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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t al.《「自助式」論述活動》(2005-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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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網聖人myata的網路行為”特展(2005-9-27)[第二展覽室] P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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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dn/網路城邦/城市/政治社會/政治時事/【兩岸香港 時事論壇】城市/討論區/ . . 麥豬同志在胡卜凱的店裡發了幾則別的帖子,卻不來這裡交待,我衹好公佈歷史記錄 | 修改|刪除 | 2005/09/27 11:01 推薦2 |
| | . ------------------------------------------------------------- . SCF請麥豬在公眾面前拿出足以為他對SCF的指控背書的證據! 請! . |
| | 『當初, 看他嗔心很重, 要他自己建棧, 為此, 他也可以罵街.』myata 2005/09/26 08:58
就我印象所及,麥豬(其人自稱)由這件他勸SCFtw2建棧的事說SCFtw2因此“罵街”(或類似形容)大概有三次了。如果仔細清查記錄,當然不止三次 -- 不過當然沒有人有這個閒空。 當時SCFtw2的回應還在SCFtw2的訪客簿裡。絕對沒法造假。 我告訴大家頁數或者把這則回應貼上來如何?! 麥豬同志,如何?! ^_^ 此人之聰明果然世所罕見。 ^_^ |
. | | 網棧服務臺, 本來是給棧長使用的隱藏式網棧. 後來, 開放大家交流. 如今的記名推薦, 以及悄悄話, 都是當時腦力激盪的結果. 不幸: 當時有三個尿失禁的, 鬧個沒完沒了, 網棧服務臺關閉. 現在, 也有兩個, 希望市長挺住, 別重蹈網棧服務臺覆轍.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
大家看吶!myata又開始造謠了!!還用很鄙俗很下流的字句!! | | 2005/09/26 09:05 推薦2 |
| | . 大家看吶!myata又開始造謠了!! 還用很鄙俗很下流的字句!! |
| | 如果狗會說話. 找那亂吠的狗, 問他們為何而吠? 十之八九, 會說: "不知道, 我聽到我同伴在吠" 有些人也是這樣子! 當初, 看他嗔心很重, 要他自己建棧, 為此, 他也可以罵街. 現在, 開了一籮筐垃圾城邦, 一天到晚尿失禁洗版. 保證: 要他說為啥狂吠? 也是不知所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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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鄭重補入SCF在《「自助式」論述活動》欄中被胡卜凱市長刪去之二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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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轉貼欄中,〈《「自助式」論述活動》28~31〉裡漏失了兩則極重要的SCF的帖子 --〈麥豬同志,如何?! ^_^〉(2005-9-26, 09:32)和〈麥豬同志在胡卜凱的店裡發了幾則別的帖子,卻不來這裡交待,我衹好公佈歷史記錄〉(2005-9-27, 11:01)。這兩則帖子在什麼時候被胡卜凱市長刪掉了?SCF不知道。好在SCF在2005-9-27, 23:29在【對聯網不爽的 請進來】城市以〈“聯網聖人myata的網路行為”特展(2005-9-27)[第二展覽室] Part〉留下了這兩則後來被胡卜凱市長“慷慨地”刪去的帖子的原脈絡“原景”記錄。
在這欄裡,胡卜凱在2005-9-25, 22:13用聯網程式的功能指名發帖給SCF,標題是〈請指名道姓〉,完整內容是:『如果你要批評某人,請用其網名或留言標題。』『如果你認為他/她"造謠栽誣",請引述原文。如原文無實例,我會處理。如原文有實例,請提出反證。』 胡市長這則帖子無疑指的是SCF痛斥blackjack努力造謠栽誣SCF之後一貫縮頭卻在本欄跳出來逞英雄這件事。SCF還沒回話,誰也料想不到myata“趁勢”跳出來了,myata在2005-9-26, 08:58貼了一則〈狗為啥吠〉,指名回應胡卜凱,完整內容是:『如果狗會說話. 找那亂吠的狗, 問他們為何而吠? 十之八九, 會說: "不知道, 我聽到我同伴在吠" 有些人也是這樣子! 當初, 看他嗔心很重, 要他自己建棧, 為此, 他也可以罵街. 現在, 開了一籮筐垃圾城邦, 一天到晚尿失禁洗版. 保證: 要他說為啥狂吠? 也是不知所云!』SCF於是在2005-9-26, 09:32貼出〈麥豬同志,如何?! ^_^〉,SCF針對myata說的『當初, 看他嗔心很重, 要他自己建棧, 為此, 他也可以罵街.』這番話說:『當時SCFtw2的回應還在SCFtw2的訪客簿裡。絕對沒法造假。我告訴大家頁數或者把這則回應貼上來如何?!』 -- 結果呢?myata的反應如何? -- myata的反應和SCF的反應就是SCF在2005-9-27, 11:01貼出的跟帖〈麥豬同志在胡卜凱的店裡發了幾則別的帖子,卻不來這裡交待,我衹好公佈歷史記錄〉。 SCF在2005-9-27, 11:01公佈了歷史記錄,在2005-9-25, 22:13以市長身份對SCF說『如原文無實例,我會處理。如原文有實例,請提出反證。』的胡卜凱刪掉了SCF公佈的這個歷史記錄。 -- 市民SCF衹問一句話:造謠栽誣者是blackjack還是myata有差別嗎? -- 附帶多問一句話應該無妨:blackjack造謠栽誣SCF的證據太明確了,SCF也在本欄指明陳說得太明確了,胡卜凱市長依諾處理了嗎? SCF直到今天(2005-10-18)才發覺這個刪除事件,SCF不得不為【兩岸香港 時事論壇】城市的胡卜凱市長感到無限的悲哀。 ***************************************************** ***************************************************** 網棧服務臺的前車之鑑 myata 2005/09/26 09:25SCF早就引原文引了幾次(甚至在帖子標題裡),不過顯然有人眼力不大好。 ^_^ SCFtw2 2005/09/26 09:29 麥豬同志,如何?! ^_^ SCFtw2 2005/09/26 09:32 麥豬同志在胡卜凱的店裡發了幾則別的帖子,卻不來這裡交待,我衹好公佈歷史記錄 SCFtw2 2005/09/27 11:01 請言之有物 -- 舉牌 胡卜凱 2005/10/03 2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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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式」論述活動》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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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老丐已經花了太多時間, 討論政治.
也實在懶得去舉例點名, 贓否網友.
就專心論政, 完全自助.
謝謝市長, 終於解釋清楚市規.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
| | 如果一個人說: 1. 張三隨地吐痰(大小便、...)。 2. 張三這種行為有害公共衛生; 3. 張三這種行為表現出他沒有公德觀念。 假設張三的確有隨地吐痰(大小便、...)之類的行為,以上言論不算人身攻擊。因為: 1. 有事實根據。 2. 有科學根據。 3. 由於「有害公共衛生」的行為包含在「沒有公德觀念」(約定俗成)定義下。 其他比喻、偕音、...等等的(修辭)用法,如不具惡意,(同時)當事人也不反對,也不算人身攻擊;如使用者有「攻擊」、污衊、輕蔑、或引起第三者對被形容者輕蔑的意思,由於「比喻」是個人的印象或判斷,無法舉證,除非是「公論」(即多數人同意),一般來說,都在「人身攻擊」這個概念之內。 「放屁」或你創造(?)的「尿失禁」這種詞,在一般人的用法,是「輕蔑」之意。一般性的用法不算「人身攻擊」,因為沒有特定對象;但用在特定對象,依一般人的觀念,則是「人身攻擊」。 以動物來比喻特定對象,依動物的種類,如豬、狗之類,在一般人的用法是「人身攻擊」。 以動物行為來比喻特定對象的行為,要合乎「公評」的原則: a. 舉出實例; b. 實例和比喻要符合一般人的用法。 所以: 「這篇文章像瘋狗狂吠。」過於空泛; 「XXX的YYY(行為)豬狗不如。」則依「YYY(行為)」的性質來決定這句話是是個人的印象或判斷,或「公論」。如YYY是弒父、姦母、或虐兒致死,則此句可謂「公論」;如YYY是只是罵粗話或隨地吐痰,則此句可謂「人身攻擊」。 舉例不需重貼原文,只要指示標題、(日期)、和出處(如網址)。
本文於 2005/10/06 13:54 修改第 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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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對於被舉牌, 有點搞不清楚狀況! 如果要批評其他網友的"風格" 也要指名道姓和舉證之後 再批判(這是我所說的"可以批判"行為") 泛泛批評 則流於人身攻擊
呵呵! 我說的情況, 是一種行為, 雖然是少數人, 卻也有好幾個. 如果市長一定要點名, 那我就把上來貴市表演的貼上: 故意重複貼文, 浪費資源, 一般叫做洗版. 惡性洗版, 還牽涉攻擊別人, 尿失禁雖然虐, 卻是很寫實的稱呼. 獨腳強盜SCF/GAIL, 就是聯網慣犯之一. 至於拿瘋狗狂吠舉例, 完全是在描述這些沒完沒了的尿失禁患者, 上面提的兩位, 也來此表演了. 老丐很愛護狗, 還幫狗建立城邦, 這個狂吠兩字, 只是形容尿失禁患者的行為, 沒有要讓他們的行為, 侮辱狗的意思! 網棧服務臺, 老長工和電小二, 不願意正直處理這樣子的行為, 鬧到關門大吉. 現在連電小二訪客簿, 都全面使用悄悄話. 老丐贊成市長已經進行的刪文行為. 麥奇, Xuser, 華碩和yahao945, 幾乎同時, 把他們掛上黑名單. 就表示: 大多數人, 不喜歡他們尿失禁的行為. 老丐很忙, 連一般的政壇鬧劇, 都懶得評論. 如果此篇還是不符合市長要求, 請詳加解釋, 老丐配合!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
| | 我希望大家就議題論議題 如果要批評其他網友的"風格" 也要指名道姓和舉證之後 再批判(這是我所說的"可以批判"行為") 泛泛批評 則流於人身攻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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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式」論述活動》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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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CF早就引原文引了幾次(甚至在帖子標題裡),不過顯然有人眼力不大好。 ^_^ | 修改|刪除 | 2005/09/26 09:29 推薦3 |
| | 一
SCF早就引原文引了幾次(甚至在帖子標題裡),不過顯然有人眼力不大好。 ^_^ SCF說『顯然有人眼力不大好』,不止這件事例。上次那件事例發生於2005-9-20, 01:41。 ^_^ ***************************************************** 二 如所指控之內容並非眾所週知,指控者有舉證義務(道德義務與法律義務)。如所舉之“事”並非顯豁之“證”,指控者有論證義務(道德義務與法律義務)。此皆常識。彼人習性甚為怪異,動輒抄述法條動輒搬出道德,但於此指控(內含數項)可曾舉證?!可曾論證?!彼人在被指控者無數次公開要求之下可曾舉證可曾論證?!一句『我不回應人身攻擊專家』儼然為彼人刀槍不入之天孫雲錦八寶無縫仙衣,此人世罕見之景聯網眾人見之久矣,今彼人馴馴然托庇於“我的朋友胡卜凱市長”,此況亦人人見之。本帖言盡於此。 ***************************************************** 三 SCFtw2 2005/09/25 22:05 還有,"野狗"也是正解。所以~~~ ^_^ 人盡見之,望店主亦視而見之為禱。 .
SCF開的店:【反共反獨】、【獨腳強盜】 |
| | 網棧服務臺, 本來是給棧長使用的隱藏式網棧. 後來, 開放大家交流. 如今的記名推薦, 以及悄悄話, 都是當時腦力激盪的結果. 不幸: 當時有三個尿失禁的, 鬧個沒完沒了, 網棧服務臺關閉. 現在, 也有兩個, 希望市長挺住, 別重蹈網棧服務臺覆轍.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
大家看吶!myata又開始造謠了!!還用很鄙俗很下流的字句!! | | 2005/09/26 09:05 推薦2 |
| | . 大家看吶!myata又開始造謠了!! 還用很鄙俗很下流的字句!! |
| | 如果狗會說話. 找那亂吠的狗, 問他們為何而吠? 十之八九, 會說: "不知道, 我聽到我同伴在吠" 有些人也是這樣子! 當初, 看他嗔心很重, 要他自己建棧, 為此, 他也可以罵街. 現在, 開了一籮筐垃圾城邦, 一天到晚尿失禁洗版. 保證: 要他說為啥狂吠? 也是不知所云!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
| | 如果你要批評某人,請用其網名或留言標題。 如果你認為他/她"造謠栽誣",請引述原文。如原文無實例,我會處理。如原文有實例,請提出反證。
本文於 2005/09/25 22:18 修改第 1 次 |
| | 所以~~~ ^_^
----------------------------------- 還有,"野狗"也是正解。所以~~~ ^_^
本文於 2005/09/25 22:05 修改第 1 次 |
----------------------------------------------------------------- 那個大閒人還是“沒空” ^_^ | 修改|刪除 | 2005/09/25 21:59 推薦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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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式」論述活動》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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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謝謝配合。 無所謂容忍或海涵。我只是希望大家培養理性問政的行為模式。 不要太將個人的情緒投入。一來各自有不同的經驗,看法有差是正常。其次,由於公共事務涉及共同目的或利益,應以公論來解決或處理。每個人都堅持己見或私利,正是中國人被視為一盤散沙的根本原因。 |
| | 庄腳人聽GAIL市長的,所以庄腳人先"到此為止",謝謝胡市長的容忍,有不敬之處,海涵見諒,感恩吶. |
| | shit 的本意是"大便",引申意是"不值錢的東西"。(在該句中)真正的意思是表示"輕視"。不屑一顧是正譯(或:鬼才在乎)。 一個句子的意思,不是其中所含所有字意的總和。或者說,我們在翻譯或了解時,不能執著於每一個字意。所以王弼說: "得意忘言"。 原來兩句的另一個版本是: "I don't give a fuck!"或"Who gives a fuck?" 那就完全不能依句中的four-letter word來詮釋或翻譯。 |
| | 喔!謝謝市長的解釋,不過我那句 - 7. I don't give a shit
- I don't give a damn.
不屑一顧 是從網路上抓來的,damn 既然「不是不值錢的東西」,我想 shit 也「不是不值錢的東西」,不知可否請市長替 shit 補充一下? |
| | 既然blackjack網友同意不再就該議題發言,我也希望你能適可而止。否則就不公平了。如果是私人過節,我已建議你們另行解決。 我不是給他樓梯下,我只是覺得Enough is enough. 因為我不會讓本城市成為私人對罵的場所。 如果你願意接受我在該留言中的建議,請進行有規則或規範的論辯。 |
| | 喔不不不!庄腳人,您用詞太不雅了!你要知道,高貴的黑黑是絕不做「人身攻擊」這檔事的,對吧,黑黑? |
| | 謝謝GAIL網友的詮釋。
不過damn是詛咒用感嘆詞。通常可以從"完蛋了!"到"他媽的!"(或"幹你X!")。
並不是最不值錢的東西。據說在:
It doesn't worth a damn.
的句子中,damn指小東西,或"一咪咪"的意思。("不值什麼","一個屁也不值。")
本文於 2005/09/25 16:58 修改第 2 次 |
shit 的英文解釋-2 | | 2005/09/25 16:27 推薦1 |
| | - 7. I don't give a shit
- I don't give a damn.
不屑一顧 Shit 跟 damn 都是最不值錢的東西, 連 shit 跟 damn 都不給, 就是說根本不屑一顧. 比如說你知道有人在背後說你壞話, 你就可以這麼說, I don't give a shit. |
. shit 的英文解釋 | | 2005/09/25 16:08 推薦2 |
| | shit ((猥)) <<動詞>> (shit (shat), shit.ting, shits) <<不及物動詞>> 排便 <<及物動詞>> 1 排便 2 嘲弄; 欺騙 <<名詞>> 1 排泄物; 糞便 2 拉大便 3 (常作 shits; 與 the 連用) 腹瀉, 拉肚子 4 a. 噁心的事物; 愚蠢的事物; 無法接受的事物 b. 下流卑鄙的小人 5 麻醉性的藥品 (如大麻, 海洛英等) 6 事物; 物品 7 愚笨; 廢話 8 困難, 阻礙 <<感嘆詞>> (通常用來表示驚訝, 生氣, 極度不愉快之意) shit on 極度地不尊重 <<慣用語>> get (one's) shit together 使有系統; 整理得有條不紊 give a shit 毫不關心; 一點也不在乎 no shit 1 不相信 2 對…表示不屑 up shit creek (without a paddle) 在無助的情況下 when the shit hits the fan 出差錯; 苦難開始的時候 |
強烈支持市長! | | 2005/09/25 15:56 推薦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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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式」論述活動》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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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烈支持市長! | | 2005/09/25 15:56 推薦1 |
| | 以下幾句太棒了!
「我沒有任何義務回應任何人的留言或論述。」我只在(我認為)必要時維持環境清潔和秩序。 「經營網頁只是我的興趣,並不是我的職業或副業。如果我選擇回應,由我決定對象、方式、和時間。 如果有人以為我是個: 網路義工、good listener、baby-sitter、或psychiatrist 我想他/她沒有搞清楚狀況。」
我對人身攻擊專家及栽贓者、惡意攻擊者亦持此看法,在此強烈支持市長! |
| | 把臉塗一塗,明天又是好漢一條,聯網有太多人就是這麼行事的。
他們永遠 face future………
本文於 2005/09/25 11:19 修改第 1 次 |
| | Thought someone claims he has a high degree. Well, found another one who claims knowing English. Thanks. It's fun.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
| | 該舉什麼顏色的牌呢? ^_^
-- 對“開太平” -- mmmmm~~~~~ ***************************************************** I mean what I mean and you mean what you mean. People see it. People go their own way till the end - and before that they fight with each other, and that makes fun. Right?! Am I mistaken?! ^_^ ***************************************************** ***************************************************** 城市討論區:第一次舉牌 胡卜凱 政治社會∕政治時事 兩岸香港 時事論壇 2005/09/21 02:37:27 . | | 公共論述要講道理 不是做價值判斷 如果你繼續使用這種字眼 我將被迫刪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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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的!胡先生是非常寬宏大量的!myata你不要亂講話! |
| | 我沒有生氣。 我只是忍不住用一下洋幽默或美式調侃。 通常的說法是: You are mistaking me for someone who cares.
本文於 2005/09/25 13:13 修改第 2 次 |
| | 解釋清楚即可. 走在馬路上, 難免聽到野狗亂吠. 不高興, 使用打狗棒就是了. 千萬別生氣!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
| | If you think I would give a shit about what you think, you are certainly mistaken. |
----------------------------------------------------- | | 是的!沒有人有什麼義務!
不過愈來愈像YST了! 這是第二則讓我聞到這股相似之氣的帖子。有人會說這是第三則。 ^_^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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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式」論述活動》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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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助式」論述活動 | 2005/09/25 01:30 瀏覽556|回應31|推薦6 |
| | 本城市採取「自助式」論述活動。歡迎網友進城自行瀏覽、自行發言、自行對談、或進行其他活動。我雖身為市長,我沒有任何義務回應任何人的留言或論述。我只在(我認為)必要時維持環境清潔和秩序。 經營網頁只是我的興趣,並不是我的職業或副業。如果我選擇回應,由我決定對象、方式、和時間。 如果有人以為我是個:
網路義工、good listener、baby-sitter、或psychiatrist
我想他/她沒有搞清楚狀況。
本文於 2005/09/25 08:43 修改第 1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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