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特稿】 2009.07.23 02:52 pm
主計處昨天公布6月失業率在6%邊緣,與社會氣氛落差大,引發外界「失業率是否失真」爭議。主計處與勞委會拿出國際標準反駁,也是所言不假。但國際標準、失業率都不應只是冰冷的數據與理論,數字背後,政府到底看到了什麼? 又做了什麼?
正如勞委會所言,我國採行的失業率統計,非台灣獨有,而是國際勞工組織的就業、失業標準定義,只要有工作,無論工作時數多寡,都視為「就業」,此一標準,世界各國皆然。再論派遣、部分工時的「非典型僱用」,相較日、韓等國,我國排名還在很後面。
官員講得都對。但是官員在「正確解讀」失業率之外,看到每周工時低於29小時者,高達70萬人,每周工時低於16小時者,也有4.7萬人嗎?還有官方到現在無法精準統計的「派遣黑數」,上述「低工時、低就業」人數幾乎都要近百萬人,這些都是排除在失業率的64.7萬人之外,政府有當一回事嗎?
面對就業型態的質變,政府到現在什麼也沒做。數十萬的派遣勞工,勞委會到現在還掙扎在「派遣法」訂與不訂之間。低工時的打工族最常就業的4人以下企業應強制納保,勞委會也還畏懼職業工會壓力而難以開展。簡單說,政府不但無法遏阻「非典型僱用」的濫用 (很多是長期僱用,卻改成短期派遣),連勞動法令都跟不上。
非典型僱用的浪潮,或許政府無力阻止,但是除了勞動法令保障不足,這幾年也不見政府針對資方進行勞動檢查,因此名義上勞工雖受勞基法保障,現實情形卻可能連勞健保基本保障都沒有,更別說動輒被無預警裁員 (如奇美電曾無預警裁減大量派遣員工)。不談失業率可以,但是政府勞動管理與法令,何時才能跟上勞動環境變遷,就沒有理由規避。
全球低工時現象浮現!
【聯合晚報╱記者吳孟庭、曾桂香、陳素玲/台北報導】 2009.07.23 03:10 pm
工作1小時的低工時勞工,到底算不算失業人口?主計處認為,低工時的勞工,都不計入失業人口,但此說法受到部分人士的質疑。不過,主計處認為依國際標準,從事有酬工作,不論工作時數就視為就業者,從學理上來看,主計處並沒有發生統計繆誤。政大勞研所教授成之約則認為,失業率還是得有國際標準統一規範,因此工作1小時不能計入失業人口。
不過,成之約強調,工作時數少或非典型雇用者變多反應就業狀況,這是值得重視的的社會現象。
勞委會副主委潘世偉表示,台灣採的失業率統計與世界各國都一樣,如果現在失真,難道以前也都是假的? 他表示,韓國、日本失業率低,一樣也將派遣、部分工時排除,難道他們的失業率也失真?他強調,失業率與低工時就業是兩回事。
主計處日前指出,目前就業失業統計與美國等世界主要國家相同,是採國際勞工組織 (ILO)對就業、失業標準定義及所建議的統計方法辦理。
國際勞工組織認定就業人口的定義是,凡於資料標準週 (每個月含15日那一周)從事有酬工作,不論其工作時數多寡,均視為就業者,至於幫忙家庭事業的無酬家屬工作者,則工時須達15小時以上,才能視為就業者。
而對失業者的認定,是指年滿15歲,在資料標準週內同時具有無工作、隨時可以工作且正在找工作或已找工作正在等待結果等3項條件者,因此工作1小時還是屬於就業狀況。
對於就業市場出現許多低工時、低就業情形,國際標準是否已不符合現在真實的狀況?成之約認為,失業率的計算還是得參考國際標準,因為不同步,在國與國間的比較,或企業參考時,就會產生落差。
成之約指出,目前除ILO國際標準,還有一種是認定就業保險請領率,但後者比較能反應非自願性失業,而不是整體失業,另外如中國則採失業登記標準,有登記才採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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