀點。 如果說不通,當他/她在放屁好了。人總有放屁的自由吧。 |
|
| | 麥芽糖支持胡市長崇高的理想.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
| | 自己舉牌, 下不為例. 向市長以及其他網友道歉! 但是, 被人攻擊在先, 才以綽號反唇相譏. 雖然不再在貴市使用, 卻不願意收回! |
.
|
《網路行為大展》23, 24, 25, 25a
|
|
2005/10/06 09:48 推薦0 |
|
|
. SCF重貼被刪之2005-10-5, 07:58〈不是大丈夫的是誰?請列位看倌注意本欄是《網路行為大展》!〉 | 修改|刪除 | 2005/10/06 07:57 推薦0 |
| | 胡卜凱市長在2005-10-5, 01:07用程式功能指名回應給SCF一則〈大丈夫當有話明說〉,SCF於當天早上(2005-10-5, 07:58)未指名跟了一則〈不是大丈夫的是誰?請列位看倌注意本欄是《網路行為大展》!〉,SCF的這則帖子後來被胡卜凱市長刪掉了,胡市長於當天晚上(2005-10-5, 23:09)開了一欄【公告】,題為〈君子淑女請自重〉,內容衹有三句:『我實在不願意下逐客令』『但如果諸位繼續把本論壇弄得烏煙瘴氣』『我只好出此下策』。
SCF或許是自動對號入座,不過SCF看不出SCF被刪的那則帖子有什麼比myata最近在【兩岸香港 時事論壇】城市的許多則帖子更足以“把本論壇弄得烏煙瘴氣”之處,因此重貼。 有鑒於myata的許多則帖子和blackjack的幾則帖子安穩得很,SCF完全沒有想到自己的那則帖子會被刪,因此當時沒有複製畫面,所以現在衹能重貼自己的硬碟原檔。 SCF此重貼之舉可能大犯胡市長的管理權,SCF可能因此而被摒於門外,但是SCF要事先說幾件事: 第一、先動手而且好幾次動手“把本論壇弄得烏煙瘴氣”的顯然是myata。 第二、SCF這些天來一直覺得myata有“我的朋友胡卜凱市長”心態,SCF也覺得myata一直受到鼓勵。 第三、【兩岸香港 時事論壇】城市裡似乎有些別的所在好多天來一直等著胡卜凱市民去下筆正面回應SCF市民,所以重視知識性的胡卜凱市長在砍掉SCF之前最好多考慮一下。 第四、SCF十天前(2005-9-25, 02:03)就說過覺得胡卜凱市長愈來愈像YST市長,現在還是覺得像。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不是大丈夫的是誰?請列位看倌注意本欄是《網路行為大展》! SCFtw2 2005/10/05 07:58 本帖分三部份。
***************************************************** 一 主人強調知識,也有年紀有知識有歷練,那麼同樣有年紀有知識有歷練的客人總會讓著主人兩分,主人不必拿大丈夫應當如何如何來說事。 球員兼裁判不是容易幹的。 ^_^ ***************************************************** 二 請列位看倌注意本欄是《網路行為大展》! 請列位看倌注意本欄主帖的後續增補部份! 請列位看倌注意本欄主帖是誰的作品! 請列位看倌注意本欄主帖作者在本欄的“長期”表現! myata (2005-10-5, 00:09,本欄):『分身: 多重帳號, 不必解釋, 誰都看的懂.』『外面, 也已經開始討伐.』『老丐就節省空間吧!』 -- 有沒有成年人可以接受的硬證據?沒有硬證據的話有沒有堪為證據的事實?在衹有兩分事實的情況下是不是有人祭起翻天印來在未論證的情況下下了十分定論?在這樣的十分定論裡原來的那兩分事實是不是事實上衹作用為摩天大樓的塑膠骨架?是不是有個成天拿著一面照妖鏡到處照的人竟然跑到他在一家強調知識重視論說的店裡所開的《網路行為大展》這一欄裡來跟風說『不必解釋, 誰都看的懂』?這個人是不是很恰當地展示了他自己的某種流品的網路行為?這個人是不是聯網這一年以來最疑神疑鬼的?這個從不吝於表達這類懷疑的人是不是從未懷疑過SCF = GAIL然而現在跟風說(2005-10-4, 09:24,就在這家店,在《「自助式」論述活動》欄下)『獨腳強盜SCF/GAIL, 就是聯網慣犯之一』? 上面這一段可以導生出一大堆別的東西,而所有這些都符於本欄主旨,而且硬證據堪用證據檢察官律師法官水準的論證都早已充足極了。 在夠高的層級,很多情況很多場面很多事情不需要(多所)論說,更不需要回到起點攤開論說的定義和知識的定義。在水準夠高的場子,會有人數足夠多的旁觀者與說話者一樣清楚對方或受話方不可能不知道哪些,這些旁觀者也很清楚哪一方在迴避在繞圈子甚至在裝聾作啞在等待時間的力量。 ***************************************************** 三 有水準的人不需要旁人提醒。 -- 不過有人終於在被提醒之後與眾人一般“視而有見”了 -- 不過他好像也衹是衹見其一而不見其二其三其四其五…… -- 不過有人終於得到一面黃牌了! -- 不過他還不懂(2005-10-4, 09:24,在《「自助式」論述活動》欄下)他為什麼得到這面黃牌! ^_^ .
|
| | 我不知道你"不明白"的是那一點。 如果是就"請就議題論議題"一文而言,我指的是"麥聖人繼續“為往聖繼絕學” ^_^ "這類文章。(另外還有一、兩篇。) 如果你要批評myata網友文章的內容,或“為往聖繼絕學"這句話,請明說。 "為往聖繼絕學"只是表達myata網友的志向,他不需要篇篇文章,或每個行為都在"為往聖繼絕學"。 If this is what prompts your question, I think you know exactly what I mean. |
分身: 多重帳號 | | 2005/10/05 00:09 推薦0 |
| | 分身: 多重帳號, 不必解釋, 誰都看的懂. 外面, 也已經開始討伐. 老丐就節省空間吧!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
.
|
《網路行為大展》16, 17, 18, 19, 20, 21, 22
|
|
2005/10/06 09:44 推薦0 |
|
|
. | | I am not quite clear what you are talking about.
|
寓"批評"於"請教" | | 2005/10/04 09:33 推薦0 |
| | 我不知道你列一串文章標題的目的或做用是什麼 有話請明說 這裏不是解決私人恩怨或意氣的地方 請配合 |
說得好: 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 | | 2005/10/01 20:52 推薦0 |
| | 過河拆橋教授, 為自己下斷語: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
| | 1、我不認識慕凡,倒是賣聖人隨時可拿別人的話來替自己作稼。 請問慕凡網友同意嗎?您臉皮還真不是普通的厚!!^_^ . 2、「凡此表演, 與老丐無關」--哇哈哈哈哈~~~~ |
慕凡網友的指控 | | 2005/10/01 01:19 推薦0 |
| | 慕凡網友的指控, 非常正確. 樓下, 就是一聯串的表演. 相信, 以後還有. 凡此表演, 與老丐無關. 市長自會在他返回之後處理.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
.
|
《網路行為大展》15
|
|
2005/10/06 09:39 推薦0 |
|
|
. 隨手拾起一筆麥聖人的2005-7-29, 22:06造謠栽誣記錄 | 修改|刪除 | 2005/09/29 23:36 推薦2 |
| | myata在2005-7-29, 22:06貼出一則〈猴子不知屁股紅〉,裡面我單說一件事,這件事我用淺黃底襯標出,再給出我一個禮拜前的一則帖子,大家都能百分之百看出麥聖人所繼承的“往聖絕學”何在。 ^_^
城市討論區:猴子不知屁股紅 麥芽糖 文學創作∕其他 氣象紀錄臺 2005/07/29 22:06:15 猴子不知屁股紅 | | 2005/07/29 22:06 推薦3 |
| | 看到老丐說: Dearblue與老丐, 雖然理念不同, 還能夠和平相處, 沒有動氣粗口. 好漢也要學樣: 宣稱他打敗綠營的無腦衛兵 如furfung, sq2298者流, 不屑與風水棧長, 或是其他將他掛上黑名單的藍色市長辯論云云! 表演了一場: 畫虎不成反類犬! |
***************************************************** 城市討論區:他們是願意應戰的 SCFtw2 不分類∕不分類 對聯網不爽的 請進來 2005/09/22 19:37:39 ------------------------------------------------------------- 補充資料。大家看看麥聖人練到臉皮上的鐵布衫功夫。見賢思齊焉! ^_^
.
本文於 2005/09/29 23:55 修改第 1 次 |
.
|
《網路行為大展》14
|
|
2005/10/06 09:36 推薦1 |
|
|
.. 身輕如燕的麥聖人(2005-9-28) | 修改|刪除 | 2005/09/29 08:11 推薦4 |
| | 〈丐幫奇俠“一縷煙”麥芽糖自詠詩〉
引蛇出洞我優為,理性論政誓不回。證據已失非吾願,往聖絕學麥氏魁。 . <><><><> |  | 主題848、回覆2,163/共3,011|瀏覽62,550|推薦3,968 | | 第 頁/共43頁 | | <><><><>. |
.
|
《網路行為大展》11, 12, 13
|
|
2005/10/06 09:31 推薦0 |
|
|
. 這位以『為天地立心, 為生民立命. 為往聖繼絕學, 為萬世開太平!』自期的myata的“本職學能”今天(2005-9-28)大家都用望遠鏡看清楚了。 ^_^ | 修改|刪除 | 2005/09/28 08:10 推薦3 |
| | . <><> |  | 主題847、回覆2,161/共3,008|瀏覽62,343|推薦3,957 | | 第 頁/共43頁 | | <><> ***************************************************** myata (2005-9-28, 03:47):『既然已經引蛇出洞, 有人把和所有的網路行為大展都表現了.』『老丐就此收兵.』『照妖鏡, 讓網路行為大展都出來表演, 老丐回頭進行理性討論, 不跟這些[呼朋引伴,繼續鬥]玩了!』
myata (2005-9-28, 05:18):『老長工和電小二, 刪除記錄, 老丐說完舊事, 論政去也!』 ***************************************************** 這裡是“聯網聖人myata的網路行為”特展(2005-9-27)的第一展覽室,麥聖人這樣交待了,但是在第二展覽室(胡卜凱 et al.《「自助式」論述活動 》)那裡麥聖人直到此刻還沒有現身,大家要不要等下去? ^_^ 牛吃草,草被吃光了,牛走了。 -- 哇!這幅〈牧牛圖〉真美!畫得真好!既寫實又有意境!非myata聖人之妙筆曷克臻此?! -- 贊!贊!贊! ^_^ myata聖人既是草又是牛,還兼畫家,真不愧是往聖絕學的當代繼承人哪!大家鼓掌! -- papapapapapapa!!! -- 不必繼續等了! -- 太陽下山了,天黑了,牛走了。草牛畫家聖人麥豬大仙也走了,留下了一面照妖鏡,眾人用望遠鏡觀看這面照妖鏡,看到鏡子裡有一頭刀槍不入水火不侵的君子羊。 ^_^ . |
呼朋引伴,繼續鬥。 | | 2005/09/28 03:47 推薦3 |
| | 剪貼這部份留言, 尤其是這句呼朋引伴,繼續鬥。 這是那位被取消帳號網友鬧版事件, 指責老丐的文章. 這裡看到: 誰在呼朋引伴,繼續鬥。 既然已經引蛇出洞, 有人把和所有的網路行為大展都表現了. 老丐就此收兵. 照妖鏡, 讓網路行為大展都出來表演, 老丐回頭進行理性討論, 不跟這些[呼朋引伴,繼續鬥]玩了!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
| | 這位以『為天地立心, 為生民立命. 為往聖繼絕學, 為萬世開太平!』自期的myata的本質今天(2005-9-27)大家都看清楚了。 ^_^
-- 不過他永遠有『不以人廢言』的朋友。 ^_^ . |
過河拆橋 | | 2005/09/27 12:05 推薦1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