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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梅峰健保免費公投  副市長: 早早安(顏俊家)子鳴Abr尉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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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政治時事【家國主義 家主政治 中華家國】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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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SCF根據自己的人生經驗和聯網經驗認為這些人不會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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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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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
梅峰健保免費公投


某政論大攤子的主持人說(2006-1-23, 13:48):『一個人的命運由性格決定,性格由智商決定。一個一無所有的人,你能要求他如何?他拼命的轉貼也是維持起碼的城市動力。』

*****************************************************
一、SCF不認為有人有能力論證出【智商決定命運】。

二、在網上用對方在現實人生裡的失敗來奚落嘲諷或打擊對方是一種明顯的人性弱點。

三、受奚落者的文字能力、思維能力、和論說能力在聯網“政論圈”裡都屬上品,速度之快篇幅之長大尤其驚人。SCF打了保單,如何?!

四、綜上,SCF認為這位主持人有必要好好反省,SCF也認為帶著愉快的心情按鈕支持他的那些人有必要好好反省。

五、SCF根據自己的人生經驗和聯網經驗認為這些人不會反省。

.


SCF的倉庫:【反共反獨】【獨腳強盜聯網史料庫】【*每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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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先生,恭喜發財,有事年後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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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不能用顏色....
刪除2006/01/29 00:50

標題不能用顏色....這是早就規定的,老規矩。

電老大也說過訪客簿是私領域,可是有幾個人就會烤到公開討論板?不尊重作者的所有權。所以這種背判朋友的人不能做朋有。你一定是軍校畢業的才會不懂何為隱私權。

我的身份是誰早就預先和電方報備過了。

許多朋有都知到我是誰,唯一,只有你會用威脅話對網友的人。會用威脅話的人都不是正派人。

你看你好友Gail和巫山行雲在你你板吵到要打關司你不勸

卻拼命來威脅我。你知不知道你的用詞叫做威脅?

教育部國語辭典

威脅

注音一式ㄨㄟ ㄒ|ㄝˊ
注音二式i shi
相似詞脅迫、威逼、威迫、威嚇
相反詞
解釋以威力脅迫。晉書『卷九十八』王敦傳:而敦曾無臣子追遠之誠,……將以威脅朝廷,傾危宗社。聊齋志異『卷二』聶小倩:小倩,姓聶氏,十八夭殂,葬寺側,輒被妖物威脅,歷役賤務。

【威脅】

注音一式ㄨㄟ ㄒ|ㄝˊ
注音二式i shi
相似詞
相反詞
解釋以權勢威力脅迫。他無視於威脅利誘,始終堅持自己的原則。


  稱:中華民國刑法(民國 94 年 02 月 02 日 修正)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二月二日公布之條文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第 二 編 分則
第 三三 章 恐嚇擄人勒贖罪
第 346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損人不利己的行止當三思! 修改刪除     回應給: 巫山行雲(DreamCould)2006/01/22 06:38 推薦2


痞瘋《北市長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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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俊家(早早安)
Gail

巫山行雲先生!

您好!非常歡迎您至家城賜文!

小弟這陣子,每看見您,總覺得聯網爾後可以省一筆錢,大家都不必買複印機了,也總想到以前家中的八哥,讓人可以趣味一下,所以要謝謝您!

但小弟以為閣下今天的舉動恐怕對您自身不利,所以多言一下,小弟想請問的是,如果閣下在路上看見惡狗對人狂嘯,您會因此看輕那位被狗吠的人,還是自然的就以為反正那猛吠的鐵定是狗,何必睬牠?又您如果看見流氓以粗俗的髒話罵人,您是會看不起那位被他臭罵的路人,還是那位下三濫的太保?

再者,您今天會將這樣的圖畫寄給您的母姐看嗎?如果答案是否定的話,那孔老夫子「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炎黃子孫為人之道,您難道就會自暴自棄的不想接受了嗎!這樣的做人會讓小弟對您未來或有之光明前程疑慮頗深!

小弟以為您這樣的舉動,除了讓您發洩一下情緒外,對您似乎毫無好處,要知這是白紙黑字的顯現,是很難賴掉的,您閣下的公信、道德與名節,很可能在此一舉就永遠被網友定位為下階層的無賴,划得來嗎?

您尚未婚,聯網女性很多,這個侮人又自侮的舉動,恐要讓您招到許多的抗議與不齒,您如果想交個網上女朋友,看來也不大容易了!

總之!此舉對家城與小弟甚或靜宜小姐應該都毫無影響,但似乎對您卻是有百害而無一利,智者的確當思考損人不利己的最下等行止是否當為了,家城不告不理,但小弟還是勸您這位血氣方剛的年輕人三思!

不敬之處,巫先生見諒!

祝您 新春如意

痞瘋 謹敬


家城試辦「不告不理」原則

各位家城的好朋友!

鑑於家城近來發生網友間之嚴重對立,小弟希望大家能化敵為友,沒有必要在網路上給自己找麻煩,小弟有機會亦會試圖化解。

但為維護家主政治核心基礎之言論自由於最極限,小弟今天學到,儘量不要以自身主觀去判定網友言行之是否不可理喻,而採行對該網友不尊重之處置,所以基本上希望試採不主動侵犯市民朋友自由之「不告不理」做法。

此即小弟及副市長們,只有在受到侵犯之市民朋友向市長申告後,才會試圖解決紛爭,而非當事人之檢舉告發,如果是為了家城之精進,當然亦會受理,至於當如何解決,待事情發生時再說吧!

不過小弟之家主政治精神是絕對不會違背的。希望大家毫無禁忌,在合情合理合法之善意情況下,盡量發揮,訴說自己的想法!

祝大家遨遊聯網愉快

痞峰 謹敬

敬致靜宜之朋友、麥芽糖先生與曾老 太公!

謝謝回應與解釋!

小弟以為這是您與家城及小弟間之問題,與麥芽糖先生在聯網他處之行為無關,因為小弟目前只負責這裡,並未接受聯合報之聘請,負責整個聯網的成敗。

當然,如果「麥豬」真是麥先生暱稱,而他亦不反對您這樣之稱呼,自然沒有問題,只是小弟以為可能性似乎不大!不過這點倒是可以請麥先生告知小弟。

所以如果麥先生無法接受這個稱呼,到時還是要拜託先生,給小弟一些面子,讓小弟好做人,小弟真的覺得網友間豬來狗去不妥,大家會傷了和氣,您不覺得嗎?

小弟亦想請問先生與幾位受牽連之其他網友是否願意接受「強盜」之暱稱,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小弟亦會拜託麥先生尊重您與大家的意願,好嗎?

並謝謝曾公幫忙做和事佬,感激不盡!

拜託!拜託!

弟 痞峰 敬上

2005/02/06 00:35 刪除回覆
XXX您好:

很感謝您來XX貼文回應,不曉得您知不知道,電小二曾在網棧服務台公布過,在主題上勿使用 html 語法,但在內文內可以。主要是因為主題使用 html 語法會在聯網首頁的新文與推薦欄中造成文字完全無法顯示,也無法按連結閱讀,而失去它原有的意義。

XX身為XXXX為了更大多數讀者的權益,不希望您的好文在上述兩欄中無法顯示,使讀者無法連結閱讀。可否請您重貼一次,在主題上使用正常語法。XX看到您重貼後,會把您使用 html 語法的那篇刪除。

謝謝您的合作!並預祝您新年快樂!

XX


-----以下回覆 xxxxxxxxxx 的留言------

XXXX!

遵命!雖然小弟之理解與您不同。

各位網友好:

請您儘量不要在標題中使用 html tag,因為 html 中某些 tag,如大家常使用的雙引號("),會使語法錯亂,導致推薦文章機制出現問題。

若是您強烈需要使用 html tag,請不要使用單、雙引號('、"),如此依然可以達到您想要的效果,如:(font color="#FF0000" size="none")請刪除「"」,改為 (font color=#FF0000 size=none)。

若因您的標題語法造成機制錯亂,我們將逕行刪除您的文章,不予通知!

不便之處,敬請配合!

電小二 敬上

祝新春愉快

梅峰 敬草

2005/02/06 10:46 刪除回覆
XXX:不是你我對這個問題的理解不同,而是你不曉得還有這樣的公告。就貼在網棧服務台的討論區內。我想您也應該不希望您的文章貼出後,在聯網或聯合電子新聞網首頁無法顯示您文章的主題,更無法連結閱讀吧?!

電小二的公告如下:


大家好:

聯合網棧開放 html 語法編輯,包括內文和留言版,但請各位網友注意,文章標題如果使用 html 編輯,會造成聯合網棧首頁上的最新文章及最新推薦的地方,顯示異常(無文章標題可點閱),造成其他網友想點閱也無法點閱的情況,故請各位網友配合,文章標題請勿使用 html 編輯,內文可。

如果首頁發現顯示異常,電小二會將該文刪除。請被刪除者重新張貼,電小二不再通知囉!謝謝大家的配合!

敬祝
心怡

電小二 2004/10/01

-----以下回覆 xxxxxxxxxx 的留言------
XX小姐!

謝謝您的來信!

對不起!我說得不清楚,應該說我們看的文章不同,而我認為只要不要用單雙引號('、")即可,我們不當放棄自己的權利。

知道您怕過年,小弟特為文一篇,盼妳能快樂起來,為自己尋找幸福!

祝 雞年順心如意

梅峰 敬草

2005/02/17 14:42 刪除回覆
Dear 梅峰:

日前曾在網棧服務櫃檯公告過,
公告》發表文章標題請勿使用 html 語法
,您可能沒有看到過,希望大家發表文章時,標題不要用 html 編輯,顏色字體大小都請避免,內文則無限制。因為標題部分常會造成首頁最新文章及推薦文章顯示不正常。

稍早看到您
(轉貼)台灣選舉訴訟案∕陳文茜一文,標題為紅色,還請您看到留言後及網棧服務櫃檯的公告後,日後標題請勿加 html,一起協助維護網棧的首頁。
謝謝您的配合!

電小二

-----以下回覆 webadmin 的留言------
電小二先生!

謝謝您的提醒!

小弟目前是以下列文字做依循,而且既然網棧擔心的是「單、雙引號('、")」,則小弟的想法是,為何不是修改臭蟲,為何不是限制「單、雙引號('、")」,而卻是要限制所有的 HTML 語法於標題,而這個對網友之限制,的確影響到網友之發揮與權益,尤其是小弟這呆板不想自薦的人。

小弟直言,請電小二先生考慮一下!謝謝!

梅峰 草

各位網友好:

請您儘量不要在標題中使用 html tag,因為 html 中某些 tag,如大家常使用的雙引號("),會使語法錯亂,導致推薦文章機制出現問題。

若是您強烈需要使用 html tag,請不要使用單、雙引號('、"),如此依然可以達到您想要的效果,如:(font color="#FF0000" size="none") 請刪除「"」,改為(font color=#FF0000 size=none)。

若因您的標題語法造成機制錯亂,我們將逕行刪除您的文章,不予通知!

不便之處,敬請配合!

電小二 敬上


本文於 修改第 1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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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先生,不誠實做人對嗎?好好過年,咱們年後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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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先生!

謝謝關懷!

痞瘋請教,您是當政者嗎?否則國家大事與您何關?所以只有網管才能管事麼?還記得您到電小二那打報告,要痞瘋在標題上不要加顏色嗎?您也不是網管呀!

您對痞瘋之善意批評與指教甚或諷刺,包括務實、保護自己、愛管閒事、搞不清楚身份地位,痞瘋都很感激,也都誠心反省,該改的也都改了,奈何痞瘋維持自認無錯的地方不對嗎!總不能您批評什麼,痞瘋都該當聖旨接受!咱倆到底是不同的人,痞瘋沒有必要當莫先生第二吧!

痞瘋請您離開是為了保護真正的您,您還不知道嗎?如果痞瘋為了維持聯網的誠實,將證據抖出來對真正的您無傷的話,那痞瘋就不得不為了,因為您不在乎嗎!痞瘋不想與您為敵,您看不出來嗎!

不多說了,好好過年,咱們年後再談!

恭祝 新春如意

弟 痞瘋 敬上


SC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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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網管嗎?
刪除2006/01/28 21:00

你是網管嗎? 沒破綻又如何?

你老是搞不清楚自己的身份地位,又愛管閒事

這就是我所說的「笨」

一個不懂得保護自己的人就是笨

這是善意的告訴你

你沒看到 SCF 和 Gail 一天到晚吵架和罵人 笨

你怎麼沒有請他們離開 UDN??網管也沒請他們離開

你憑什麼叫某網友離開?

其實我不想跟你吵架

你已經很可憐了...

到如今還不懂得保護自己

人生有幾個卌九歲讓你重來?

我不過是批評你不務實 罷了

你從頭想想 我對你說的話吧

不要把諷刺的話當褒獎)



本文於 修改第 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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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先生,新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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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先生!

除夕與新年就到了!一切以和諧為佳,咱們年後再說!但仍要委婉告知您,您是每多留在聯網一天,就又多一些破綻,何必呢?還是離開吧!

敬祝您閤家 新春如意!

痞瘋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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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 Moscow, a "humble please", leave UDN, but not Famlly 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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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 Mr. Moscow,

OK, the Last chance to you, You have probably misunderstanded me, I am asking you, "please lease UDN, but not Famlly City".

Your deleted articles here in Family City give us a fatal evidence about your connection with somebody, I really do not like to show it, please don't forced me. Your leaving here quietly hurt nobody, but if you force me to announce it, it will embarass other people so much! However, if you insist to hurt that people, then I have no choice.

I really really do not like to hurt anybody, I always want to give them chances to amend themselves, but I personally do not like any dishonest happen here in UDNNET if I have happened to found it.

So, please leave UDN, Mr. Moscow, the last chance, it is not a "threaten or warning", but a "humble please".

Again, you have my word, if you cancel your personal account, then I won't show this fatal evidence out, and I am probably the only one here in UDN to have it!

Best Wishes
Mei, Feng


一種會背叛朋友的

瀏覽7|回應0|推薦1
2006/01/26 14:47:11

先趕人離開他的城市,又問人為何「自刪」他城市內的文章?

我都沒問他為何盜烤我的文章呢?真是不上道。

一個會把隱藏網棧文章或別人悄悄話「公布」的人

就是一個會背叛朋友的人

以不光明手段「討好」別人

有何資格威脅人?

甚至有人到許多網友的留言板去公開說某些人的壞話

我在我家自拉自唱,關你們什麼事?

( 不分類不分類 )

Hello, Mr. Moscow, Please leave here, otherwise!

Hello, Mr. Moscow,

Please leave here, otherwise there will be more tips out!

Please accept my advice, and don't make me do more to embarass you and your "boss"! I am serious, really!

You have my word, if you cancel your personal account, then I won't show this fatal evidence out!

Wish you a Happy New Years!

Pi, Feng


本文於 修改第 1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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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話看場合地位 與騎士先生共勉(轉貼)痞傢伙 凡夫狗 X白痴 Y爛人 陳騙子 馬白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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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楚瑜真可憐  
  回應給: 曾太公(et13808)2005/10/18 09:30 推薦0


cavalry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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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這裡只看到這樣的挺宋人士:

沒有真相只會罵人的「曾太公」、搞不清狀況只會道聽塗說,不看政績只看長相的「老羅」、還有自以為是預言大師,說錯了只會硬拗,討論事情只會模糊焦點的偽君子「Xuser」。

有這種支持者存在,不管宋楚瑜有多英明,也會被這些人給拖下水。

原來宋跟扁一樣是不能罵的   
回應給: Xuser(Xuser)2005/10/13 14:23 推薦1


cavalry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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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35

原來對某些人來說,宋楚瑜是神聖的,說了謊,做了錯事,都不能罵。跟挺綠就不能罵陳水扁一樣。

Xuser 的白痴論點:「更重要的是,媒體與泛藍都不在意陳水扁的鬼扯,而把矛頭對準宋楚瑜。這,就是台灣人的公道--跟319一樣,沒有能力追強盜,卻反過頭來責怪被搶的受害人。」

為什麼媒體與泛藍都不在意陳水扁的鬼扯?那因為他的話早就沒有信用,說的話再沒人相信,是個人格破產的人。大家完全沒興趣理他。現在大家批宋楚瑜就是不希望他變成像陳水扁一樣,這才是台灣人的公道。

如果有一天,大家對宋楚瑜的說謊再也沒有感覺,對於宋楚瑜做的錯事都不在意,那才是宋楚瑜的悲哀。但,也許這正是Xuser的期望?

罵人馬白臉的傢伙什麼時候反省過了?   
回應給: SCFtw2(SCFtw2)2006/01/25 09:51 推薦1


cavalry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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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瘋《北市長候選人》

> 三、受奚落者的文字能力、思維能力、和論說能力在聯網“政論圈”裡都屬上品,速度之快篇幅之長大尤其驚人。SCF打了保單,如何?!

上品?全篇把馬英九叫成馬白臉的文章,還真是上品。再者,速度快、篇幅長,都不是一篇好文章的要件。

> 四、綜上,SCF認為這位主持人有必要好好反省,SCF也認為帶著愉快的心情按鈕支持他的那些人有必要好好反省。

罵人馬白臉的有沒有必要好好反省?

> 五、SCF根據自己的人生經驗和聯網經驗認為這些人不會反省。

「老子能代表所有人,老子說了就算」,這招該不會是SCF從胡卜凱那裡學來的?

dearblue 在吠什麼?
2005/06/27 13:16 推薦0


cavalry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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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言狗語,我真是一句也聽不懂。
冬月何必跟牠吵架?
2005/07/06 11:09 推薦0


cavalry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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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要叫,讓牠去叫就是了!
說不過人就躲起來
2005/07/20 19:36 推薦0


cavalry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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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民黨主席選舉怎不來拜託國民黨主席?

Xuser,胡說八道一通之後,無法回答別人的質問,只會像烏龜一樣躲起來?


說的比唱的好聽   

回應給: 梅峰(MeiFeng)2005/08/17 13:56 推薦1


cavalry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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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瘋《北市長候選人》

1. 馬英九趕連戰?要是連戰自己不想走,馬英九趕得走他?不用腦袋想都知道的事,今天居然還有「有心人士」要拿出來批馬。

2. 重啟真調會?重啟個沒用的廢真調會幹什麼?如果真調會能夠發揮作用,哪還需要再重啟什麼真調會?問題是,真調想要發揮作用,除非陳騙子答應。否則,重啟個沒用的東西幹什麼?連李昌鈺都幫陳騙子背書了!

不禁要罵 YST 支持者白目   

回應給: 瑜珈熊(yogibear89)2005/11/21 10:07 推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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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termoon

>>都是你們福佬人說的,沒聽過福佬人對此論調的反駁或譴責,恐怕你們心裡是認同的。

好大的栽贓啊。

福佬人對此論調的反駁或譴責,你沒聽到不代表沒有。像我就曾經罵過李登輝是挑動族群對立的元兇,「罪該萬死」。我這個福佬人,在家裡常常因為討論政治跟父母吵架。

原來 YST 那種爛人的支持者就是像你這種只會栽贓誣陷的貨色?我是不想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不過對於盲目支持 YST 的傢伙,不罵一罵實在不行。

說話看場合與地位

修改刪除2005/03/08 22:57 推薦0


痞瘋《北市長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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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話看場合與地位

蕾蕾小姐!

謝謝您的回應!

小弟倒認為 YST 先生罵的好,如果他認為馬哥嚴重違反了他的信念,小弟亦曾罵他沒出息,他的確曾為了選票失去立場。小弟罵耳東騙子,罵岩里鬼子,現罵宋宋叛,是毫不猶豫的,這不叫人身攻擊,這叫洩恨,洩小市民無法影響世局而只能罵罵之恨。

小弟絕對認同網友間相互辯論,不能人身攻擊,因為這樣絕對無法對話下去,可是網友間彼此痛罵遠在天邊的政治人物,則就完全不能客氣,因為他們的一舉一動都攸關千萬百姓之幸福,以嚴苛之標準鞭韃他們是絕對必要的,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洩無法讓其知道之恨,才有可能引起他的注意。

如果遠在天邊之政治人物,真有可能與我們對話的話,當然我們不可能會無禮,凡事亦要看場合,如果我們今天有機會在電視上或中時聯合上發表言論,此時代表我們受重視了,我們的一言一行亦是公眾人物了,當然就不大會如此無禮。

而網路實在有點像幾個人在家聊天的小眾媒體,沒有一點影響力,只要網友間相互尊重,罵罵遠在天邊之政治人物,好好的檢驗他們,應當是正常的吧!

小弟直言,不知蕾蕾以為何!

梅峰 敬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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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恭喜,大家新年好!
    回應給: Gail(GAIL) 推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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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靜宜小姐!

謝謝您倆的幫助與解圍,痞瘋沒齒難忘!

快過年了,何不去做些女人家最愛做的事情,採購採購,買幾件漂漂衣服,化妝化妝,人要衣裝,佛要金裝,打扮打扮,這樣您的心情一定會好很多的!

麥兄覺悟的好:「時間放在朋友身上,少製造一些敵人」,爛仗不打,窮寇莫追,事情過去就算了,得饒人處且饒人,沒有必要窮追不捨,給人家留點餘地,放人家一點生路,以後自己也說不定反得其益,大家以後在網上還要常碰面,多個朋友,就少個敵人,甚或要能化敵為友,您的人生旅程才會少些荊棘,也才會做出更多有益自家與社會的事!

恭祝您新的一年,有更多的夢想實現,痞瘋亦盼您轉移目標,替自己的將來想想,女人家的青春可是非常非常有限的,緣份是不會自己上門,這是要下功夫的!

最後敬祝 新春如意

痞瘋 謹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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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論出我口、輿論出我手,見縫定插針、閒話背後走。羞恥為何物?名利我左右,等等小子輩、忌恨如寇仇。
    回應給: 老莫(Moscow) 推薦2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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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梅峰健保免費公投

.2006/01/24 00:56 Moscow(ASUS)對梅峰和SCF說: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532716&raid=1533180&no=50415&cate_no=57214#rep1533180

你和 S 先生一樣

1.把悄悄話公布

--就我看到的,SCF公布的是他自己的回覆、文章,無涉及他人隱私之處,Moscow有何證據證明SCF和梅峰把他人的悄悄話公布!?有何證據證明SCF和梅峰侵犯他人隱私!?

2.把隱藏板的內容搬出來

--一個兩百多人的大棧,關起門來自己爽,罵敵人不敢給敵人聽見,那要用怎樣的形容詞形容?嗯?Moscow(ASUS)?

我的權益可能在那裡受損,Moscow(ASUS)竟然還振振有詞地罵梅峰「把隱藏板的內容搬出來」--您是裁判兼球員啊!!所有規則都是妳定啊!!妳可以擅改規則啊!!對啊!!妳是資深老老會員嘛!!

3.隨意烤別的網友的文章貼到你的網?不顧作者的所有權或著作權!

--天下事天下人管得,蓋文章分兩類,一類是事物、一類是政論。把妳棧上肥皂箱那堆酸奉梅峰的言語搬過來示眾叫侵犯著作權~~~~~

該用怎樣的形容詞形容妳?嗯?Moscow(ASUS)?

更別說梅峰是我和SCF共同的朋友!!!!

4. 亂套誰是誰,是你們共同的第四招

--我沒看過梅峰「亂套誰是誰」,我看過SCF相當大量的舉證歷歷,昨晚我並且看到Moscow(ASUS)無恥地栽污「SCF=Gail」好讓自己金蟬脫殼。

昨晚我想出了為何妳Moscow(ASUS)、WangFan、myata情急之下一定要栽污「SCF=Gail」,妳Moscow(ASUS)以前和我通過信,最清楚Gail不可能是SCF。然而,妳昨天卻敗得那樣難看!!非常難看!!

Moscow(ASUS)、WangFan共同的心態就是「多扯幾人玩分身,我玩分身辱罵別人就罪減一等了」。

--Gail罵人向來就是Gail罵人,不像妳,本尊博取好名聲,用分身攻擊別人。甚至淪落到造謠。更別說WangFan那9個分身加上最新發現DreamCould突然在素不相識之下性羞辱我。

城市討論區:SCF=Gail 你會栽贓 我也會
老莫  不分類∕不分類  對聯網不爽的 請進來  2006/01/24 00:18:13

公論出我口、輿論出我手,見縫定插針、閒話背後走。羞恥為何物?名利我左右,等等小子輩、忌恨如寇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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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離開事情就沒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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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先生!

請息息怒!痞瘋從未與您,甚至聯網任何一位朋友結怨過,所以聽痞瘋言,趕快離開,您每多說一句話就定會多露一些馬腳,痞瘋不想去研究您,至於公告或轉貼【網友文、隱藏板、悄悄話】,痞瘋過陣子會為文說明!

痞瘋絕絕對對無惡意,否則痞瘋馬上不得好死,您只要離開,事情就沒了,要不只會愈鬧愈大,華市長多少會受累的!大家都是藍軍的網友,沒必要為政客這樣相互結怨,這才是傻!

相信痞瘋的誠意,這是欲讓您善用的臺階,給痞瘋一點薄面,該睡了,年也到了,不要再多言了!

痞瘋 謹敬

本文於 修改第 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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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先生還是離開聯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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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先生!

您對痞瘋的關懷,痞瘋感謝,善人真正不敢!笨人卻是容易讓他人以為!這是正常的,雖說痞瘋當然不會自以為笨啦!

不過,痞瘋以為學長確認您就是華市長,也非毫無道理,痞瘋細思一下,您倆風格的確有幾分類似!加上您出現的時間與對聯網的深入了解似乎不合,小弟如有時間追究,很多蛛絲馬跡可以更加確認,不過華市長是聯網最大市的老前輩,又是馬先生的守護者,而馬先生也的確在聯網需要支持,所以痞瘋以為,您最好還是退下,免得馬腳愈來愈多,對華市長的英名或有影響!

請收手吧!痞瘋絕無惡意,肥皂箱需要華市長的領導,不要讓他難做人,您以為何!

痞瘋多言,尚請諒解!

敬祝 新年快樂

痞瘋 謹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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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限制我的自由

2006/01/23 15:25 瀏覽51|回應3推薦4

阿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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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4)

狂老〔酵母菌〕
痞瘋《北市長候選人》
ray35
Rebecc

今天有某位市長看到最新推薦排行榜上,我在推薦這裡的文章,他來我的訪客不上留言問我說,我為何要推薦這裡的文章?我就反問他一句:「為何某某人被停權了那麼久,你還要推薦她的文章?」

推薦文章是每個人的自由,就算是他與狂老有什麼恩怨,也不關我的事情,他憑什麼限制我的行動?

我的簽名檔
茜茜藏寶空間(採用邀請加入,邀請必須要在管理中心才收得到,拒絕申請加入)
茜之文藝園
https://city.udn.com/v1/city/index.jsp?gid=2143
嗯嗯...   

回應給: 阿茜(chiaochien)2006/01/23 16:46 推薦3


華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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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3)

狂老〔酵母菌〕
痞瘋《北市長候選人》
ray35

有一掛人暗中傳消息說決不要看及「推薦」我和冬月的文章。我隱約知道是誰!

在網路上搞派系....很失望。人生不能從現實生活找成就嗎?

在網路上搞派系啊?   

回應給: 華碩(ASUS)2006/01/23 22:16 推薦1


狂老〔酵母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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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狂老〔酵母菌〕

在網路上搞派系 若正正派派地搞 光光明明地搞 也事屬當然

就拿自己的思想顏色旗幟鮮明的搞好了

因為物以類聚 人以群分 乃自然現象

有人說我是老狐狸 那不喜愛狐臭味的自然會躲得遠一點

我一點也不會奇怪或怪罪

偏有些人喜歡暗地裡搞 想專以己意志馭人 搞破壞別人形象或他人間感情的事 想發展自己的影響力 想在網上當大哥或大姐角頭的角色

這那算是搞派系 是在聯網搞雜居 耍混混...有真本事嗎

還有 是一種朋黨心理 不是因政黨理念而相挺

而是怨氣相同 格調相同 對某某帳號不爽相同而相依為命

因為彼此離開了不能獨活 沒人要睬他說了什麼

對誰 我都沒歧視的意思 我又是誰 算什麼呢

眾生既輪迴到這網上 也是有相皆妄 各有所執 各有其悲

曾太公說我狂老悲哀 的確屬實

嗚 嗚 

希望下輩子不會再輪迴到聯網了 

被那兩個鴛鴦盜罵最多的是   

回應給: 狂老〔酵母菌〕(madkao)2006/01/23 22:26 推薦1


華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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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狂老〔酵母菌〕

你還好意思哭?被那兩個鴛鴦盜罵最多的是你、我;和精忠報國三人啦
****************

而是怨氣相同 格調相同 對某某帳號不爽相同而相依為命

因為彼此離開了不能獨活 沒人要睬他說了什麼

對誰 我都沒歧視的意思 我又是誰 算什麼呢

眾生既輪迴到這網上 也是有相皆妄 各有所執 各有其悲
************

同意以上的話



本文於 2006/01/23 22:28 修改第 1 次


本文於 修改第 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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