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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中國式民主」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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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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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ss Wod
獨孤無劍

伊_武陵
shouminc
樂在其中
文俠隱
筆記阿本
Rebec
Nobo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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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人性本善還是本惡? 

中國面臨外界及內部各種民主化的呼籲要求,其中最負面者,乃是從文化層面否定中國民主的可能性,這項批評的矛頭直指儒學傳統,直指性善論領銜的主流儒家。

這種批評的政治效果是:當中國政府宣稱不會屈從外界壓力,但會實施「中國式民主」時,立即引來一陣奚落,而且是從文化根源的訕謗,嚴重者說到中國人有奴性,根本不適合西方民主,最可怪的是,中國的反動勢力彷彿也倡和此說。

在這種觀念之下,中國彷彿只有兩種選擇:要麼「東方專制」,要麼「西方民主」。我的看法是,除非有實例證實民主的「完美」,否則沒有誰家民主堪稱典範──非此不可的絕對典範。事實上,民主也只是政治制度裡較好的一種,哪有完美可言,既然,以純粹的西式民主強求中國套用,就絕非理智的態度。

我相信中國民主改革可以走自己的路,這不是相信中共,而是相信中華文化蘊含的智慧。因此以下我的論證也純就思想文化層面,掃除一些對中國文化實施民主的疑慮,以理論攻理論,進而批判現行人云亦云的西方式成見。

「民主基於性惡說」的謬誤

1. 將性惡說或者原罪觀視為西方民主的最核心觀念起源是「大錯特錯」!民主在希臘產生時,原罪觀根本沒得參與。希臘的民主和原罪觀是完全脫鉤的。將民主與原罪觀融合是「啟蒙」以後的「思想建構」,簡言之,原罪觀對現代民主觀念的產生與建構有意義,但不能誇大其作用。史實告訴我們:原始民主根本是在原罪觀缺席的時空下產生的。

2. 性惡說經常是極權思想的根源。在中國有韓非李斯,在西方有馬基維利霍布斯,這些都是思想史裡赫赫有名的公案。注意,專制並非中國特產,也絕非「東方價值」,西洋史也經歷過「君權神授」「朕即國家」等階段,專制體制根本是個普世現象。甚至到了十九世紀,距今不過百餘年,西方還有所謂的「教皇無誤論」:這般自我封聖,臉皮之厚絲毫不讓「法輪大法」的李洪志

3. 西方的人權思想及自由主義正巧是為了掙脫宗教及皇權枷鎖所產生的對治觀念。以儒學為核心的中國文化史卻從來沒出現過教皇專制,這就是中華文化殊勝的所在

4. 人權自由在徹底性惡論下是沒有空間的,某些自由主義者強調的性惡理論,其實與「自由」背後的「人性尊嚴」根本不相容,對於人性尊嚴的堅持隱然就預設了性善論。畢竟:如果人類先天背負原罪,如果人類僅如《君王論》、《利維坦》所說的卑賤狡詐,如果人類不是自認為有價值,有尊嚴,那麼他又憑什麼要求人權與自由呢?

由此可見,民主自由的「性惡論勝出說」其實是自由主義的一家之言,卻經不起歷史發展和思想內在邏輯的雙重檢驗。反之,性善論卻是人權與自由的必要基石;所謂儒家阻礙民主發展等泛泛之論,顯然臧否失實,而失之誣罔!

為孔孟儒學說幾句話首先是在平衡報導,其次是看出中國在這個時代的需要。

拋卻自家無盡藏


上述說法完全是拾港台儒家前輩的餘唾。張爺並沒有任何創建,只是將那些強而有力,相較西方思想毫不遜色的本土理論略作鋪陳,以證明中華民族的智慧。

自五四運動打倒孔家店以來,中國價值觀成了某種真空狀態,從全盤西化論到共產黨文革超過半世紀,民族價值觀的崩毀是極為惡性,而且一氣呵成的,這只讓中國人學得鬥爭,學得殘忍無情,學得更加爾虞我詐;然而從這心靈廢墟裡,中國人可曾建立了什麼?什麼也沒有!一個偉大的文明古國百餘年來精神生活貧瘠到這種地步,委實可悲。若非台港的儒學前輩頑強地撐著,中華民族到現在還不知靈魂該擺哪兒安頓哩。

王陽明說:「拋卻自家無盡藏,沿門扥缽效貧兒。」且不論這話有苛刻佛門的成分,但卻將百年中國人的文化迷航說得活靈活現。所謂「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現代中國人既不珍重自家文化,又不滿高麗篡奪文化名位,這般矛盾迷惘,還真令人啼笑皆非。

孔孟作為人權先鋒

上述台港的儒學前輩都是反共,而且堅持民主的,沒一個是例外,他們的著作在大陸曾經是禁書,但改革開放以來,卻以漸進方式引進,當然,那些對共黨專制政權極為鋒利的批判是會被過濾的。如今外界卻有一種看法,就是中共過去批孔揚秦,如今為了抵禦西方民主,趕緊召喚專制政權護身符的儒家學說,以「中國價值」抗拒「所謂普世價值」。其實這種說法似是而非。

秦始皇焚書坑儒,朱元璋刪節孟子(「民貴君輕」說以及「誅紂非弒君」說),一直到毛澤東批孔揚秦,血跡斑斑的歷史證明儒家是專制死敵。說儒學造成專制,把中國的專制史當成了專制思想史,那是種欠缺文史視野的深度近視!

事實上任何一種好的價值觀都會被政治利用:西方在輸出民主的正義旗幟下不也同時輸出帝國主義?但中國應該以此為藉口拒斥民主麼?這種排拒民主的推託之詞不能成立。至於在所謂自由主義論述下,輕蔑中國價值,甚至而將儒學打成專制羽翼而加以排擠的思想路線,也同樣不具備說服力。

今日中國會受儒學多少影響,我不敢過於樂觀期待,不過有正派的價值觀遠比沒有好。胡錦濤曾在2008博鰲論壇時宣說:「中國永遠不稱霸!」我聽了心裡有某種欣慰感,因為這是第一次中共領導人講話像個儒家。王霸之辨是儒學裡一個重要課題,雄霸天下不是理想中國所追求的,中國要的是王道坦坦,長治久安。

民族信仰這種東西不是隨便移植就能活得好的,對中國這種固有文化厚實的民族尤其如此。我希望中國能重新擁抱真正的儒學,更祝福中國人能成功走出有民族文化特色的民主之路。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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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拜權力 魯志昆 上海理工大學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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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ré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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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Chocola





崇拜權力 魯志昆 上海理工大學管理學院



有的人有權力,有的人沒有權力。有權力的人將權力放入私囊,沒有權力的人就拚命伺候權力。拚命伺候權力的目的,就在於期待著有朝一日也將被伺候的權力攫為己有,也好享受一下被人伺候的滋味。 



  科長、處長、局長這類表明某人身份、職位和權力的稱呼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司空見慣,大家見怪不怪。我們每天叫著科長、處長、局長,這和西方人每天念聖經其實沒有什么兩樣。問題是念聖經崇拜的是超然於人塵的上帝和替人贖了罪的大善人基督耶穌,而我們崇拜的是某長和某書記背後與善沾不了多少邊的權
力。 



  我們喜歡伺候權力,權力也喜歡“伺候”我們。如果權力哪一天“休息”,不“伺候”我們,我們就覺得他不近人情,不關心我們。一方面,我們拼命伺候權力;另一方面,我們卻在詛咒著權力的奴役。權力之所以敢奴役我們,是因為我們喜歡伺候權力,換一句話說,是因為我們喜歡被奴役。權力喜歡親自慰問我
們,我們也喜歡爭先恐後的親近權力。喜歡伺候權力就沒有資格詛咒權力,否則,就是“黃鼠狼給雞拜年”,是一種典型的偽善。如果說權力是“蛋”的話,喜歡伺候權力就是那只下蛋的“雞”;如果說權力是惡的話,那么,喜歡伺候權力就是遠大得多的惡。我們社會上之所以有那么多的貪官污吏,是因為我們這個社會更有十倍甚至百倍喜歡不擇手段溜須拍馬、請吃送禮行賄還視之為正常的人。因此可以說,比受賄更可怕的是行賄,比行賄更可怕的是愚昧。 



  喜歡伺候權力是因為沒有權力。一旦有了權力,我們也喜歡人家伺候我們。“小媳婦熬成婆”,婆婆不做徒奈何?我們不但喜歡人家伺候我們,而且我們也希望我們的親朋戚友沾點光,所謂“一人得道,雞犬升天”,權力成了我們家神聖不可侵犯的私有財產。 



  我們是如此的喜歡伺候權力,以至於我們容不得有人不願意伺候權力。不說歷史上的嵇康、鐘會和晉武帝,只要看看我們的周圍,我們不僅看不慣那些潔身自好的邊緣人物,甚至,我們明裏暗裏總要找機會踩他一腳才好。沒有權力,就伺候權力;小權力伺候大權力;大權力伺候更大的權力。 



  我們膜拜權力,伺候權力,也覬覦權力,嫉妒權力,時刻準備著奪取權力。權力是我們的骨髓和血脈。我們對權力的喜愛甚至超過了自身。我們時刻準備著奉獻自己,為權力的事業貢獻自己的綿薄之力。無論是做一磚一瓦還是一只螺絲釘,我們都願意為權力的大廈增光添彩。 



  當權力來臨的時候,我們雖然不一定去沐浴更衣,也不一定要點頭哈腰——這是我們中國人在權力面前每日愛做的體操,但一般,我們會對權力表示恭敬,拍手鼓掌列隊歡迎。一旦有幸得到權力的親自接見,我們一般都會覺得三生有幸,蓬蓽生輝。 



  一方面,我們心甘情願伺候權力,另一方面,我們又拼命詛咒權力。這種詛咒,與其說是詛咒,毋寧說是對權力的嫉妒和傃羨。因此實際上,我們所詛咒的並非權力本身,而是詛咒我們自己沒有權力,詛咒權力輪上了他人而沒有輪上自己。“皇帝輪流坐,明年到我家”,這種阿Q式的語言即是這種心態的反映。一旦 有了權力,我們在虛與謙恭的同時,又暗自慶幸成了被他人詛咒的對象。 



  當我們親熱的叫著科長、處長、局長的時候,表面上我們欺騙自己我們好象是對某長本人的尊敬,實際上我們尊敬的是某長背後的權力,而不是其人本身。當某長離開了某長的位子而成為某先生之日,也就是人走茶涼甚至落井下石之時。因此我們這種文化所尊敬的不過是權力本身,而絲毫缺乏對人本身的尊重。人人在我看來皆是手段,人人都是這樣看,最終每個人都成了他人的手段。 



  沒有權力我們就伺候權力。有了權力,權力就成了我們的私家領地,坐等他人來伺候我們。“此山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從此路過,留下買路財”。他人伺候孝敬多一點,我就管卡壓少一點;他人伺候孝敬少一點,我就管卡壓多一點。總而言之,你想輕松通過我這個山頭,沒那么便宜。想當年,我為了爬上這個位
子佔領這個山頭,吃了多少苦,流了多少血汗,辛辛苦苦才有今日。我不珍惜珍惜今天來之不易的幸福生活,行嗎?沒有權力我們就拚命伺候權力,以期有朝一日能謀得一官半職,也享享被人伺候的福氣。這就是我們中國人的主流文化、思想和日常做法。有人之所以有那么大的權力,是因為我們特別喜歡服伺權力,特別喜歡助紂為虐,特別喜歡為虎作倀。我們自己是絕對不會起來反抗權力,爭取權利的。即使有人起來爭取權利,我們雖不至於嘲笑人家是神經病,但我們更願當看客。坐山觀虎鬥,坐收漁翁之利,不亦悅乎? 



  我們要么是馴民,要么是殉民,我們何曾做過理性、自主、參與的公民。我們哪裏知道什么“為權利而鬥爭”——這個需要人人的覺醒和參與,我們只知 道“為權力而鬥爭”——這個只需要陰謀詭計,不妨當當看客。在和平年代我們是馴民或順民,坐視一個個制度腐爛,然後輪到我們做暴民或殉民。我們趕走一只被權力大餐撐飽了的肥豬,又準備迎來一只飽受權力之饑的瘦豬。在這種換湯不換藥的權力變革中,我們不過是權力更迭的工具和權力祭壇上的犧牲品,我們換掉了一撥撥的“湯”,我們則是其中不換的“藥”,我們伺候權力和被權力伺候的地位始終沒有改變。我們要么有幸成了陵園裏的烈士,要么繼續做著新朝代下的馴民。“
寧做和平犬,莫做亂世人”,大概就是說的這層意思。 



  我們如此伺候權力卻祈求有人來救我們。是我們一手把權力捧上了天卻希望裏面好歹有個包青天,結果幾百年下來只有一個似真似假的包青天。即使是這個包青天,不過鍘了一個“有作風問題的”陳世美,並未見其它什么彪炳傳世的功勞。“天作孽,尤可為;自作孽,不可活”。人人都放棄反抗權力的義務卻希望權 力可以自己約束自己,人人都放棄“為權利而鬥爭”的義務卻希望竊取其他同胞的權利,從而獲得奴役同胞的權力。自己放棄“為權利而鬥爭”的義務,卻希望他人或其他團體去為權利而鬥爭。即使有這種情形,他人也是在為權力或他自己的權利而鬥爭,須知他人絕不會為你的權利而鬥爭,他人取得權力之後,豈肯將權力讓與你。“為權利而鬥爭”是每個人自己的、不可推卸的義務。指望他人為你的權利而鬥爭,這是一種極大的惡。這種惡是極端利己主義的深刻表現,希望他人發揚“一
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自己卻想坐享其成;希望他人“吃苦在前”,自己卻想“享樂在後”;甚至更惡劣的是想坐收漁翁之利,玩弄袁世凱的把戲。可悲的是,我們中國人普遍具有這種心態。具備這種心態的人如果是一種自覺的狀態,那么這個人就是典型的陰謀家和竊賊;如果是一種不自覺的狀態,那么,除了用麻木
愚昧和臣民意識來解釋之外,沒有其他更好的解釋。伺候權力的結果,我們只享有伺候的權利和聽候權力伺候的義務。 



  西諺說得好:“自救者上帝救之”,能救我們的只有我們自己。問題是,我們自己能救自己嗎? 



  



【注釋】

  作者簡介:魯志昆,上海理工大學管理學院。 【寫作年份】2005 【學科類別】法學理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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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要學習法律學法隨感 魯志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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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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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要學習法律
學法隨感

魯志昆



 



http://big5.chinalawinfo.com/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user/homepage.asp?Userid=72988



 



筆者在大學任教經濟法,每學期上課讓學生回答的第一個問題是:我們為什么要學習法律?學生大致回答:學習法律可以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和利益,或者,因為開了這門課所以不得不學。接著又問:你對法律如何看待?回答是千篇一律的:法律是一種工具和手段。沒有人認為法律是目的。再問:你認為中國目前是法治社會還是人治社會?大多數謹慎一點的學生回答說不清楚或不好說;個別膽大一點的學生則肯定說是人治社會。 



  筆者到浦東去參觀,看見金茂大廈下面有一塊銘牌,號稱世界第三高樓。緊臨金茂大廈的環球金融中心號稱世界第一高樓正在破土動工。整個陸家嘴高樓
林立,綠草鮮花掩映其中,環境整潔優美。乍一看,似乎上海的水平離世界第三也差不了多少。筆者所任職的高校,只過了一個暑假,所有的教室、宿舍、辦公樓修繕一新。但思想還是以前的思想,觀念還是以前的觀念,人還是以前的人。總之,物質文明的進步是相對容易的事,而精神文明——人們精神的改造卻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五千年的中華文明,博大精深。絕大多數中國人骨子裏恐怕都會認為雖然中國現在在物質上是落後於西方發達國家,但在文化上、精神上是不落後甚至是領先的。事實果真如此嗎? 



  為了說明問題,讓我們來看幾個例子。中國有萊文斯基嗎?有褒拉瓊斯嗎?普通中國人津津樂道的是克林頓的性醜聞,關心的是克林頓和多少女人睡過覺,卻並不關注克林頓的性醜聞能大白於天下的原因和背景。難道中國就沒有萊文斯基和褒拉瓊斯嗎?以堂堂中國之大,人口之多,官僚之眾,可以斷定的是,中國
肯定有萊文斯基和褒拉瓊斯這樣的犧牲者,卻沒有萊文斯基和褒拉瓊斯這樣的平民英雄。此話怎講?想那褒拉瓊斯不過是阿肯色州一介村姑,膽敢把堂堂大總統告上法庭,法庭居然受理並且向堂堂總統發出傳票,這才引出白宮實習生萊文斯基。想這萊文斯基臉皮也恁厚,當總統矢口否認的時候,竟敢拿出自己珍藏的內褲,以證明總統曾經“到此一遊”,這才引出總統涉嫌向法庭說謊作偽證,以致引起國會的彈劾動議。要知道,把總統告上法庭,這在任何國家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中國,別說告國家主席,就是告一個鄉長村長也是極難的事情。拿法制較發達的上海而言,上海一個區法院一年受理的以區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不過兩三件(這還是公事)。當我們在為萊文斯基和褒拉瓊斯的勇氣喝彩的時候,是否想到過這些事件的背後是一個什么樣的民族、什么樣的文化、什么樣的文明、什么樣的法治在為這
兩位弱女子撐腰壯膽呢?當克林頓的性醜聞曝光之後,克林頓的支持率沒有下降反而有所上升。媒體就此事採訪一位支持克林頓的普通老太太,老太太理直氣壯地回 答說:“I
hire him to take care of the country.
I don’t care who takes care of
him in bed. It is Hillary`s business”
(我雇傭克林頓照管這個國家,我不在乎誰在床上伺候他,那是希拉裏的事)。“我雇傭克林頓”,“雇傭”一詞用得多好,這個老太太之所以如此理直氣壯,是因為全體美國人民都認為這是理所應當。反觀我們中國人,我們絕對不敢說是我們雇傭了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胡錦濤。單就這一點而言,美國人民的智識就遠遠超過了我們中國人。然而美國人民的智識還不僅僅體現在這裏。一般中國人並不知道克林頓其實是因為在法庭上否認與萊氏有性關係因而涉嫌作偽證妨礙司法而遭彈劾,還以為克林頓是因為性騷擾而遭彈劾。美國人對公與私、法律與道德、才幹與品德分得很清。人民選舉克林頓是看中了他的政治才能,與其花時間看住他的褲腰帶,應當花更多的時間來監督和考察他是如何治理國家的。克林頓與誰睡覺是克林頓的私事,克林頓是否說謊作偽證則與公共利益有關。這涉及到他是否欺瞞公眾和選民以及是否濫用權力的問題。公職人員作偽證是個非常嚴重的問題,總統也不能例外。當然,雖然公眾人物也應當有自己的私事,但是公眾人物的私事又不完全是他個人的私事,為了公眾利益不得不犧牲一些公眾人物的個人隱私。因此,普通人的隱私你不得曝光,而克林頓的隱私你卻可以公開宣揚。 



  也許有人會說她們這樣做是為了出名圖利,那么請問,她們這樣做有什么不對嗎?“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天下又有多少人多少事與追名逐利沒有關係呢?求名求利,事關生計,本是無可厚非之事,只有道貌岸然的偽君子才會只許自己追名逐利,不許他人求名求利。因此,把她們稱為平民英雄絕不是什么過譽之辭。但是,為什么中國就沒有這樣的案件曝光呢?為什么中國就沒有這樣的平民英雄呢?難道是中國人生性怯弱,天生就是懦夫懦婦嗎?如果說中國人生性怯懦,誰都不會承認。唯一可信的回答應了那句古話:“橘生淮南則為橘,橘生淮北則為枳”,所謂“齊人在齊則為良民,齊人在楚則為盜賊”,環境使然。美國有萊文斯基和褒拉瓊斯這類橘子生長的環境,而中國則只有妓女、二奶和情人這類枳子生長的環境。一句話,美國有這類平民英雄誕生的環境,而中國則沒有。 



  一句“環境使然”,使許多人松了一口氣。問題是環境是什么?或者說什么是你我的環境?環境可以分為多種,例如地理環境、人文環境、社會環境等
等。學生在課堂裏上課,教室大概就是他的地理環境,站在講臺上的老師和坐在前後左右的同學大概就是他的人文環境或社會環境。你我在這個社會中工作和生活, 你我所在的城市或鄉村就是你我的地理環境,你我的鄰居、同事、親朋這些熟人和其他陌生人就是你我的人文環境和社會環境。地理環境相對較死,人文環境和社會環境則相對較活。如果你的鄰居、同事、親朋是你的人文環境的話,那么反過來,你也是你的鄰居、同事、親朋的人文環境。如果我是你的環境的話,你也是我的環境,你我其實互為環境,正是你我的相互活動和影響構成了整個社會的人文環境和社會環境。因此,所謂“環境使然”說白了不過是“你我使然”。古人說“天下興亡,匹夫有責”,以筆者愚見,大概並不是要每個人都去當總理或議員才能對這個社會發生影響,而是說每個人的思想、觀念、言論和行動都會對他人、對社會發生
直接間接的影響,每個人言行的良莠善惡對這個社會、這個國家的興衰都會起到各種各樣的作用。這個社會、這個國家目前的狀況不是他人或其他因素造成的,而是 你我這些社會成員過去和現在的言行造成的。這個國家和社會的未來的興衰也取決於你我目前的思想、言論和行動。 



  的確,我們中國目前的狀況完全是我們中國人自己造成的。筆者曾經在網上看到公安部發布的消息,說是四千貪官攜款五十億在逃。當然,我們在其他媒體上也經常看到類似的消息。所謂少見多怪,多見則少怪,也許我們實在是見得多了,也就不以為怪。但值得反思的是在通訊日益發達、民主思潮日益泛濫的今天,
為什么我們中國人對這些事情還是如此的熟視無睹,如此的麻木不仁?不說美國的那兩個美妞,我們甚至也比不上將埃斯特拉達趕下臺的菲律賓人民和將藤森趕下臺的秘魯人民。算算這筆帳,四千貪官攜款五十億,人平一百二十五萬,有人說還不止這個數字(看來的確如此,最近,筆者又看到一篇報道,湖南婁底市不過一個副廳級的副市長竟然受賄加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共計2660萬)。人人好象都覺得這個事情與己無關,暗地裏只恨自己不是貪官一份子,只恨自己沒有騎在他人頭上拉屎拉尿的機會,只恨自己沒有攜款潛逃的機會。我們中國就是這樣一種心態,這樣一種文化,這樣一種社會。人人都以他人為手段,人人都以攀龍附鳳、做有權勢之人的工具為榮,人人都追求奴役同胞的權力。某某長是我的親戚,某某官是我的朋友,某某頭是我的熟人,凡此種種,是我們最常用的炫耀。我們無時無刻不在幹著貶抑自身而抬高官吏的蠢事,最終我們的心態也是如此——自輕自賤、自暴自棄、自甘墮落。因此,在我們抱怨“苛政猛於虎”的時候,別忘了我們是自作自受,是我們自己“養虎遺患”。 



  說這話絕對不是危言聳聽。文革已過去二十多年,但是我們有多少人真正對這場民族的浩劫做過深刻的反省。大家一說文革,就是毛澤東的錯,似乎與己無關。讓我們設想一下,如果說毛澤東是這場災難的發動者,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的話,那么,誰又是脅從者呢?迄今為止,我們所知道的文革英雄只有兩個,一個是張志新,一個是遇羅克,這兩個人是當時極少數清醒者和真正的民族英雄。那么,除了他們之外其他人都在幹什么呢?他們不是幫兇又是什么呢?讓我們想想張志新
是怎么死的。為了摧毀張志新的意志,儈子手把她關在一間只能站立不能躺到睡覺的極小的牢籠裏;臨刑之前,張志新仍在不停的吶喊和抗爭,於是儈子手就首先割斷了她的喉管,再用膠帶封上,這樣她就不能講話,然後才把她拖到刑場槍斃。讓我們想想,這樣令人發指的暴行發生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離我們並不太遠,就是我們的父輩、我們的同胞、甚至是我們自己幹的呀。捫心自問,我們、我們的親朋戚友就沒有責任嗎?而現在,我們對文革又做過多少真正的反省呢?張志新和遇羅克是犧牲了,又有多少人意識到他們的價值?沒有人為他們樹碑立傳,沒有人弘揚他們的英雄事跡和大無畏精神。就筆者所知,有人慷慨解囊甚至給那些剛剛打入世界杯決賽圈的足球運動員雕塑了銅像(試想他們這些人背著幾十噸重的銅能在世界杯足球場上踢球嗎?),但是沒有人為我們真正的民族英雄塑像。筆者也在大學課堂上做過調查,沒有人不知道劉德華和郝海東,但是只有極少極少大學生知道張志新和遇羅克。我們譽為天之驕子的大學生也就是這個樣子,其他人可想而知!難道英雄的血就這樣白流了嗎?難道千百萬文革死難者的血就這樣白流了嗎?如果我們不反恭自省並找出文革發生的、根植於我們民族固有劣根性的真正背景和原因,那么我們並不能排除類似文革事件再次發生的可能性。如果文革我們是盲從的話,那么現在,我們是否清醒? 



  近兩年清宮戲、清官戲、廉吏戲流行,似乎好皇帝、清官廉吏層出不窮,遠的不說,這至少反映或者迎合了社會上一種企盼好皇帝,企盼好官吏的潛在心
——正如前些年流行偉人像是這種心理的明顯反映一樣。一部包青天,唱了幾百年,但是幾百年來只有一個包青天。姑且不論歷史上的包拯是否是真正的青天——
據筆者所知,包拯並非聖人完人,充其量不過專制皇帝下的一個好官僚而已,就算包拯是青天,幾百年來再無第二人。中國人民盼了幾百年,再無後來人。看看現在的政府和法院,不說“侯門深似海”,也是“有理無錢莫進來”。而在民主國家法治社會,不說個個法官都是包青天,但完善的制度要求每個法官都去做包青天。報載,香港一法官在一離婚案中將一子女的撫養權判給一位來自大陸的女子。這位女子勝訴後,按照大陸的習慣給法官送去禮金禮物。法官不但拒收錢物,而且立即將該女子以行賄法官罪名移送廉政公署。我們在乞求好皇帝、清官廉吏救我們的同時,別忘了中國歷史上好皇帝幾乎沒有、清官廉吏屈指可數的事實。還是西諺說得好:“自救者上帝救之”,除了我們自己救自己之外,沒有其它的選擇。 



  目前的中國到底是人治還是法治,答案是不言自明的,甚至連黨的十五大也不否認這一點。中共十五大將建設法治國家作為一個長期的戰略目標,這句話本身就隱含了一個潛臺詞,即法治國家是一個有待追求和實現的目標,也就是說現在並不是法治社會。人治和法治孰優孰劣,似乎無須回答。人治自然是少數人的統治,而法治似乎也不是多數人的統治,其根本差異不在於統治人數的多寡,不在於是多數無產階級的專政還是少數資產階級的專政,而在於這少數人是在法律之上還是在法律之下進行統治。這才是問題的關鍵。如果是多數人在法律之上對少數人進行專政,那就有可能演變成暴政和無政府;如果是少數人在法律之上對多數人進行專政,那就是典型的專制。當然,這裏牽涉到另外一個問題,即法律是善法還是惡法的問題。有人說惡法非法,這個姑且不論。就我們的人生經驗和司法實踐而言,主要的問題在於法律能否得到貫徹實施,相比之下,法律的善惡是個次要問題。 



  為什么說法律不僅僅是手段和工具,而且應當是目的呢?對皇帝和貴族而言,法律當然是手段,法律是他們制訂並為他們所用的工具。但對普通百姓或公民而言,法律就不僅僅是一種手段和工具,而且應當成為目的。然而,我們這個社會卻是人人視法律為手段和工具。當法律被人人都視為手段和工具的時候,它當然是一種手段或工具,而不可能成為目的。人治與法治的區別——很多學者著書立說詳加論證分析,其實本質上可以歸結為這樣一個問題:是人在法之上,還是人在法之下?如果有人,哪怕只有一個人在法律之上,那么這就不是一個法治社會,而是一個人治社會,例如封建社會皇帝的金口玉言即是法律,皇帝一人居於法律之上,就是專制人治社會的典型;反之,如果所有人,特別是政府首腦,都在法律之下,沒有人在法律之上,那么這就是一個法治社會,而不是一個人治社會。如果這個社
會的所有人都認為法律是一種工具和手段——換言之,即認為法律應當在人之下,則法律自然不會跑到人的頭上去。因此,要建成法治社會,首先需要樹立法律是目的和信仰而非手段和工具的觀念。如果人人抬起頭來把它當作一種信仰,則法律就是目的,那么法治社會的實現就不是一個很遠的事。正如一句西方格言所說的那樣,如果法律不被信仰,它就不會有效力。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權利與權力、或者說公民權利和政府權力於是學法律時常要碰到的一個問題。權利與權力之間的關係如何?這是我們普通中國人歷來不
太清楚的一個問題。“權利”一詞就像“沙發”一詞一樣是個舶來品,不過,“沙發”是音譯,卻並沒有背離“sofa”的本意;而權利是“right”一詞的意譯,卻背離了“right”的本意。在英文語境中,“right”的本意是“正當的、應當的、正確的”,“這是你的權利”意味著“你做這事是正當或應當的”,意味著“他人妨礙你做這事是不正當或不應當的”,“這是你的權利”也總是可以替換成“你做這事是正當或應當的”(This
is your right means what you do is right)。而中文的“權利”從字面意義上來講,則是“權衡利益”的意思,絲毫沒有“正當的或應當的”這樣的含義。“權衡利益”是基於價值的判斷,而“
正當或應當”則是基於道德的評判,二者相差遠也。如果從“權衡利益”的字面意義出發,“這是你的權利”在很大程度上意味著“你做這事應當權衡利弊,對你有利就去做,對你不利就不去做”,一個基於公共道義的評判嬗變成一個基於私利的評判。這種語境的差異粗看起來無關緊要,其實“差之毫厘,謬以千裏”,它反映的是文化和觀念的巨大差異,反映的是東方和西方對權利的不同認識,如果說權利意味著正當或應當性的話,那么把權利嬗化為權衡利弊的一種工具性評判則是極其錯誤的。 



  此外,關於公民權利和政府權力何者是第一位、何者是第二位,何者是本源、何者是派生,何者是本位、何者是從屬的問題,也是我們普通中國人歷來比較模糊的一個問題。一般而言,公民權利和政府權力之間的關係大致有兩類:一類關係是以公民權利為第一位、政府權力為第二位,公民權利是生而就有的、是本源,而政府權力不是生而就有的而是由公民權利派生的。公民出於管理和組織國家和社會公共生活——例如外交、國防和治安——的需要,自願讓渡和委托部分權利給政府,從而形成政府的公共權力。因此,政府權力是派生和從屬於公民權利的,是為公民權利服務的,而公民權利是主導和處於本位的,這種關係也就是平常所說的“權利本位”。另一類關係則是以政府權力為第一位、公民權利為第二位,政府權力是主導和本源,而公民權利不是生而就有的而是由政府權力賦予的、公民權利處於被動和從屬的地位。在極端的情況下,例如封建專制年代,臣子犯錯甚至連死的權利也沒有,而要由皇帝來“賜死”,所謂“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而且要“謝恩”。這種關係實際上就是我們熟知的“官本位”。無論是權利本位還是官本位,公民權利和政府權力所代表的資源和利益實際上可以看作是一個常數。因為無論這個國家或社會多么大,其人口和資源總是有限的。因此,在公民權利和政府權力所代表的資源和利益總體上是一定的情況下,公民權利和政府權力之間的關係就表現出一種此消彼長、此長彼消的反比關係。公民權利越大,則政府權力越小;反之,公民權利越小,則政府權力越大。在權利本位的情況下,對公民而言,“法無明文規定則為自由”,因為公民首先是自由的,除非法律限制其自由;對政府而言,“法無明文規定則為禁止”,因為政府首先是不自由的,政府的所有權力都來自公民的同意、委托和讓與,來自法律的授予,否則就是政府不得做的。在官本位的情況下,對公民而言,“法無明文規定則為禁止”,因為公民首先是不自由的、是沒有權利的,除非法律授予或賦予其權利,否則就是其不得做的;對政府而言,“法無明文規定則為自由”,因為政府首先是自由的、是不受限制和控制的,政府的所有權力往往是通過革命和流血奪取來的,無須公民的同意、委托和法律的授予,某種意義上,政府本身就是法律。



這種權利本位和官本位的差異,實際上也就是東方和西方、東方文化和西方文化的差異,某種意義上,也就是西方發達國家能實行有效的責任政府制度而東方的古老中國則缺乏對人民負責的政府制度的深層次上的原因。從權利本位的立場出發,公民作為國家和社會的主人和政府權力的委托人,自然享有了解、知悉和監督政府運作情況的權利;而政府作為公民權利的代理人和公共權力的執行者,自然負有將其所掌握的情況報告給公民並接受公民監督的義務。從官本位的立場出發,因為公民權利來自政府的賦予,政府官僚無須對公民負責,公民是否享有一些權利完全取決於政府官僚是否格外開恩,自然,政府也不負有將其所掌握的情況報告給公民並接受公民監督的義務。我們中國是個官本位傳統十分深厚和悠久的社會。只要睜眼看看我們的現實社會,對此就會有切膚之痛。例如,我們中國人習慣以“科長、處長、局長”這種表明官職身份的用語來稱呼人,這種稱呼隱含著的是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而“女士、先生、小姐”這種西方人習慣稱呼則凸顯出人與人的平等和尊重



  總之,觀念是所有制度的真正基礎”。我們中國是一個傳統上缺乏民主、理性、法治等觀念的國家。而在法治觀念的沙漠之上是不可能建立起法治社會的大廈的。因此,我們學習法律並實踐法律的目的很大程度上是為了鍛造民主之磚、理性之瓦,培養法治之精神,以期為中國法治社會的建築打下起碼的根基。然而,“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法治意識和觀念的樹立絕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付出長期而艱苦的努力。法治社會的實現也不是哪一個人、哪一些人或哪一個團
體和政黨的事情,它需要社會每個成員的積極參與和切實的奮鬥。因此,讓我們首先從點滴做起,從你我做起。我們既反對急功近利的激進主義,也反對因循守舊的保守主義。 



  



【注釋】

  作者簡介:魯志昆,上海理工大學管理學院。 【寫作年份】2001 【學科類別】法制史->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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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哲學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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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riend, 這不是哲學推論.whatever works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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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蛋;善,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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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先有蛋還是先有雞之所以爭論至今尚無定論,是因為雞能生蛋,蛋能孵出雞來。

那么善惡呢?人性本惡,那么可以偽善(是為智);如果人性本善,那惡人從何而來?

法律是什麽,我認為是科學化的道德。都是爲了求得相對的秩序(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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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know i violate the rules. but i cannot do it b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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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本惡 魯志昆 出自北大法律信息網 



人性本善?人性本惡?這個問題千百年來中外哲人爭論不休,莫衷一是,似乎沒有定論。筆者在某大學任教法律,曾就這個問題讓學生討論。學生大致分為三大陣營,一派主張人性本善,一派主張人性本惡,一派主張人性非善非惡。前兩派人數不多並且大致相等,大多數人不置可否,都站到了人性非善非惡這個陣營。 



  討論人性本善還是本惡的問題有什么意義呢?因為觀念是所有制度的真正基礎”。人們關於人的觀念和看法不僅是這個社會人文學科的基礎,而且是這 個社會一切制度的真正根基。而法律學科是一種重要的人文學科,法律不過是人們在長期的生活中形成的習慣、認識、規則和做法的總結和概括而已,法律終究是規範人與人之間關係的一種規則,因此研究法律首先要研究人,人們對他人、對自身的看法最終決定了法律的形態。如果大多數人都認為法律是國家制定的階級統治的工具,那么法律就是一種工具而不會成為人們信奉的規則。筆者曾專門就此問題在課堂上做過調查,絕大多數大學生都對法律是一種工具持肯定態度,極少有學生對此表示異議。法律在我們這個社會的地位由此可見一斑。可以說有什么樣的社會認識,就會有什么樣的法律形態。法律如果僅僅是一種工具,就像粉筆是用來寫字的工具一樣,那么我們自然可以摧折它、蹂躪它、踐踏它,尤其是那些有權力的人就更有理由這樣做,因為即使他們這樣做也並不違背社會的主流認識,甚至是社會大多數人所認可和讚賞的通常而普遍的做法。 



  為了回答人性本善還是人性本惡這個問題,首先讓我們來看另一個問題:人是可以信賴的嗎?如果這個問題不好回答的話,那么再看另一個問題:朋友是可以信賴的嗎?這個問題是不是要費點思量呢?如果朋友就坐在你的身邊,你或許會理直氣壯的回答:朋友當然是可以信賴的。當然,“在家靠父母,出門靠朋友”、“遠親不如近鄰”、“為朋友兩肋插刀”之類的事雖不多見,但也不是沒有。然而,無數的人生經驗和歷史教訓告訴我們,朋友又是不可信賴的。不說“兔死狗烹,鳥盡弓藏”,單說離我們不遠的六七十年代,幾十年的革命友誼和戰鬥友誼在頃刻之間灰飛煙滅,直至必欲除之而後快之事不說累聞不鮮,至少也是耳熟能詳。



古龍先生的武俠小說雖然賞心悅目,但值得記住的古龍語錄只有兩條:“沒有絕對的敵人,也沒有絕對的朋友”;“傷害你最深的人就是你的朋友”。即使忘掉古龍小說的全部,只要記住這兩條語錄,就算讀有所獲。人與人之間沒有聯係,自然就不會有矛盾;有了聯係,自然就會有矛盾。正如舌頭和大腿沒有關係,舌頭和牙齒卻經常打架是同一道理。毛澤東先生也教導我們,任何一個單位,大至一個政黨小至一個寢室,都會有左中右三派。一派是多少讚成或支持你的,一派是多少不同意或反對你的,還有一派中立,不左不右。當然,這並不是一種絕對或沒有變動的狀況。甲在A事上支持你,可能在B事上反對你,反之亦然。總之矛盾是絕對的,不矛盾是相對的。



普通人之間的友誼能維持六至八年已屬難能可貴,即使是夫妻,調查表明結婚之後六年左右是離婚率最高的時期。總而言之,站在感性的角度,也許朋友是可以信賴的;但是,站在理性的角度,朋友又是不可信賴的。尤其是我們中國人所說的朋友,更多了一層利用的關係,時時算計著何時可將這個朋友派上用場。既然朋友都是不可信賴的,推而廣之,那么人當然是不可信賴的,特別是站在法律和理性的角度。以法律的眼光來看,人人皆惡,因此法不容情,人人都要講證
據而不能以主觀的善惡來代替客觀的事實,就是這個道理。 



  “認識你自己”,哲人如是說。對人自身的認識如何,不僅是個人的大問題,也是整個社會的大問題。如果說西方文明比東方文明先進,恐怕大多數中國人骨子裏是不同意的,但是就對人自身的認識方面,西方文明的確走在東方文明的前面。西方人不僅為我們帶來了DNA技術,而且更重要的是西方人對人、對人性和人的精神進行了深刻的揭示和批判。西方人說東方人未開化,恐怕很大意義上也是指的這方面,是指東方人未能深刻而嚴肅的反省自身,尚處於一種容易輕信和盲從,尚未覺醒和自知的狀態。 



  西方法治文明的大廈就是建立在對人性本惡的認識基礎之上。如果人性是本惡的話,那么任何人都是靠不住的,這就需要法律和制度來進行規範和制約,使本惡的人性不至於太過張揚,從而達成整體的善。相反,我們中國人傳統上一直認為人性本善。所謂“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三字經這本童蒙“毒 物”千百年來傳唱不衰。如果相信人性本善的話,那么我們這個社會就是由一群善人組成的大家庭。既然人性本善,那么人就是可以通過道德教化引導的;既然人性本善,那么我們就可以選出一些具有優良德行的賢人聖人來管理國家,我們只要跟著這些賢人聖人做就可以了。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講,西方法治和東方人治的分野,就建立在人們對人性善惡不同的認識標準之上。 



  與我們東方人不同,西方人是普遍認為人性本惡的,這與他們的基督教傳統有密切關係。基督教的原罪說,就是對人性本惡的形象描述。原罪,即人人生而有罪,是對人性本惡的另一種闡釋。既然人人生而有罪,所以需要經常的祈禱和懺悔,需要時刻對自身進行反省。關於人性本惡,《聖經》裏面還有一個經典的故事:有一個非常富有的青年財主跪在耶穌的面前來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呵,我怎么才能夠得永生?耶穌回答說,你為什么稱我是良善的呢?除了神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人。你為什么要跪在我的面前呢?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猶太教有十誡,其中一誡即不得崇拜偶像)。你若要做完全人,可將你的所有財產分給窮人,並跟我來求道。耶穌本是個大善人,卻不敢自稱是善良的人。因此在基督徒看來,這個世界除了上帝以外,其他人都是生來即有原罪的惡人。當然西方人對人性本惡的反省和認識也有一個相當長的過程。其實在中國也有類似的說法,像“有奶就是娘”,這當然是指的初生嬰兒。只是中國的這種說法更晦澀、更零星、更間接一點。 



  無論中外都有不少哲人爭論過人性是本善還是本惡的問題。例如,孟子是性善論者,孟子說,“人之性善猶水之就下也,水無有不下,人無有不善”。荀子是性惡論者,荀子說,“人之性惡,善者偽也,好色好利好味好聲”。仔細來分析孟子和荀子的話,可以發現孟子的話相當教條和片面,而荀子的話卻相當實在而深刻,因為孟子只看到了水向下流的一面,而沒有看到水的循環是一個係統,水若不化為蒸汽升上天並以冰雪雨的形式降落在高山之顛又怎么能夠“無有不下”呢?就是這個主張人性善的孟子,還有一段“孟母三遷”的故事。《三字經》有雲:“昔孟母,擇鄰處,子不學,斷機杼”。相傳孟子早年喪父,其母為防止兒子受不良青年影響,引導兒子學就有道,曾三次遷徙居處,最後在一所學校旁定居下來。鑒於這則故事流傳的廣泛性,不禁讓人對現在那些房產商以文化概念炒作樓盤誘導人們購買的做法的出處產生聯想。從好處說,孟母是個識見不凡的人物;從壞處說,孟母則難免嫌貧愛富、趨炎附勢的嫌疑,恐怕不是我輩等閒善類。德國大哲學家黑格爾在對東方人主張的人性本善和西方人主張的人性本惡進行了深刻地比較研究之後,說了這樣一段話,“當人們說人性本善的時候,他們以為他們發現了真理;但是他們沒有意識到,當人們說人性本惡的時候,他們發現了偉大得多的真理”。 



  人性本惡有沒有科學依據?人和動物到底有多遠?科學研究表明人與黑猩猩基因的差異只有不到2%,與老鼠的基因差別不過區區1%,也許這就是人與動物在上帝眼中的距離。人類基因數約30000個,比果蠅(13600個)和蠕蟲(17800個)多不了多少,甚至少於稻米的基因數(50000個)。看來人與動物的差距不在於基因數目的多少,而在於基因的表達和管理,人類比其他物種更能有效的利用和管理基因,人類在長期的進化過程中鍛煉出這種本事。這大概是達爾文進化論的又一個旁證。人與動物的距離如此之近——實際上人只不過是動物之一種,這很讓一些衣冠楚楚的先生感到難為情。這也沒什么好奇怪的。當年達爾文先生發表《物種起源》的時候,沒有多少人能夠坦然接受人是由猴子變來的這樣的結論。我們通過電視片《動物世界》看到了獅虎等狩獵者(肉食動物)的兇猛殘暴,血淋淋的場面讓人屏息之餘,我們是否想到過,人類是比獅虎兇殘何止百倍的動物。如果說獅虎這些動物的本性是惡大家沒有異議的話,那么比這些動物兇殘得多的人類的本性反而是善,這無論如何是說不過去的。 



  說人性本惡,還有經濟學上的依據。稍有經濟學常識的人都知道經濟學上有這么一個假定,即:資源總是稀缺的,而人的欲望是無限擴張的,相對於人類無限膨脹的欲望,資源總是不足。這幾乎是一個不證自明的公理。讓我們來假設這樣一種情形:用兩個蘋果來代表相對稀缺的資源,用三個人來代表人類無限擴張的欲望。假定每個人必須吃一個蘋果,否則就會死掉。這種假設能站得住腳嗎?是不是太極端而沒有事實依據?不過據筆者所知,在離我們並不太遠的六十年代大饑荒就曾經有過類似的例子。三個人搶兩個蘋果,有人注定要死掉,這就是生存的法則。當然,在現實生活中這種生存法則一般表現為有人活得非常好,甚至過著花天酒地的生活;而有的人活得非常差,直至在死亡的邊緣掙扎。為了搶奪有限的空間和資源,為了生存,人與人之間不可避免地要進行鬥爭。和諧美好與世無爭的世外桃源永遠只是人們的幻想。因此,我們也可以給人性本惡換一個說法,稱之為“人性本餓”,也許更加生動貼切。 



  當然,討論人性本善本惡必須要回答一個問題,即區分人性本善還是本惡的標準是什么?這也是千百年來人性本善本惡難有定論的症結所在,不同的人站
在不同的角度就會有不同的答案。倘若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看,則人的善惡不易區分。我們說某某是善人、某某是惡人,這是一種社會學的評價。假如從生物學本能這樣一個角度來定義的,我們恐怕難以否認人性本惡較之人性本善更加接近事實的真相,因而也是更加符合科學、更加接近真理的表述。社會學的人不管他是善人還是惡人,在生物學上他都是惡人。反過來,生物學上的惡人在社會上可能繼續行惡,也可能在各種力量的規制之下表現出善行。我們還可以從哲學上來挖掘一下人性本善本惡的內涵。在筆者看來,所謂“本善”,可以定義為一種相對和諧的狀態;所謂“本惡”,可以定義為一種矛盾、衝突和鬥爭的狀態。從這樣一種角度來看,和諧是相對的,而矛盾、衝突和鬥爭是絕對的。我們總是生活在一個充滿矛盾、衝突和鬥爭的世界裏,和諧總是相對短暫、相對理想的狀態,我們可以不斷的追求,但總是難以企及。因此人性本善是相對的,而人性本惡是絕對的。我們既是動物的人又是社會的人,作為動物的人人性之本惡是與生俱來的,而社會生活卻要求忍讓、妥協和合作,要求我們表現出一定的善。雖然我們從本性上來說是人人皆惡的,但是我們並不能彼此毀滅而是要過社會生活,因此我們不得不表現出合作和退讓,以使我們能夠和諧共存。可以說正是我們的彼此矛盾和制衡才使我們表現出善,善也是我們能過社會生活的一個基本條件。 



  認識到人性的本惡,並不是什么恥辱,而是人性的反省和覺醒,是人們對自身認識的進步和升華。然而我們中國人一向對這個問題弄不大清。前面所提到的人性非善非惡派其實本質上也應歸到人性本善的陣營。如果說人性本惡是真理的話,那么向真理前面跨出哪怕只有半步,也成了謬誤。人性非善非惡派想在人性本善本惡之間進行調和,實際上不過是人性本善派結出的惡果而已。 



  認識到人性本惡有何用意嗎?這當然也是本文的意旨所在。從法律的角度講,任何人都是靠不住的。一個十惡不赦的罪犯,其罪行鐵證如山,為什么還要為他進行辯護呢?你也許會回答是為了維護罪犯的人權,這其實是為他進行辯護的結果,而不是為他進行辯護的原因。問題的關鍵不在這裏。問題的關鍵在於怎么才能使人---既包括涉案的當事人也包括其他旁人——相信這個判案的法官和他所依據的法律是公正的呢?如果我是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屬,或者如果我是被害人或其家屬,我怎么才能相信法官和法律是公正而沒有偏私的呢?基於常識判斷,法官也是不能予以信賴的普通人。因此,這就需要律師這種人或辯護這種制度來對法官和法庭進行監督。通過雙方相互的交叉質證和詢問,才能去偽存真,使案情得到比較真實的再現,使法律的公正性得到起碼的維護。



既然人性本惡,那么任何擁有權力的人,若沒有制約,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一個顛撲不破的真理。意識到人性本惡,就容易對那些擁有公共權力的人心存芥蒂,從而採取必要的控制和防範。即使這個擁有公共權力的人是一個大聖人大善人,那么採取這些必要的控制和防範也沒有什么害處。相反,如果相信人性本善,那么就容易輕信和放任那些擁有公共權力的人,從而放棄自己應盡的監督和管理的權利和義務,最終淪落為被監管被控制的對象。 





  總之,法治社會建立在對人、對人性的比較科學的認識基礎之上。如果沒有比較正確的觀念和認識作為基礎,法治社會就是“空中樓閣”。   



【注釋】

  作者簡介:魯志昆,上海理工大學管理學院。 【寫作年份】2005 【學科類別】法學理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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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善?性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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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lywander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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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引用文章精神高於生命

我以為物質生命和精神是人的兩個基本要素,並且精神比生命更高一個層次。而自私,只是生命的基本特徵。所以倘若人在精神上認為人應該無私,那么他就可以表現的很無私,甚至犧牲生命以成全精神的自私。 

生命的自私是顯性的,精神的自私卻是隱性的,比如希望別人承認自己,欣賞自己,甚至向自己學習,這一切的希望都是爲了自己的不朽。 

只關注人生命特徵的,會得出性惡論;注意到精神特徵,便有性善論和無善無惡的可能。

引用文章转载一文,有关科学自由平等

人生來就是自由的,在這一點上,人人都是平等的,除此之外便是不平等。甚至人的自由和未經智慧進化过的自私本質導致了更多的不平等,同時不平等讓人有了不自由的錯覺。

本次回覆的補充:

對於正常的社會中人,生命和精神是相互依存的,現在還不能證明精神(靈魂)可以脫離生命存在,沒有了精神的生命也就應該與行尸走肉無異了。

正如美醜是相互依存的,善惡也是相互依存的,沒有我的惡,何需你的善。

經常看到“自由”“民主”相攜出現,總覺得不搭。自由是個人的本質屬性,而民主卻是政見,是人為的。

大陸打碎了舊世界,看似文化空白了,可是給了我們新的世界觀,這個世界觀讓我們可以理性的看待傳統文化,西方文化,甚至自我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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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如何用高明的方式壓迫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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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23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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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所謂的西方民主國家還在利用他們的強勢地位轉移自身的社會矛盾,只不過由過去的戰爭方式殖民地方式轉為更加高明的方式而已,比方政治手段、軍事威懾、金融手段,制定有利於自身的遊戲規則等等.

常見您有這樣描述 煩請舉一二例子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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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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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heng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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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聖孟子不知是誰封的, 不過我想大概不會早於宋朝.  之所以是[亞], 原因是他比孔子晚出生.  孔先生是托故改制.  可後世的儒家不懂這個, 把[托古]這個面具變成了內涵, 所以尊老崇古.  搞到後來變成了學生不能超過老師.  所以孟子只好當[亞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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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孟子只能當亞聖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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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ke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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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俠隱
Lohengrin
張爺

倒是孟子的正義觀恰為新一代民主理論所支持」,正是因為如此,所以君王一定比較不喜歡孟子,所以孟子的地位註定要低於孔子!

至於「其中「君臣有義」這項命題,是以超越階級的價值()來要求君臣雙方義就是公道、公平與正當

小猴子以為,這個「公道、公平與正當」是指君對諸臣的各種行為應該公道、公平與正當,諸臣對君主應該守義,而非指臣子與君主間之關係可以跨越階級。這個「義」字甚至影響整個文化發展,連三國志的軸心都圍繞著義字,同時下對上的義也與忠連結在一起,也把關羽塑造成「義」的代表,但絕對是在階級區分的前提下才有義可守,如果是平等的就只講求有信而非有義。

至於夫婦有別與男女有別是一樣的,因為母系社會「男女無別,父子不親」,因此,男女有別是講求父權社會,也顯示當時社會關係已經從母系轉向父系,要求婦女守貞,服從父系。

至於【正義論】的重點之一在於追求公平正義的「無知之幕」,這一點在孟子的學說中並未出現,如何說他們有一致呢?? 應該說兩者追求目標有部分一致,但研究方法完全不同。

小猴子對儒學沒有很深的了解,只是提供一點不同意見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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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一定要有經濟的發展作為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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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wa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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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西方民主之所以成功,那是因為在民主的開端,伴隨的是科技的巨大發展,而當時其它的國家都處於民智未開,因此在這種狀態下,第一他們獲得了心理上的一種優越感,而優越感就是信心的表現,第二民主過程當中伴隨的陣痛,由於國力的相對強盛,因此他們可以輕易的把自身的社會矛盾轉嫁給其它國家的人民,自身的矛盾由別人承擔,當然他們的民主就能逐步的完善而達到一個理想的狀態.目前所謂的西方民主國家還在利用他們的強勢地位轉移自身的社會矛盾,只不過由過去的戰爭方式殖民地方式轉為更加高明的方式而已,比方政治手段、軍事威懾、金融手段,制定有利於自身的遊戲規則等等.而後起的民主國家由於在道德層面上是崇拜者,因此第一他的人民極易受到西方思維的影響,在政策層面上就極易受到西方的左右(拉美民主的不成功,社會主義又重新抬頭),第二民主過程伴隨的社會矛盾不僅要自身完全消化(無強勢地位,想別人承擔都不可能),而且因為民主使得自己更加容易被別人掠奪.這就是目前除了西方民主是成功的以外,其它國家的民主並不成功的原因.而中國目前實行專制好處就是他可以按照對自己有利的方式制定政策,第二雖然發展過程當中的社會矛盾由於不是強勢地位而無法轉移,但他能做到自身強制消化並保持社會相對穩定,因為專制他的人民也不會輕易受到西方思維的作用,從而能夠強制消化自身的矛盾,當自身的經濟逐步發展到一定高度時,很多問題就相對要好解決的多.人民和政府都有了信心自然就會逐步放鬆對人民的管制,當我們的國力達到能左右別人而不是被別人左右的時候,民主的逐步開展自然就會相對容易成功.

假設這世上兩百多個國家都實行了民主,你覺得窮國和富國、窮人和富人的現象就能消失嗎?答案是不能,既然依然有窮國和富國、窮人和富人,那沒有經濟的民主還能生存嗎?民主能帶來經濟的持續發展嗎?我想你們都不敢肯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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