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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共苦 勞工能換明日同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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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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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衛民/中正大學勞工關係系教授兼副校長(嘉縣民雄)】 2008.12.17 03:31 am 
 
勞委會王如玄主委昨日宣布,實施無薪休假的企業,也要保障按月計酬全時勞工一七二八○元的基本工資底線。這項宣示,總算釐清了近日爭議不休的話題。但是基本工資終究只是勞工的最低所得,而目前的作法也只是因應景氣低迷的權宜之策,勞委會應該趁此時機建立勞資協商機制,為日後景氣復甦時同甘共享預作準備。

金融風暴帶來的景氣低迷,使得台灣的工作職場最近成了勞工的屠宰場,先從無薪休假開始,接著是津貼縮水,年終獎金泡湯,更糟的是大幅減薪和縮編裁員。除此外,一些悲觀的預測,更使得「沒有企業、那有勞工」和「勞工要共體時艱」的說詞,壓得勞工喘不過氣來。大家心中可能充滿委屈與不甘,但是又不知如何在排山倒海的勞工要犧牲的言論中據理力爭。

企業的盈虧興衰受僱員工當然有責,景氣不好時勞工也可以共體時艱,但是基本原則是勞工不能只共苦而不能同甘。排山倒海的「共體時艱論」應該與同甘共苦相提並論,過去數十年台灣勞資關係的實務經驗,企業屢屢要求勞工共苦,但是當景氣復甦時卻故意忘了讓勞工同甘,或是在同甘的作為上七折八扣。

大家並不否認沒企業就沒有勞工的工作機會,但是也不應忘了沒有勞工的付出哪有企業的運作。共體時艱論的重要關鍵是勞工究竟該負多少責任?回答此一問題可以由一個企業發放的薪資佔營業額的百分比得知,根據經濟部的統計,企業的用人費率大約只有百分之十,換句話說企業的興衰成敗要靠減薪裁員降低成本,其實最大範疇只有百分之十。

劉憶如教授日前撰文闡明,台灣今日的經濟困境是在「市場」而非「工廠」。企業壓低成本提升競爭力,如市場端沒需求也是枉然。她的精闢論點提醒我們,未來的問題是要靠市場端解決,也就是台灣出口的主要地區歐美和大陸的景氣復甦。另一方面也要靠企業的研發、行銷及管理績效全面的提升,絕非只靠勞工減薪和大幅裁員一劑特效藥,即可收立竿見影之效。

台灣是一個「政府規範型」的勞資關係模式,政府長久以來制定一些個別勞動法,聲稱勞工的工資、工時及各種權益和福利皆有法律保障。但是實務上,一來政府執行法律的廣度和強度不夠,二來勞工欠缺工會組織監督與制衡企業,因此在許多方面,勞工的保護是口惠而實不至。

愈是景氣不好之時,勞工更需要團結,而工會更要發出聲音,其目的有二:第一、勞工可以主動表示基於勞資合作與和諧,願意共體時艱,但是必須言明今日的共苦和犧牲,要換取明日景氣變好時的同甘。第二、光是意思表達空口無憑,勞工何不趁此時機籌組工會,或透過現有工會與勞資協商機制,將「今日共苦,明日同甘」的要求,白紙黑字地寫在團體協約之中,如此一來,勞工的共體時艱才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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