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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甚麼他們那麼貪腐、那麼無能,把舉債超過上限?
它們到底把錢搬到哪裡去了?
國債早失控 審計部、立院︰舉債已逾上限
〔記者王貝林/台北報導〕明年度國債將再創新高,立委警告台灣不要成為希臘,行政院長陳冲前天辯護說依法都在控制範圍,但事實上,不管審計部或立法院預算中心的報告都顯示,我國依國際標準的實際負債早已超過舉債上限,都是以立法排除債限方式硬撐。立法院預算中心並呼籲政府從嚴計算舉債方式,以免步上冰島、希臘後塵。
行政院上週四公布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債務未償餘額增為五兆二六九一億元,占前三年度平均GNP的三十七.一%,雙雙創歷史新高,立院民進黨團憂心台灣變成亞洲的希臘或冰島。陳揆則辯護說,政府對債務處理有流量、存量及還本三種方式,流量部分新債占歲出預算上限十五%,一○二年度為十四.六%;存量距四十%舉債上限還有四千億元的餘額;政府每年也依法就稅課收入的五%,編列預算還本付息。
審計部︰我舉債逾40%比港韓高出許多
但審計部一百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政府一百年度未償債餘額四兆七六八五億元,占前三年度平均GNP的三十五.八八%,若加計未滿一年債務餘額二七九○億元,並依國際貨幣基金(IMF)定義,計入普通基金及非營業特種基金的自償性債務,債務餘額總計將達五兆七六九四億元,占前三年度平均GNP的四十三.四一%,早已超過四十%的舉債上限,更比今年四月IMF公布香港舉債三十三.八六%、韓國舉債三十四.一四%高出許多。
立院預算中心︰政府立法美化負債比率
立法院預算中心一○一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整體評估報告則點出政府以立法美化負債比率的不當做法。
預算中心報告指出,我國公債法對政府未償債務餘額的定義,並未依國際標準,計算未滿一年國庫券及短期借款,也未計入自償性債務,與實際的公共債務已有落差,政府還另以立法方式,將九二一震災、眷村改建、SARS、石門水庫整治、治水、莫拉克及擴大公共建設等特別預算,甚至擴大就業及擴大公共建設等追加預算,都以訂定特別條例或排除條款的方式,排除對流量(舉新債)、存量(未償債務總額)等舉債上限的規定,這些金額總計高達一兆七八二二億元,在在顯示我國近年政府債務累積之速度遠超過預期。
預算中心報告並指出,政府未來各項退休年金負擔沈重,若加計這些潛藏性債務,未償債務餘額將飆破一一六%;為維持財政紀律,短期債務未償餘額上限應從嚴計算,當年度全額舉債之特別預算,不應計入未滿一年的短期債務舉債基礎,以免超額舉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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