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07 工商時報 【于國欽】
最近行政院宣稱未來4年將為台灣創造45.6萬個就業機會,這個數據令人吃驚,政府到底有什麼神奇的方法可以讓台灣在未來4年創造這麼多的就業機會?細察下才發現,這恐怕是對就業統計的一個誤解。
經濟數據向來有存量(stock)與流量(flow)之分,GDP、出口、商業營收、財政赤字、民間消費、民間投資等皆屬流量,流量統計是衡量一段期間的經濟活動總量,例如今年第一季GDP3.2兆元、第二季GDP3.0兆元,因此我們可以說上半年台灣的GDP是6.2兆元。
再如今年第一季出口640億美元、第二季出口705億美元,同樣可以加總而得到上半年出口總額為1345億美元。如果要計算全年的出口總額,那就把四季的出口加總即可。
這就是流量統計的特性,可以逐月相加以得到季資料,可以逐季相加以得到年資料,也可以逐年相加以得到五年、十年、甚至百年的統計。
總體經濟還有另一類統計,稱為存量統計,存量是指某一時點的經濟活動總量,如貨幣供給、國民財富、資本存量、政府債務、物價及就業統計皆屬之。例如今年1月底貨幣供給M2為26.5兆元,2月底是26.6兆元,3月26.7兆元,我們若要問今年第1季的M2,絕不能像流量一樣將其加總,而應該於加總後除以3,以得出M2的月平均數26.6兆元。
同理,就業統計也是以每月15日那一週為資料標準週,透過調查推計這一時點的台灣就業人數存量。以今年1月而言,就業人數1039萬人、2月1035萬人、3月1038萬人,當我們問今年第1季就業人數有多少時,應該不會有人把1、2、3月加總而回答3112萬人,而是會在加總後除以3,得出1037萬人這個數字。
由此可知,像GDP、出口這類流量統計,可以加總月資料以得季資料,但貨幣供給、就業人數這類統計則不可加總,流量統計與存量統計間的差異,是顯而易見的。
因此,如果今天政府創造2萬個為期一年的就業機會,在明年這些人任用期滿後,政府又編預算再創造2萬個為期一年的就業機會,如此兩年下來,我們不能說政府創造了4萬個就業機會,只能說政府創造了2萬個就業機會。因為在這兩年期間的每個時點,只有2萬人獲得政府創造的就業機會,這個存量統計不能加總的道理應不難理解才是。
但行政院日前以98年至101年的促進就業方案(見附表)每年創造5萬個就業機會,加總得出4年創造20萬個就業機會,加上短期促進就業5.6萬人、促進公共建設20萬人,最後竟獲致45.6萬這個令人瞠目結舌的數字。
翻開98年至101年的促進就業方案可以發現,每年政府創造5萬個就業機會,其中約有2萬人是屬於工資補貼、公共服務之類的短期就業措施,這僅是四年內銜接性的就業,而非持續性的就業,因此我們只能說政府創造了2萬個為期4年的就業機會,而不能說政府創造了8萬個就業機會。
方案中每年5萬個就業機會,除了2萬個短期銜接性就業機會,尚有3萬個係透過產學合作、強化就業訓練、提升就業媒和加以創造的,這部分所創造的就業機會具有若干持續性,應可適度相加。惟明年景氣如此蕭索,企業用人皆已緊縮,若仍以昔日的就業媒合成功率50%、60%估算所能創造的就業人數,則未免過於樂觀。
經濟指標是做為政府決策參考的重要依據,惟對一般府院高層而言,不可能有時間去了解存量、流量的差別,但幕僚則不可不慎加明辨。在行政院宣布了45.6萬個就業機會後,馬總統及劉院長可能會誤判就業創造效果一片大好而高枕無憂,但未來四年台灣的就業存量果真會因政府這些措施增加45.6萬人嗎?這個數字恐怕得再多加斟酌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