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記流言板(450)九二共識 =「上海公報」+「台灣關係法」+ ...
韓國瑜﹑陳其邁﹐一對一的辯論﹐下星期一(2018/11/19)就要登場﹐此乃上駟韓對下駟陳之辯。此處上駟﹑下駟之辯﹐還不在於口才﹑學養﹑政見之別﹐更是人品﹑格調高﹑低之別。
陳其邁及其臺獨民進黨團隊﹐繼續三十年的臺獨慣技 - 以賣台﹑黑道﹑陪人老婆睡的鬼扯﹑抹黑﹑抹紅﹑抹黃來打韓國瑜﹐這就是低級無恥的爛招﹑鳥招。
韓國瑜的「人可以走進來﹐貨可以賣出去」政策原則﹐已經被陳其邁陣營指控韓國瑜要接受「九二共識」﹑靠攏中國才能讓陸客進入高雄觀光消費﹑把漁農產品賣到中國﹐日前﹐更指控韓國瑜是中共領導層接班人(韓國瑜已經決定提告) 。
星期一的辯論場上﹐100%陳其邁會以「接受『九二共識』等於接受『中共統一』」之類的狗屁邏輯攻擊韓國瑜的「人可以走進來﹐貨可以賣出去」﹐韓國瑜無法規避表態﹐更不可規避表態﹗
韓國瑜若當選﹐必須光明正大﹑義正詞嚴表態接受「九二共識」﹐若不接受﹐陸客進不了高雄觀光消費﹑漁農產品賣不到中國。更且﹐以下五點﹐證明「九二共識」是「一品鍋」﹐理當接受﹐值得接受﹕
一﹑「九二共識」 =「上海公報」+「台灣關係法」+ ...
「上海公報」﹐是尼克森訪問中國後﹐在中美建交前﹐中美在上海簽訂的公報﹐其中最重要的內容﹐就是﹕美國認知台灣海峽兩岸的中國人都認為世界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這個最重要的內容正是「九二共識」裡「一個中國」的原則精神﹐就是中華民國憲法的原則精神 - 中國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中國﹐台灣+大陸都是中華民國的領土。
「台灣關係法」﹐是美國與中國大陸與建交﹑與中華民國斷交後﹐美國國會所通過的國內法﹐其中最重要的內容﹐就是﹕幫助在台灣的中華民國繼續保持自己的政體﹑不受任何外在武力未經台灣居民同意而改變(這﹐中華人民共和國當然不同意﹑不接受。)這個最重要的內容正是「九二共識」裡「各自表述」的原則精神(這﹐中華人民共和國當然也不會公然同意﹑接受。)
二﹑「九二共識」保證了中華民國的正統﹐同時保證了兩岸的和平﹑台灣的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十四億人民﹐除了極少數之外﹐絕對多數不會尊重一個背叛﹑分裂中國﹑不承認自身華裔血胤身分的臺獨勢力﹐當時刻到來時﹐也絕不忌諱以武力徹底消滅臺獨勢力﹐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十四億人民中的絕大多數﹐對推翻滿清﹑建立共和﹑維護一中﹑繼續存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歷史﹑地位﹐有一定的認識﹑尊重﹐絕不會隨便與中華民國爆發戰爭。
三﹑「各自表述」的語義邏輯﹐讀者必須放棄認為這是臺獨分子的低智商﹑低思維能力﹑低語言能力所可以理解的。
「九二共識」﹐不是隨便的「一鍋」﹐是「一品鍋」﹗國民黨去掉「九二共識」這個「一品鍋」﹐就不只如連戰說過的「跟民進黨有什麼不同」﹐而是還不如民進黨﹗
「九二共識」所要維護的中心精神﹐就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精神。不光明正大﹑義正詞嚴地堅持「九二共識」﹐還要「國民黨」幹嘛﹗
一直來﹐包括李登輝﹑陳水扁﹑蔡英文等中文不通﹑邏輯不通的臺獨分子﹐自以為神氣活現抓國民黨的辮子而咄咄逼問﹕「中國大陸會接受一中是指中華民國嗎﹖」就因為國民黨過去在位者也是中文不通﹑邏輯不通加上「不沾鍋」症候群﹐從來不敢正面迎戰﹐也從來說不清楚(注意﹐不同於有意的「不說清楚」)。事實上﹐「九二共識」本來就是有意模糊的共識 - 一中各表的「共識」﹗既然「各表」﹐還有不模糊的嗎﹖那才見鬼呢﹗而且還不是無意的模糊﹐是有意的模糊﹗
請問﹐既然模糊﹑既然各表﹐當然允許不說清楚(注意﹐不同於無能的「說不清楚」)﹐當然允許你說你的﹑否認我的﹐也當然允許我說我的﹑否認你的﹗自然允許你說你代表「一中」而否定我代表「一中」﹑允許我說我代表「一中」而否定你代表「一中」﹗
否則﹐怎能叫做「各表」呢﹖
如果要照李登輝﹑陳水扁﹑蔡英文等中文不通﹑邏輯不通之徒說法﹐「一中各表」就是我們可以強迫對岸來同意說﹕「中華民國就可以代表整個中國大陸」﹐那就不是「各表」﹐而真的是「虛有其表」﹐那麼對岸是否也可以強迫李登輝﹑陳水扁﹑蔡英文來同意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就可以代表整個台澎金馬」﹖難道﹐李登輝﹑陳水扁﹑蔡英文之徒﹐原來他媽的都是台奸啊﹗居然想用這麼拐彎抹角的賤招來幫助中共統一台灣啊﹗
「九二共識」﹐這個可以讓兩岸在「一中各表」﹑「各表一中」架構下和平共處﹑合作發展經濟的「一品鍋」﹐吾人要丟棄﹑要隱藏嗎﹖
四﹑臺獨分子﹐無知幼稚可憐﹐總是說「我們承認一個中國啊﹗也不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啊﹗我們是台灣啊﹗跟中國不相干啊﹗」不明白由聯合國接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會員國而排除中華民國的公報裡﹑中美的「建交公報」+「上海公報」裡﹑中日的「建交公報」或與其它建交國的公報裡﹐論述「世界只有一個中國」的終極目的﹐就是在這些公報裡指出的「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
五﹑美國﹑日本都跟中國大陸有密切的經貿交往。
美國有與中國大陸簽訂的「建交公報」+「上海公報」+「台灣關係法」﹐臺獨政權就抱美國的大腿﹐但只看「台灣關係法」﹐假裝不知道「建交公報」﹑「上海公報」。日本只有跟中國大陸的「建交公報」﹐甚至沒有「台灣關係法」﹐臺獨政權也抱日本的大腿﹗為什麼就不能抱中國大陸的大腿呢﹖
何況﹐「九二共識」=「上海公報」+「台灣關係法」+ ...﹐這裡的「...」﹐就是指「九二共識」裡有更多的好處﹐包括憑著推翻滿清﹑建立共和﹑繼續存在世界的品牌﹐中華民國得到台灣海峽兩岸和平發展的前景﹐並不需要抱中國大陸的大腿﹐而是「一個中國」下的共組分子﹐與台灣海峽對岸平等交往﹐也同樣擁有「中國」﹐更不需要如那些中美﹑中日「上海公報」﹑「建交公報」般﹐內容指明「認知/承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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