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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虐兒》高風險家庭 失業、婚姻紊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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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虐兒》高風險家庭 失業、婚姻紊亂

記者謝蕙蓮/台北報導

什麼樣的家庭可能發生兒童、少年虐待事件?兒福聯盟表示,家中有非志願失業或重複失業、婚姻關係紊亂或家庭衝突等,都是可能發生兒虐事件的高風險家庭。
內政部兒童局設計了一份高風險家庭評估表,列出六項具體評估指標:
一、有非志願性失業或重複失業者,負擔家計者遭裁員、資遣、強迫退休等。

二、負擔家計者死亡、出走、入獄服刑等。

三、婚姻關係紊亂或家庭衝突:家中成人時常劇烈爭執、互毆、揚言報復、無婚姻關係且頻換同居人等。

四、兒童乏人照顧,或有養育疏忽情形。

五、家中成人罹患精神疾病,或酒癮藥癮,且未就醫或未持續就醫。

六、家中成員曾有自殺傾向或自殺紀錄者。


【2005/04/02 聯合晚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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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防治法草案:罪嫌重大者得逕行拘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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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防治法草案:罪嫌重大者得逕行拘提


中央社台北十八日電

為落實保障家庭暴力受害人,行政院今天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正草案」,明定檢警認嫌犯犯家暴罪、違反保護令罪嫌疑重大,且有繼續侵害家人生命、身體或自由之危險,情況急迫者,得逕行拘提。

行政院表示,有鑑於家庭暴力多發生於隱密性的家中,時間多半在夜間,對於非現行犯的逮捕,若要符合現行刑事訴訟法逕行拘提的要件,在實務上相當困難,因此在草案中第二十八條特別補強。

為強化對受害人的人身保護,草案也將民事保護令,除原先的「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外,增列「緊急保護令」:前二者由被害人向法院提出聲請,若被害人有受到家暴之急迫危險者,檢警機關或地方主管機關,得以言詞、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方式,向法院聲請「緊急保護令」,夜間或休假日也不例外。

行政院長謝長廷表示,家庭暴力防治工作,經過民間與政府這幾年的努力,的確已經較受社會重視。在數字上,雖然家暴案件有增加的趨勢,不表示家暴案件實際上有增加,而是過去生活在陰影下的家暴案,因現在法律知識比較普遍,大家互相鼓勵;政府也在宣傳,所以浮在檯面上。

謝揆表示,家暴個案的通報專線一一三,應強力宣導,讓受害者知道如何求救。

2005/05/18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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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受虐 警員若匿報 恐被罰三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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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受虐 警員若匿報 恐被罰三萬

記者許麗珍/台北報導


台北市社會局針對女童劉曉雯受虐致死案家暴通報責任展開調查,社會局表示,若市警局萬華警分局西園路派出所警員陳登良無正當理由卻未通報,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處罰六千至三萬元;陳如果被罰,將是首位因此類案例被罰的專業從業人員。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九十二年五月公布實施,社會局表示,該法第卅四條、卅條、卅六條明定醫事、社工、教育、保育、警察、司法人員及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知悉兒童或少年遭受身心受虐時,廿四小時內應立即向主管機關通報,若無正當理由者,依法處以六千至三萬元。

社會局第六科科長陳漪錦表示,他們已收到台北市家暴中心社工員所做的,劉曉雯受虐致死案的報告,今天將行文市警局,請市警局說明當天值班員警的處理情形,以及陳登良本人未立即通報的原因,若無正當理由,最快下周開罰。

至於外界建議社工員進駐市警局協助處理家暴案及其通報,陳漪錦指出,其實只要員警認為有家暴或兒虐的疑惑,通報家暴中心來調查確認即可,目前不考慮社工員進駐警局。

【2005/04/04 聯合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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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珍:通報虐兒 雞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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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珍:通報虐兒 雞婆一點

記者孫中英、許峻彬/台北報導


今天兒童節,總統夫人吳淑珍呼籲現代父母親,拿出心力來照顧自己的小孩,她還要大家學學外國人「多雞婆一點」,注意別人的小孩有沒有受虐。吳淑珍還說,國家是大家的,為了台灣的「人才庫」著想,高學歷者應該多生小孩。

吳淑珍昨天出席台北國際商銀的「親子互動園遊會」,對台灣又發生受虐兒事件,表示很難過。

吳淑珍說,只要有心,就有力量去照顧小孩,現代父母不要只會為自己找藉口。她以自己為例,出車禍後必須坐在輪椅上,有段時間還身兼立委,但是她仍然找出時間,幫那時唸小學二年級的陳致中補習功課。現在她的女兒、女婿都是醫生,也很忙,但女婿趙建銘在家還是要餵小安安吃飯。

吳淑珍也說,台灣生育率太低,也讓人憂心,尤其是有能力、高學歷的人既不喜歡結婚、又不喜歡生小孩,就人力資源的觀點來看,這是值得注意的問題。吳淑珍還舉例說,陳總統的幕僚,也有人不喜歡生小孩,像馬永成已經晚婚,現在又說不生小孩。她問馬永成為什麼不生?馬永成居然說,看到趙建銘餵小安安吃飯的樣子,就覺得「好累」。

【2005/04/04 聯合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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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虐女童案》小雯 悲劇打從娘胎就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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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雯的阿公、阿嬤昨天在林秀儀、高明誠的臥室翻找,找不到小雯的任何照片,但拿出買給小雯的新鞋襪、毛線帽,強調他們都很愛小雯,只是小雯來不及穿新衣、戴新帽了。記者陳鴻偉/攝影

【本報記者陳鴻偉】

二月廿四日凌晨,萬華狹小巷弄吹著寒風,又餓又累的小雯漫無目的走在西園路上,從保母阿姨家跑出來已經五個多鐘頭,好不容易看到一棟公寓鐵門沒關,小雯碰運氣走進去,一樓一樓按電鈴,希望有人開門,讓她飽餐一頓……

「小雯」劉曉雯的悲劇早在娘胎時就開始,生母林秀儀懷她時,正準備跟丈夫劉基華離婚,現在突然懷了小雯,讓當年只有廿歲的林秀儀頭痛不已,對她來說,小雯一直都像「多出來的麻煩」。

小雯一出世,林秀儀就把她交給娘家,成長過程,小雯感受不到母愛。小雯受虐致死後,警方到林秀儀住的房間調查,竟然看不到任何小孩的玩具和照片,忍不住問她:「小孩真的是妳生的嗎?」

林女去年和油漆工高明誠交往,住進高家,因為怕高明誠的爸媽生氣,不敢把「拖油瓶」小雯帶進來,拜託吳姓保母,每個月給她五千塊照顧小雯。小雯被生母當人球亂拋,遇到的保母,也沒有給她太多關愛。吳姓保母與男友同居,住的公寓是警方列管曾有毒蟲聚集的吸毒場所。

保母的鄰居說,小雯沒有同齡朋友,幾次看到她都感覺好像有心事,之前天氣很冷,大家發現小雯竟被理了大光頭,覺得奇怪又不敢多問。

鄰居懷疑,可能保母嫌整理頭髮太麻煩,乾脆讓小孩在冬天頂著光頭到處跑。

鄰居還說,小雯有時沒穿褲子走在路上,問她為什麼,小雯說:「阿姨說我尿床不乖,不給我穿。」大家看了又是一陣嘆息。鄰居有時勸吳姓保母對小雯要有耐心,但她總是反過來抱怨小雯愛玩,身上的傷全都是「跌倒的」,還說看在朋友面上才幫忙照顧,「不然誰要賺這五千塊?」

那天報警、收留小雯的陳姓婦人,提到此事則是相當自責。她說凌晨一點多,小雯跑到公寓三樓敲她家門,當時她被這個衣著單薄,全身是傷的小孩嚇一大跳。

陳婦說,小雯提到回家就十分害怕,說回去一定會被阿姨打,一直想留下來,後來是兒子主張報警,「沒想到竟然是害了她。」小雯遭虐死後,陳婦跟兒子看到新聞都哭了出來。

高明誠的雙親對兒子十分迴護,已經中風、講起話來不太清楚的高父受訪時,吃力地說,小雯抱來他家只有一個月不到,叫他們阿公、阿嬤。他只看過小雯三次,每次都是好好的,他認為小雯身上的傷都是保母打的。

小雯口中的阿嬤還拿出兩個袋子,指著裡面的新褲子、鞋襪和一頂毛線帽,直說這都是買給小雯穿的,他們都很喜歡這個小孩。只是小雯已經無法穿這些新衣、戴新帽,也來不及長大了。

說到這裡,兩老也只能漠然。

【2005/04/03 聯合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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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受虐兒 掌握第一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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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受虐兒 掌握第一時間

黃娟瑜/北區家扶中心主任(台北市)


正值一年一度兒童節前夕,卻在報章上見到七歲女童受虐枉死、令人心碎的消息。讓人不勝唏噓的是,這名女童曾在一個多月前被一名婦女送至派出所,雖當時身上有傷,但後來保母和女童母親被通知到派出所時,相互以跌倒帶過,致警方未即時通報家暴中心,終致後來演變成一樁虐童致死事件。

筆者認為,當初派出所警員在認知上採取的是人民保母的態度,他可能主觀的認為連親生的母親都說是跌倒,且女童與母親的說法是一致的。在寒冷的夜裡,相信大多數員警,都會想讓七歲的女童早點回家休息,這未嘗不是為女童好。但他萬萬想不到,他的一念之仁,竟演變成今日不可收拾的地步,這絕不是他當初所願意見到的。

與其事後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不如明確規定,除現行兒虐通報機制(有緊急救援、偵查蒐證、護送、協助庇護、安全保護措施等)外,應採行更加有彈性的做法:

例如,凡超過晚上十二時被送到派出所的幼兒,不論原因為何,還請大眾傳媒能發揮輿論力量,不妨以跑馬燈等方式播出兒童的名字或特徵,一來可喚起為人父母者的注意,二來若這名兒童的鄰居、親友看到,也可提供相關的訊息,讓警方在處理這類案件時,能獲得即時初步判斷的依據。

相關單位也必須加強兒童保護宣導短片的播出,每日定時定點在有線或無線電視裡重複教導兒童受到虐待的可能情況,如表情呆滯、對特定的動作敏感、身上有不明原因傷痕等,明白教導各階層人士(因每個角落都有可能有受虐兒童的存在),如何有效的發掘受虐兒童,及早讓社工人員介入。

特別是與兒童接觸的第一線人員,應該要加強培養如何辨識兒童說話內容的能力。以本案為例,女童說法雖和母親、保母一致,卻不能排除她可能是因為害怕母親處罰她,或是母親經常教訓她不要在別人面前「亂說話」,甚或是基於保護母親(尤其當母親是女童「唯一的愛」時)的心理,而不願意說出心裡的話。此時,就應特別注意兒童說話是否轉趨小聲、頭是否低低的等,這些情況往往會伴隨著兒童說假話出現。

還有,社會大眾也應知曉,父母對於兒童日常生活照護的疏忽,也可說是一種虐兒行為。例如兒童身體、穿著經常髒臭,頭髮未適當梳理等,都應視為警訊,須深入了解是否另有隱情。

再者,在社會愈來愈講求專業的前提下,建議在各縣市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常設一至兩名社工師,即時協助警察釐清是否為受虐事件;並且,應考慮提升各縣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所屬的層級,以進一步喚起社會大眾對類似案件的關心。

目前全國各縣市家扶中心也都設有兒童保護專線,並且也會定期至各中小學巡迴宣導兒童保護觀念。如果校方有此需求,可就近與家扶中心專業社工人員聯絡,聯絡電話是○四—二二○六一二三四。

【2005/04/03 聯合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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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虐個案》她,4歲 哭就被菸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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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虐個案》她,4歲 哭就被菸燙

記者朱若蘭、詹三源/台北報導


「一個四歲小女孩,全身都是菸燙傷痕,就好像是彩色筆畫的。小女孩很痛卻不敢哭,因在她的經驗裡,一哭就又會被燙、被打。」這樣的描述,讓人心疼。

台南縣家扶中心主任周明泉從事兒童保護工作十年,看過無數被父母虐待的孩子。他分析,八成以上是來自婚姻關係衝突、緊張的家庭,其中,「同居人」是施虐者排行第一位。

周明泉表示,同居人因與孩子無血緣關係,或認為孩子是拖油瓶,容易施暴。四歲的小櫻(化名),一出生父母便離異,跟著媽媽和媽媽的男友一起居住。同居人失業,為發洩怨氣拿菸燙小櫻,小櫻的母親阻止的結果,是母女一起被毆。

國小一年級的小君(化名),父母長期酗酒、吸毒,小君被社會局轉介到家扶中心,「整個人鼻青臉腫,身上多處瘀青。」經社工員了解,原來小君不是在被父母期待下出生,如今,小君已被安置在寄養家庭兩個月,但現在更讓社工擔心的是小君還沒讀小學的妹妹。

基隆家扶中心主任林夢萍表示,長期受暴的孩童,身上不會只有一種傷疤。曾有個受虐兒長期被家長用指甲掐,臉與耳朵上「半月型」掐痕顯而易見;身上有一條一條疤痕,是被家長用衣架子打的。親友看不下去,才通報社會局。

家扶中心表示,也有父母拿鐵絲捆孩子的手,或用鐵尺打孩子屁股,屁股被打腫得有如「麵龜」(台語),學校老師發現這孩子「半蹲」吃飯,才驚覺孩子常遭父母痛毆,立即通報社會局。

【2005/04/03 聯合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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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虐女童案》員警記過 主管申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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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虐女童案》員警記過 主管申誡

記者詹三源/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局昨天針對女童劉曉雯受虐致死案作出懲處,萬華警分局西園路派出所警員陳登良小過一次,分局長謝文傑和前西園所主管林光佑都申誡一次。全案是否涉及通報責任問題,將函請市府社會局查處。

王卓鈞昨天在參加「搶救受虐天使」的公益活動時,說明警方調查西園派出所處理劉童案的經過。他表示,二月廿四日凌晨二時五十八分,一一○報案勤務中心接到報案後,由兩位張姓巡邏員警前往了解,並通知轄區西園所派員處理。

他說,西園所警員陳登良到場處理,在三時十五分將劉童帶回派出所安置,並陪同女童找到保母住處,把保母一起帶回派出所說明,隨後再通知林姓生母,林女也於四時卅分趕到派出所。

王卓鈞說,由於保母及生母都表示女童的手腳擦傷是跌倒造成,陳員相信了她們的說法,五時卅五分讓林女帶回女童,前後處理經過有兩小時廿分,他不認為陳員處理草率。

王卓鈞強調,全案的疏失之處在於陳員未詳細訪查報案人,未深入了解劉童家庭背景,也沒有詳細檢視女童的傷勢,不認為此案應通報家暴中心,就讓生母帶走女童,對案情未能做出正確判斷,因此決定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懲處。

他說,當天因為天氣寒冷,陳員主觀上希望趕快讓女童回家,才沒有脫下女童衣服檢視是否有其他傷勢,也因而未能正確判斷。

【2005/04/03 聯合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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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成社工:壓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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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成社工:壓力很大

記者韋麗文/台北報導


心靈保母工作壓力大! 全台有7000多名社工人員,每天協助處理社會黑暗的不幸事件,加上家暴、自殺、藥物濫用和外勞問題等新興問題,造成社工負擔更重。一項調查發現,五成社工認為工作很有壓力,但紓壓方式只能看電視。

調查結果發現,社工人員每天平均工作時數約為9.5個小時;只有4.3%的社工人員可以正常週休二日;56.4%的社工員覺得很有壓力;但是社工人員選擇紓壓的方式前三名卻是「看電視」、「聽音樂」、「閱讀」。

社工專協理事長呂寶靜指出,社工工作時數不長,但社工面對生死議題;還有在處理家暴或兒童虐待個案時,一個決定,就能改變受虐兒童或婦女的一生,心理負荷遠超過一般人想像。

【2005/04/02 聯合晚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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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虐兒》每月 4個小生命受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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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虐兒》每月 4個小生命受虐死

記者謝蕙蓮/台北報導


每一個兒童都是父母的心肝寶貝,應該快樂無憂的成長。兒童福利聯盟統計卻發現,去年1月到今年3月,全國有58個兒童因受虐或父母攜子自殺死亡,平均每個月有將近有4條小生命因此消失。

在婦幼節前夕,兒福聯盟結合台北市警察局、社會局、衛生局等單位,今天舉辦「寶貝我們的希望─搶救受虐天使」祈福會。主辦單位用紙鶴為這些來不及長大的早逝生命祈禱,也為全國348萬幼童祈福,號召社工、警察、醫護人員、鄰里長一起站出來,宣示共同保護未來的主人翁,讓所有小朋友都能平安健康長大。

兒福聯盟表示,日前受虐死亡的邱小妹和「小雯」,只是冰山一角,從去年1月到今年3月底,光是媒體披露的攜子自殺或虐待死亡兒童、少年人數就有58人。平均每月至少有3.8個小孩在大人攜子自殺或施虐中喪命。

另外,去年全年通報的兒少受虐人數高達9321人,平均每小時就有一名孩童受虐。而根據國外經驗,未被通報或社會資源未介入的高危險家庭是通報個案的10倍,也就是台灣每年可能有九萬名孩童處在受虐的高危險家庭中。

兒福聯盟今年起在基隆、屏東等10個縣市,開辦「高風險家庭預防性服務」,對高風險家庭擬定半年的服務計畫,透過即時介入和專業服務,希望減少家破人亡悲劇再發生。

【2005/04/02 聯合晚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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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虐兒》女童枉死 員警違反兒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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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虐兒》女童枉死 員警違反兒少法

記者戴安瑋/台北報導


針對被虐致死的女童劉曉雯事件,台北市警察局今天上午開會調查,局長王卓鈞中午表示,根據調查結果,陳姓員警唯一的疏失,是沒有通報台北市社會局家暴中心。但他表示,陳姓員警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這部分,警察局不會包庇,該負什麼責任就要負什麼責任,警察局會給予陳姓員警行政處分。可能依違反兒少法處以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王卓鈞表示,當天凌晨3時,陳姓員警把小雯帶回派出所後,因發現小孩腳腿有傷,立刻找小雯的保母到派出所來,請保母說明,之後又找小雯的媽媽到派出所,但小雯媽媽說小雯很皮是摔傷的,最後於清晨5時30分,由小雯媽媽將小雯帶回家,整個過程花了2時30分鐘。

他說,陳姓員警已經很認真了,而且也認為小孩讓媽媽帶回去最安全,所以就讓媽媽帶小孩回家,沒有任何疑慮。至於陳姓員警為何沒有看小雯身體有沒有受虐傷痕?王卓鈞說,那天天氣很冷,陳姓員警不可能脫小雯的衣服。

王卓鈞表示,處理這件事的萬華分局西園路派出所陳姓員警已非常謹慎,2月24日凌晨不但找了小雯的保母,還找了小雯的媽媽,雙方都稱小雯是摔跤擦傷,員警才讓小雯被媽媽帶回家,整個處理過程花了2個多小時。唯一疏失是員警沒有通報家暴中心,警察局該負的責任一定負責。

【2005/04/02 聯合晚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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