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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其他【反共反獨】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2005年九月和十月-胡卜凱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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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ata et al.《網路行為大展》(2005-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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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腳人
SCFtw2


胡卜凱的【兩岸香港 時事論壇】城市在2005年九月間有三個彼此有關的欄我都參與頗多,直到今天。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373520&tpno=0&no=2976&cate_no=0>
胡卜凱 et al.《轉貼"彩繪的雙手"快報》(2005-9-8 ~)
2005/09/08 13:46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392257&tpno=0&no=2976&cate_no=0>
胡卜凱 et al.《「自助式」論述活動》(2005-9-25 ~)
2005/09/25 01:30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392476&tpno=0&no=2976&cate_no=0>
myata et al.《網路行為大展》(2005-9-25 ~)
2005/09/25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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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淑女請自重
市民胡卜凱2005/10/05
23:09
0392
端正論述風氣
回應文章放屁不是端正的論述風氣 (麥芽糖)
胡卜凱2005/09/25
01:01
51425
《城市看板》與《網路城邦發言守則與禮節》
回應文章【兩岸香港 時事論壇】城市規則 (胡卜凱)
市民twsil 台灣女婿2005/07/23
23:51
33120
網路行為大展
回應文章SCF重貼被刪之2005-10-5, 07:58〈不是大丈夫的是誰?請列位看倌注意本欄是《網路行為大展》!〉 (SCFtw2)
市民麥芽糖2005/10/06
07:57
255771
「自助式」論述活動
回應文章自助論述 (麥芽糖)
市民胡卜凱2005/10/06
04:25
31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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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彩繪的雙手"快報
回應文章再澄清一次 (胡卜凱)
市民胡卜凱2005/10/03
21:15
110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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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網聖人myata的網路行為”特展(2005-9-27)[第一展覽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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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網路城邦城市政治社會政治時事【兩岸香港 時事論壇】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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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行為大展
回應文章這位以『為天地立心, 為生民立命. 為往聖繼絕學, 為萬世開太平!』自期的myata的本質今天(2005-9-27)大家都看清楚了。 ^_^ (SCFtw2)
市民麥芽糖2005/09/27
21:35
121201
「自助式」論述活動
回應文章麥豬同志在胡卜凱的店裡發了幾則別的帖子,卻不來這裡交待,我衹好公佈歷史記錄 (SCFtw2)
市民胡卜凱2005/09/27
11:01
293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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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行為大展
2005/09/25 08:38 瀏覽126|回應12推薦1

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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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1)

記得電小二四號, 在網棧服務臺, 開了欄: 網路顧人怨

呵呵! 老丐也開個: 網路行為大展.

先開著欄, 慢慢收集.

附註: 尿失禁和死不認帳展覽, 果然來啦! 9/27/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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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不認帳和栽贓的表演
2005/09/27 10:07 推薦0


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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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丐貼一篇: 死不認帳和栽贓的表演.

>>得了便宜還賣乖的myata有如陳水扁
SCFtw2 2004/08/06 19:14

早就擺明了是開戰,從一開始就確定了SCFtw2是單純球員而myata是球員兼裁判,聯合網棧的遊戲規則早就確定了球員兼裁判者的刪帖優勢,來玩的單純球員玩到後來被高唱言論自由的球員兼裁判刪帖,這種情況在網路世界裡很常見,多少有些像真人世界裡的連宋遭逢陳老千之厄,陳老千以球員而兼裁判,得了便宜還賣乖,為有識者有德者所不齒

這篇, 是這位出洋像仁兄, 自己留在訪客簿的記錄.

2004/08/06 是roc168到[他山之石]鬧版, 老丐去跟電小二四號報告.

當時, 老丐在陋事鳴, 沒有刪過他任何文章, 他所有的怨氣, 來自被風水棧長, 砍得一肚子氣, 早就到處哭訴, 說"風水棧長之器小哉", 在藍貓棧裡鬧了個笑話, 老丐勸他自己建棧.

由此文可見: 他把對於風水棧長之怒, 發於老丐身上.

類似這樣子的吵鬧, 老丐一律當成在馬路上, 碰到瘋狗狂吠, 不予理會. 在陋事鳴如此, 在【網棧服務台】也是.

除了不承認老丐要他自己建棧, 還誣賴老丐是栽贓, 連roc168事件, 都栽贓說是老丐編出來的. 呵呵! 他這篇東西, 就是跟在roc168後面, 對著老丐狂吠的產品.

老丐第一次刪他文, 就是要他別跟roc168起鬨, 還留在[他山之石].

至於他自己留在訪客簿, 裡頭還包括: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index.jsp?no=1&pno=0
聯合網棧 > 以上皆非 > 【網棧服務台】網棧
討論主題: 報備: 到[他山之石]搗蛋的鬧版小人

老丐再次, 使用彈弓, 一石二鳥, 把聯網第一好漢打中.

老丐不是猶太人, 大家看清楚就好. 大衛砍頭的畫面 留給風水棧長吧

說實話: 風水棧長對他也很寬容了! 他總共被電小二選上的三篇文章, 有兩次就是在風水棧長的城邦.

老丐為啥要在本市苦口婆心呢?

當然, 首先是敬佩胡市長.

再來, 是要對於上次胡亂刪文的台灣女婿, 做出讓他服氣的表現. 讓他知道: 甚麼才是優質的意見發表交流!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死不認帳
2005/09/26 11:12 推薦0


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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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不必多解釋.

呵呵! 跟樓下的行為, 老丐有空抓包給網友看.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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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贓
2005/09/26 10:49 推薦0


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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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贓, 不必解釋, 大家看多了, 也知道是啥子.

在此表演尿失禁的, 恰好也是栽贓高手.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尿失禁
2005/09/25 08:41 推薦0


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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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 沒有人有義務幫別人包尿布.

再多的權力, 再嚴的執法, 都沒有用.

只有當是人, 學會控制自己, 到廁所再解決.

老丐解釋了, 看看會不會有人來此表演?

機率很高: 因為已經上演一年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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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網聖人myata的網路行為”特展(2005-9-27)[第一展覽室] 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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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以『為天地立心, 為生民立命. 為往聖繼絕學, 為萬世開太平!』自期的myata的本質今天(2005-9-27)大家都看清楚了。 ^_^
修改刪除 2005/09/27 21:35 推薦2


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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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GAIL (2)


這位以『為天地立心, 為生民立命. 為往聖繼絕學, 為萬世開太平!』自期的myata的本質今天(2005-9-27)大家都看清楚了。 ^_^

-- 不過他永遠有『不以人廢言』的朋友。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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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河拆橋
2005/09/27 12:05 推薦1


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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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IL (1)

胡市長, 去風水棧長那裡討公道, 被惡意掛黑名單.

結果, 有人跑去肥皂箱, 要在風水棧長朋友的城市鬥風水棧長?

Alex(Alex) 退出城市。 ( 2005/08/25 03:42)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請舉證!你的證據在哪?
    回應給: 麥芽糖(myata) 2005/09/27 11:42 推薦1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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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IL (1)
請舉證!你的證據在哪?
尿失禁展覽
2005/09/27 11:39 推薦0


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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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來啦!

如前所說: 網棧服務臺, 就是吃不消, 關門的!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麥豬,請!
修改刪除 2005/09/27 11:04 推薦2


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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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IL SCFtw2 (2)


『[SCF]早就到處哭訴, 說"風水棧長之器小哉", 在藍貓棧裡鬧了個笑話,』 -- 類似的話麥豬公開說過應該不下五次,麥豬有舉證義務,但從未舉證。今日請舉!

『[SCF]不承認老丐要他自己建棧,』 -- 類似的話麥豬公開說過應該不下三次,麥豬有舉證義務,但從未舉證。今日請舉!

哩哩啦啦的結果必然被麥豬的奇妙思維攪成一團亂絲。我SCF今天暫且衹要求以上兩事。

請!

真不要臉耶!證據在哪?
    回應給: 麥芽糖(myata) 2005/09/27 10:34 推薦1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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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IL (1)

當時, 老丐在陋事鳴, 沒有刪過他任何文章, 他所有的怨氣, 來自被風水棧長, 砍得一肚子氣, 早就到處哭訴, 說"風水棧長之器小哉", 在藍貓棧裡鬧了個笑話, 老丐勸他自己建棧.

真不要臉耶!證據在哪?

拿出證據啊!我每次都只看你拿出自己的發言,也對啦!你的【氣象紀錄台】不就是選擇性地造史?

栽贓二例
    回應給: GAIL(GAIL) 2005/09/27 10:20 推薦0


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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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168事件, GAIL在老丐的留言簿的痛罵, 讓老丐不但丈二金剛, 摸不著頭腦, 還被她栽贓.

直到他倆雙雙被麥奇, 掛上黑名單, 老丐才想通:

她拿獨腳強盜, 栽贓老丐.

還好她裝離開, 又不甘心地回來了. 否則, 老丐還要含冤莫白!

網路行為大展 GAIL(GAIL)對號入座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至今你還好意思拿出來說嘴!
    回應給: 麥芽糖(myata) 2005/09/27 10:15 推薦1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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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IL (1)

你沒刪過SCF的文章?去年4月,SCF初次到陋室鳴發表,你還污衊他是綠的。後來他要你去看他的發言記錄證明自己的立場,你也沒去看,繼續攻訐他。

後來你還到處說,那次事件,你和SCF和好了,人家可從來沒承認過!

至今你還好意思拿出來說嘴!

死不認帳和栽贓的表演
2005/09/27 10:07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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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鄭重補入SCF在《網路行為大展》欄中被胡卜凱市長刪去之一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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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在本轉貼欄中,〈《網路行為大展》6, 7, 8, 9, 10〉裡漏失了一則極重要的SCF的帖子〈麥豬,請!〉(2005-9-27, 11:04),這則帖子是什麼時候被胡卜凱市長刪掉的?SCF不知道。好在SCF在2005-9-27, 23:21在【對聯網不爽的 請進來】城市以〈“聯網聖人myata的網路行為”特展(2005-9-27)[第一展覽室] 續〉留下了這則後來被胡卜凱市長“悍然”刪去的帖子的原脈絡“原景”記錄。[twsil後來“悍然”刪除全欄是另一回事。]

有鑒於myata在這個欄裡早先的惡劣言行以及一貫重視知識和說理的胡卜凱市長對myata這些惡劣言行的令人詫異的寬容[twsil之“悍然”刪除全欄顯然出於他對myata這些惡劣言行之深惡痛絕],SCF必須用“悍然”這個描摹詞語。

SCF直到今天(2005-10-18)才發覺這個刪除事件,SCF不得不為【兩岸香港 時事論壇】城市的胡卜凱市長感到深沉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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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城市討論區:“聯網聖人myata的網路行為”特展(2005-9-27)[第二展覽室] P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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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城市討論區:“聯網聖人myata的網路行為”特展(2005-9-27)[第一展覽室] 續
SCFtw2  不分類∕不分類  對聯網不爽的 請進來  2005/09/27 23:21:56
12.城市討論區:“聯網聖人myata的網路行為”特展(2005-9-27)[第一展覽室]
SCFtw2  不分類∕不分類  對聯網不爽的 請進來  2005/09/27 23: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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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要臉耶!證據在哪?
GAIL  2005/09/27 10:34

麥豬,請!
SCFtw2  2005/09/27 11:04

尿失禁展覽
myata  2005/09/27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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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971&aid=1418679
《網路行為大展》整個欄按一次鈕全刪(2005-10-11,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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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5 08:38 瀏覽960|回應44推薦1

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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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因「跟本城市風格迥異,言論不符理性論政原則」,已由 twsil 台灣女婿(twsil) 於 2005/10/11 10:42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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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11 10:33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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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給: 麥芽糖(myata) 2005/10/11 10:27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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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給: 胡卜凱(jamesbkh) 2005/10/11 10:16 推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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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給: 惡魔鬼影(ghostdevils) 2005/10/10 17:31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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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給: 靜宜(GAIL) 2005/10/10 17:30 推薦0


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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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sil〈2005年10月11日刪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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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11日刪文公告
2005/10/11 10:38 瀏覽28|回應1推薦0

twsil 台灣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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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先聲明,一切刪文動作事前沒有跟胡卜凱先生商量,後果由本人負責。

作為城市的管理人,本人有權維護討論區清靜而作出主觀的決定,凡不滿本人刪文的網友,可以向電小二、胡卜凱先生投訴,當然,給我刪文的人可以選擇離開『兩岸香港 時事論壇』。

目前來講,先刪除「網路行為大展 」一文,本人不歡迎該文出現在政治時事討論區;該文亦非言之有理。

本人有一感想,扒糞便過活的動物,叫「蛆蟲」,在刪文中過活的網友,叫「網蛆」。糾纏在不必要的事項的「網蛆」,好自為之吧!

第一次修改:

刪文已移至精華區,一天後完全刪除。

第二次修改:

會先刪除「網路行為大展 」一主題文,其餘的只刪主題文之下的回應文

刪文理由如下:

「尊重該文作者的著作權,刪除懷疑未經授權的文章」

「尊重引錄文章作者的著作權,刪除懷疑未經授權的文章」

「回應無助解決問題」

「有不實內容,討論亦無助解決問題」

第三次修改:

修改標題,另說明只有「網路行為大展 」主題文移至精華區。



本文於 2005/10/11 11:11 修改第 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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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l.

黑名單 myata
2005/10/11 12:54 推薦1


twsil 台灣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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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洗版

本人的文章已在第三次修改時說明了:

『第三次修改:

修改標題,另說明只有「網路行為大展 」主題文移至精華區。』

其他刪文,並沒有移至精華區

本人再次聲明,不喜歡本人刪文,管理手法的,「請~~不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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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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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行為大展》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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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ata和米田共的對話(2005/10/04 23:35 )
2005/10/11 10:29

靜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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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392472&tpno=0&no=50376&cate_no=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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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家定義神功又一招!^^
    回應給: 麥芽糖 (myata) 2005/10/11 10:27

靜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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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市長:
對於下面, 獨腳強盜市長所貼的“麥家定義神功”

老丐可以:

當成放屁, 或是馬路上的野狗狂吠, 不予理會.

 --看倌看到了沒?麥家定義神功又一招!^^

當初168去【他山之石】純為辯論,結果blackjack刪文後,他要blackjack恢復刪帖,然後說 168是鬧版,用難聽的話污辱她。

你騙得了別人!騙不了我這個等級7的老棧友!!

使用你定下的辯論方式, 指出他栽贓不成立的地方.

 --麥聖人從來有「辯論」過??哈哈哈!!!事實證據全在【獨腳強盜】,誰栽贓你來著!!??

學他和GAIL的瘋狂漫罵, 做為反擊!--請!!

轉寄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請教市長
    回應給: 胡卜凱 (jamesbkh) 2005/10/11 10:16

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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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市長:

對於下面, 獨腳強盜市長所貼的“麥家定義神功”

老丐可以:

  1. 當成放屁, 或是馬路上的野狗狂吠, 不予理會.
  2. 使用你定下的辯論方式, 指出他栽贓不成立的地方.
  3. 學他和GAIL的瘋狂漫罵, 做為反擊!

顯然, 老丐不會採取第三種方法處理.

想請教:

你是否要把他刪除?

如果你刪了, 我就像我一向的做法: 採取第一種方式處理, 節省時間.

你如果覺得, 我把他的惡行惡狀, 辯得大家都看清楚, 有教育意義, 我就破例, 浪費時間, 把他的惡行點破.

當然, 這還是不會讓他改變他的素行. 有句話, 叫做甚麼難移, 甚麼改不了甚麼的, 就是形容他這種行為!

我這樣子說, 有沒有需要更改, 以符合貴市的規矩? 請告知, 老丐會遵守邦規.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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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行為大展》Appendix 2 [myata, 2005-10-9, 01:26][madkao, 2005-10-10,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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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正論述風氣
2005/09/21 03:06 瀏覽273|回應12推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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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市長還我清白啊
    回應給: 胡卜凱(jamesbkh) 2005/10/10 14:40 推薦1


mad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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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kao (1)

市長一說 現在大家就明白了

市長所以刪了我前頭的一篇文 不是因為〔不雅〕了

是因為我的指桑罵槐式〔人身攻擊〕

這對我才叫著〔實至名歸〕呢

我之所以提出異議 是因為實在不甘於入〔不雅〕之流

真要不雅 我也會學人家貼自己個大陽具上來給眾女生觀賞 嘖嘖稱奇

〔禮多人不怪〕 這點下流市井小民的不雅道德水平

大多數的聯網老朋友 也是早就開過眼界的了

所以啊 我已受不了〔不雅〕之累  

我寧可換個〔人身攻擊〕之令譽

盜亦有道之味 可吃 

騷羊之味 屁花之味 難聞   

謝謝市長還我清白 謝謝市長啊

我須暫避了....

<註>此文可刪 本人不再異議

  


一片依偎著山腰的雲 飄~~~~來了
禮多人不怪
2005/10/09 01:26 推薦0


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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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丐開欄討論六四, 點名要四位網友注意行為.

市長要求老丐要尊重有不同意見的人(以下是市長的批示):

" 兩個強盜, 兩隻狐狸!"

也請尊重有不同意見的人

老丐完全尊重他們的意見, 只是批評他們的言行.

現在, SCFtw和GAIL已經表演他們沒完沒了的洗版行為.

泥客和madkao也表演了他們扭曲事實的狡猾行為.

四位網友, 完全印證了老丐事先的警告, 也遭受刪文處理.

老丐的道歉, 似乎是多餘. 也很高興: 自己堅持不改, 市長也沒有刪那篇文章.

現在, 歷史證明老丐對網友行為的預測.

請大家維護【兩岸香港 時事論壇】城市, 遵守《網路城邦發言守則與禮節》

共同維護網路城邦為一優質的意見發表交流平台。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文字本身是工具
    回應給: madkao(madkao) 2005/10/08 22:55 推薦1


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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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1)

我刪去你的留言其實不在雅與不雅,而在它的"攻擊性"。我相信你在指桑罵槐。如果我誤判,你可以說明。

我不想在"原因欄"長篇大論,因此用一般人的說法來點到為止或搪塞一下。這是我偷懶。以後我會試著說清楚一些。

我用"屁"字是批評或比喻某類行為,不是針對特定的個人,所以不具"攻擊性"。

對我來說,文字本身是一種工具,我只注重它的功能性,並不在意"雅"或"不雅"。如果"不雅"能達到我的目的,例如和只懂"不雅"文字的人對談,我不介意用"不雅"的文字。因此,我曾自承我不是溫柔敦厚的人,我也評論過自己的文字有時粗俗,甚至接近下流(用一般人的標準)。

但是我僅守"人身攻擊"的界線。當然,這不表示我不進行"人身攻擊"。但當我做"人身攻擊"的時候,我第一會指名道姓,第二我會說出個道理。我"人身攻擊"的典範是諸葛亮罵死王瑯(?)

我本非雅士 不介意市長刪文
    回應給: 胡卜凱(jamesbkh) 2005/10/08 18:44 推薦0


mad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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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非我打錯字了

該是用個〔嗅〕字

你自己 也許別人都用〔屁〕字了

我不過要人莫〔嗅〕玫瑰花兒而已

唉 鳥語花香多好.......


一片依偎著山腰的雲 飄~~~~來了
茶壺裏的風波或水滴
    回應給: madkao(madkao) 2005/10/08 01:34 推薦2


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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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亞 梅峰 (2)

我年紀大了,記不清原文。

好像有個"臭"字,影射另一位網友。

我希望大家就議題論議題。別人的風格就包容一下,不要在意氣之爭上纏鬥。

該批評的政客和政府措施一籮筐,為什麼為了茶壺裏的風波或水滴浪費時間?

入大雅之堂 芝蘭之室.......
2005/10/07 23:26 推薦1


mad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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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kao (1)

本文因「不雅」,已由 胡卜凱(jamesbkh) 於 2005/10/07 02:42刪除


不知何不雅.............

敬請卜凱市長 指教


一片依偎著山腰的雲 飄~~~~來了

本文於 2005/10/07 23:27 修改第 1 次
放屁不是端正的論述風氣
2005/09/25 01:01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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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971&aid=1409482
《網路行為大展》34, 35, 36,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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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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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2005/10/06 07:57
修改刪除 2005/10/10 13:48 推薦0


SCFtw2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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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市長在2005-10-5, 01:07用程式功能指名回應給SCF一則〈大丈夫當有話明說〉,SCF於當天早上(2005-10-5, 07:58)未指名跟了一則〈不是大丈夫的是誰?請列位看倌注意本欄是《網路行為大展》!〉,SCF的這則帖子後來被胡卜凱市長刪掉了,胡市長於當天晚上(2005-10-5, 23:09)開了一欄【公告】,題為〈君子淑女請自重〉,內容衹有三句:『我實在不願意下逐客令』『但如果諸位繼續把本論壇弄得烏煙瘴氣』『我只好出此下策』。

SCF或許是自動對號入座,不過SCF看不出SCF被刪的那則帖子有什麼比myata最近在【兩岸香港 時事論壇】城市的許多則帖子更足以“把本論壇弄得烏煙瘴氣”之處,因此重貼。

有鑒於myata的許多則帖子和blackjack的幾則帖子安穩得很,SCF完全沒有想到自己的那則帖子會被刪,因此當時沒有複製畫面,所以現在衹能重貼自己的硬碟原檔。

SCF此重貼之舉可能大犯胡市長的管理權,SCF可能因此而被摒於門外,但是SCF要事先說幾件事:

第一、先動手而且好幾次動手“把本論壇弄得烏煙瘴氣”的顯然是myata。

第二、SCF這些天來一直覺得myata有“我的朋友胡卜凱市長”心態,SCF也覺得myata一直受到鼓勵。

第三、【兩岸香港 時事論壇】城市裡似乎有些別的所在好多天來一直等著胡卜凱市民去下筆正面回應SCF市民,所以重視知識性的胡卜凱市長在砍掉SCF之前最好多考慮一下。

第四、SCF十天前(2005-9-25, 02:03)就說過覺得胡卜凱市長愈來愈像YST市長,現在還是覺得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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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家定義神功”
修改刪除 2005/10/10 13:45 推薦0


SCFtw2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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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與店老大因意見不合而生言語衝突”就是“某甲鬧版”。

狀況承上。“某乙連續正面推薦三則某甲出事之帖”就是“某乙在後面起鬨”,就該受到店老大“別瞎攪和”的警告。

狀況承上。“某乙進門發帖”就是“某乙不聽店老大制止而來蹚渾水”。

以上解說根據麥氏獨門的定義。

姑舉一串歷史記錄如下,看倌可自行“意會”無往不利的“麥家定義神功”的神髓。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191803&tpno=0&no=50643&cate_no=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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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鬨
2005/10/09 09:04 推薦2


麥芽糖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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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宜 SCFtw2 (2)

市長規定要把當事人列出:

SCFtw和GAIL

roc168到[他山之石]鬧版, SCFtw在後面起鬨. 麥芽糖先要他別淌混水, 他不聽制止. 被麥芽糖刪除, 那是麥芽糖第一次刪他的文.

GAIL當時說的好聽

這兩位, 都是起鬨專家. 在此欄, 就表演很多次. 被胡市長刪了, 還是沒完沒了!

麥芽糖解釋網路行為大展, 他們倆表演!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SCFtw2 2005/10/05 07:58 {3}
修改刪除 2005/10/09 08:33 推薦1


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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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1)


本帖分三部份。

*****************************************************

有水準的人不需要旁人提醒。

-- 不過有人終於在被提醒之後與眾人一般“視而有見”了 -- 不過他好像也衹是衹見其一而不見其二其三其四其五……

-- 不過有人終於得到一面黃牌了!

-- 不過他還不懂(2005-10-4, 09:24,在《「自助式」論述活動》欄下)他為什麼得到這面黃牌!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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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2005/10/05 07:58 {2}
修改刪除 2005/10/08 09:08 推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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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l.

本文已被刪除
2005/10/10 13:48 推薦1


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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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宜 (1)
本文因「重複貼文」,已由 胡卜凱(jamesbkh) 於 2005/10/10 15:36刪除。
“麥家定義神功”
修改刪除 2005/10/10 13:45 推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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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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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播] 麻辣店店主madkao的網路行為藝術(2005-10-7,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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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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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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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討論區:疫區?
madkao  政治社會∕政治時事  兩岸香港 時事論壇  2005/10/07 00: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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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淑女請自重
2005/10/05 23:09 瀏覽120|回應1推薦5

胡卜凱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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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實在不願意下逐客令

但如果諸位繼續把本論壇弄得烏煙瘴氣

我只好出此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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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區?
    回應給: 胡卜凱(jamesbkh) 2005/10/07 00:55 推薦2


mad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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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墨影飛茜 (2)

禽流感

要撲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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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正論述風氣
2005/09/21 03:06 瀏覽162|回應6推薦5

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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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峰 blackjack B 華碩 麥芽糖 (5)

【兩岸香港 時事論壇】的目的,在建立一個以理性和知識為基礎的公共論述場域。不限立場和觀點。提供大家評論和管理大眾事務場地。

希望大家秉持:平實、理性、相互尊重、公共利益為上的原則。

快樂問政!理性溝通!

【兩岸香港 時事論壇】除了謝絕謾罵的文字、沒有根據的言論外,我也希望大家批評性的論述要「言之成理」。所謂「理」,指有「內部一致性」,以及可以「和現實印證」。如果是發表個人的感想、感覺、或體驗,當然不受這個限制。

歡迎發言!

*******************************

以上是本城邦首頁的歡迎詞。我希望大家能控制自己的情緒,修正各自已往的(公共)論述風格。在本城邦發言,請遵守本地的「公共論述」規範

公共論述可以價值判斷,但也要講出一套道理本城邦歡迎各人宣揚自己的理念或信仰,但不會容忍網友辱罵和自己意見不同其他網友。

如果使用嚴重人身攻擊的字眼,我第一次會勸告兩次舉牌之後,我將被迫刪文

我想大家很清楚什麼是「嚴重人身攻擊」?我會以市長身分先做裁判,網壇也自有公論一次勸告,兩次舉牌,就是提供其他網友發言的時間



本文於 2005/09/21 03:08 修改第 1 次

x------------------------------------------------------------x

本文已被刪除
2005/10/07 01:06 推薦0


mad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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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因「不雅」,已由 胡卜凱(jamesbkh) 於 2005/10/07 02:42刪除。
放屁不是端正的論述風氣
2005/09/25 01:01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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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行為大展》[30], 31, 32,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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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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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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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2005/10/05 07:58 {2}
修改刪除 2005/10/08 09:08 推薦0


SCFtw2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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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分三部份。

*****************************************************

請列位看倌注意本欄是《網路行為大展》!

請列位看倌注意本欄主帖的後續增補部份!

請列位看倌注意本欄主帖是誰的作品!

請列位看倌注意本欄主帖作者在本欄的“長期”表現!

myata (2005-10-5, 00:09,本欄):『分身: 多重帳號, 不必解釋, 誰都看的懂.』『外面, 也已經開始討伐.』『老丐就節省空間吧!』 -- 有沒有成年人可以接受的硬證據?沒有硬證據的話有沒有堪為證據的事實?在衹有兩分事實的情況下是不是有人祭起翻天印來在未論證的情況下下了十分定論?在這樣的十分定論裡原來的那兩分事實是不是事實上衹作用為摩天大樓的塑膠骨架?是不是有個成天拿著一面照妖鏡到處照的人竟然跑到他在一家強調知識重視論說的店裡所開的《網路行為大展》這一欄裡來跟風說『不必解釋, 誰都看的懂』?這個人是不是很恰當地展示了他自己的某種流品的網路行為?這個人是不是聯網這一年以來最疑神疑鬼的?這個從不吝於表達這類懷疑的人是不是從未懷疑過SCF = GAIL然而現在跟風說(2005-10-05, 00:36,在他自己的【氣象紀錄臺】城市):『終於有網友, 對於拼命搞分身的: vi 和 GAIL/SCFtw, 開始發動攻擊了. 且掌照妖鏡. 別讓他們逃了!』

上面這一段可以導生出一大堆別的東西,而所有這些都符於本欄主旨,而且硬證據堪用證據檢察官律師法官水準的論證都早已充足極了。

在夠高的層級,很多情況很多場面很多事情不需要(多所)論說,更不需要回到起點攤開論說的定義和知識的定義。在水準夠高的場子,會有人數足夠多的旁觀者與說話者一樣清楚對方或受話方不可能不知道哪些,這些旁觀者也很清楚哪一方在迴避在繞圈子甚至在裝聾作啞在等待時間的力量。

*****************************************************
2005-10-8早晨發帖時SCF註:『然而現在跟風說……』之句所舉之例現在換一個更好的。原例取自本店《「自助式」論述活動》欄下,我可以應任何人要求重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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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行為風格比較
    回應給: B(bruhlmeier) 2005/10/08 05:35 推薦0


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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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B(bruhlmeier)的賜言:

老丐不敏, 不知B(bruhlmeier)的言下之意, 卻記得 roc168鬧[他山之石], B(bruhlmeier)有說過發而中節的評論!

胡市長的規定, 是要把當事人列出, 老丐遵守此規則:

一共幾位市長: 胡市長, YST市長, madkao市長, B(bruhlmeier)市長.

為了Alex, 胡市長找YST市長討教, YST市長的表演, 不必老丐重複.

madkao市長, 言論不當, 被胡市長刪除, 兩位市長的行為如何, 大家自己看.

老丐在B(bruhlmeier)市長城裡, madkao市長跑來表演算命先生走江湖的兜售技倆, B(bruhlmeier)市長刪文結案.

更別提: madkao市長, 到丐邦洗版栽贓, 老丐的處理, 也還留著.

老丐要說的是: 一樣米, 養百樣人. 每個人的人格如何? 大家日久見人心.

老丐下臺一鞠躬!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
    回應給: 麥芽糖(myata) 2005/10/08 04:55 推薦0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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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 you learn something form this matter?

Sorry~ These are my last words.
Bye now.....I am leaving for vacation.
茶壺裏的風波或水滴 之 2
    回應給: SCFtw2(SCFtw2) 2005/10/08 01:37 推薦2


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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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峰 B (2)

我希望大家就議題論議題。別人的風格就包容一下,不要在意氣之爭上纏鬥。

該批評的政客和政府措施一籮筐,為什麼為了茶壺裏的風波或水滴浪費時間?

我沒有時間瞎攪和。

SCFtw2 2005/10/05 07:58
修改刪除 2005/10/07 11:43 推薦1


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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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1)


本帖分三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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