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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本城市首頁 親民聯誼會
市長:方正平  副市長: 小鯊亞理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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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社會團體【親民聯誼會】城市/訪客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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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簿 我要留言 共有 73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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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一個自由中國的原則, 回歸自由祖國中華民國!

來自大陸地區的同胞也是咱們中華民國的同胞,

咱們是自由祖國的炎黃子孫, 血濃於水的中華民族,

這將是中華民國建國百年史業的輝煌紀錄.

我們全體中華民國人, 更應秉持人溺己溺,

人飢己飢的大愛精神,

解放大陸同胞在共產黨政權下過著非人類,

且無尊嚴的生活.

同樣地, 大陸同胞來到我自由祖國的中華民國,

不分彼此, 尤其是困在蘇花公路的大陸地區人民,

國軍及政府各部門應全力搶救, 絕不可怠慢和鬆懈.

陸胞們歡迎回歸自由祖國, 我們竭誠保護你的安全,

不教共匪越雷池一步, 咱們瞭解你們渴望自由心聲,

傾全國之力捍衛你的自由民主人權, 確保海峽和平,

並以發揚五千年中華文化的傳統美德,

做為自由中國的建國志業, 三民主義萬歲!

民主自由與和平萬歲! 中華民國萬歲!

方正平 (cfang0606) 回覆
現在已經沒有“共匪”啦,能餵養13億人口憑的是真本事。這位留言大大有沒有去過大陸參觀過?
救助遇難者是人道,也無關大陸人、台灣人,受難家屬急著找出自己家人,自覺受不公平待遇,脫口說出只救陸客不管台客,那是人之常情,若此時還有哪個政治人物利用天災分化、醜化救災行動,那真不是人!連做人的基本道理、同理心和同情心都沒有。
要大陸更民主自由,不必靠船堅砲利,只要讓大陸同胞多多來台灣見證體會,久了自然會潛移默化。台灣絕對沒有“不教共匪越電池一步”的問題,只有希望兩岸多多交流的願望。

fen2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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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家一帆風順,二龍戲珠;三陽開泰,四季發財;五福臨門,六六大順;七星捧月,八面春風;九運當頭,十全十美。http://blog.udn.com/0988195179/3350699張婧芳台南古箏老師網頁


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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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憲法 = 黨賤法
 
黨賤法使政黨下賤、低賤、卑賤,羞辱、踐踏公民尊嚴

爭權奪利是內行、邪惡包庇是一流之下流、低級黨渣政治

很不幸 中華民國憲法是一部不折不扣黨賤法 ... 台灣哀哉


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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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路公民英雄豪傑,聚沙成塔改造時勢
 
走向真正民主政治,公政權之公民政治
 
政治轉型、政權轉型、正義轉型、民主轉型
 
中華民國百年,公民政治元年,政黨政治終年,政治之分水嶺

*     *     *
 
民主定義:天下為公、天下為民
 
民主價值核心:公權彰顯、天理昭彰
 
換句話說,民主定義之普世價值:天下為公、天下為民 、公權彰顯、天理昭彰
 
違背此普世原則:民主一定是假、民主一定是虛、民主一定是騙、民主一定是爛


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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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法部」,司法行政最高機關之見解,

所以列入行政院機關之醜陋佈局,

行政權壓抑監督權使其奴化,

領導人與高官恣意妄為樂此不疲,

制度之錯誤,執法無法彰顯,

此為黨憲法之惡其一。


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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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黨獨大就讓政府全權負責~這就是政黨灌迷湯

騙的人民團團轉~正是您我公民的迷失!

政府的權力以五權~行政 立法 司法 監察 考試~為主

資源最大 最多 最廣在行政院 如果沒有其他四權的監督

資源將會~濫用 亂用 私用

別說不會發生~過去的事實例子罄竹難書~利益當前 何人 何黨 可擋

縱觀現今之監督權皆淪落為有權有勢~

政黨 權貴 錢貴的庇護所 怎會如此地步!


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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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很邪的國民黨 一個很惡的民進黨

兩個政黨臭在一起邪惡 狼狽為奸 禍害台灣

而政黨輪替是打著民主的幌子進行貪婪的政權轉移

只不過是左手的豺狼虎豹轉移到右手的狐群狗黨

只是政黨權勢的洗牌與政權污名的洗權

信不信由您!


fen2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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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n≈ 這就是我們的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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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受到很大 
請大家發動到→我的文章    去觀賞.推薦好嗎。
感恩ㄟ


一般人貪生怕事不敢爭取應有ㄉ權利.等待他人爭取.有最好.沒有也無所謂?可是不怕事ㄉ人還不是被貪政集體瀆職......爭ㄉ回公理嗎? 還得到【冤】】.
*默默的民生運動,不因此被污衊而滅,反倒臺灣民生運動萌芽..........
地方貪腐將因此萬人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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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進化的革命不用槍炮、不用打打殺殺,用檢舉告發即可!(請大家相互轉寄)

下面是檢舉告發函的範例,請各位同志響應這一場文明進化的革命:
1.若有其他不法情事或發現貪官汙吏,請將事由改變即可。
2.告發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一但發起,公務員就必須執行,否則就是違法。
3.告發是請公訴檢察官偵查,並不涉及刑法誣告罪,請不必擔心。
4.檢舉告發約一個月後就會收到檢察官的傳喚通知,若沒收到就是被吃案了。
5.這是我們的國家,不是罪犯的天堂,好人必須團結在一起捍衛家園。
6.請記得︰對貪官汙吏與罪犯仁慈,就是對自己跟好人殘忍,而犯罪就必須接受國家嚴厲之制裁。因為 孔子說︰以德報德,以直抱怨。以德報怨、何以報德?
網路上可以檢舉告發的幾個地方:
總統信箱:http://www.president.gov.tw/php-bin/oopmail/mailform/index.php4
監察院長信箱:http://www.cy.gov.tw/mailbox.asp
行政院長信箱:http://www.ey.gov.tw/sp.asp?xdURL=mail/mail.asp&ctNode=1171&mp=1
法務部長信箱:http://www.moj.gov.tw/bbsSp.asp?xdURL=bossmail.asp&mp=001
銓敘部長信箱:http://www.mocs.gov.tw/index.htm
研考會檢舉信箱︰http://www.rdec.gov.tw/sp.asp?xdURL=bossmail/mail.asp
調查局檢舉信箱:http://www.mjib.gov.tw/cgi-bin/mojnbi?/newuserpost/veiladd.html

【致總統、行政院長、監察院長、法務部長檢舉函】
函向 貴長官檢舉告發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涉嫌違法亂紀,對於主管事務應作為而不作為,遂而造成政府機關違憲侵害基本人權,為此函向 貴長官逕行檢舉告發事。
事實與理由:
一、據日前媒體報載,去年九月有民眾具名、具證、具狀(合法檢舉告發)向檢察官慶啟人檢舉告發前總統陳水扁海外帳戶洗錢相關情資,未料由慶啟人檢察官轉交特偵組偵辦後,特偵組卻遲遲未傳喚檢舉人到案說明,同時亦未就其檢舉資料進行調查,因此出面向媒體投訴特偵組涉嫌吃案、圖利扁案被告。

二、檢舉人曾於去年九月間,具名、具證、具狀向特偵組檢舉告發前總統陳水扁與前金管會主委、副主委等人涉嫌利用及包庇台灣企銀作假帳洗錢(吳錦茂台企銀台南善化分行)及詐欺投資大眾等案由,至今未獲其傳喚。

三、檢舉人亦曾同時告發陳水扁、邱義仁、黃志芳、金紀玖、吳思材等人於巴鈕案中涉嫌“刑法外患罪”即【刑法第一百十四條:受政府之委任,處理對於外國政府之事物,而違背其委任,致生害於中華民國者,處無期徒刑獲七年以上重罪。】所述之罪,至今未獲其傳喚。

四、查特偵組檢察官與檢察總長陳聰明於去年12月12日對陳水扁起訴時,於多項機密外交案中未有以前述刑法第114條起訴(相關人等亦未列入被告),因此足認渠等有圖利扁案被告之重嫌。

五、根據檢舉人經驗,自檢舉告發後至受理檢機關寄送傳票傳喚檢舉人到案說明,期間約為一個月左右。因此,檢舉人認為特偵組已高度涉嫌違反【刑法第一百三十條(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公務人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述之罪,此行徑實已使司法公義、公署尊嚴遭到損害,並且可能使國家無法向犯罪者追回(或索賠)所蒙受損害。

六、查前述公務員之案由,因特偵組與檢察總長間明顯相互圖利,而渠等又合作圖利扁案被告及涉案相關人,此行徑已高度涉嫌違反 【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千萬以下罰金:四、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物,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利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所述之罪。

七、 貴長官於收受檢舉後,應命所轄機關依據【公務員懲戒法第二條:公務員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應受懲戒:1.違法。2.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公務員懲戒法第四條: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對於受移送之懲戒案件,認為情節重大,有先行停止職務之必要者,得通知該管主管長官,先行停止被付懲戒人之職務。2.主管長官對於所屬公務員,依第十九條之規定送請監察院審查或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而認為情節重大者,亦得依職權先行停止其職務。】及【公務員懲戒法 第十九條:各院、部、會長官、地方最高行政長官或其他相當之主管長官,認為所屬公務員有第二條所定情事者,應備文聲敘事由,連同證據送請監察院審查。但對於所屬九職等或相當於九職等以下之公務員,得逕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辦理之,否則可視為【圖利特定對象】之嫌,亦屬應繼續檢舉告發事。

八、為此, 檢舉人依據【刑事訴訟法 第240條 不問何人知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告發。(權利告發)】向 貴長官檢舉告發,自貴公署收件後應速移送公訴檢察官依法辦理。此外,主管權責機關於收受上級移交案件調查後,若發現涉有不法事實,亦應依照【刑事訴訟法 第241條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義務告發)】主動函向檢調單位告發之,否則可視為【圖利特定對象】之嫌,亦屬應繼續檢舉告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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