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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區m5. 聯網造史家2006-10-24以來在【鬼島論政】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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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31 ~]【鬼島論政】麥芽糖 et al.《網路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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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討論區:網路行為
麥芽糖  政治社會∕政治時事  鬼島論政  2006/10/31 00: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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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行為
2006/10/31 00:45 瀏覽355|回應15推薦3

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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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3)

識途老馬老頑童
Gail
黑雨

有人覺得: 在網路上, 沒有顧忌, 就大發神威, 打遍天下無敵.

老丐借市長的城邦, 稍微分析一下.

老丐自己, 以前是分享經驗, 所謂小紅帽, 指出大野狼藏身之地是也.

現在, 則覺得: 韓信如果不忍胯下之辱, 就無報漂母賜飯之恩的機會.

不用多說:

大家享受市長提供的場所, 進行優質的意見發表交流.

對於違反網路城邦發言守則與禮節的行為, 就別在意, 或是浪費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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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643&aid=1924086
 回應文章 頁/共4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95【鬼島論政】《網路行為》2006-11-12, 23:59『老丐已經專心討論時政話題. 因為自己失火, 殃及市長以及良好市民池魚, 在此深感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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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行為
2006/10/31 00:45 瀏覽1,235|回應95推薦3

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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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3)

識途老馬老頑童
Gail
黑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21320
引用者清單(2)
2006/11/13 12:10【臘肉店】1113中午【鬼島】的討論區
2006/11/13 11:43【臘肉店】在聯網,有不少鬼怪都有兩張臉。表面是人,內在是惡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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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時政話題
    回應給: 黑雨(blackrain) 2006/11/12 23:59 推薦2


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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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Gail
宇宙

老丐已經專心討論時政話題.

因為自己失火, 殃及市長以及良好市民池魚, 在此深感歉意!

不過, 分享一個事實, 結束此欄:

老丐為自己的狗和喵申請了以下兩個帳號, 沒有其他的帳號.

麥狗狗的狗窩

麥狗狗

麥喵的窩

我的喵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本文於 2006/11/13 00:34 修改第 1 次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42454
請多討論時政話題
2006/11/05 17:35 推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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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643&aid=1960302
85~94【鬼島論政】《網路行為》2006-11-5, 17:35〈請多討論時政話題〉『希望大家能夠多花點時間在討論時事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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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行為
2006/10/31 00:45 瀏覽959|回應94推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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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多討論時政話題
2006/11/05 17:35 推薦0


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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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能夠多花點時間在討論時事上面.


長廷歪,苦到扁,皇朝弊連天...

歡迎各位來到我的鬼島論政,一同發表對於時事的看法
https://city.udn.com/v1/city/index.jsp?gid=4905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30483
按照八方的邏輯「只要在同一個時間點出現的都是同一個人」所以「不可以用時間論來推斷」所以「老頑童=麥豬公」這點是不可證明的,所以………
2006/11/05 15:53 推薦1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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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il

如此明顯的邏輯漏洞而潑皮八方玩如此久!!而讓那個漏洞大剌剌地一再呈現!!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30354
看你表演囉
    回應給: Gail(GAIL) 2006/11/05 15:44 推薦1


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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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il

怎樣算擊破也是你在說的話,那就這樣子吧。

誰被誰擊破,就留給大家去看吧。歡迎你引用,轉載,或用任何途徑去發送。
如果你還有什麼覺得不足,也歡迎你隨時補充,看你表演囉。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30344
一路耍潑皮!!
2006/11/05 15:42 推薦0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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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套用你的時間論和目的論」--八方套用的只有「時間論目的論」這六個字,卻說「我是套用『你的』時間論和目的論」………,而一路強辯,一路渾話!!嘻嘻嘻嘻嘻!!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30340
請問是誰在本欄背離主旨打混啊!!
    回應給: 八方(afisher) 2006/11/05 15:39 推薦0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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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想針對內文做討論的原因又為何呢??呵呵」--請問是誰在本欄背離主旨打混啊!!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30337
祝你識人無礙啊
    回應給: Gail(GAIL) 2006/11/05 15:39 推薦0


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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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套用你的時間論和目的論,你一直說我耍潑皮,好吧!

那這個東西似乎沒有討論的必要了,你覺得你對就對吧,你要怎樣去認定誰是誰那也是你的權力,對此就祝你識人無礙哦,呵。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30336
然而,你持續舉這個「好好笑」的論說!!
    回應給: 八方(afisher) 2006/11/05 15:38 推薦0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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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時間點的巧合……」和「相同時間點(播報新聞時間)……」這兩段老早在我2006/11/05 14:39的帖子中把你這個論說擊破了:

『而我要求你申辯「時間論和目的論是薄弱的」你的道理竟然是「把所有同個時間出現的人和做一樣事的人都歸類成同一人,沒有道理」--好好笑!!』

並且我在2006/11/05 15:24再度提到一次!然而,你持續舉這個「好好笑」的論說!!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30335
標題都你們在訂,拿這個壓人是吧?
    回應給: Gail(GAIL) 2006/11/05 15:35 推薦0


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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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他要發表文章主題要用那種口氣,是他的問題,但我想就內文的部份討論,到底是那一句那一字去逼到他啊?請就這部份做解釋吧,如果他真的說的那麼心不甘情不願,我又沒要他一定要那樣說,他那時候大可不必做出那種違心之論。

你不想針對內文做討論的原因又為何呢??呵呵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30333
繼續耍潑皮吧!八方!你的權力!
    回應給: 八方(afisher) 2006/11/05 15:34 推薦0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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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電小二沒說你們是不同人,其實套用在你們身上也是可以間接證明你們是同一人」--繼續耍潑皮吧!八方!你的權力!

關於這一點你的論說漏洞太多了!但你還在強辯!強辯直涉你的心態!!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30330
是真的看不出來嗎!?還是真的如此不上道!?還是兩者皆是!?
2006/11/05 15:31 推薦1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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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il

SCF的引用連結是:
「“八方”小朋友你有權利繼續幼稚,但是SCF很奇怪你為什麼在從SCF口裡“逼到了”你所要的“NO!”這個答案之後不跟帖回應?太晚了!留下的是你一路幼稚到底的記錄。」對不對啊!? 」

綜觀上下文《小朋友,滿意了嗎? ^_^》和《SCF覆“八方(afisher)”2006-10-31, 23:20〈豬也有豬格〉》,以及那帖引用連結,外人都看得出來那個「逼」字的意思!唯有八方看不出來!

是真的看不出來嗎!?還是真的如此不上道!?還是兩者皆是!?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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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643&aid=1930803
80~84【鬼島論政】《網路行為》2006-11-5, 15:19『逼字也一直重貼,那還要討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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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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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再重覆就不用討論了
    回應給: Gail(GAIL) 2006/11/05 15:29 推薦0


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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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論跟目的論的薄弱就薄弱在,如果電小二沒說你們是不同人,其實套用在你們身上也是可以間接證明你們是同一人,因為你們出現時間相同,目的也相同。

↑這是我舉證之一,如果電小二沒說你們是不同人,用時間論和目的論,你們會在這個論點下被證明為同一人。

其二
所謂的時間點的巧合,如果不是出現時間相同?那到底是什麼?妳又不解釋,那我只能當作時間點的巧合就是相同時間。
目的論,如果你不能解釋目的論不是指行為相同目的,那我也只能當作目的論是針對相同目的。
那基於這二點,相同時間點做相同目的之事。真的還要我舉例?

舉例其二

相同時間點(播報新聞時間),相同目的之事(播報同則新聞),能不因此認定在這時間點,播報同則新聞的人為同一人??

請反證吧!!

不針對我的論點反證,那我也不知道要反證什麼了。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30325
八方到目前為止依然提不出「時間論跟目的論是薄弱」的「邏輯」或事例!卻一直在說大渾話!!
2006/11/05 15:24 推薦0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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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5 14:24我說:
--八方不斷強調時間論跟目的論是「薄弱」的,那麼請八方提出申辯「時間論跟目的論是薄弱」的「邏輯」吧!!或者事例也可以!!

2006/11/05 14:39我說:
而我要求你申辯「時間論和目的論是薄弱的」你的道理竟然是「把所有同個時間出現的人和做一樣事的人都歸類成同一人,沒有道理」--好好笑!!

2006/11/05 15:07我再度提醒八方:
--八方不斷強調時間論跟目的論是「薄弱」的,那麼請八方提出申辯「時間論跟目的論是薄弱」的「邏輯」吧!!或者事例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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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八方到目前為止依然提不出「時間論跟目的論是薄弱」的「邏輯」或事例!卻一直在說大渾話!!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30317
開始??
    回應給: Gail(GAIL) 2006/11/05 15:19 推薦0


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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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出了啊,一直重覆是怎麼回事?

要我重貼還是?

逼字也一直重貼,那還要討論嗎??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30309
八方不斷強調時間論跟目的論是「薄弱」的,那麼請八方提出申辯「時間論跟目的論是薄弱」的「邏輯」吧!!或者事例也可以!!
2006/11/05 15:07 推薦0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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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不斷強調時間論跟目的論是「薄弱」的,那麼請八方提出申辯「時間論跟目的論是薄弱」的「邏輯」吧!!或者事例也可以!!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30284
解釋不同?
    回應給: Gail(GAIL) 2006/11/05 14:49 推薦0


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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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說有經驗的人就可以一望即之是,那就是大大的不對了,何謂有經驗?再說要比經驗,我也不知道怎麼跟你比,如果有個東西可以計錄上網時數,我就可以跟你比經驗,可是要我自己說,我大約上網時間是13年吧,一天上網超過12小時,工作跟電腦有關,所以上班也是在網路上,但這都是大約計算,就算我沒經驗好了。

所謂的時間論,目的論,氣質,『心理活動箭頭』這個詞很有趣,可否再詳加解釋一番,你不覺得那都是虛幻的字詞,並不是實質的東西,要用根本只能想像才可以成形的東西來推論,你真的一點都不覺得著力點不夠?

如果時間論跟目的論不等於同一時間(時間點的巧合是什麼意思?)做相同目的之事(為達的目的跟相同目的的差異點何在?),那我想聽聽你對於這個的論點的另外解釋為何?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30249
這個人真是不上道!
2006/11/05 14:41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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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643&aid=1930787
75~79【鬼島論政】《網路行為》〈這個人真是不上道!〉『關於那個「逼」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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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真是不上道!
2006/11/05 14:41 推薦0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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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那個「逼」字………



本文於 2006/11/05 14:42 修改第 1 次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30231
你的道理竟然是「把所有同個時間出現的人和做一樣事的人都歸類成同一人,沒有道理」
    回應給: 八方(afisher) 2006/11/05 14:39 推薦0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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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有經驗的人可以一望即之「老頑童=麥豬公」,目的論背後是動機、以及這個ID整體呈現出來的「氣質」和「心理活動箭頭」。時間論和目的論脫離不了關係!出現的時間點之間的巧合,為了達到什麼目的而出現!

而我要求你申辯「時間論和目的論是薄弱的」你的道理竟然是「把所有同個時間出現的人和做一樣事的人都歸類成同一人,沒有道理」--好好笑!!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30225
字越打越少
    回應給: Gail(GAIL) 2006/11/05 14:33 推薦0


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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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渾話之外,真的是套用你的論點,這點應該不能否認吧?

一個逼字,也不能解釋什麼,你都重貼了那篇文,你應該看得見全文才對,不針對內文指出那裡逼,只一個逼字要誰信服?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30213
很明顯
    回應給: Gail(GAIL) 2006/11/05 14:31 推薦0


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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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論跟目的論的薄弱就薄弱在,如果電小二沒說你們是不同人,其實套用在你們身上也是可以間接證明你們是同一人,因為你們出現時間相同,目的也相同。

這樣有沒有覺得薄弱?

把所有同個時間出現的人和做一樣事的人都歸類成同一人,沒有道理,因為可以套在這些規矩裡的人太多了,新聞時間,一起播同則新聞的有可能是同一個人嗎?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30210
「是用你的時間論跟目的論哦!!」--越來越渾話了!!
2006/11/05 14:28 推薦0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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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用你的時間論跟目的論哦!!」--越來越渾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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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643&aid=1930777
69~74【鬼島論政】《網路行為》〈那麼請八方提出申辯「時間論跟目的論是薄弱」的「邏輯」吧!!或者事例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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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真不上道!
2006/11/05 14:26 推薦0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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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那個「逼」字…………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30201
那是你的論點,我只是套用就是渾話?
    回應給: Gail(GAIL) 2006/11/05 14:26 推薦0


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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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我說的是渾話,那也是依照你給我的間接證明的方式,我用的是你拿來證明別人是同一人的論點也,是用你的時間論跟目的論哦!!
你能說套在你們身上不像嗎?

出現時間點相近
目的相同

再說,勝或敗對我根本沒好處,我有什麼好怕輸的??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30200
那麼請八方提出申辯「時間論跟目的論是薄弱」的「邏輯」吧!!或者事例也可以!!
    回應給: 八方(afisher) 2006/11/05 14:24 推薦0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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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質疑他們不是同一人啊,才會說你的時間論跟目的論薄弱啊,要你拿出IP是因為那就是直接證據,如果你能拿出這類的東西,我就一定承認他們是同一人了不是嗎?」

--八方不斷強調時間論跟目的論是「薄弱」的,那麼請八方提出申辯「時間論跟目的論是薄弱」的「邏輯」吧!!或者事例也可以!!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30197
但顯然八方不斷在證據面前說瞎話、說渾話、大渾話!!
2006/11/05 14:20 推薦0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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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5 12:48八方說:
「呵呵,更何況如果依照你們所謂的時間論跟目的論,我能"合理"的懷疑Gail跟SCF是同一人嗎?因為你們出現的時間也差不多,你們的目的也差不多。」

2006/11/05 13:35八方說:
「嗯,那先來說你的時間論跟目的論,你不覺得這種論點很薄弱?因為如果套在你跟scf上好像也可通用」

2006/11/05 14:05八方說:
「至於電小二說你們不是,很好啊,我也沒認為你們是同一人,這有什麼異議嗎?那你早說電小二說你們不是,我只要看到他說你們是同一人我就會說他造遙啊。問題是,他現在也沒在這說你們是同一人啊!!那你想要我說什麼呢?」

------------------------------------------

以上這三段話只是顯現了八方的油條強辯而已!!而這嚼舌頭強辯的心態來自「輸不起」--我一再提到SCF那句話:「任何人可以懶得看證據,卻不能在證據面前說瞎話。」,但顯然八方不斷在證據面前說瞎話、說渾話、大渾話!!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30190
不要生氣了
    回應給: Gail(GAIL) 2006/11/05 14:09 推薦0


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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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我又不用豬罵人,是你們用豬罵人,應該是你們去和豬討論才對,為什麼要用豬罵?我頂多吃他們而已。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30171
重貼就重貼,要引用就引用,我有說不好嗎?
    回應給: Gail(GAIL) 2006/11/05 14:07 推薦0


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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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你把回應再貼一遍也沒用啊…你至少得指出我那裡逼他吧?我說的話裡有什麼地方不對之類的。

重貼就重貼啊,我又沒刪,他不就在那裡?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30166
去豬圈和豬討論這議題吧!!
    回應給: 八方(afisher) 2006/11/05 14:05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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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回應給此人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643&aid=1930766
65~68【鬼島論政】《網路行為》「至於豬本來就是有豬格,不是給人拿來罵人的,只要有生命就應該一以視之,用豬來罵人不代表你比豬較強。」-去豬圈和豬討論這議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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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豬圈和豬討論這議題吧!!
    回應給: 八方(afisher) 2006/11/05 14:05 推薦0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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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豬本來就是有豬格,不是給人拿來罵人的,只要有生命就應該一以視之,用豬來罵人不代表你比豬較強。」--去豬圈和豬討論這議題吧!!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30164
我好奇李昌鈺對於間接證據的說法
    回應給: Gail(GAIL) 2006/11/05 14:05 推薦0


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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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提出李昌鈺這個人,也提到他的著作裡有用『間接證據』破案這種說法,我建議你把關於間接證據破案相關的文章都整理出來,我想知道他的間接證據有多間接,是不是推論也可以當間接證據,這點應該要討論吧。

我就是質疑他們不是同一人啊,才會說你的時間論跟目的論薄弱啊,要你拿出IP是因為那就是直接證據,如果你能拿出這類的東西,我就一定承認他們是同一人了不是嗎?

至於電小二說你們不是,很好啊,我也沒認為你們是同一人,這有什麼異議嗎?那你早說電小二說你們不是,我只要看到他說你們是同一人我就會說他造遙啊。問題是,他現在也沒在這說你們是同一人啊!!那你想要我說什麼呢?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30163
即便我貼出了連結,你仍然如此不上道!那我也只好把本欄他的回應再貼一遍!!
    回應給: 八方(afisher) 2006/11/05 14:01 推薦0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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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滿意了嗎? ^_^
2006/11/01 22:02 推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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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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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針對錯誤來討論,就來討論,結果反正一定有對有錯,但是一味的指人是動物之類的,最後大不了跟你動物滿天飛,得不出結論,講白就是你指人是豬,人也指你是豬,你再豬來回來,我也豬回去,這就是你要的?』

NO!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30159
你這不是強人所難是什麼!?不是潑皮是什麼!?
    回應給: 八方(afisher) 2006/11/05 13:54 推薦0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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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先來說你的時間論跟目的論,你不覺得這種論點很薄弱」--李昌鈺在他中文版第一本書裡曾用「間接證據」破案,而沒人不採信!!我不是網管,但我的論說夠充分,足夠經得起質疑!! 

時間論跟目的論是重要的!罔顧了這兩者,就不可能有「推論」這回事!!

你不針對我的論說中論證「老頑童=麥豬公」的部分質疑卻屢屢要求我拿出IP!?你這不是強人所難是什麼!?不是潑皮是什麼!?

至於麥豬公說的「電小二作證」那在我給你的連結裡我已經申說了!!因為當時我和SCF去反應同一件事,電小二可能是因為如此,而將回覆給SCF的留言copy貼給我,卻沒改掉抬頭,如此而已。但這樣的電小二的簡化行事卻被這隻豬長期抓來造謠!!骯不骯髒!!?? 

過去曾發生過一件事使得電小二出面公開說這幾個帳號之間不等號!!這其中包括「SCF≠Gail」,電小二說得如此清楚明白,但這隻豬還是拿著電小二的口誤到處造謠!!這種心態骯不骯髒!!??

城市討論區:[2005-10-20, 18:57] 電小二:『……=壓腳人= =濮陽=GAIL=SCF,這種說法,目前已觀察及查明的,……上方等號處不成立』
SCFtw2  人文藝術∕其他  獨腳強盜  2005/11/16 18: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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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64【鬼島論政】《網路行為》你們的行為會影嚮到他人,不覺得這樣做,對於根本不知事情本末的人很對不住嗎?我們只是……,卻要因為你們之間的恩怨也被牽扯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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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在那呢?
    回應給: Gail(GAIL) 2006/11/05 13:50 推薦0


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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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也好奇了,我那點"逼"scf說NO呢?我不過就是問他是不是要豬來豬去,那他回答NO的那篇也很清楚明白的指出我的問題不是嗎?真的是我"逼"他??那到是要看看是逼在那?

另外我不懂,我問是不是一定要罵人這麼簡單的問題,就偏偏要把問題拉回我支持你們的敵人?正面回答我的問題就不行嗎?

我也不想一直回應啊!!但是你們針對我的問題不回應,一直在說你們跟誰跟誰怎麼了?我才覺得奇怪,現在是看問題都要跳著看?如果我的表達讓你覺得我有高度興趣那真是失禮,

至於豬本來就是有豬格,不是給人拿來罵人的,只要有生命就應該一以視之,用豬來罵人不代表你比豬較強。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30134
過去來不及參與啦
    回應給: Gail(GAIL) 2006/11/05 13:35 推薦1


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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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黑雨

嗯,那先來說你的時間論跟目的論,你不覺得這種論點很薄弱?因為如果套在你跟scf上好像也可通用,另外他說電小二知道你們是同一人,那個我看過了,但是我並沒有支持他那個論點,用留言板回覆的對象名稱來說你們是同一人,就我來說也是很薄弱的論點,就像妳回覆他的話,電小二可能是要回覆同樣的文章所以忘記改了,也是有可能的。

至於誰或誰為惡的地方不止一點,其實這點根本沒什麼好說的,他在那為惡,你們應該去那跟他吵,不是他到那就吵到那,你們吵到這來,有人反對了,你們不覺得應該要停息了?你們的行為會影嚮到他人,不覺得這樣做,對於根本不知事情本末的人很對不住嗎?我們只是想討論某些事,卻要因為你們之間的恩怨也被牽扯進去?

或許這樣講,你又要說什麼責任分擔啊,你要說大家視而不見啊,說什麼提供空間啊,套句巿長的話,過去的恩怨到這裡歸零,你們要證明你們對,更要在這裡跟人正正當當的討論,而不是一昧的人身攻擊,拿過去的證據來壓人,過去就來不及參與,看的證據是單方面的,那來的準頭?我倒情願看你們對於正在發生的事來討論,來認定到底誰對誰錯,這樣才叫公正。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30105
這是八方潑皮的另一次展現!!
2006/11/05 13:33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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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2【鬼島論政】《網路行為》〈你已經在本欄說了一堆瞎話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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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八方潑皮的另一次展現!!
2006/11/05 13:33 推薦0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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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說:「然後scf要說NO,我沒有逼他,我只是就事論事,是SCF自己也不想要豬來豬去,如果說我逼他,那就說不過去了吧?前面我也回應,我已經得到我問題的答案,關於該討論就沒有回應的必要了,難不成他已經告知我答案後,我還要窮追不捨?那就換我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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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現在,八方一直針對那個「NO」說自己是「就事論事」、「不想要豬來豬去」,認為我們「從頭到尾指責別人」,卻大剌剌忽視在這之前的重要一帖《SCF覆“八方(afisher)”2006-10-31, 23:20〈豬也有豬格〉》,這是八方潑皮的另一次展現!!

城市討論區:小朋友,滿意了嗎? ^_^
SCFtw2  政治社會∕政治時事  鬼島論政  2006/11/01 22:02:45

城市討論區:SCF覆“八方(afisher)”2006-10-31, 23:20〈豬也有豬格〉
SCFtw2  政治社會∕政治時事  鬼島論政  2006/11/01 18:34:27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30103
你已經在本欄說了一堆瞎話了不是嗎!?
    回應給: 八方(afisher) 2006/11/05 13:22 推薦0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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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話?我從頭到尾對你們指責別人,像表達出高度興趣嗎??呵呵」--你擺明了「沒興趣」,而我被迫因你的質疑不斷舉證,但你還是沒興趣!!

沒興趣也沒關係,你可以在證據面前說瞎話不是嗎!?你已經在本欄說了一堆瞎話了不是嗎!?

這就是八方潑皮的明白展現。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30087
舉證是要提出證據的,造謠卻是隨手栽污抹黑,其目的是非常可惡非常骯髒的!!
    回應給: 八方(afisher) 2006/11/05 13:15 推薦0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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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如果依照你們所謂的時間論跟目的論,我能"合理"的懷疑Gail跟SCF是同一人嗎?因為你們出現的時間也差不多,你們的目的也差不多。」 

麥豬曾經造謠過SCF=Gail,造謠的時間範圍都很廣!! 

Gail是女性、SCF是男性,口氣心態風格截然不同!!但這隻豬過去卻曾長期這樣造謠!這是惡毒的!! 

舉證跟造謠截然不同!!舉證是要提出證據的,造謠卻是隨手栽污抹黑,其目的是非常可惡非常骯髒的!!!!

城市討論區:老丐做證: 電小二知道GAIL就是SCFtw
麥芽糖  政治社會∕政治時事  家國主義 家主政治 中華家國  2006/01/13 05:08:27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30080
我說過,麥豬為惡的時間地點不只一地
    回應給: 八方(afisher) 2006/11/05 13:09 推薦0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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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對一直在討論區罵人這點不能認同,但如果你們不開口閉口就是豬的話,我倒是不反對你們要說什麼」--我說過,麥豬為惡的時間地點不只一地:

城市討論區:[2006-8-9 ~] 董狐豬在【本土公共政策資料庫】公演《我就是要造史,不然你要怎麼樣?!》【開演詞】
SCFtw2  人文藝術∕其他  獨腳強盜  2006/08/10 12:08:50

[2006-8-9 ~] 董狐豬在【本土公共政策資料庫】公演《我就是要造史,不然你要怎麼樣?!》【開演詞】
2006/08/10 12:08 瀏覽898|回應98|推薦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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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6)

志公
ian≈ 這就是我們的生活 ≈
watercolor
Gail
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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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九月在【兩岸香港 時事論壇】盛大公演。

2006一月在【To Love Taiwan】盛大公演。

2006三月在【時事與熱門話題】盛大公演。

2006五月上旬在【家國主義 家主政治 中華家國】盛大公演。

2006五月中旬在【To Love Taiwan】盛大公演。

2006八月上旬在【本土公共政策資料庫】盛大公演。

其他零場隨機演出不計其數,也不計其處。

同一個劇目 --《我就是要造史,不然你要怎麼樣?!》

在我造的史裡面SCF是個造謠生事敗壞聯網的大惡棍,所以我每天斥罵奚落SCF都是正正當當替天行道為萬世開太平的義舉。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30073
重申,推論只是推論。
    回應給: Gail(GAIL) 2006/11/05 12:48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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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643&aid=1930703
56~58【鬼島論政】《網路行為》『然後scf要說NO,我沒有逼他,我只是就事論事,是SCF自己也不想要豬來豬去,如果說我逼他,那就說不過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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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推論只是推論。
    回應給: Gail(GAIL) 2006/11/05 12:48 推薦0


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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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話?我從頭到尾對你們指責別人,像表達出高度興趣嗎??呵呵,更何況如果依照你們所謂的時間論跟目的論,我能"合理"的懷疑Gail跟SCF是同一人嗎?因為你們出現的時間也差不多,你們的目的也差不多。
我只是對一直在討論區罵人這點不能認同,但如果你們不開口閉口就是豬的話,我倒是不反對你們要說什麼,希望你們能了解這點。

至於直接有力的論點,那不是提出來要你認定我在耍潑皮,而是妳要說得讓我心服口服才行,至少要說到我無法再辯白,我針對時間跟目的論的回應是,『那只是推測,並沒有直接證明,用推測是無法證定事實的』,那你應該是以為何這推測有辦法直接證明來回應我,而不是說我在耍潑皮才對!你要嘛就拿出他們的IP位址是相同的,或是他們承認二人是同一人的證明,或是任何一項直接證明他們是同一人的理由。

然後scf要說NO,我沒有逼他,我只是就事論事,是SCF自己也不想要豬來豬去,如果說我逼他,那就說不過去了吧?前面我也回應,我已經得到我問題的答案,關於該討論就沒有回應的必要了,難不成他已經告知我答案後,我還要窮追不捨?那就換我說不過去。

至於幼稚還是跟之前回應一樣,你們怎麼想是你們的自由囉。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30058
對嘛!你終於說實話了嘛!「只是沒興趣而已」,並非真的看不懂嘛!
    回應給: 八方(afisher) 2006/11/05 12:19 推薦0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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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是看了,只是沒興趣而已」--對嘛!你終於說實話了嘛!「只是沒興趣而已」,並非真的看不懂嘛! 

依據你的上一句「只是沒興趣而已」連著下一句「只要妳不能拿出強而有力的證據」我認為你已經在耍潑皮!! 

SCF在《聯網造史家麥芽糖2006-11-2, 03:58在【鬼島論政】城市《請SCF兄高抬貴手》欄下(即本欄下)造史實錄》最後說:「任何人可以懶得看證據,卻不能在證據面前說瞎話。」是不是正好印證了你的潑皮心態你自己說嘛! 

「我還是不覺得他們是同一個人。」--你當然「看不到」這兩個帳號是同一個人! 

所以,SCF用引用連結說你「“八方”小朋友你有權利繼續幼稚,但是SCF很奇怪你為什麼在從SCF口裡“逼到了”你所要的“NO!”這個答案之後不跟帖回應?太晚了!留下的是你一路幼稚到底的記錄。」對不對啊!? 

呵!!!!

城市討論區:聯網造史家麥芽糖2006-11-2, 03:58在【鬼島論政】城市《請SCF兄高抬貴手》欄下(即本欄下)造史實錄
SCFtw2  政治社會∕政治時事  鬼島論政  2006/11/02 22:41:28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30042
能讓妳笑也不錯
    回應給: Gail(GAIL) 2006/11/05 00:19 推薦0


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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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重在看不看,呵呵。

看是看了,只是沒興趣而已。

但不管看或不看,只要妳不能拿出強而有力的證據,讓我也沒辦法說他們不是同一人,我還是不覺得他們是同一個人。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29427
自己矇住眼睛卻大叫燈光不夠
    回應給: 八方(afisher) 2006/11/04 23:47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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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643&aid=1930701
54, 55【鬼島論政】《網路行為》2006-11-4, 23:47〈自己矇住眼睛卻大叫燈光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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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矇住眼睛卻大叫燈光不夠
    回應給: 八方(afisher) 2006/11/04 23:47 推薦0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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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你在這個城市第二次讓我笑的發言!

如果有一個人,明明不是瞎子,卻矇住眼睛走路,而大叫「我看不見」,那四周的人必然訕笑!

依據常理現實中應該不會有人那麼笨,大家都覺得怎麼可能有那麼笨的人!

但實際上確有非常非常多人在思維的路上或在感知的過程裡自己矇住眼睛卻大叫燈光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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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測不代表真的
    回應給: Gail(GAIL) 2006/11/04 23:27 推薦0


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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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目的論都不是直接的證據,請給我更強而有力一點的。用推測來判定的東西,說穿了愛怎麼說就怎麼說,那有什麼道理可言?

另外SCF的事,我只想問是不是要一直罵人而已?既然他回答了NO,我又何必再回應?至於幼稚或不幼稚,個人觀點問題,留給他去做評斷,我也不用回應。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trackback.jsp?no=55105&aid=1929391
不只有時間點,還有目的論!!
    回應給: 八方(afisher) 2006/11/04 17:50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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