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時事論壇
市長:胡卜凱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政治時事【時事論壇】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知識和議題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公民社會 (譯述)
 瀏覽2,172|回應2推薦1

胡卜凱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胡卜凱

0.   前言

本協會的全名是「紅衫軍自主公民協會」。我已有兩篇文章分別表示我對「自主」「紅衫群眾」的看法(胡卜凱 2007a, 2007b)「協會」是時下學者常常提到的「公民社會」這個概念所包含的一部分。因此,接下來我想談談「公民」「公民社會」以及相關話題

0.1「公民社會」簡述

本文所討論的「公民社會」不是指:

某些「國家」的「社會」具有(或合於)「公民社會」的性質;另一些「國家」則沒有「公民社會」,或其社會還不能稱為「公民社會」,而具有另一種性質和名稱(比較「現代社會」、「工業社會」等名詞)

「公民社會」指的是

任何社會」中具有某些特色的一部分或一些活動

學者為了能更精確的研究這一部分或些活動,提出「公民社會」的概念來和社會」的其他部分或活動做區分。換句話說,每一個「社會」(或國家)中都有一部份的活動被(某些學者)認為屬於「公民社會」的範圍。對此概念的討論也就包括:

a.  一個社會的那些部分或活動屬於「公民社會」?
b.  這些部分或活動有那些特色?
c.  「公民社會」和整體社會其他「區塊」的關係是什麼?(「區塊」一詞請參考譯註2及譯註3)
d.  「公民社會」活動的角色和功能是什麼?
e.  如果「公民社會」的角色和功能很重要,如何加強它的功能?

等等議題。

0.2 本文簡介

以下我翻譯了愛德華和雷萊瑞兩位教授關於「公民社會」的論文(Edwards 2005, Ray 2004),做為大家交換意見的參考。兩位作者就(其他)學者觀點、相關理論、和這個概念及其理論的淵源,做了些介紹。希望對我們了解這個概念的背景和它在當代的論述脈絡有些幫助。本文附有人名和詞彙索引,有興趣的網友請上網搜查。

我會另寫一篇文章討論我自己對「公民」「公民社會」的了解。

1.  愛德華教授的觀點

以下各小節是我節譯或譯述愛德華教授《公民社會》一文的內容。

子標題為原文所使用;括號(( ))中是愛德華教授原有的補充說明;英文引號 (" ")表示他引用別人的文字,或他(可能用來加強語氣)的標點符號。我用引號(「」)表示概念或專有名詞,為原文所無;方括號([ ])中則是我的譯述、說明、或連接文字;"..." 表示我省略而沒有譯出的文字;其他標點符號採用中文格式。部份分段方式是我的習慣。

譯註是我加上用來說明原文;附註則是申述我自己的觀點。

如果有網友有興趣做進一步了解,請上網參考或比對愛德華教授的原文。中譯如有不適當或錯誤之處;譯述如有誤解或詮釋錯誤之處;請指教。

1.1 到底什麼是「公民社會」

近來在談到和政治或公共政策相關的議題時,總有人會提起「公民社會」這個奇妙概念。或許一般人會因而認為:

當一個人使用這個概念時她/他一定很清楚自己用它來表達什麼意思,以及這個概念為什麼這麼重要。

不幸的是關於公民社會的討論中,我們往往看不到清楚和嚴謹。由於「公民社會」一詞缺乏清晰的意義,這個概念幾乎將被排山倒海而來的口水和混濁思潮淹沒掉

[愛德華教授接著列舉了以下各種對「公民社會」的詮釋:]

"基本上這個概念的作用是透過擴充自由經濟及個人自由,來減低政治運作在一個社會中所發揮的力量。"(Cato,譯者註:Cato是一個宣揚公民自由權主義的研究機構。)

和它正好相反的詮釋則有:

"「公民社會」是取代極權政府和專橫市場最有效的一個方案。"(MSF,譯者註:我在網上只查到MSF是「無國界醫師組織」的簡稱,當然可能另有所指。)

它是一個社會中民主制度想要成功的關鍵。(對採取中間路線的人和那些據說關懷大眾的保守主義者來說,這是「公民社會」概念的要點。) [譯註1]
...

社力格曼則做出一付一本正經的樣子,把「公民社會」稱為:"一個幫助我們解開社會情況密秘的新分析工具。"

雷夫金認為「公民社會」是:"我們最後和最有機會的希望。"

聯合國和世界銀行認為它是"好政府"和經濟成長的關鍵,後者當然是一個社會賴以減少貧窮的方式。

照華盛頓一位政府官員的說法「公民社會」甚至是我們攻打伊拉克的真正原因 ...。位於華盛頓市的「外交政策分析院」在其最近刊行的一份報告中說:

"美國政府應該側重發展當地的公民社會,來確保中亞地區的穩定性。"

當然寫這份報告的人忘了:

從埃及法老王時代以降,各種人民團體是造成每一個社會紛擾的主要原因之一

有些人宣稱「公民社會」是民族國家和資本主義下才有的產品;其他人則認為它是每個國家以及人類在不同發展階段中,整個社會所有個別成員在共同生活中所產生的普遍現象。但在不同地區和不同的社會脈絡中,各地「公民社會」有它不同的面貌。

有些人把「公民社會」當做構成整個「社會的三大區塊之一[譯註2];另外一些人則認為,「公民社會」和「政府」及「市場」緊密連接[譯註3],甚至於盤根錯節的糾纏在一起。
...

[以下愛德華教授用自問自答的方式,列舉了一系列學者或一般人對「公民社會」的了解(或對「公民社會」性質的描述),他說這些了解不但未必週全,彼此之間也未必相容。本小節的最後一段話是:]

這些問題到底有多重要?還是只對一小撮靠研究這些問題來混飯吃的蛋頭學者來說,它們很重要?

[愛德華教授對第一個問題的答案當然是正面的,否則他不會寫這篇文章。]

1.2 釐清「公民社會」的概念

[愛德華教授在本小節一開始就說:

當一個觀念有這麼多意思時,它大概沒有什麼意義,…」[註1]。愛德華教授接著說:]

... 因為一般人對「公民社會」有上述的種種觀點,我們不可能就其內涵取得共識,但我們至少可以釐清彼此對它的用法。當我們搞清楚各自對此詞的認知後,大家可以就「公民社會」這個概念能為我們所帶來的益處和幫助,展開有意義的對話[註2] ...

[愛德華教授然後介紹由戴托克維的觀察和理論而來,著重社會中以成員(個人)透過各種個別社團或人民團體來行動和互動所形成的「(個別社團)公民社會論」[註3]。他接著說:]

但是,由古早以來,從亞力斯多德到霍布士,「公民社會」代表的是一個具有某些特定觀念的社會類型;這些觀念包括政治權力的平等社會成員的和平共生。在現代社會中,要實現這些特定觀念,則在個別社團之外,人們還需要利用許多其他的制度和機制,共同合作和努力。近來,哲學家發展出一套把「公民社會」看成"公共領域"的新理論[譯註4]。在這個領域或場合中,人民彼此論辯當前的重大問題;並協調出一個不斷演變的"共同"或"公共"利益

1.3 [關於「公民社會」的三種理論]

[在以下三小節中,愛德華教授描述和分析關於「公民社會」的三種理論(「公民社會」可能呈現的三種面向):

a.  「社團生活」
b.  「優良社會」
c.  「公共領域」]

[愛德華教授從「社會建構」的理論論指出:

「社團生活」雖然重要,但個別社團不是人們唯一形成和建立其價值觀的地方。因而,它們的成員也很難取得共同行動所需要的「共識」。

他認為這兩點是「社團生活論」需要解決的困難。]

[愛德華教授指出「優良社會論」有它的長處。因為在這個理論下:

「公民社會」可和「政府」及「市場」的活動互補相互支援

他接著說:]

在歷史上(例如20世界的美國和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日本[譯註5],能夠達到優良的社會目標的過程,往往都是基於「政府」、「企業」、和「人民」三方面透過協商所產生的「社會契約」。

[愛德華教授對「公共領域論」的評論如下:]

"公共"的概念 – 一個關切全民利益的完整政治實體,同時這個實體具有使用民主方式來考慮此利益的能力 – 是「公民社會」思想的基礎。協調共有的利益;願意放棄自己一部份所有來取得妥協;能夠異中求同並以它為基礎來進行和他人有效的合作等等。這些是在追求有效治理、解決實際困難、以及和平化解歧見這些工作上,社會成員們不可或缺的特質。...

[愛德華教授認為在這種構想的「公共領域」場合中,「公民社會」能夠扮演關鍵性的角色。]

1.4 [結論]

[在以下三小節中,愛德華教授綜合以上關於「公民社會」的三種理論的菁華,並提出一些實際行動的建議。他所建議的方案還不是協會目前有能力進行,而且本文目的在釐清一些基本概念和理論,故這一部份暫時從略。]

[我可以簡單的將以上譯文歸納成三點:

1) 認知到其他人和自己有不同的觀點是一個自然而且必然的現實。
2) 一個社會的成員有共同的利益。人們合作的目的在尋求自己利益的同時,兼顧共同利益。
3) 人們能夠合作的前提是彼此了解;彼此了解的前提是雙方願意進行理性溝通。]

[至於什麼是理性溝通?如何進行理性溝通?將是另一個需要討論和取得彼此了解的議題群組。龍爪兄已起了個頭,我也將表示一些意見。]

2.  雷萊瑞的觀點

[以下各小節是我對雷萊瑞教授《公民社會及公共領域》一文的節譯和譯述。格式、子標題、及標點符號的說明和上一節相同。雷萊瑞教授原文請參考原著。如有誤解或詮釋錯誤之處,請指教。雷萊瑞教授先介紹「公共領域」和「公民社會」這兩個概念的淵源;然後談到當前一些相關理論;最後討論它和當前世局的相關性及展望。]

2.1 前言

公共領域」指公民以理性方式相互辯論國事和道德議題的公開場合。這個想法來自對古希臘城邦制度的憧憬。在政治學傳統中,它可上溯到馬夏維里和盧梭。20世紀則表現在阿蘭德和哈柏瑪斯等學者的著作中

公共領域」想法的重點在「德性」和「理性討論」;前者指做個好公民的道德條件。 ... 「公共領域」側重的是參與而不是按步就班的程序。...

另一方面,"公民社會"的概念則指一個較複雜的、有機性的、分工式的社會。… 雖然「公民社會」的概念也源於古希臘和古羅馬的政治哲學,... 但它和18世紀政治哲學的淵源更深。「公民社會」的重點在個人生活經濟活動、及人民社團,因而它著重的是限制「政府」權力。許多(但非全部)關於「公民社會」的的理論重視「契約」、「經濟關係」等概念。因此,它和歐洲資產階級政治權力的擴張有密切關係[譯註6]。一般來說,雖然學者們各有偏重的地方,他/她們大多數都同意「公民社會」指公開活動的人民社團而這些團體對穩定的民主制度來說相當重要

2.2 公民社會及社會分化

"公民社會"的概念指現代歐洲社會出現後所產生的社會分化過程。

[「現代」一詞在這裏指17世紀以後。雷萊瑞教授以法制化來形容歐洲社會在現代化過程中,政治權力從王室和貴族手中轉化和分化為三權分立的過程。他指出經濟活動也使得經濟組織複雜化(導致瑣細的分工),同時它引發將社會活動分為政治性和公益性兩個角色的想法。]

"公民社會"的概念和理論就在描述這種新的商業社會秩序。例如一般人開始表達對公共事務的意見;代議制度的運作;人民自由的保障;多元化的趨勢和公共禮儀的建立等等。

[雷萊瑞教授接著介紹霍布士、洛克、福嘉生、黑格爾、和馬克思等學者關於「社會契約論」、「政府」及「公民社會」的分際、「法權」或「法治」[註4]、「憲政制度」等的個別理論。也簡單的談到「道德」、「理性」、「法律」等觀念在政府和社會活動中的互動關係。]

「公民社會」一詞在20世紀有一段很長的時間,在學術界不怎麼流行。… 到20世紀後期,有兩個原因使人們又開始討論「公民社會」的概念:

一方面是在1970年代,歐洲共產黨理論家試圖根據這個概念,來思考和規劃黨的發展策略;
另一方面,東歐國家的反共運動領袖也經常使用它。

… 在東歐各國共產黨政權垮台後,有另一批學者開始討論「公民社會」。… 等學者在共產主義解體時,結合極端的公民共和論和哈柏瑪斯的論述規範倫理觀[請參考譯註4]。這些理論的中心思想是試圖在社會上建立一個公共討論人民社團活動的空間;這些人民社團的特色是它們既不受制於「市場」,也不做「政府」的跟班

2.3 公民社會和公共領域

從以上說明,我們可以明顯的看出來,對很多學者來說,"公民社會"是以下各種概念或相關理論的基礎。這些概念或理論包括:「自主」、「參與」、「個人生活」、獨立於「政府」之外、人權市場活動、以及如何定義「社會」這個概念等等。

[雷萊瑞教授以下介紹「公民社會類型1」和「公民社會類型2」兩個理論。從略。]

2.4 [結論]

[以下還有三小節,從略。]

[我可以簡單的將以上譯文歸納成兩點:

1) 「公民社會」的概念在當下相當熱門。許多學者試圖由釐清和規範「公民社會」的性質及活動來解決所謂「後資本主義社會」、「後新自由主義社會」、或「後現代社會」所面臨的種種難題。

2) 「公民社會」如果要達成第1)點所說的任務,則「自主」是關鍵概念;「溝通」則是基本動作]

3.  譯後記

過去兩星期以來,或許因為我個人風格的關係,似乎導致這個網站的口水水位暴漲。龍爪兄、紅衫軍阿牛哥、和夜間部小周等網友都先後提出建設性的意見。

由以上兩篇論文可見,論述」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活動。「論述規範」也就成為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過去五年多來,我寫了不少這方面的文章。我將另開一欄討論這個議題。

愛德華和雷萊瑞兩位教授都提到哈柏瑪斯的「論述規範倫理觀」。在哈柏瑪斯的理論中,「溝通」或「論述」是個重要的關鍵術語。哈柏瑪斯同時指出:

a.  要談「溝通」或「論述」,必須預設它們是「理性」活動;
b.  要使用「理性」,必須預設參與活動的人有共同的「目的」,"同時"願意遵守某些共同規範

在我們討論網站活動的時候,這些學者研究的結論,我想應該有參考價值。

最後,我想強調

學者們對「公民社會」概念的描述或期許,並不表示台灣或任何地區的「公民社會」正在進行或能夠實現這些可能有的功能「公民社會」可能有的功能,或它在理論上應該有的功能需要有能力、有意願、有意志的「公民」共同努力和奮鬥才有落實的可能性。以此和協會同仁共勉。


譯註

1.  「據說關懷大眾的保守主義者」是愛德華教授語帶諷刺的話。也就是說,在一般人的印象中,「保守主義者」並不關懷大眾,而是既得利益集團的維護者(幫凶?)
2.  另外兩個區塊即下一句所指的「政府」及「市場」。此處兩詞都是照字面翻譯。「政府」一詞不是government(政府機關),而是state。它指整個政府的互動體系和運作機制。「整個政府」指從中央到地方以及行政、立法、司法三權。state翻譯成「政治體系」或「政治結構」比較達意,但過於學究氣。「市場」一詞當然也不是「夜市」或「菜市場」的「市場」。它指整個經濟活動的體系和機制。「整個經濟活動」包括:金融、股市、工作、生產、物流、消費等等。同樣的, market一詞在此處翻譯成「經濟體系」或「經濟結構」比較達意。在本文中,帶引號的「政府」和「市場」是這兩個意義下的術語。沒有引號的政府和市場,則是一般人通常使用它們時所表達的意思。
3.  20世紀中期前後,許多學者將「政府」稱為「公共區塊」;將「市場」稱為「私人區塊」;這種觀點可稱為「社會二元論」。20世紀後期「公民社會」的概念再度流行,形成「社會三元論」的觀點;後者介於前兩者之間。但也有學者將「政府」和「市場」兩者合起來稱為「公共區塊」;將它們和「公民社會」(「私人區塊」)並列。有的學者則將「市場」和「公民社會」兩者合起來;稱為「私人區塊」,和「政府」(「公共區塊」)並列。這些不同觀點作者對術語的「用法」,要根據他/她們論文的脈絡來分辨。
4.  指哈柏瑪斯的「溝通理論」以及他根據自己這個理論所發展出來的倫理學和社會理論。我對他「溝通理論」曾有簡單介紹(胡卜凱 2005)。本文第2.2節也略有涉及。
5.  原文中「日本」一詞是「東亞」。這是作者不開罪其他東亞國家的委婉說法。
6.  「資產階級」一詞原文是bourgeoisie。這裏它不完全是馬克思此術語的原意(指「資本家」)。用台灣比較通行的語言來說,此處用法相當於「中產階級」(或「中等階級」)。「中產階級」指收入有"相當"水準的人。例如:美國「中產階級」一詞在「擁有工作(職業)」之外,通常包含:「家庭收入」、「居住地區」、「職業類型」、「教育程度」、以及「擁有房地產」等因素。我在1993年回國前,雖然在45歲時搬到高級住宅區,但因家庭年薪不到10萬美金,依美國當時標準,我只算混到lower middle class。上述「居住地區」通常需是「高級郊區」。住在城市或住在普通「郊區」(平均房價在50萬美元以下)的人,並不在「中產階級」之列(見下)。但住在紐約、舊金山、費城等大都會「精華住宅區」的居民(平均房價在100萬美元以上),如符合其他條件,則在「中產階級」之列。此外,由於以上的各種因素,「中產階級」通常是「專業人士」。所謂「專業人士」,指有專門訓練,或在一般行業有一定年資或層級的人。這是我曾說:中產階級一詞在社會學中有其一定的所指,不是有工作或收入達到某個層級就是中產階級』。」的意思。我並沒有職業歧視,但在非法行業工作的人,收入再高,(在美國)也不算「中產階級」。相關討論請見(timkuan 2007)。

附註

1.  戴索緒的理論:"每個音符(或文字)因為在發音(或字形)上各有不同,才能被用來當做(表達  意思的)記號"(de Saussure 1959:111 - 122頁)。我根據他的觀點引申出:「如果一個『指號』無所不指,則它也就『無所指』。」愛德華教授這句話就相當於我以上的說法。舉個最近在本網站討論過的例子(timkuan 2007) :當一個社會中只有10%或30%以下的人認識字的時候,「知識份子」指「認識字的人」有它做為「指號」的功能;也就是說,它有某種意義;帶有某種資訊;或具有將社會成員「分別」為不同群體的功能。當一個社會中90%或以上的人認識字的時候,「知識份子」如果指「認識字的人」,就失去它做為「指號」的功能。因為它缺乏「資訊內容」。換句話說,「張三是『知識份子』。」幾乎相當於「張三是『人』。」這句話在大多數語境下並無意義(不傳達有用的資訊)。如果有人說:「張三『是』人。」大概沒人會理他/她;頂多有人說:「廢話!」或「神經病!」但如果有人說:「張三『不是』人。」則有「意義」。因為這句話在「罵人」或做「價值判斷」;認識張三或有好奇心人很可能會問:「為什麼(你這樣說)?」。這跟「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是類似的原則。
2.  我們在此處(「協會」網站)的討論,就是試圖「了解」彼此對某些概念、議題、和行動方向的觀點。然後,才有彼此是否能取得「共識」的可能或問題。一個有「討論」意願的人,首先要接受每個人有不同看法或立場這個「事實」。因此,在對談時尊重別人是一個基本理貌,也是理性溝通的前提。
3.  「個別社團或人民團體」的原文是voluntary association。在下文中,視上、下文意思,我會分別用「個別社團」、「人民團體」、或「人民社團」來表達。
4.  「法權」或「法治」的討論請見(胡卜凱 2007c:第3節)

參考文章:

* de Saussure, F. 1959, Course in General Linguistics, Baskin, W. 譯,書林出版有限公司,台北
* Edwards, M. 2005, Civil Society, www.infed.org/association/civil_society.htm
* Ray, L.
2004, Civil Society and the Public Sphere, in Nash, K./Scott, A. ed., The Blackwell Companion To Political Sociology, page 219 - 229, Blackwell Publishing, Malden, MA USA
* timkuan 2007,本網站【《淺談紅衫群眾》 -- 胡卜凱欄 -- 留言24,http://www.twredshirts.org/upload/viewthread.php?tid=1018
* 胡卜凱 2005,《介紹Habermas的溝通/論述行動理論》,https://city.udn.com/2976/1437683?tpno=5&cate_no=52524
* 胡卜凱 2007a,《淺談自主》,http://www.twredshirts.org/upload/viewthread.php?tid=1192
* 胡卜凱 2007b,《淺談紅衫群眾》,http://www.twredshirts.org/upload/viewthread.php?tid=1018
* 胡卜凱 2007c,《淺談法律和相關概念》,http://www.twredshirts.org/upload/viewthread.php?tid=1414

人名及詞彙索引:

社力格曼:Adam Seligman
阿蘭德:Hannah Arendt
哈柏瑪斯:Jürgen Habermas
洛克:John Locke
馬克思:Karl Marx
馬夏維里Niccolò Machiavelli
黑格爾: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愛德華:Michael Edwards
雷夫金:Jeremy Rifkin
雷萊瑞:Larry Ray
福嘉生:Adam Ferguson
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
霍布士:Thomas Hobbes
戴托克維:Alexis de Tocqueville
戴索緒:Ferdinand de Saussure

*********************

「市場」market
「政府」state
人民團體、人民社團、或個別社團:voluntary association, NGO (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

本文於 修改第 3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2976&aid=2467309
 回應文章
關於「公民社會」
推薦0


胡卜凱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公民社會」一詞在過去10 – 20年至少有三種「所指」或「用法」以及相對應的「論述」:

 

a.     (經濟)自由主義的「公民社會」論述

 

這是一個「羊頭論述」。「新(經濟)自由主義者」主張「『小』政府」;於是他/她們主張降低公共開支的預算;但是,為了抵消「自由主義者」或「新(政治)自由主義者」對「社會福利」或「社會安全網」的主張,前者鼓吹以「公民社會」來取代「社會福利」或「社會安全網」的功能。換句話說,「新(經濟)自由主義者」掛著「公民社會」的羊頭,賣的則是「掠奪資本主義」這塊狗肉。

 

b.     (美國)國務院/國防部的「公民社會」論述

 

這也是一個「羊頭論述」。國務院/國防部的化妝師鼓吹:美軍進入伊拉克和阿富汗,只是為了幫助當地老百姓建立(屬於他/她們自己的)「公民社會」。一旦有了在地者的「公民社會」,大家(當地人民、美國政府、和石油公司等等)都可以Live happily ever after. 換句話說,國務院/國防部化妝師掛著「公民社會」的羊頭,賣的則是「帝國主義」這塊狗肉。

 

c.     「共和論」或「共和學派」的「公民社會」論述

 

這是傳統政治學理論中的「公民社會」論述。我接受其基本主張。我只想指出,任何制度都有其「存在」和「運作」的客觀條件和文化/意識因素。

 

以下是我過去所發表的相關意見。對這個概念有興趣的朋友請參考。

 

「公民社會」的實踐 -- 2011

https://city.udn.com/2976/4486887#rep4486887

「徒法不足以自行」之公民社會 -- 2010

https://city.udn.com/2976/4268998#rep4268998

公民社會 (譯述) -- 2007

https://city.udn.com/2976/2467309

 

-- 在另一論壇的發言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2976&aid=4816886
什麼是「公民社會」
推薦0


胡卜凱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據說中共中宣部對「公民社會」一詞不爽,或許大家有興趣進一步討論這個議題。所以我將此欄提升一下,給有興趣的網友做個參考。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2976&aid=440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