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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若如陳志旺所言, 他是自願幫羅太太的, 則陳先生是違法的(上班時間辦私事, 公車私用), 應予以懲戒才是, 但政府又不處份, 原因何在呢?(該不會又像319槍擊事件, 有過不處份, 甚至將來給于獎勵升官, 畢竟這種的獎勵權限在於政府, 人民只能恨的牙癢癢的)
2. 擁有數億元身價(甚至可能有數十億元)的第一家庭, 難道請個佣人都有困難嗎?其心態可議呀!(反正是A政府的, 不A白不A)
3. 以羅太太的財力(羅先生可是中華紙漿的董事長ㄡ), 難道請個佣人都有困難嗎?其心態亦是可議呀!(反正是A政府的, 不A白不A)
4. 最該出面說清楚獎明白的羅太太卻不出面, 但阿扁與陳志旺卻即著跳出來澄清, 真是皇帝不及卻急死太監
5. 阿扁一而再,再而三,三而時時的說謊, 真不知何時才能坦蕩的面對國人
6. 民進黨欲蓋彌彰的一再說謊, 最後卻使出了他常用的殺手鐧(比爛的), 想以阿珍夫人身體上的缺陷, 再次來博取人民的同情, 藉以掩蓋他們的不法行徑
7. 民進黨一貫以高標準來檢驗他的對手, 卻以超低且下流的道德標準來看待他的同路人, 真不知民進黨所謂的改革, 是不是只侷限於改對手的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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