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5238於http://blog.udn.com/jun5238/16960284以李宗瑞迷姦犯罪談政治,如下:
…其他還有融入內文的比如這篇【連勝文應該告柯文哲意圖使人不當選】, 從以上這段荒唐,把全民當洪仲丘凌虐,早就跟馬說不可吃案,他還是要學李宗瑞迷姦嫩模那樣,有的嫩模被姦到一半醒來「What the fuck?Are you fuck me?」李宗瑞說No,no,no..等嫩模睡去繼續姦,狗屎豬糞般人渣公務員特務治國裡如何吃掉假油案的全記錄,我們完全可以同意某格主說「不要再說「天佑高雄」了!笨蛋,問題出在人身上!」但是遇到馬總統這種政治垃圾,人渣公務員,叫他別吃假油案他偏偏要吃的,台灣人只好自求多福,還是回到天佑台灣為好。
…
怎麼可以用性犯罪來談政治,又二度傷害被害人,譴責!
jun5238為李德俊的證明:林青弘(羅伯特亞當斯) 於http://blog.udn.com/chinghunglin/85060912指出依據桃園地方法院中壢簡易庭105年11月24日104年度壢簡字第868號民事判決,政治異言堂部落格格主帳號名稱jun5238為李德俊
根據臺中高分院102年度上易字第741號判決,部落格「政治雜論閣」確為林青弘
根據判決,jun5238為李德俊,chinghunglin羅伯特亞當斯為林青弘
http://jun5238truth.blogspot.tw/2016/12/jun5238chinghungli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