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較二二八那個年代,我們都太年輕、太幼齒、太純真了。 所以前頭與後頭所發的文字, 都不是我們的經歷;沒有一個人有資格對這樣一個年代久遠的真相下定論,沒資格啊! 那麼誰才算有資格? 靜躺在政府機關與中研院學者手中的所有該解密的證據啊! 不是嗎?
底下這篇文章, 諸君要注意林獻堂與辛志平這兩人的意義, 尤其竹中校長辛志平至今留給無數竹中學生的意義。 幾個月前阿本曾親歷新竹辛志平紀念館開幕現場,以及多位老年竹中校友參加的校友會, 起初是為了找張系國聊幾句, 順便來個合照甚麼的, 最後竟是辛志平的事跡擄獲阿本的注目與感動 。
張爺對於蔣介石與翁同龢日記的看法, 阿本深感同意。 這倆人嚴格解析,多有過失, 人格不盡完善, 經常狹怨報復。 李鴻章的北洋水師會全軍覆沒, 乃至簽下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 翁同龢算"功不可沒" 、不能遺漏地。 至於老蔣就不說了。 這樣的日記可信度有多高, 見仁見智吧!
陳明忠,這位二二八的「首惡」也好,「頭勇」也罷,在「扭曲的歷史集體記憶」文中說得好:「二二八是『偶然』事件,但卻由於國共內戰而『擴大化』。因此,如果對二二八有真正的理解與徹底的反省,光是道歉或補償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能解決發生悲劇的歷史根源,結束兩岸的敵對狀態,締造和平。這正是國民黨不能推卸的歷史責任和義務。」…
文◎范蘭欽
每年二二八都要慶祝,今年開了個「人權正義—大國霸權or小國人權」國際研討會,陳師孟和陳儀深提出「辛德勒名單」的說法,這真是發人深省。
若說要找辛德勒,那二二八時台灣有最多的辛德勒,那些保護外省人的台灣人不計其數,恐怕有上千人,比德國多得多,可是這裡有個邏輯問題,有辛德勒必有希特勒,有猶太人必有蓋世太保,有保護者必有加害者,好人必相對有壞人,哪那些打殺外省人,令外省人要被台灣人保護的,是什麼人呢?這些人是不是冤屈受難而還受補償呢?
謝長廷說要特赦,是特赦哪些人呢?打人的還是被打的?
二二八最弄不清的真相就是只有好人,沒有壞人,事件中被殺的外省人無辜,事後被殺的本省人也無辜,前者無償,後者有,那壞人到哪裡去了?
如果真是外來政權的「窳政」,是「官逼民反」,為什麼本省人民要去保護外省人?為甚麼事後有那麼多驚恐的外省人要逃回福建呢?
很多外省人都躲在台灣人的閣樓和天花板上,十天不敢外出,可見外面多可怕,這裡面最大的官就是嚴家淦,他是交通處長,當初他躲在一個倉庫幾天,但有些激烈的民眾還是不放過他,甚至去追保護嚴的林獻堂。林獻堂站出來申辯說,這個人對台灣是好的,他拍胸脯說:「你們要嚴家淦的話,先要踩過我的身體才可以過去!」
林獻堂叫他躲在朋友羅萬俥(後來曾任華南銀行董事長)的家裏,嚴無聊,在羅家書房找到一本高爾夫球的書,居然也看出興頭來。後來等環境安定下來,他回到臺北,跟錢復聊起這段緣故,叫錢復帶他去打球,在老淡水,結果首洞開球,嚴家淦居然就把球給弄丟了,當年一顆高爾夫球可不便宜。嚴家淦嘆了口氣對錢復說,他雖然還算得上是個稍有地位的公務員,但像這樣(把球)弄丟下去,如此開銷他也受不了。從此,嚴家淦也就沒再接觸高爾夫了。
在台中地區的外省人被暴民集中、要予以殺光的當口,林獻堂挺身而出,大聲說:「外省人像螞蟻一樣多,我們今天殺光他們,他們明天就來殺光我們。」暴民聽了,怕了,才沒一錯再錯。
台大農林系有個外省人,從中部坐火車北上,一路風聲鶴唳,出車站就會被查打,一台灣人叫他不要走了,在內壢下車,從後面溜出車站,住到這人家中,這台灣人隔天再到台大找到農林系,叫他們派人來接護他回去。系裡有外省、本省人,一姓關的台灣人,體壯,說外面危險,你們出去不好,我去,大家感動。這兩位是不是辛德勒?
若說辛德勒是事後保護了本省人的外省人,那也不少,辛志平、胡新南、丁名楠、周進三、李翼中…,都是。當年的機密文件顯示,常常有多位外省人聯名保證幾位本省人,親手用毛筆署名寫下:「以生命擔保,本省人某某未來不會有問題。」
周進三是陳儀的妹夫,做台中農學院的院長,陳明忠是學生,陳說那些從大陸來的外省老師,非常進步,男女平等,比日本老師好,學生都比較喜歡外省老師,因此當時他全力保護周進三與其家屬。後陳明忠參加共產黨二七部隊,做突擊隊長,埔里事敗,逃亡,他找到周,周帶他見平亂的二十一師新聞處長,簽個具結就沒事。那這個周德勒,是不是「包庇匪徒」?
陳明忠是少數二二八與「白色恐怖」都碰到一起的頑劣分子,他一直沒「悔改」,是最後一個判處死刑的政治犯,一九八七年在一位總統府秘書偷偷幫忙下,意外獲得保外就醫,那人是馬英九,馬、陳的關係有似電影「再見曼德拉」中獄卒桂理格與曼德拉,那馬英九也是辛德勒?
還有陳儀的外甥丁名楠,他在台南曾文區做區長。他本來就愛護百姓,自掏腰包,從大陸買教科書、故事書給當地孩子用,有非常好的聲望。二二八發生,當地年輕人將他保護起來,只要他不離開,保證他的安全。二十一師來的時候他非常著急,叫年輕的自衛隊員過來,希望他們放下武器,他會保證他們的安全。但年輕人正在激憤,那裡聽得下去,心想:「你以為自己的部隊來了就這樣威脅我們嗎?」當場端起槍欲射殺他,丁名楠流淚指著自己的胸口說:「你們要射殺,就射吧。我只是一片好意。你們不知道戰爭的殘暴,殺起人來是非常恐怖的。我只是想保護你們啊!」這些受過日本軍事訓練的年輕人被他感動了,說:「這是一個可敬的敵人。」就這樣放過了。後來,丁名楠遵守他的諾言。軍隊來臨時,他保證曾文區沒有任何衝突,要部隊自行通過。當地百姓沒有傷亡,非常感念他。
還有互相保護的,曾重郎保護了新竹中學校長辛志平,辛志平後請他到家,說:「這次暴動你救了我全家,我很感謝你,你現在有危險我應該相助。我把你看成兄弟,你可在此處暫避一個時期。」
新竹市長朱文伯被吳深潭所救,吳前後救了十一個外省人,還為此受傷。事後朱要贈其療傷費二萬元,吳不受,說:「我救你,不是為錢,不是為圖報效,而為的是人道,為的是同胞愛。如果你給我錢,是輕視我的人格。」這位吳德勒多可敬?
唐賢龍「台灣事變內幕記」載:「在高雄,當民眾騷動,到處毆打外省人時,我的一個朋友,當他正在被很多台灣人追逐時,適有另一姓王的台灣人跑來,即將我那個朋友救起,並令其迅速躲到他太太的房裡,及至那些追逐的台灣人趕到時,他們硬要搜他的家,並說王掩護外省人。王既不肯,因言語衝突,遂發生鬥毆,當王被打得遍體鱗傷時,渠依然橫臥在家門口,不讓其他的台灣人進去,……後來,當他們呼嘯一聲而去時,我那個朋友雖倖免一死,但那個姓王的台灣人,卻早已氣絕身亡矣,」
這位死掉的王德勒,有沒有查出是誰,有沒有補償,有沒有還他的人權公道?
現台獨誣陳儀常喜引唐文中批陳的話,但從不提唐文中那些暴徒毆殺外省人的記載。
蔣渭水之弟蔣渭川,逃到國民黨省黨部主任委員李翼中的家裡躲藏,後李向中央執行組織部部長陳立夫呈文,力保蔣渭川的清白,並對廖進平等台籍黨員遭殺害深表遺憾。蔣後來還做民政廳長,那國民黨也是辛德勒?
一再嚴令「不可報復,否則軍法從事」的是蔣介石,他是最大的辛德勒?
事後捕殺的十多名「台灣菁英」,多是國民黨員和三青團員,那國民黨是被害者還是加害者?
台大農林系學生吳維建,他在軍隊登陸前夕與同學騎車去基隆看困在那的同學姊姊,九日他先回,經汐止火車站前,看百餘人被抓圍在一起,原來事件初,軍方汽車運輸大隊的一名連附軍官在火車站被暴民殺害,曝屍數天。部隊初遵陳儀令不敢外出,事後取得重機槍才敢出營搜捕兇手,挨戶抓人究問,適二十一師登陸先頭部隊至,帶隊軍官先令在場兵士繳械,待問明狀況後乃釋放群眾並致歉。該軍官還請吳帶路,用軍車戴他到八德路再別,則此軍官也是辛德勒?
後做經濟部長的胡新南,當時是高雄中油廠的副廠長,廠被頭綁白巾,滿口日語的員工占領,名曰保廠,胡也在軍隊到前勸他們放下武器,事後就說他們確實是保廠,軍警也不追究了。
陳肇家在「我所經歷的二二八事變」文中說:「我這個外省人家庭,當時正在台灣台中縣田中鎮開設:「瑞昌紡織廠」,我們親身經歷此一悲慘事件,我家人中有遭暴徒用刀殺傷,有遭棍棒痛毆,家產則是全遭搶劫一空。可謂家破財盡,相當悲慘。事後我家持寬恕之心,未採任何報復之舉,反而兩度為眾行兇暴徒,向國軍及治安單位,解脫渠等罪行,始免渠等生命或牢獄之災。」
陳肇家父親陳伯範與妻子及大哥先被田中鎮長謝樹生保護,後暴徒獲得槍枝,揚言火燒謝家祖祠,把陳家劫去,與附近鄉鎮零星居住的外省人(約十餘人,大多係單身在政府機構中之中下級公務員)全部集中在陳家工廠內,號稱為:「田中鎮外省人管護所」,有暴徒持槍輪班監視,與德國在二次大戰時處理猶太人所設立的「集中營」方式相同,非常恐怖。暴徒們在田中國校大禮堂內召開「民眾鬥爭大會」,決定將外省人全部殺害。幸隔日在暴徒尚未施暴開殺之前,國軍救援部隊已運抵基隆,登陸後立即迅速展開鎮暴。由於二十一師副師長為陳父舊識,交代到田中鎮負責清鄉工作之李連長,務必緝凶嚴辦。數日後,李連長來陳家,告以:「已抓到大部份暴徒,現均捆綁在你家門外,請即指認,如屬無誤,當即就地正法,以儆眾人!」陳伯範卻對李連長說:「這些暴徒們的兇行,固屬罪大惡極,但若未經適當之法律程式,即予就地正法,實感不妥!況我家素持忠厚待人原則,我們寧可予以寬恕原諒,而不願採血腥報復方式。因此不願指認;請將這些被捆人員釋放,另請向你的長官報告,多蒙關懷,十分感激。上述處理方式,願負全責!」
某日,員警又來陳家告以:「保安司令部及警方高級人員等,均抵田中派出所,處理你們家遭暴徒行兇案,請即派人前往出席,有要事商議。」時陳父在臺北未歸,伯父刀傷不良於行,遂由陳母代表到派出所應詢,見所內擠滿人群,軍方及警方較高階官員均在現場,放眼望去,都是上次李連長所捆的眾暴徒,面向陳母,均呈驚恐不安與求饒之態。陳母表示:「上次國軍部隊李連長曾將眾暴徒捆綁帶到我家,要求指認,那時我家人已決定,因不願報復,而未指認!故今天亦不願更改立場,再作指認!」警方人員再道:「陳太太,這些暴徒,殺害你及你們家人,搶奪你家財產,罪大惡極,當然應予指認,並繩之以法,現你們卻拒絕指認,有違常理?」陳母告以:「冤仇宜解不宜結,我家從未思及報復或傷害他人。如今地方治安已恢復正常,社會已趨穩定,我家也正忙於處理善後中。如再指認暴徒,或處以極刑,則徒增彼此間仇恨,加深省籍情結,於事無濟,實非良途。何不釋放他們,令渠等良心發現,思過悔改,重新做人,對這些暴徒家屬而言,亦不至造成間接傷害。如此當可促進社會詳和,減少磨擦,大家安居樂業,應屬上策!」軍方及警方人員見陳母所言,均為正理,故未再堅持,僅要求陳母在筆錄上簽名,以示負責。
這種偉大的情操,寬大的胸懷,怎麼不見宣揚?若說中國人那麼善良,台灣人那麼醜惡,這怎麼能宣揚?或者,又怎麼能那樣分?慈濟說:「愛朋友不稀奇,愛敵人才難得。」陳家是哪一種愛?屬哪一種辛德勒?
這裡還是要問那個老問題:這些暴徒,前倨後恭,怎麼搖身一變,成了爭取民主人權的鬥士?受難者?
那些軍警、李連長,難道是「大國霸權」的劊子手,善良人民的加害者?
中國軍警為什麼那麼善良,對一惡性極重的公訴犯行,僅因被害者不願指認,就不再堅持執法?日本人會這樣嗎?此怪不得台灣人會敬服講紀律的日人了。欺軟怕硬,易服易叛,人性嘛。
如果是「窳政」「官逼民反」,那這些暴徒是愛鄉愛土,為民先鋒的義民,怎麼謝鎮長要去保護「大國霸權」的貪官汙吏,全鎮人民旁觀呢?
待「霸權」武力到,又是誰出賣同鄉「義民」,連陳父都奇「不知李連長以何種方法,能在數日內,即一一抓到歸案。」?
陳肇家說:二二八事變時到我家行兇眾暴徒,其組成分子,大致如下述:
(一)田中鎮當地之不良分子如地痞流氓等,渠等大約係以搶奪我家財物為主要目的。
(二)日軍徵召赴南洋各地出征返台之台籍士兵,失業在家,精神苦悶,情緒極易衝動,因受煽動而參與暴行。
(三)家住田中鎮之醫生、大專學生、教會人士等知識分子,受不良宣傳所誤導,產生嚴重省籍情結而致參與暴行。
(四)不明分子,自臺北南下,暗中策劃,促成暴動。從房東吳老先生密劄,及事後在田中國校召開的「民眾鬥爭大會」及成立「外省人管護所」等事蹟分析;在民國三十六年初,於田中鎮鄉下地方,竟然出現這種特殊政治活動,實令人費解?
這些人,不就是現在「逆風而行」隊伍的組成分子嗎?渠等良心發現,思過悔改了嗎?
謝鎮長為救陳家與暴徒談判時說:「既無仇恨,亦無錢財或其他糾紛,為何要行兇殺害陳家家人?」暴徒答以:「因為他們是阿山,是外省人,故要殺害,你不可管這件事而去幫助外省人,否則連你也一起打!」謝鎮長自幼務農,為人忠厚樸實頗具正義感,聞暴徒無理狂言,非常不滿;因而指責暴徒道:「陳家在本鎮開設工廠,生產民生亟需布料,供銷全省,對全省經濟發展,頗有助益。而本鎮鄉民,亦因陳家工廠僱用,解決百餘人的就業問題,陳家對本鎮實有重大貢獻。你們這種暴行,已嚴重違法,我身為鎮長,自應保護陳家安全,絕對不允許你們再對陳家家人施暴!」等語。暴徒們聞言,極為不滿,大罵謝鎮長居然出面保護外省人,是「半山」,於叫罵聲中,含忿離去,並揚言將繼續尋機殺陳全家。
現在的說法是「當時國民黨政府貪汙無能,致百姓生活困苦,帶給許多人難以磨滅的傷痛。光認錯、道歉還不夠,歷史不能遺忘,子孫都要永遠記得,悲劇才不會重演。」
那是誰要道歉?謝鎮長?陳家?李連長?
誰要認錯?子孫要怎麼記得?記得哪一部份?
悲劇當初是怎麼演的?是陳家還是打陳家的「義民」?
誰是辛德勒?是建立「集中營」的「小國人權鬥士」,還是以德報怨的「大國陳家父母」?
事過後不久謝鎮長請陳父吃飯,進門即見二為首暴徒,下跪感謝救命之恩。誓言今後當全力照顧陳家,請安心在田中鎮定居等語。
又在某天,陳家大門邊之窗隙中,發現一紙條,上寫:「謝謝你們,以後你們家不會遭小偷!」。
後陳父被稱為「伯範仙」,為地方所重,派系有事還叫他調解。有次陳肇家陪媽媽買肉,肉販到別攤割肉給她,陳母異之,問:「向你買肉,而你卻到別家去切割,是何道理?」他坦言回道:「陳太太,今天我的豬肉品質較差,是母豬肉,故去別家切割,不敢欺騙你們陳家!」其受敬重可見一般。
陳肇家說:「即使政府已正式頒布『二二八事件賠償條款』,我家人亦未前往申領辦理;其主要原因即顧及於申領辦理時,勢必詳細呈述當時實情及所涉行兇暴徒罪行。似此尚在世的若干涉案人員及其家屬等,又必將造成傷害或困擾,與我家最初所持寬恕立場,頗有違背,故未前往申辦。
所謂:『省籍情結,實乃人為』,而古人所云:『善有善報』,對我家而言,頗能體會其中真義。」
所以,誰是辛德勒?其實根本就不能這樣問,因為二二八並不是種族屠殺,也沒有種族隔離,更扯不到什麼「大國霸權」,甚至說什麼「貪腐窳政」都有問題,它根本是日本侵略中國,中國落後挨打所發生的同胞間的隔閡而造成。
事件初平,外省人是氣憤填膺,多主報復嚴辦,也有嚇得返回福建不願再履此傷心之地者。有仇報仇,有恩報恩,以德報怨者也大有人在,久了仍是同胞一體,恩仇早泯。但隨後國共內戰分裂,中央政府撤退來台,厲行反共肅諜,本省人不要管政治,外省人不要管政權,「白色恐怖」就這麼形成。
台灣人說懼談政治,其實外省人是可以談,但談錯了處刑是比台灣人更重。愈是內圍,愈是軍特的,扯上匪諜是必死,陳儀就是個典型。像民國三十八年的基隆中學案,所有涉案的外省人全被判處死刑,但本省人全被處感化教育,其中一位涉案的臺大學生許遠東,後來爬中央銀行總裁的高位(1998年2月17日死於「大園空難」)。蔣介石當時寧可錯殺一千的心情,從人性的角度來也可理解。最後「白色恐怖」最可怕的人─蔣經國,反推行本土化、民主化,把政權開放全民,結果二二八那十天的演變就在過去這二十年內拉長呈現,先是說要民主改革,後來其實是要反中鬧獨。蔣介石當初告訴陳儀,政治改革可以接受,但軍隊主權不能碰,而二二八後來正是要求撤軍遣返,否定主權,趕中國人下海,才使陳儀怒憤絕決。演變到今天正如李敖在十年前就講的:「五十年過去了,誰先動手,一概不提;阿山受害,按下不表;死人灌水,兩萬八千;流氓昭雪,以菁英論。…全部的是非,都一面倒了、都在學術外衣下清一色了。」
在眾口鑠金,自我洗腦之下,這種石砸己腳,自承是納粹加害者還要去找辛德勒的說法竟被提出來,如問「何不食肉糜」般荒謬而不覺奇怪了。
陳明忠,這位二二八的「首惡」也好,「頭勇」也罷,在「扭曲的歷史集體記憶」文中說得好:「二二八是『偶然』事件,但卻由於國共內戰而『擴大化』。因此,如果對二二八有真正的理解與徹底的反省,光是道歉或補償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能解決發生悲劇的歷史根源,結束兩岸的敵對狀態,締造和平。這正是國民黨不能推卸的歷史責任和義務。」
現在,是二二八的倒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