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禁當幽靈,若有重要之事須先報備
三、需尊重各地的管理者,並遵守規定事項
四、唯有管理者擁有多重侍寵的權利,居民至多一侍寵
五、禁回一行文
六、管理者需一星期內完成帶居
七、請勿隨意操縱他人角色
八、加入本城後,三星期內未申請角色者,及45天未回城市回文者,一律踢除
1.先了解市民守則
2.到市民資料創建新角色
(圖片)
名字: 性別: ( 無雙性 / 無性,請注意 ) 年齡: ( 沒有什麼遠古時代的生物之類的,請注意,若為吸血鬼,至多為1200不得超過,狼人則是不得超過1000。 ) 外貌:個性: 種族: ( 吸血鬼 / 人類 / 混血 / 狼人 ) 能力: ( 市民能力最多兩種,請依各種族習性不同而擬 ) 職業: ( 依選擇的設施類別決定,選擇商人請至表單申請區填寫 ) 居名:
侍寵
(圖片)名字: 性別: ( 無雙性 / 無性,請注意 ) 年齡: ( 沒有什麼遠古時代的生物之類的,請注意 ) 外貌: 個性:種族: ( 需與自己種族相同 ) 能力: ( 僅有一種 )
3.到影像館輸入圖片
4.等負責之管理者回應通過並帶居
5.進入城市
※若有問題,請至訪客簿詢問※
因購入一本【幻獸事典】,發現裡面的有講到半吸血鬼的設定,因此我想請各位市民更改一點東西。即是關於混種方面,有兩個技能的混種居民,請附加一個缺點上去,以下三選一。
1. 傷口恢復力與一般人無異(人類)
2. 害怕陽光、銀製物(吸血鬼)
3. 月圓之夜會強制變身,行為不受控制(狼人)
舉例來說,人類混吸血鬼,那就是1跟2擇一,以此類推。
1.只要是需要到非自己的居住區域時,須先提出申請。
2.基本上是由居民的管理者和欲申請通行該區域的管理者,兩方面進行審查。
3.各管理者可斟酌予以通行的區域。
離婚機制
一、無下述或正當理由者,結婚未超過兩個月(現實時間),不得訴請離異
二、如有甲方認為該終止此項婚姻,乙方卻不肯允諾,則甲方取得兩管理者同意之簽署,可訴請離異
三、若有甲方在此地失蹤達現實時間超過(不含)兩個月者,乙方有權利訴請離異
四、若甲方有婚外出軌之行為(乙方認知),乙方有其資格取得兩管理者同意,簽署之後,可訴請離異
五、倘若有家暴之行為,提出訴請離異,由兩管理者以上徹查屬實,可訴請離異
結婚申請條款
一、需得申請結婚之兩方或以上的人提出(基本為一夫一妻制,如多方皆同意,不介意,二夫一妻、一夫二妻…)
二、離上次訴請離異未超過兩個月者(現實時間)者,不得再次申請
三、需有兩位以上願意證婚之親朋好友(往後訴請離婚時,如需有蒐證行為,管理者可能詢問之對象)
四、同性、異性皆可得申請資格
五、得一或以上之管理者接受擔任主婚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