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聯網處理SCFtw(x)與GAIL的違規行為暨本人拒絕被罵賤貨聲明
前言:
一、請聯網當局以本文列舉事實處理SCFtw(x)與GAIL的違規行為,並請梅峰市長對本「前市民」之權益予以維護。我也強烈質疑聯網,本人舉證已非常完整,聯網當局也一再承諾「處理中」,但這個流程究竟要多久,你們沒有一套SOP嗎?一年多了耶!再久一點總統都要換人當了!
二、並請聯網當局追究SCFtw(x)在網友訪客簿的造謠行為(見第二部份(6)給博士大爺SCFtw(x)的一席話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no=51040&aid=1842407)
三、本文所附連結為本文完成時所訪,證據在本文之後,其他證據多到我無法列舉,請見諒。
四、GAIL與SCFtw(x)以兩人以上的組織規模聯手有系統的造謠攻擊本人「特大號的種族沙豬」、「賤貨」、「種族沙豬」,請聯網以行動表示你們反對此一行為。
本文:
除了陳某人,難得有人能引起這麼多不同政治立場之人的反感。雖然有人表示此二人的言行不值得研究,不過,這與我素來的作風不同,與我的目的也不合,在本文公開發表後,本人要求聯網當局依規定辦事,或至少是依把monalisa(蒙娜麗莎)砍頭的前例辦事。否則,豈不證明了SCFtw(x)與GAIL有特殊權力或對本人特別歧視?
以下分為兩部份討論SCFtw(x)與GAIL的行為:
第一部份:聯網的義務
(1)規定與案例:聯網公告(引用)
【網路城邦】非法轉貼他人文章爭議解決流程(2005/09/15 10:42:30):
嚴正聲明
…聯合線上並非司法單位,並無在法律上裁定各項法律爭議及著作權歸屬的公權力,只能依照「UDN網路城邦服務條款」來維持這個虛擬世界的良善。我們的判斷未必都是絕對正確的,但為了保障大多數網友的權益,我們還是會依照服務條款及相關處理原則來進行刪文或停權的動作。
近日停權處理(2005/10/20 18:57:45):
…近日有網友大量到其他網友訪客簿,張貼不實謠言,如有發現此情況,請向電小二檢舉。
經勸告不聽者,將予以停權。…
網路城邦未授權任何網友代為張貼言論(2005/10/06 10:53:19)
…本站並不提供「用IP查詢網友」的功能,貼文者的IP保留在udn後端伺服器,其他人無法從網頁上得知貼文者IP。…聯合線上並非司法單位,沒有在法律上裁定各項法律爭議的公權力,只能依照「UDN網路城邦服務條款」來維持這個虛擬世界的良善,對於違反服務條款、干擾本站和善運作的使用者,我們有權不接受對方參與。
對於干擾本站和善運作、造成多數網友困擾之文章、留言,將由聯合線上統一刪除;我們也會對貼文者提出警告,並持續觀察事件發展,情節重大者將給予停權處分。希望大家可以遵守「UDN網路城邦服務條款」,共同維護網路城邦的和平。
(2)案例(聯網公告2005/10/20 18:57:45)(引用)
蒙娜麗莎日前到處張貼誰是誰的分身問題。 目前正在查明中,以目前查明的狀況,針對蒙娜麗莎提出的。
其查分身的圖檔是偽造的。 其中提出
假賬號何止這一個,Violetseow = Bigshit(吃狗屎)= 司空摘星 = Sauil =壓腳人= =濮陽=GAIL=SCF,60多了假賬號,這段時間,掩護 的是,由海怪來用,海怪就是V的老公.兩人的假賬號加起來有60多個!
這種說法,目前已觀察及查明的,這一長串的等號不成立,上方等號處不成立, 請大家不要受到混淆。
…
但涉及分身的問題,近日會處理,儘可能維護網路城邦的環境,如網友握有明顯證據,請直接留言給電小二。 若有任何揣測(未握有證據),也請直接留言給電小二,勿在自己網誌或城市發表,甚至是到別人的訪客簿或城市或網誌回應等等,表示自己未握有證據的看法,造成其他網友的困擾。 其他事件陸續處理中。
(3)舉證:GAIL造假事實
GAIL在2005/06/21 10:35以「賤貨」二字公然羞辱本人(見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284942&no=51771&raid=1286650#rep1286650),並因此於2005/06/21 11:26批評本人為「特大號的種族沙豬」(見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287647&no=51155&raid=1288413#rep1288413),更於2005/06/26 18:07指控ray35=badminton=blackjack(見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291614&no=51771)
她並於2005/06/26 18:07說「罵我族群「賤民族」那些推薦名單上的人我非追殺到底不可!!走著瞧!你們這群種族沙豬!!」, 2005/06/26 18:33說「我要叫你們痛苦!!直到你們看到自己那顆醜陋的心!!」
從此,GAIL不斷公然造謠,直到2006/01/25 13:33Gail仍然罵『blackjack(badminton)是種族沙豬』。(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534843&no=52418&raid=1534847#rep1534847)
(4)本人被GAIL栽贓的證據
1.GAIL自稱blackjack=badminton的證據來自990995.taiwan給她的資訊(及badminton=ytnytn2004=blackjack),但990995.taiwan在2005/08/17 22:53即已表示「我有說這句話麼?」(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399400&tpno=0&no=51155&cate_no=0)
但GAIL置之不理,並持續誹謗本人「特大號的種族沙豬」、「賤貨」、「種族沙豬」,至今仍未作出更正。
2.直到本人於2006/08/28 02:56 發表『思想控制永遠不對-從余登發一案談起』後,GAIL始於2006/08/28 12:10表示「madkao罵台灣人為賤民族,當時badminton推薦了madkao那帖,我因為輕信茉莉的話,誤認為blackjack是badminton,故罵這兩個人是「種族沙豬」!!對於madkao的言論,我依然認為是種族沙豬!!但對於我誤認了blackjack,今日我正式道歉。」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825686&no=50415&raid=1826097#rep1826097)
GAIL於2006/08/28 15:27並表示『我不該相信妳!!朋友!!當初我真不該相信妳!!經過我一年多的細細觀察,我才證實「badminton≠blackjack」!!
至於後面的事情,我就隨它而去吧!!』(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825686&no=50415&raid=1826366#rep1826366)
3. 990995.taiwan在2005/08/17 22:53就已反駁GAIL,於2006/08/28 13:22(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825686&no=50415&raid=1826171#rep1826171)再次表示她沒說過這句話。
4.歷經1年又11天,990995.taiwan始終表示「她沒有說過blackjack=badminton」,但GAIL自2005/06/26 18:07公然造謠blackjack=badminton並以「特大號的種族沙豬」、「賤貨」、「種族沙豬」稱呼本人開始到2006/08/28 12:10為止,歷經1年2個月又2天,GAIL除了「正式道歉」四個小字,對她四處張貼誹謗本人「特大號的種族沙豬」、「賤貨」、「種族沙豬」的攻擊言論迄今仍未作出更正。
(5)其他網友「被誤認」的抱怨
2005/8/11 23:03
cavalry1024:又有人來認親戚了,之前GAIL跟SCFtw認我是blackjack的親戚,你要不要去google查一下。…(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337272&no=50098&raid=1339749#rep1339749)
badminton:更有甚之!2006/1/27
我是極同情你的, 因為也身受其害. 一向只是單純的推文, 卻被硬指為是某人的分身,已經嘗試過貼文解釋, (可憐啊! 對只能用手寫板輸入的我區區幾行字就得用半小時以上) 有的人很介意別人不推他或她的貼文, 所以就使出很不理智的行為, 也造成對別人的騷擾…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532536&no=50098&raid=1537524#rep1537524)
比319兩粒子彈更荒謬的事發生了!2006/01/25 18:59:34
我不認識閣下也不認識BLACKJACK, 但是至少認識我自己, 為何聯網上有幾位仁兄一定要把我當作別人的分身了?…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534843&no=52418&raid=1535217#rep1535217)
(6)SCFtw(x)不斷干擾本人的控訴並替GAIL辯護
GAIL公然造謠blackjack=badminton並以「特大號的種族沙豬」、「賤貨」、「種族沙豬」稱呼本人,本人眼見聯網毫無作為,因此只能不斷向其他會員證明自身清白,SCFtw(x)卻在我向GAIL討公道時不斷干擾、縱容,是明顯的幫助犯(見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286807&no=51155、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399400&tpno=0&no=51155&cate_no=0、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616416&no=50971),其他類似行為不勝枚舉。
事實上,SCFtw(x)早在2005/06/23 09:15就稱讚GAIL的行為並為她的行為背書,裡面包含SCFtw(x)轉貼GAIL以「賤貨」批評本人的文(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288618&no=51155)。
為什麼SCFtw(x)辯護GAIL對我栽贓「賤貨」、「特大號的種族沙豬」的行為? GAIL居然還敢說「我何時罵過別人「賤」,請舉證!!」(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432688&no=51155&raid=1433872#rep1433872,2005/11/02 11:48)
(7)這是哪門子的道歉?
GAIL以「正式道歉」四字打發她過去的行為,但也在那一欄的一個小回應而已,然後呢?
聯網其他網站至少有好幾篇關於blackjack是「特大號的種族沙豬」、「賤貨」、「種族沙豬」的攻擊言論,至今更正了嗎?
這也叫「正式道歉」?
(8)對聯網的強烈質疑
蒙娜麗莎提出Violetseow = Bigshit(吃狗屎)= 司空摘星 = Sauil =壓腳人=濮陽=GAIL=SCF,聯網表示「這一長串的等號不成立,上方等號處不成立, 請大家不要受到混淆。」
聯網又表示「…本站並不提供「用IP查詢網友」的功能,貼文者的IP保留在udn後端伺服器,其他人無法從網頁上得知貼文者IP。」
本人老早就向聯網舉發SCFtw(x)與GAIL的違規行為,也不斷指出GAIL的造謠行為,是因為我勢孤力薄所以不予處理嗎?還是因為蒙娜麗莎惹到什麼權貴所以她該被砍頭?為什麼聯網連一句「請大家不要受到混淆」都不願意給我?
退萬步言,現有證據已證明GAIL的指控毫無根據,事實上,我早就要求聯網你們查IP以正視聽(最近的要求在2005年的10月12日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411652&no=50098),你們願意替Violetseow 、 Bigshit、 司空摘星 、 Sauil 、壓腳人、濮陽、GAIL、SCF查IP,為什麼不願意替我查??
「不作為」也是一種權力濫用,請聯網向我解釋:為什麼你們容許GAIL公然造謠blackjack=badminton並以「特大號的種族沙豬」、「賤貨」、「種族沙豬」稱呼本人長達一年2個月之久,為什麼你們砍別人的帳號如此俐落?
請問聯網,我為什麼要為我沒做過的事被稱為「賤貨」?你們為什麼漠不關心?證據如此明確你們還不處理,司法手段才足以要求你們嗎?那為什麼蒙娜麗莎這麼快就被你們解決了?
請問聯網,我有被罵「賤貨」的義務嗎?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6/9/7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287647&no=51155&raid=1288413#rep1288413
新增的推薦人badminton就是blackjack專用的推薦帳號﹐很好﹗特大號的種族沙豬﹗﹗ |
| 2005/06/21 11:26 推薦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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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的推薦人badminton就是blackjack專用的推薦帳號﹐很好﹗特大號的種族沙豬﹗﹗ |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825686&no=50415&raid=1826097#rep1826097
對於madkao的言論,我依然認為是種族沙豬!!但對於我誤認了blackjack,今日我正式道歉 |
| 2006/08/28 12:10 推薦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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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17] 神經病blackjack又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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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賤貨",是"黑貨"兼"爛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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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大爺SCFtw(x)“從未”罵過聯網帳號blackjack是“賤貨”,衹是“從前”“經常”罵他是“爛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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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痛苦! 他回來了!也跟帖了!不過自己錯誤的表格還是沒有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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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市長不將本欄列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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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列舉GAIL對以「特大號的種族沙豬」、「賤貨」、「種族沙豬」及造假ray35=badminton=blackjack、cavalry1024=blackjack加重誹謗本人的行為非常明確,博士大爺SCFtw(x)除了在各欄張貼相同的帖子外,也沒有對他多次轉貼轉貼散佈GAIL以「特大號的種族沙豬」、「賤貨」、「種族沙豬」加重誹謗本人的文作任何解釋,至今仍然任其持續散佈也不予更正,為何市長不將本欄列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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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9-24 ~]【不爽】庄腳人《古時有蔣公要『殺豬拔毛』!今時有庄公要『殺妖除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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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胡栽亂抹、造謠扯賴的現行累犯爛仗皇帝軟腳獅跑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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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胡栽亂抹、造謠扯賴的現行累犯爛仗皇帝軟腳獅跑哪去了!?? 喔!!!原來在這裡ㄋ!!! ^+++++++++++++++++++++++++++++^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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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了一個晚上又一個上午,blackjack還是沒有回來修正表格,不過跟帖的來賓和市長不以為意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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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了一個晚上又一個上午,blackjack還是沒有回來修正表格,不過跟帖的來賓和市長不以為意就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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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兄枆費如此大的精力﹐收集証據﹐實在又佩服又惋惜﹗ 佩服您舉証用心﹐惋惜您浪費時間﹐去鬥雞。有歪人說﹐母雞使城邦不潔不靜﹐我有一點點同意﹐不過﹐這不應該是他箝制言論自由的藉口﹔歪人說﹐這是浪費時間﹐也是有一點點道理的﹐但是也因人而異。 以兄撰文長才﹐有可能下筆如長江水﹐一洩三千丈﹔老朽無此功力﹐鬥雞卻也是信手拈來。每當我苦悶時﹐看看雞精雞屎﹐哈哈大笑﹐人生一樂也。在撰文有堵塞﹐江郎才盡時﹐不花一點腦筋﹐鬥鬥雞﹐逗逗痞雞﹐看看雞頭呆頭呆腦的﹐不知所措﹐只會謾罵的拉拉拉﹔嗚乎﹗腦門豁然暢通﹐為我近日省錢﹐不買白蘭氏雞精的法門。 世事都沒有那麼嚴重啦﹗盼您放下『人雞不共存』的妄念﹐參看我的『私人』法門﹐樂享人生﹐海闊天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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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桃先生!
對您所受冤屈,痞瘋無能襄助,很是歉然,奈何本市之市規、訴訟程序與罰則正訂定中,請您等待!
不過家城基本上應該只會處理資深市民(至少二至三個月吧!)與在本市之言論,請您見諒!
大戰當前,痞瘋無太多時間處理,也請原諒!
痞瘋 謹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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