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讓許多人傾家蕩產,就是選到只有阿里山一座山頭都要選,何也?難道他們是真的為民前鋒、為民請命、為國犧牲?從台灣的選舉史來看,除了王聖人之外,其他的統統只能用兩個字來形容:放屁!
依照台灣的選舉法,只要得票率不是很難看,幾乎都能夠發筆橫財。當然,在公帳目上好像都入不敷出,可是很奇怪,有些人就是樂此不疲,家財萬貫如連爺爺,當然無所謂,可是搭擋居然也能臉不紅氣不喘,每年還可以出國好幾趟,這個訣竅大概...。對不住,忘了他有個善於投資理財的兒子!可憐ㄡ,吳淑珍把賺到的銀子吐出來了,可是我們還要追究她的本金從何而來。
非常感謝台灣有個高級公務人員財務必須申報的陽光法案,所以馬英九被攤在陽光底下,讓民眾檢視。根據新聞報導,馬英九經歷兩屆市長選舉與任期之後,十年財產才增加四千萬元; 對此,馬英九並不否認,也無需否認,因為這是自己據實申報的數字,沒有像一些現任或歷任官老爺的是會計師經手。馬英九坦然說,他的兩次競選結餘(主要是得票補助款與選舉捐款),有97%已經捐了出去。
以他們夫妻兩人薪資減除生活開支,每月以十餘萬做計算,加上整存優惠,十年應該有兩千萬元。所以三趴部份只是兩千萬元。但是,我們似乎不應該忘記,這些錢不是貪贓枉法得來的,是政府補助款,就如同大家的年終獎金,每ㄧ塊都是光明正大的合法銀子。李登輝如此、連爺爺如此、宋老先生如此,只是捐多少出去的誠意而已。很遺憾,台灣政府不是專制政府,所以沒法公佈連爺爺和宋老先生的帳務,否則,大家心裡那把尺,大概就只能當「不求人」抓抓背、搔搔癢而已。
至此,我應該要表達三點獨門見解:
一、當然,泛綠陣營肯定不會輕易放過這種「話題」。而號稱自己是「泛藍選民」的披著羊皮的狐狸們不一定會放過馬英九的財產多少,甚至還要幫泛綠刨根打擊,火力尤其旺盛,三大菊正宗可以說明一切。
二、整個台灣,能把競選結餘退還給捐款者或捐給與自己無關的單位的,只有一個王建宣。有聖人性質的不適合參選,所以葉金川退選是最佳選擇。
三、從這個事件,我們多少可以了解所謂民主政治的一些「假象」。當大家在支持各自的政治對象時,有多少人能夠拿出理性與公平的態度?有太多的以偏概全、以此類推、以訛傳訛之論。無論檢視政治事件或政治人物,他們都能拿出好幾把尺來量身置衣﹝或曰置入性行銷﹞以檢視測量對方。不信?你們可以到三大菊正宗檢視姑娘的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