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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筆記》為「無薪假」進一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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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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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徐國淦】 2008.12.22 01:57 am 
 
為因應這波不景氣的嚴峻考驗,以高科技為主的企業紛紛祭出「無薪休假」,以降低經營成本。由於有「保工作」的糖衣包裝,無薪假讓唯恐失業率攀升的官員們心悅不疑,支持此一既可降失業率又能減少勞資爭議的權宜辦法。

但壞事總在「鬆防」中潛進。政府對無薪假的「默許」,讓一些僱主鑽到漏洞,不少無薪假勞工的實質月所得「破盤」,低於基本工資。而末梢神經失靈的勞委會竟發布解釋令,聲稱勞資雙方若達成協議,薪水低於基本工資亦無妨。在引發勞工團體強烈抗議後,勞委會改口要求月薪制者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孰料,此舉又引發資方不滿,要脅將進行大裁員,勞委會進退失據。

勞基法採「工資續付義務」法理原則,例假日、國定假日、特休、婚喪假等都是「有薪休假」;雇主可以讓勞工以個人因素請「無薪事假」,但一年不得超過十四天。因此,資方採取無薪假的作法並不合法理。

勞基法把休假視為勞工權益,但面對不景氣,雇主引用為維持經營的管理權,是否合宜,考驗著政府的執法與論述能力。一旦休假不給薪的觀點被約定俗成,後續的勞資爭議恐怕將無止無休。

在不景氣中,人人都想保住工作;此時,企業若能透過無薪休假,減少裁員機會,對勞工未嘗不是好事。只是,面對企業主無薪休假的要求,在不對稱的權力關係下,勞工很難行使否決權。位居勞資權利槓桿支點的勞委會,角色更不容模糊。

若要兩全,「核備制」或許是可行的方向。有意推動無薪假的企業,需先向地方主管機關核備,經主管機關實地了解後,依個案建立不變相減薪、裁員、不影響勞健保、退休金等配套措施,再准其推行,並列入管考。

如此一來,既可避免雇主為所欲為,降低勞工焦慮,也可讓有良知的企業擺脫外界罵名,勞資才能齊心打拚撐過不景氣的寒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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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薪假定型化契約 周內提供勞資雙方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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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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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黃依歆/台北報導】 2008.12.24 03:03 am 
 
無薪假風波爭議不斷,為避免勞資爭議,勞委會昨(23)日表示已研擬「無薪假定型化契約」範本,本周內可提供讓勞資雙方協議參考。

企業在取得勞工同意實施無薪假後,勞方有權力主動終止契約,雇主無法規避資遣費、退休金。
 
無薪假定型化契約? 工商界籲勞資共體時艱
 
【中央社╱台北23日電】 2008.12.23 10:39 pm
  
媒體報導,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將研擬「無薪假定型化契約」。工商界認為,勞工和資方應共體時艱,如果訂定契約限制太嚴,將迫使企業不得不裁員。

媒體報導,為免部分企業過度擴張無薪假,勞委會著手研擬「無薪假定型化契約」,作為勞資雙方合意「參考」,可能明定勞工在無薪假期間,有權主動終止契約,雇主必須給付資遣費,若符合退休條件,也必須支付退休金,避免雇主藉無薪假規避資遣費及退休金。

雖然勞委會解釋,無薪假期間勞保投保薪資級距不調降、訂定無薪假定型化契約參考範例等,因涉法令限制,將進一步研議可行性;但工商團體忍不住發聲,呼籲政府務必審慎。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秘書長蔡練生表示,勞資雙方應共體時艱,景氣不好,讓員工放無薪假是雇主不得已的做法,等景氣復甦再恢復上班,也可盡量避免裁員;如果政府要訂定比較嚴格的做法,有些雇主可能會選擇直接裁員。

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公會副總幹事羅懷家指出,訂定無薪假定型化契約不合理,無薪假只是短期措施,屬於突發狀況,只要符合勞基法、勞資雙方談妥即可。

羅懷家表示,如果無薪假相關規定太嚴格,將使這項措施失去彈性,企業也會裁員,他建議政府應該要保留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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