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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區三一九怪譚與台灣弊案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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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主席絕不可在此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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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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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如風
華碩


昨天聯合報有一則「小」新聞,是國民黨立委何智輝今天將舉辦「司法官評鑑制度」公聽會,為司法改革「尋找一條生機」,我認為十分重要。

雖然近日來司法界的醜聞一件接一件,但由何智輝來替司法「把脈」,我實在不知道司法界會是「藥到病除」或「藥到命除」?

原因是何智輝本身因涉及貪瀆案被起訴求刑十八年,目前仍有案在身,雖說「無罪推定」,但由這麼樣的有爭議的立委開藥方,司法界吃得下口嗎?

記得以前立法院有位「大貓立委」,喜愛「替天行道」,很喜歡跟別的立委「打成一片」,世界莫不視為台灣的「民主奇蹟」,他就是羅福助。

而羅福助,居然曾在國民黨「暗助」下當選司法委員會召委,法務部長廖正豪與曾被列為掃黑對象的羅福助隔著發言台對望,這毋寧是台灣民主最大的諷刺,政黨輪替後,他還接受當時親民黨立委陳朝容拜託,安排法務部長陳定南到立法院備詢,真是荒謬。

有案在身的「官司立委」可以參加司法委員會嗎?

要知道,司法委員會委員職司司法預算審查及協商,還可以「監督」法務部長、檢調、司法系統,有些不安份的立委更會藉著法案、專案報告來下指導棋,這種完全不顧利益迴避的作風,會給人民什麼觀感?

也許他們會說,「官司立委」有「切身之痛」,必能對症下藥,又有人說,武俠小說中若有人身中奇毒,無藥可解時,「以毒攻毒」是最好方法…,我認為,這兩者皆不可取,所謂「其身正,不令則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官司立委」真能公正無私嗎?沒有官司的立委都未必能保證了!

1996年,馬英九被迫離開法務部,流下了英雄淚,為的是他的「壯志未酬」,如今,法律人馬英九登上國民黨的大位,一再暢言改革的馬主席,若您還記得當時的堅持,是否該有所表示呢?

1996年,馬英九被迫離開法務部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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