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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貓說他要暫離,原來是串門子給人家疲勞轟炸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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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bo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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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body
✽ 貓 ✽


lemontree
2008/02/29 19:28

被妳們指證歷歷的茶貓lemontree本尊到訪,面對妳們千真萬確的犯罪記錄,套一句妖媚*貓*常說的:刪除留言,就等於是作賊心虛。列我黑名單,自認是天才的假茶貓(喔!已承認是假茶貓)應不至於丁丁的刪除才是。

妳們朝思暮想的偶像<茶貓lemontree>大駕光臨呢!全城邦的人都在等著妳們來搞告<茶貓lemontree>以聖光明的分身辱罵,審判的結果真相,妳們應該不會讓全城邦的人失望才對。

等妳們告,到時候,電警會先直接査聖光明的ip位置,揪出幕後真兇住址,再核對其他人的網誌ip,當然如果有人要先自告奮勇提供自己真實ip及電腦使用的住址,身分基本資料,就可以節省調查時間了。我是絕對會全力配合,希望指證歷歷的妳們每個人也都會坦蕩蕩的配合。提供電警用網誌ip核對真實身分。

別再疑神疑鬼了,3/7是最後期限,3/7若我未收到存證信函,就證明妳們說的全是謊言,謠言,抹黑譭謗的實證。我不會告妳們,只是會把妳們當成是城邦騙子集團,嘲笑妳們只剩一張嘴胡說八道,什麼本領也沒有。


lemontree
2008/02/29 19:12

希望我在此留的言,一則都不會被刪除。日後電警可作為查證ip之用;我若留在聖光明訪客簿的留言,最好也不要刪除,作為比對ip之用。

ip可以査到電腦幕後的真兇使用地址,網咖也會有人證和物證,不是妳們在這裡瞎說某某某ip等於誰誰誰ip,誰先使用,誰後使用,就能夠成立的,一旦進入k律司法程序,所有可疑網誌ip都將列入被撤査,尤其侵犯到人身攻擊辱罵的網誌皆無一倖免。被*貓*指名網路暱稱罵的淫穢字眼可不少。

竊賊敢偷盜我的文章就要有膽子不列我黑名單,列我黑名單,已經等於心虛。單向自說自話,單單這一方面,已經證實妳們分秒都在作賊心虛了。

我明人不作暗事,更不怕妳們指控我什麼,來告我什麼,最好事實真相都是妳們指證歷歷的原貌,我也希望妳們告我,還我清白。因是妳們斬釘截鐵說這些證據都是千真萬確的!所以由妳們告我,大獲全勝,妳們才能光宗耀祖。


lemontree
2008/02/29 18:52

妳們這些人啊,沒膽子,只剩下一張嘴亂竄亂掰而已。

通知anybody ,段譽,VI,3/3~3/7趕快限時掛號寄出存證信函,

anybody和段譽都有我家的住址,趕快來告!

超過3/7,我都不告,就證明妳們說的全是謊言。

我給妳們機會來告我,已經給過非常多次機會,

是絕對信任妳們蒐證的ip全是事實。妳們不敢告,真的很怪?

有人要告我,*貓*應該是最興奮的,*貓*巴不得有人可以告到我。

所以一直以來,我都很樂意被妳們告,證明妳們指證歷歷的全是事實,

審判結果絕對會還給大家一個合情合理,都滿意的公道。


lemontree
2008/02/29 18:40

妳們所謂的犯罪蒐證證據,正好是留給妳們自己用的。我的最佳證據。

我從沒在怕妳們這些人,妳們不告我,我也不會去告妳們,

所以我等妳們來告,趕快來告,夥同段譽、VI,全部一起來告,

我沒有做的事情,可不怕妳們在那栽贓來去。妳們不告,是作賊心虛。

盡量說聖光明=茶貓lemontre=Benson

嫁禍一大堆無中生有的VI等等事,淘氣小貓是誰?Rebec是誰?

總之盡量抹黑,盡量譭謗,到時候妳們告我時,一起算總帳。


lemontree
2008/02/29 18:34

盡量複製我的留言,到時候電警可以順便核對我的ip,作為證據。

可不是妳們在那說ip等於誰的ip,就能算數的。

妳們不告,只是想再講更多抹黑的話而已嘛,我抓準妳們沒膽子告。

因惡事都是妳們搞出來的。說謊大王=*貓*=anybody

anybody 趕快來告!和解書在她手上,趕快來告!

聖光明不是teacat,更不是Benson,到時候正好以此反控告,

加上對VI散播不實謠言譭謗lemontree這一樁,anybody 身上背負龐大的罪~

我等她來告,誣告罪譭謗罪一起反控告,她有膽子就趕快來告。別再拖了。


lemontree
2008/02/29 18:27

那個VI是誰呀?我該認識嗎?

隨便 anybody 說什麼就信什麼,若她篤定是我害她妹妹的,就來告我呀!

不過,最好先査清楚散播這些謠言的作者網誌,再來核對我的ip吧,

萬一告錯了人,就換成是妳們倒楣了。


lemontree
2008/02/29 18:23

我等你們大家來告我。

所有的壞事都是你們一手抹黑搞出來的。

你們不敢告我,實際上是妳們作賊心虛。


lemontree
2008/02/29 18:21

*貓*譭謗茶貓無數的骯髒話,現在網路暱稱也有名譽權了,來告我呀!

電警要查--絕對是査teacatbenson網誌ip和聖光明網誌的ip。

anybofy=*貓*=teacatbenson=聖光明=iris=感情騙子

茶貓一直叫人家去告他

告一個神經病??

又不是頭殼壞去!!

那就把茶貓自己的話送回給茶貓自己吧

哈哈哈!

lemontree(lemontree) 於 2008/02/28 16:34 回覆:

雖然在她本尊的部落格目前文章看不出來,但她確實已經發瘋了!精神分裂症的病人腦袋是很精明的。如果妳要去跟她講道理是行不通的。她是打定主意沒有人會想要花時間跟她耗時訴訟,所以才會囂張跋扈的一直抓人砍人辱罵下去。我比較建議將她送去精神病院。但我不是她的家人,我無能為力。




本文於 修改第 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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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貓的新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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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body

茶貓還有新留言﹐請看 (續)

所以﹐廢話就不用多說了﹐請茶貓「趕快報警」和「加入芭樂」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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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茶貓的最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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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anybody

可笑又可悲的茶貓說:

被妳們指證歷歷的茶貓lemontree本尊到訪,面對妳們千真萬確的犯罪記錄,套一句妖媚*貓*常說的:刪除留言,就等於是作賊心虛。列我黑名單,自認是天才的假茶貓(喔!已承認是假茶貓)應不至於丁丁的刪除才是。

妳們朝思暮想的偶像<茶貓lemontree>大駕光臨呢!全城邦的人都在等著妳們來搞告<茶貓lemontree>以聖光明的分身辱罵,審判的結果真相,妳們應該不會讓全城邦的人失望才對。

等妳們告,到時候,電警會先直接査聖光明的ip位置,揪出幕後真兇住址,再核對其他人的網誌ip,當然如果有人要先自告奮勇提供自己真實ip及電腦使用的住址,身分基本資料,就可以節省調查時間了。我是絕對會全力配合,希望指證歷歷的妳們每個人也都會坦蕩蕩的配合。提供電警用網誌ip核對真實身分。

別再疑神疑鬼了,3/7是最後期限,3/7若我未收到存證信函,就證明妳們說的全是謊言,謠言,抹黑譭謗的實證。我不會告妳們,只是會把妳們當成是城邦騙子集團,嘲笑妳們只剩一張嘴胡說八道,什麼本領也沒有。

已經笑到不行並且同情茶貓到不行的我說:

刪除留言就等於是作賊心虛?那茶貓妳連妳自己寫的文章都刪光光﹐豈不是心虛到這世界的天涯盡頭了?!! @@

但誰能證明這個留言者是茶貓?搞不好祇是一個神經病 —— 那就別理她了…

但我依然會等茶貓來告﹐並且等她來查我的IP﹐然後證明我等於誰誰誰…

所以﹐趕快告哦﹐不然﹐茶貓妳就是心虛、說謊、造謠、抹黑、譭謗、「只剩一張嘴胡說八道,什麼本領也沒有」…

茶貓﹐我等妳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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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茶貓加入芭樂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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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anybody

可笑的茶貓說:

希望我在此留的言,一則都不會被刪除。日後電警可作為查證ip之用;我若留在聖光明訪客簿的留言,最好也不要刪除,作為比對ip之用。

ip可以査到電腦幕後的真兇使用地址,網咖也會有人證和物證,不是妳們在這裡瞎說某某某ip等於誰誰誰ip,誰先使用,誰後使用,就能夠成立的,一旦進入k律司法程序,所有可疑網誌ip都將列入被撤査,尤其侵犯到人身攻擊辱罵的網誌皆無一倖免。被*貓*指名網路暱稱罵的淫穢字眼可不少。

竊賊敢偷盜我的文章就要有膽子不列我黑名單,列我黑名單,已經等於心虛。單向自說自話,單單這一方面,已經證實妳們分秒都在作賊心虛了。

我明人不作暗事,更不怕妳們指控我什麼,來告我什麼,最好事實真相都是妳們指證歷歷的原貌,我也希望妳們告我,還我清白。因是妳們斬釘截鐵說這些證據都是千真萬確的!所以由妳們告我,大獲全勝,妳們才能光宗耀祖。

已經笑到不行的我說:

如果匿名留言並且是到網咖去使用電腦﹐查IP等於想從美女群中找茶貓一樣。

而且﹐茶貓這樣做﹐還可以在以後反將別人一軍、說別人又“抹黑”她並且冒她的名留言﹐就如她說我自己用匿名留言給自己然後嫁禍給別人一樣。

所以﹐說甚麼“不要刪除以備核對IP之用”﹐根本就是鬼話﹐就像「拿張美女照要找茶貓」一樣可笑。

至於「人證和物證」—— 原來茶貓妳犯案時﹐還會叫人在旁邊看和叫人替妳留下犯罪證據啊?—— 哈哈哈﹐幹嘛這麼想不開呢??? XDDD

但甚麼「淫穢字眼」?—— 有嗎?提出證據來啊!因為的確不是妳說我有就是有的﹐妳甚至連證據都沒有﹐所以空口說白話和說大話的好像是妳啊?

而且﹐大家必須弄清楚:我如果說「那是蕩婦」﹐蕩婦並不是我﹐而是蕩婦﹔就如我如果收集一個人犯罪的證據﹐我並不是罪犯﹐而是那個犯罪者﹐懂嗎?

但茶貓應該是不會懂的﹐因為她甚至說她自己是丁丁﹐所以這就不能怪她了﹐也難怪她很多事會弄不清楚﹐甚至將是非黑白對錯都弄顛倒了﹐並且將她明明是「暗人不做明事」說成是「明人不做暗事」—— 真是可憐啊… 

甚麼﹐竊賊?!—— 茶貓妳是指妳自己嗎?!幹嘛這麼說妳自己?!妳偷了甚麼?!因為作賊心虛將人列入黑名單的﹐就正是妳啊!(雖然並不是每一個將人列黑名單的人都是因為心虛)而我就是證人﹐因為我正是被妳列入黑名單的對象﹐目的就是讓我無法在妳網誌將事實和真相說出﹐好讓妳可以單方面自說自話、自欺欺人、自我陶醉…

不是?—— 那好啊﹐妳就別列我黑名單。而且﹐這個城市﹐妳也可以加入﹐我們在這裡把話說清楚並且讓其他人一起來看和作證﹐如何﹐妳敢嗎? ^^

所以﹐除了報警﹐妳還有一件事要做﹐就是「加入芭樂時報」。

至於「光宗耀祖」﹐我覺得妳比較需要﹐因為妳的祖宗十八代都已經因為妳而蒙羞了﹐妳比較需要用光宗耀祖來贖罪﹐所以﹐我們給妳這個機會﹐去告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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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一大早茶貓必須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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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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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貓說:

妳們這些人啊,沒膽子,只剩下一張嘴亂竄亂掰而已。

通知anybody ,段譽,VI,3/3~3/7趕快限時掛號寄出存證信函,

anybody和段譽都有我家的住址,趕快來告!

超過3/7,我都不告,就證明妳們說的全是謊言。

我給妳們機會來告我,已經給過非常多次機會,

是絕對信任妳們蒐證的ip全是事實。妳們不敢告,真的很怪?

有人要告我,*貓*應該是最興奮的,*貓*巴不得有人可以告到我。

所以一直以來,我都很樂意被妳們告,證明妳們指證歷歷的全是事實,

審判結果絕對會還給大家一個合情合理,都滿意的公道。

我說:

茶貓妳才是沒膽子、只剩下一張嘴亂竄亂掰而已。 ^^

我限妳明天一大早第一件事就是去報警﹐由網路警察調查我的IP﹐然後再將存證信函寄給我。不然﹐就證明妳是說謊、作賊心虛、怕我怕得要死…

(但我想妳恐怕沒辦法寄甚麼存證信函﹐因為電信警察的調查﹐一定會證明是妳抹黑、譭謗我﹐而不是我抹黑、譭謗妳﹐呵呵。)

而我給過妳更多機會來告我,但妳不止不敢告,還一直叫其他人去告妳﹐這才真的是很奇怪哪! @@

而有人如果要告妳﹐並不關我的事﹐我高興甚麼?我又不是神經病。

我祇管我要不要告妳﹐至於其他人要不要告妳﹐那是他們的事。

而這麼簡單的道理﹐妳都不懂﹐又有甚麼資格說些甚麼呢?

而且﹐我才樂意被妳告呢!所以﹐妳怎麼不趕快去告呢? ^^

記得﹐明天一大早就要去報警﹐然後儘快寄出存證信函給我哦! ^^

等妳哦﹐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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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茶貓怕我們啊?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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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貓說:

妳們所謂的犯罪蒐證證據,正好是留給妳們自己用的。我的最佳證據。

我從沒在怕妳們這些人,妳們不告我,我也不會去告妳們,

所以我等妳們來告,趕快來告,夥同段譽、VI,全部一起來告,

我沒有做的事情,可不怕妳們在那栽贓來去。妳們不告,是作賊心虛。

盡量說聖光明=茶貓lemontre=Benson

嫁禍一大堆無中生有的VI等等事,淘氣小貓是誰?Rebec是誰?

總之盡量抹黑,盡量譭謗,到時候妳們告我時,一起算總帳。

我說:

最佳證據?—— 那就去告啊﹐既然不止是「證據」還是「最佳」!

但妳又為甚麼說「不告」?

分明是「不敢告」、「作賊心虛」外﹐還「很怕我們」﹐哈哈哈!

所以﹐我們還是會給妳機會來證明妳不是作賊心虛也不是怕我們的。 ^^

我們沒有做的事情,更不怕妳栽贓。妳不告,才真的是作賊心虛。

而妳既然同意﹐好﹐那我繼續說「聖光明=茶貓lemontre=Benson」。 ^^

而且﹐栽贓嫁禍的﹐是妳﹐不是別人﹐也難怪妳要“選擇性失憶”。

總之﹐妳也可以盡量抹黑、盡量譭謗,我也等妳提告時一起算總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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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抓準妳沒膽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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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貓說:

盡量複製我的留言,到時候電警可以順便核對我的ip,作為證據。

可不是妳們在那說ip等於誰的ip,就能算數的。

妳們不告,只是想再講更多抹黑的話而已嘛,我抓準妳們沒膽子告。

因惡事都是妳們搞出來的。說謊大王=*貓*=anybody

anybody 趕快來告!和解書在她手上,趕快來告!

聖光明不是teacat,更不是Benson,到時候正好以此反控告,

加上對VI散播不實謠言譭謗lemontree這一樁,anybody 身上背負龐大的罪~

我等她來告,誣告罪譭謗罪一起反控告,她有膽子就趕快來告。別再拖了。

我說:

那茶貓妳怎麼不報警﹐然後讓警方核對我的IP是不是鴨姐、聖光明等人的?

如果是的話﹐妳甚至可以公告天下。所以﹐妳幹嘛不如此做啊?

的確﹐如妳說的﹐妳說誰等於誰﹐更是不可信的鬼話﹐因為那甚至是沒有得到證明妳就亂說來達到栽贓、抹黑目的的譭謗性言詞!

所以﹐我才認為:妳不告,只是想講更多抹黑的話而已,我也抓準妳沒膽子告。

並且﹐請提出「我 = 鴨姐」的證明﹐我們也等著蒐集妳的“證據”。

不然﹐妳就是連提出證明都不敢、祇能小眼睛小鼻子的在胡說八道而已。

所以﹐茶貓趕快來告!妳不是說我抹黑、譭謗妳嗎?趕快來告啊!

而且﹐我還要說「聖光明 = teacat = Benson」﹐所以﹐趕快去告我啊!

我等妳來告,誣告罪、譭謗罪一起反控告,妳有膽子就趕快來告。別再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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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貓的30秒選擇性失憶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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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貓說:

那個VI是誰呀?我該認識嗎?

隨便 anybody 說什麼就信什麼,若她篤定是我害她妹妹的,就來告我呀!

不過,最好先査清楚散播這些謠言的作者網誌,再來核對我的ip吧,

萬一告錯了人,就換成是妳們倒楣了。

我說:

看來茶貓患了30秒失憶症(30秒過後就忘了)﹐而且是選擇性的30秒失憶症。

這應該是人類有史以來最嚴重又最奇怪的失憶症﹐應該把茶貓列為研究對象、好好研究研究才對﹐因為她之前也是說她“完全不認識我”…

所以﹐茶貓應該是對那些她「有愧於心、在他們面前會抬不起頭來、不敢正眼望」的人會出現這種症狀﹐因為她太慚愧、太羞恥、覺得自己太無恥了﹐所以會有這種反應﹐是可以理解的﹐也是應當的﹐所以大家不要覺得太奇怪。 ^^

而茶貓﹐妳要告就趕快去告﹐但如妳說的﹐如果告錯人﹐妳才是那個倒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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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等妳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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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貓說:

我等你們大家來告我。

所有的壞事都是你們一手抹黑搞出來的。

你們不敢告我,實際上是妳們作賊心虛。

我說:

不敢告就是作賊心虛?這太以偏概全了吧?

如果是這樣﹐那茶貓妳絕對是最心虛的那個賊!

妳既然講出了這樣的話﹐妳自己就要先做到。

所以﹐妳不是說我譭謗妳? ^^

那我就等妳告!妳如果不告﹐才是真的心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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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妳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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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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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貓說:

*貓*譭謗茶貓無數的骯髒話,現在網路暱稱也有名譽權了,來告我呀!

電警要查--絕對是査teacatbenson網誌ip和聖光明網誌的ip。

anybofy=*貓*=teacatbenson=聖光明=iris=感情騙子

我說:

茶貓妳有沒有搞錯?

請妳弄清楚 —— 如果是我譭謗妳﹐應該是妳來告我才是﹔但如果妳是誣告﹐那才能由我告妳﹐懂了嗎?

所以﹐為了讓我可以多告妳一條「誣告罪」﹐請妳先去告我吧! ^^

而且﹐說了幾次了﹐妳為甚麼還是一直要活在妳自己的幻想世界中?我已經說過我不是鴨姐、不是teacatbenson、不是聖光明、不是iris、不是感情騙子。

妳一定要說我是﹐請拿出證據來﹐不然﹐就如我說妳是陳水扁一樣﹐雖然我這個比喻和懷疑還蠻貼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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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茶貓的老把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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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anybody

哎呀﹐茶貓連說她自己已經“上吊”、“婚後退出城邦”甚至“永久退出城邦”都可以說了那麼多次都不算數﹐「暫離」算哪根蔥啊?

對茶貓來說﹐「暫離」不過就是「下線再上線」的意思﹐又何必特別強調呢?

尤其﹐沒人會想念她的﹐強調來作甚麼呢?希望人家挽留她嗎?

那也應該是寫「永別」而不是「暫離」﹐別人也才能夠配合她演出嘛!

而且﹐人家不告妳﹐妳應該感激涕零才是﹐怎麼還一直叫人家告妳呢?

就算一定要告﹐有我作代表就好了﹐不需要那麼多人﹐對不對? ^^

尤其﹐茶貓妳不是一直說「我就是鴨姐、鴨姐就是我」嗎?那我告妳就等於是鴨姐告妳﹐妳幹嘛還自打嘴巴﹐一直扯妳自己的後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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