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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聯網處理SCFtw(x)與GAIL的違規行為暨本人拒絕被罵賤貨聲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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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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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聯網處理SCFtw(x)GAIL的違規行為暨本人拒絕被罵賤貨聲明

前言:

一、請聯網當局以本文列舉事實處理SCFtw(x)GAIL的違規行為,並請梅峰市長對本「前市民」之權益予以維護。我也強烈質疑聯網,本人舉證已非常完整,聯網當局也一再承諾「處理中」,但這個流程究竟要多久,你們沒有一套SOP嗎?一年多了耶!再久一點總統都要換人當了!

二、並請聯網當局追究SCFtw(x)在網友訪客簿的造謠行為(見第二部份(6)給博士大爺SCFtw(x)的一席話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no=51040&aid=1842407

三、本文所附連結為本文完成時所訪,證據在本文之後,其他證據多到我無法列舉,請見諒。

四、GAILSCFtw(x)以兩人以上的組織規模聯手有系統的造謠攻擊本人「特大號的種族沙豬」、「賤貨」、「種族沙豬」,請聯網以行動表示你們反對此一行為。

本文:

除了陳某人,難得有人能引起這麼多不同政治立場之人的反感。雖然有人表示此二人的言行不值得研究,不過,這與我素來的作風不同,與我的目的也不合,在本文公開發表後,本人要求聯網當局依規定辦事,或至少是依把monalisa(蒙娜麗莎)砍頭的前例辦事。否則,豈不證明了SCFtw(x)GAIL有特殊權力或對本人特別歧視?

以下分為兩部份討論SCFtw(x)GAIL的行為:

第一部份:聯網的義務

1)規定與案例:聯網公告(引用)

【網路城邦】非法轉貼他人文章爭議解決流程(2005/09/15 10:42:30):

嚴正聲明

…聯合線上並非司法單位,並無在法律上裁定各項法律爭議及著作權歸屬的公權力,只能依照「UDN網路城邦服務條款」來維持這個虛擬世界的良善。我們的判斷未必都是絕對正確的,但為了保障大多數網友的權益,我們還是會依照服務條款及相關處理原則來進行刪文或停權的動作。

近日停權處理(2005/10/20 18:57:45):

…近日有網友大量到其他網友訪客簿,張貼不實謠言,如有發現此情況,請向電小二檢舉。 

經勸告不聽者,將予以停權。…

網路城邦未授權任何網友代為張貼言論(2005/10/06 10:53:19

…本站並不提供「用IP查詢網友」的功能,貼文者的IP保留在udn後端伺服器,其他人無法從網頁上得知貼文者IP。…聯合線上並非司法單位,沒有在法律上裁定各項法律爭議的公權力,只能依照「UDN網路城邦服務條款」來維持這個虛擬世界的良善,對於違反服務條款、干擾本站和善運作的使用者,我們有權不接受對方參與。 

對於干擾本站和善運作、造成多數網友困擾之文章、留言,將由聯合線上統一刪除;我們也會對貼文者提出警告,並持續觀察事件發展,情節重大者將給予停權處分。希望大家可以遵守「UDN網路城邦服務條款」,共同維護網路城邦的和平。

2)案例(聯網公告2005/10/20 18:57:45)(引用)

蒙娜麗莎日前到處張貼誰是誰的分身問題。 目前正在查明中,以目前查明的狀況,針對蒙娜麗莎提出的。 

其查分身的圖檔是偽造的。 其中提出 

假賬號何止這一個,Violetseow = Bigshit(吃狗屎)= 司空摘星  Sauil =壓腳人= =濮陽=GAIL=SCF60多了假賬號,這段時間,掩護 的是,由海怪來用,海怪就是V的老公.兩人的假賬號加起來有60多個! 

這種說法,目前已觀察及查明的,這一長串的等號不成立,上方等號處不成立, 請大家不要受到混淆。

但涉及分身的問題,近日會處理,儘可能維護網路城邦的環境,如網友握有明顯證據,請直接留言給電小二。 若有任何揣測(未握有證據),也請直接留言給電小二,勿在自己網誌或城市發表,甚至是到別人的訪客簿或城市或網誌回應等等,表示自己未握有證據的看法,造成其他網友的困擾。 其他事件陸續處理中。

3)舉證:GAIL造假事實

GAIL2005/06/21 10:35以「賤貨」二字公然羞辱本人(見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284942&no=51771&raid=1286650#rep1286650),並因此於2005/06/21 11:26批評本人為「特大號的種族沙豬」(見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287647&no=51155&raid=1288413#rep1288413),更於2005/06/26 18:07指控ray35badmintonblackjack(見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291614&no=51771

她並於2005/06/26 18:07說「罵我族群「賤民族」那些推薦名單上的人我非追殺到底不可!!走著瞧!你們這群種族沙豬!!」, 2005/06/26 18:33說「我要叫你們痛苦!!直到你們看到自己那顆醜陋的心!!」

從此,GAIL不斷公然造謠,直到2006/01/25 13:33Gail仍然罵『blackjackbadminton)是種族沙豬』。(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534843&no=52418&raid=1534847#rep1534847

4)本人被GAIL栽贓的證據

1.GAIL自稱blackjackbadminton的證據來自990995.taiwan給她的資訊(及badminton=ytnytn2004=blackjack),但990995.taiwan2005/08/17 22:53即已表示「我有說這句話麼?」(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399400&tpno=0&no=51155&cate_no=0

GAIL置之不理,並持續誹謗本人「特大號的種族沙豬」、「賤貨」、「種族沙豬」,至今仍未作出更正。

2.直到本人於2006/08/28 02:56 發表『思想控制永遠不對-從余登發一案談起』後,GAIL始於2006/08/28 12:10表示「madkao罵台灣人為賤民族,當時badminton推薦了madkao那帖,我因為輕信茉莉的話,誤認為blackjackbadminton,故罵這兩個人是「種族沙豬」!!對於madkao的言論,我依然認為是種族沙豬!!但對於我誤認了blackjack,今日我正式道歉。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825686&no=50415&raid=1826097#rep1826097

GAIL2006/08/28 15:27並表示『我不該相信妳!!朋友!!當初我真不該相信妳!!經過我一年多的細細觀察,我才證實「badminton≠blackjack」!!

至於後面的事情,我就隨它而去吧!!』(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825686&no=50415&raid=1826366#rep1826366

3. 990995.taiwan2005/08/17 22:53就已反駁GAIL,於2006/08/28 13:22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825686&no=50415&raid=1826171#rep1826171)再次表示她沒說過這句話。

4.歷經1年又11天,990995.taiwan始終表示「她沒有說過blackjackbadminton」,GAIL2005/06/26 18:07公然造謠blackjackbadminton並以「特大號的種族沙豬」、「賤貨」、「種族沙豬」稱呼本人開始到2006/08/28 12:10為止,歷經12個月又2天,GAIL除了「正式道歉」四個小字,對她四處張貼誹謗本人「特大號的種族沙豬」、「賤貨」、「種族沙豬」的攻擊言論迄今仍未作出更正。

5)其他網友「被誤認」的抱怨

2005/8/11 23:03

cavalry1024:又有人來認親戚了,之前GAILSCFtw認我是blackjack的親戚,你要不要去google查一下。…(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337272&no=50098&raid=1339749#rep1339749

badminton:更有甚之!2006/1/27

我是極同情你的, 因為也身受其害. 一向只是單純的推文, 卻被硬指為是某人的分身,已經嘗試過貼文解釋, (可憐啊! 對只能用手寫板輸入的我區區幾行字就得用半小時以上) 有的人很介意別人不推他或她的貼文, 所以就使出很不理智的行為, 也造成對別人的騷擾…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532536&no=50098&raid=1537524#rep1537524

比319兩粒子彈更荒謬的事發生了!2006/01/25 18:59:34

我不認識閣下也不認識BLACKJACK, 但是至少認識我自己, 為何聯網上有幾位仁兄一定要把我當作別人的分身了?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534843&no=52418&raid=1535217#rep1535217

6SCFtw(x)不斷干擾本人的控訴並替GAIL辯護

GAIL公然造謠blackjackbadminton並以「特大號的種族沙豬」、「賤貨」、「種族沙豬」稱呼本人,本人眼見聯網毫無作為,因此只能不斷向其他會員證明自身清白,SCFtw(x)卻在我向GAIL討公道時不斷干擾、縱容,是明顯的幫助犯(見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286807&no=51155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399400&tpno=0&no=51155&cate_no=0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616416&no=50971),其他類似行為不勝枚舉。

事實上,SCFtw(x)早在2005/06/23 09:15就稱讚GAIL的行為並為她的行為背書,裡面包含SCFtw(x)轉貼GAIL以「賤貨」批評本人的文(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288618&no=51155)。

為什麼SCFtw(x)辯護GAIL對我栽贓「賤貨」、「特大號的種族沙豬」的行為? GAIL居然還敢說「我何時罵過別人「賤」,請舉證!!」(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432688&no=51155&raid=1433872#rep14338722005/11/02 11:48

7)這是哪門子的道歉?

GAIL以「正式道歉」四字打發她過去的行為,但也在那一欄的一個小回應而已,然後呢?

聯網其他網站至少有好幾篇關於blackjack是「特大號的種族沙豬」、「賤貨」、「種族沙豬」的攻擊言論,至今更正了嗎?

這也叫「正式道歉」?

8)對聯網的強烈質疑

蒙娜麗莎提出Violetseow = Bigshit(吃狗屎)= 司空摘星  Sauil =壓腳人=濮陽=GAIL=SCF,聯網表示「這一長串的等號不成立,上方等號處不成立, 請大家不要受到混淆

聯網又表示「…本站並不提供「用IP查詢網友」的功能,貼文者的IP保留在udn後端伺服器,其他人無法從網頁上得知貼文者IP。」

本人老早就向聯網舉發SCFtw(x)GAIL的違規行為,也不斷指出GAIL的造謠行為,是因為我勢孤力薄所以不予處理嗎?還是因為蒙娜麗莎惹到什麼權貴所以她該被砍頭?為什麼聯網連一句「請大家不要受到混淆」都不願意給我?

退萬步言,現有證據已證明GAIL的指控毫無根據,事實上,我早就要求聯網你們查IP以正視聽(最近的要求在2005年的1012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411652&no=50098),你們願意替Violetseow Bigshit 司空摘星  Sauil 、壓腳人、濮陽、GAILSCFIP,為什麼不願意替我查??

「不作為」也是一種權力濫用,請聯網向我解釋:為什麼你們容許GAIL公然造謠blackjackbadminton並以「特大號的種族沙豬」、「賤貨」、「種族沙豬」稱呼本人長達一年2個月之久,為什麼你們砍別人的帳號如此俐落?

請問聯網,我為什麼要為我沒做過的事被稱為「賤貨」?你們為什麼漠不關心?證據如此明確你們還不處理,司法手段才足以要求你們嗎?那為什麼蒙娜麗莎這麼快就被你們解決了?

請問聯網,我有被罵「賤貨」的義務嗎?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6/9/7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287647&no=51155&raid=1288413#rep1288413

新增的推薦人badminton就是blackjack專用的推薦帳號﹐很好﹗特大號的種族沙豬﹗﹗
2005/06/21 11:26 推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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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的推薦人badminton就是blackjack專用的推薦帳號﹐很好﹗特大號的種族沙豬﹗﹗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825686&no=50415&raid=1826097#rep1826097

對於madkao的言論,我依然認為是種族沙豬!!但對於我誤認了blackjack,今日我正式道歉
2006/08/28 12:10 推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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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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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者清單(2)
2006/09/10 01:08 【氣象紀錄臺】 pussycat212/likalalo吃blackjack那門子的乾醋?
2006/09/07 23:44 【家國主義 家主政治 中華家國】 真巧!
 回應文章 頁/共2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2006-9-17] 神經病blackjack又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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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網路城邦城市不分類不分類【對聯網不爽的 請進來】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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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聯網正視GAIL與SCFtw(x)張貼批評本人為「特大號的種族沙豬」、「賤貨」、「種族沙豬」的行為,並請教本城市長:此行為是對的嗎?有任何人認同嗎?blackjack2006/09/17 13:1703
請聯網處理SCFtw(x)與GAIL的違規行為暨本人拒絕被罵賤貨聲明(1)blackjack2006/09/17 13:1501
請聯網處理SCFtw(x)與GAIL的違規行為暨本人拒絕被罵賤貨聲明(2)blackjack2006/09/17 13:1401
何必對外省人抓狂?統一或獨立關我屁事,你們去鬧吧!(對絲柏客、SCFtw(x)、Aquila及所有網友的正式回應)blackjack2006/09/17 13:1201
思想控制永遠不對-從余登發一案談起blackjack2006/09/17 13:1100
別了!挺蔣介石的SCFtw(x)大爺!blackjack2006/09/17 1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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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賤貨",是"黑貨"兼"爛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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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賤貨",是"黑貨"兼"爛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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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大爺SCFtw(x)“從未”罵過聯網帳號blackjack是“賤貨”,衹是“從前”“經常”罵他是“爛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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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討論區:主要由於庄腳人今天(2006-9-10)突然“義助”昔日“政敵”blackjack攻擊SCF,SCF特地開欄回應壹件事,順帶再“依理”罵bj小朋友一聲『爛貨!』
SCFtw2  政治社會∕政治時事  家國主義 家主政治 中華家國  2006/09/10 16: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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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國主義 家主政治 中華家國】城市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842463&no=50415>
blackjack
2006-9-7, 16:28
〈請聯網處理SCFtw(x)與GAIL的違規行為暨本人拒絕被罵賤貨聲明(2)〉

『請聯網當局追究SCFtw(x)在網友訪客簿的造謠行為(見第二部份(6)給博士大爺SCFtw(x)的一席話)』

『第二部份:雙重標準的博士大爺SCFtw(x)
(6)給博士大爺SCFtw(x)的一席話

博士大爺SCFtw(x)認為別人以「博士」取笑他是得了「博士紅眼症」。但今天唸過大學的學生,老師不是「博士」的幾希。我倒是覺得我那些留德、留日、留美的博士老師很認真,學養兼備,我非常尊敬他們。博士大爺SCFtw(x)在美國得了個博士,因此本文以「博士大爺」給予他最大的尊敬。

此外,博士大爺SCFtw(x)很注重個人隱私,說怕有人知道他的真實身份後可能會有不利影響(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825686&no=50415&raid=1826517#rep1826517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825686&no=50415&raid=1826517>)

博士大爺SCFtw(x) 你大可放心,除非是鬧上法院,我是不會說你的真實身份的!但你在網友的訪客簿散佈謠言讓我訝異,你說「那個bj曾經在帖子裡“暗示性”威脅過我。網上人心難測」(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825686&no=50415&raid=1826517#rep1826517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825686&no=50415&raid=1826517>)

笑死人!你未免太自作多情了吧!請你舉證!否則請為你造謠行為退出聯網!』

*****************************************************
bj【一席話】第一段

SCF的第一點。博士學位在SCF眼裡本來就不怎麼樣,SCF早在2005-11-7, 13:04就曾在聯網發帖說:『啊!我應該說『博士學位唯一能“正面保證”的是那個人寫過一篇博士論文而且那篇博士論文在那所大學的圖書館裡一定找得到』! ^+++++^』。見以下文件:

城市討論區:SCF覆梅峰(二)
SCFtw2  政治社會∕政治時事  臘肉店  2005/11/07 13:04:29

SCF的第二點。SCF經常取笑那些道理駁不回來就拿SCF的博士學位作文章的小朋友,說他們得了“博士紅眼症”,相關的帖子任何人一查即得,都有豐富的脈絡,真實情況並不是別人依理勝得SCF之後順勢『以「博士」取笑SCF』,所以bj小朋友『……因此本文以「博士大爺」給予[SCF]最大的尊敬。』云云不過證實了這個bj小朋友的確是個輸不起的沒品爛貨。

bj【一席話】第二段

SCF的第一點。網路隱名,各取帳號代稱,因此『很注重個人隱私,說怕有人知道他的真實身份後可能會有不利影響』乃是最正常不過的情況。bj小朋友竟然拿這個做文章,無聊透頂。

bj【一席話】第三段

SCF的第一點。陳水扁在希望王金平不要接連宋競選委員會主委的時候“附帶”對王金平說的那些話算不算“威脅”?王金平有自己的感覺,局外人有自己設身處地的判斷。SCF的那兩句話表達的是SCF自己的感覺,有何不當?有何不妥?有何不對?有何不可?

SCF的第二點。SCF的那兩句話(2005-10-14, 23:19)在原文脈絡中明顯地是充作例證的附帶之言,有感歎之意,而且庄腳人與bj在聯網向為“政敵”,庄腳人尚且早在2005-8-16, 21:15就以“萬人迷黑劫嗑/黑劫磕”辱稱bj,SCF有什麼必要在與庄腳人的悄悄話對話裡“散佈謠言”?!

bj【一席話】第四段

SCF的第一點。導致SCF說那兩句話的bj原文SCF當時即有明確回應,表達的是差不多的意思,bj當然讀到了,當時並未有所回應。

SCF的第二點。bj今天不舉出雙方當時的原帖原脈絡來論說,以便“坐實”SCF造他的謠,卻要求SCF“舉證”,『否則請為你造謠行為退出聯網!』bj這是無賴無恥至極!

*****************************************************
這位黑小朋友造SCF的謠有一年多了,從不回駁SCF當時就提出的鑽石級反證,反而一再藉機生事,尤其是這個月來在【家國】開了好幾個欄展開規模宏大的對SCF的指控,SCF根本沒有必要回應他近日頻頻起乩之後創造出來的種種黑邏輯,今天衹回應“壹”件事,不過順帶完整地打碎了這位黑小朋友在2006-9-7, 16:28〈請聯網處理SCFtw(x)與GAIL的違規行為暨本人拒絕被罵賤貨聲明(2)〉一帖中對SCF主要的黑指控,同時順帶再“依理”罵bj小朋友一聲『爛貨!』

附筆:SCF“從未”罵過聯網帳號blackjack是“賤貨”,衹是“從前”“經常”罵他是“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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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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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痛苦!

他回來了!也跟帖了!不過自己錯誤的表格還是沒有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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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市長不將本欄列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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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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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列舉GAIL對以「特大號的種族沙豬」、「賤貨」、「種族沙豬」及造假ray35badmintonblackjackcavalry1024blackjack加重誹謗本人的行為非常明確,博士大爺SCFtw(x)除了在各欄張貼相同的帖子外,也沒有對他多次轉貼轉貼散佈GAIL以「特大號的種族沙豬」、「賤貨」、「種族沙豬」加重誹謗本人的文作任何解釋,至今仍然任其持續散佈也不予更正,為何市長不將本欄列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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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9-24 ~]【不爽】庄腳人《古時有蔣公要『殺豬拔毛』!今時有庄公要『殺妖除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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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Gail給梅峰的話
[2005-9-24 ~]【不爽】庄腳人《古時有蔣公要『殺豬拔毛』!今時有庄公要『殺妖除魔』》 (SCFtw2)
市民Gail2006/09/10
21:35
1782,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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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胡栽亂抹、造謠扯賴的現行累犯爛仗皇帝軟腳獅跑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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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腳人

 

唉?胡栽亂抹、造謠扯賴的現行累犯爛仗皇帝軟腳獅跑哪去了!?? 

喔!!!原來在這裡ㄋ!!! ^+++++++++++++++++++++++++++++^


反共反獨 [Re]【2006-9-9. Alex vs. 黑雨】發帖目錄 1/2 (SCFtw2) SCFtw22006/09/10
09:06
反共反獨 [Re][ZT] 雲兒2006-8-1〈從魯迅先生為殘暴辯護說起〉三、「殺別人比自己受苦的犧牲更大」 (SCFtw2) SCFtw22006/09/10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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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了一個晚上又一個上午,blackjack還是沒有回來修正表格,不過跟帖的來賓和市長不以為意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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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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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了一個晚上又一個上午,blackjack還是沒有回來修正表格,不過跟帖的來賓和市長不以為意就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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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網沒雞﹐人生少一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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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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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兄枆費如此大的精力﹐收集証據﹐實在又佩服又惋惜﹗

佩服您舉証用心﹐惋惜您浪費時間﹐去鬥雞。有歪人說﹐母雞使城邦不潔不靜﹐我有一點點同意﹐不過﹐這不應該是他箝制言論自由的藉口﹔歪人說﹐這是浪費時間﹐也是有一點點道理的﹐但是也因人而異。

以兄撰文長才﹐有可能下筆如長江水﹐一洩三千丈﹔老朽無此功力﹐鬥雞卻也是信手拈來。每當我苦悶時﹐看看雞精雞屎﹐哈哈大笑﹐人生一樂也。在撰文有堵塞﹐江郎才盡時﹐不花一點腦筋﹐鬥鬥雞﹐逗逗痞雞﹐看看雞頭呆頭呆腦的﹐不知所措﹐只會謾罵的拉拉拉﹔嗚乎﹗腦門豁然暢通﹐為我近日省錢﹐不買白蘭氏雞精的法門。

世事都沒有那麼嚴重啦﹗盼您放下『人雞不共存』的妄念﹐參看我的『私人』法門﹐樂享人生﹐海闊天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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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城市規訂定中 只適用資深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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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桃先生!

對您所受冤屈,痞瘋無能襄助,很是歉然,奈何本市之市規、訴訟程序與罰則正訂定中,請您等待!

不過家城基本上應該只會處理資深市民(至少二至三個月吧!)與在本市之言論,請您見諒!

大戰當前,痞瘋無太多時間處理,也請原諒!

痞瘋 謹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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