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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两岸现状”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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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两岸同属一个中国,两岸人民均同时拥有对岸主权。 2. 北京和台北为互不隶属的两个政治实体,当前中国未完全统一。将来两岸是走向统一还是走向分裂,要依靠两岸人民的智慧来解决。 3. 当前客观现状下,由其中一个政治实体代表全中国参与国际事务可以理解,但应该照顾到对岸人民参与国际事务的愿望。 4. 涵盖台湾和大陆的新的政治实体,需要两岸人民共同协商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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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啊水兄,还是美麗心情,都需要明确主权与政权的差异,模糊不得。
主权是基于国家的,具体说来是基于中国民的主体;而政权是基于政治思维的,他的主体是政系,是基于某一政治思维下的群体。
是的,台湾的政系或政治思维仍然是中国主权下的政治财富之一,需要给予关注与认知,对好的东西予以保留和认可,取其精华剔其糟粕。但这和归顺“中华民国”是截然不同的概念。
“中华民国”是什么?对于大陆人而言,它一方面代表近代中国的一段历史时期,他曾在那段时期代表中国的主权。但那只是历史;另一方面,它是现有台湾政权的代名词,他仅代表台湾地区现有政治思维的集合,或者说仅代表台湾地区2200万的民,在现实阶段,它仅代表区域政权,而非全中国的主权。
是的,我们希望在“中华民国”这一地方政权下的特殊政系,在立足地区民生的前提下,能尝试吸纳大陆的民;希望他们能意识到,他们也是中国主权下的政治思维财富之一,其政治资本的累积也应立足与大陆的民。但这决不是说,准许“中华民国”这一地方政权凌驾于中国主权之上。民是主体,主权是根源,只有它顺应主体、回归根源,却没有主体或根源顺应它的道理。
至于国号的层面,未来的统一中国会使用何种国号,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新立,要么延用更利于未来统一中国国力发展需要、国际战略发展需要的,能体现全中国民的主体地位的一方称谓。从这一点上说,即使延用也绝不会是“中华民国”。因为从它脱离大陆那天起、从它不再代表中国主权的那天起,它就已经无法体现全中国民的主体地位,它顶多只代表台湾地区的2200万民。这一点就是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称谓间的差异所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确实强调了共产党的地位。但宪法也明确定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在共产党领导下由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建立的。虽然是共产党领导,但主体仍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你可以说实际现状与“中华民国”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质上也是一方政权,但你必须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上实际行使着中国的主权、代表着中国的主权,这一政权与国家主权得到了很好的衔接。这是“中华民国”不可比的。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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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上面這番話完完全全的一廂情願。 我不是要在國號問題上作糾纏,而是美麗心情的腔調真的把我噁心到了。你看明白我的回復了麼?“連爺爺,你回來了,你~~回來~~了”小學生何辜,要用如此肉麻的方式歡迎一個他們從來沒見過,恐怕以前也從來不了解的“連爺爺”,要被對岸的媒體善意或者惡意的笑話。想到這裏我就很鄙視那個小學的老師和當地的某些官員,樂意拿肉麻當有趣,要表現自己的接待熱情,儘管自己去套近乎,何必拿小孩子作工具? 同理,你也好,美麗心情也好,你們自認為“中華民國的子民”,是你們個人的選擇。是否接受你們這“民國子民”的身份,是“中華民國”的事情。但是你們在表述的時候能否不要使用“我們大陸人”這樣的代表式身份。 一不小心就被代表了,這種滋味真的不好受。同為大陸人,這種莫名其妙被人代表的感受你應該知道是什麼滋味。 尤其是,不但擅自作主給我代表了,還要長篇大論的一堆廢話,試圖證明基於法理上,情感上,XXXX上的因素,所有的大陸人都和他一樣,是屬於中華民國的子民,不如此,就不能達成兩岸人民共識,就沒有統一的基礎,就是沒有策略,就是計較國號的虛名而無視兩岸的和諧。 這實在讓人鬱悶的想罵人。我已經回應得很忍讓很有分寸了,請你們也不要太過分,再這麼胡說八道下去,我只好不厚道的說:你老婆不是你老婆,不代表我老婆也不是我老婆,OK?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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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楼主。 我发起讨论,目的是尽可能用大家都能够接受的语言,描述一下当前中国的现状。不是想要大家来争论是不是中华民国公民的问题。如果大陆人对“中华民国”这几个字如此的抵触的话,也难怪台湾的同胞们不愿意接受“香港模式”的“一国两制”,将心比心。 当然,我相信有一部分大陆同胞对“中华民国”也不是那么反感,毕竟“中华民国”国号在大陆也有几十年。我本人而言,对国民党,对蒋介石也不反感。我高中上的重庆南开中学,建校的时候,蒋介石还捐了30000个大洋。(天津南开中学于1945年日本轰炸天津时迁到重庆) 两岸政治上的统一,在可见的未来都不可行。但两岸同胞的血肉之情难以抹煞。在胡锦涛温家宝说“什么都可以谈”的时候,我希望我们的大陆同胞,台湾同胞,都不要死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名字过于较真了。 我希望来到天下的大陆同胞,都是为两岸和谐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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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獨,我在大陸論壇看到過相關言論,大致意思是:台灣島是台灣人的,中華民國是個非法佔據台灣的政權,其疆域應該只剩金馬而無涉臺澎。所以,台灣獨立就要把中華民國趕回(金馬)去。
獨臺,不要緊,憲法是可以改的,把中華民國版圖規定為臺澎金馬就可以了,也不需要什麼“大陸國民”了。
總而言之,跟臺獨或獨臺搞律師式的文字遊戲,對於中華統一是沒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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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你認為中華民國憲法裏版圖包含大陸地區,所以我們是中華民國公民;那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裏,版圖也包含臺灣啊,你卻拋出“難道你認為臺灣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嗎?中華人民共和國什麼時候統冶過臺灣?”這種反問,是什麼意思? .................................................... 我沒說我們是中華民國的公民,我只說我們也是中華民國沒有公民權利的國民(嚴格點說也是中華民國的人或民眾), 公民是指有參與社會活動、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的民眾.所以後面的並不錯誤,臺灣人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但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民.
關於你回答的兩個問題,我不想爭論.大家階層不同,心目中認知也不同,很難說服對方.我在這想說的是有些改革是到了可以邁更大步伐的時候了,沒有共產黨,就沒有中國的穩定發展和未來. 意淫嗎?面子作怪罷了,我求的是目的,這叫民意戰民意,現在臺灣的民意偏向統一多,還是臺獨和獨臺多?這不但是對付臺獨,也是對付獨臺的一種方式,根本目的就是臺灣想臺獨想修改中華民國疆域落實獨臺是違反這個國家大部分民眾的意志.
我們國家強大還需要更多的空間和時間.武力統一在現價段並不是代價最低的時候.只要有和平統一的機會和方式,都要盡量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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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意熱臉貼上冷屁股也是你自己的事情。
我的身份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安部門登記,我的護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核發的,我在外國的時候,中華民國保護不了我,我在大陸的時候,中華民國也管束不了我,我的稅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稅務部門不是台灣的稅務部。你說我是哪國公民?笑話,扯那麼多都是廢話。
無非就是迫不及待想表明自己多麼嚮往台灣的自由民主而已。果真這麼想的話,目前的“中華民國”確實很適合你。建議你在三通後找個台灣人結婚,看能不能混個中華民國國籍。
不過就算你真的夢想成真了,你還是只能代表你自己,你的這句“我們大陸人也是中華民國的子民”實在矯情的要命,可比“連爺爺,你回來了,你~~回來~~了!!”還要命,sry,你真的把我噁心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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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說的“基於自然生理規律出生和存在的生命體”,是指“公民首先是自然人”,猩猩是不可能為公民的;但如果提到“國家”二字,那就一定是法律屬性了,因為國籍肯定受法律規範。 舉個例子,稱一個美國公民為“美籍華人”,則“美籍”為法律屬性,“華人”為自然屬性。但他這個“華人”僅指血統意義上的“中華民族”,而非“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中華民國”。 另外,你認為中華民國憲法裏版圖包含大陸地區,所以我們是中華民國公民;那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裏,版圖也包含台灣啊,你卻拋出“難道你認為台灣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嗎?中華人民共和國什麼時候統冶過台灣?”這種反問,是什麼意思? 最後回答你的兩個問題: 1、人民有言論集社自由,這方面怎樣? 有,不過法律對這個自由作了很多限制。雖然這些限制是否合理是值得商榷的問題,但“絕對的自由”是不可能存在的,即使在美國也一樣。 2、公民應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我們有嗎? 有,但憲法沒規定這個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直選國家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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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具有自然屬性和法律屬性兩個方面。公民的自然屬性反映出公民首先是基於自然生理規律出生和存在的生命體。公民的法律屬性是指公民作為一個法律概念,以一個國家的成員的身份,參與社會活動、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應由國家法律加以規定。
我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具充分公民權利的國民. 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人民有言論集社自由,這方面怎樣?公民應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我們有嗎? 因此,應該這麼說:我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充分公民權利的一般公民.
我們是中華民國不具公民權利的國民 中華民國還客觀存在嗎? 分兩個層面來說 在國際這個層面上,1972年前在聯合國由中華民國代表全中國,擁有全中國的主權,之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替,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全中國,擁有全中國的主權.所以說,197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為主權國家,中華民國在國際上失去主權國家地位. 這麼說是否意味著,1972年前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存在?1972年後沒有中華民國存在?明明政權還在,只是代表權問題而已.
因此只能從在中國這個層面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是中國領土上的兩個政權,都是中國人的政權,站在中華民國角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叛亂地方政權,可能這話很多人會罵我,但我問,理論上難道不是嗎?中華人民共和國創始人難道當初不是中華民國的國民嗎?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角度,正確的看法應是,中華民國是失去大部分領土冶權的舊政權
中華民國創建於大陸,現今憲法寫明大陸地區是其固有領土,因此我們也是中華民國的國民,由於中華民國失去大陸地區的冶權,所以我們是中華民國沒有公民權利的國民.
結論:我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具充分公民權利的國民,也是中華民國沒有公民權利的國民.
要解決臺獨要有這種思維,不是嗎?難道你認為臺灣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嗎?中華人民共和國什麼時候統冶過臺灣?以後統一的中國, 对于老百姓来说, 國號叫什麼並不重要!
中國國民黨日後如能重返大陸發展,於國於民,絕對不是壞事.只可惜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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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陸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不是中華民國的子民。
不要把其他人拉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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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真好,憑什麼取消我們大陸人的子民資格?就算中華民國要解散,都要取得全體中華民國人民的同意. 中國國民黨,你是中華民國的創始黨,你不能是一個無責任的政黨,你欠大陸人民太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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