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兩岸敵對時代,我方堅持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政府,北京政權是叛亂集團,北京政權自稱「中國政府」,將中華民國政府當作「殘餘政權」,後又硬稱中華民國政府為其「地方政府」;當時雖無九二共識,但就自然而然的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
不僅今日的兩岸關係如此,世上任何時代的分裂國家也都是一樣;古羅馬帝國曾出現兩次分裂,第一次是屋大維和安東尼的分裂,屋大維也是以自己的政權為羅馬政府,安東尼的政權就祇是政權不是政府,安東尼亦同樣以自己的政權為羅馬政府,屋大維的政權也祇是政權不是政府;羅馬帝國第二次分裂是君士坦丁和李希留的分裂,君士坦丁亦以自己的政權為羅馬政府,李希留的政權祇是政權不是政府,李希留當然也以自己的政權為羅馬政府,君士坦丁的政權祇是政權不是政府;羅馬帝國這兩次分裂,不都是「一個羅馬各自表述」嗎?日本南北朝時代,北朝天皇以自己的政權為日本政府,南朝天皇的政權祇是政權不是政府,南朝天皇也以自己的政權為日本政府,北朝天皇的政權亦祇是政權不是政府;日本在分裂時期,也同樣是「一個日本各自表述」;所以今日兩岸關係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乃分裂國家的必然法則!
今日兩岸雖由敵對轉為和平,但「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仍然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九二共識祇是將兩岸敵對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變成兩岸和平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我方仍應繼續堅持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政府,不再稱北京政權是叛亂集團,但北京政權仍然祇是政權不是政府;明確的說,我方應繼續堅持中華民國政府為中國政府,北京政權是不同政權,北京政權自稱「中國政府」,視中華民國政府為不同政權,是北京政權的「各自表述」;但北京政權若硬稱中華民國為其「地方政府」,那就不能當作北京政權的「各自表述」,必須嚴正抗議和嚴加制止!
因此無論兩岸敵對或和平,我方都應堅持三項不變的基本立場,這三項基本立場乃世上任何一個分裂國家中的任何一個政權所必定堅持的三項通則;這三項基本立場為:
第一、 無論兩岸敵對或和平,中華民國政府都是中國政府。
第二、 無論兩岸敵對或和平,北京政權都祇是政權不是政府。
第三、 無論兩岸敵對或和平,兩岸關係都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
那兩岸間敵對與和平又有哪裡不同呢?兩岸敵對時,就稱北京政權這個不同政權為叛亂集團,兩岸和平時,北京政權這個不同政權就祇是不同政權;原來兩岸敵對與和平,兩岸關係間的差別就祇有這麼一點點;北京政權又何嘗不是一樣?無論兩岸敵對或和平,北京政權都「各自表述」的自稱「中國政府」;無論兩岸敵對或和平,北京政權也都「各自表述」的祇把中華民國政府當作一個政權,不把中華民國政府當作政府;無論兩岸敵對或和平,北京政權都祇能管他們自己怎麼表述,不能管中華民國政府怎麼表述;但兩岸敵對時,北京政權將中華民國政府當作「殘餘政權」或「地方政府」,那都是具有敵視性的「各自表述」;兩岸和平了,就祇能不具敵視性的「各自表述」將中華民國政府視為不同政權了;所以兩岸敵對與和平,兩岸關係都有三項不變的原則,唯一不同的就是要不要用敵視性的字眼形容和稱呼對方政權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