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銀行擔任企劃的吳小姐兩年前育嬰留職停薪,今年3月申請復職時遭到銀行刁難,吳小姐向台北市勞工局申訴,勞工局告知資方行為已違法,因此要她據理力爭;三個月期間,吳小姐「小蝦米對抗大鯨魚」,身心俱疲導致流產,最後銀行竟以「無故曠職」之由,將她解雇,退職金、資遣費全沒!
勞工局科長吳海燕強調,對於勞資爭議申訴案件,勞工局秉持中立,依法處理;她說,勞工局在6月14日接到吳小姐提出資方違反性平法的申訴案,經送交性別就業歧視委員會分派委員進行了解,因雙方所提出的相關証據和說法「不一致」,因此已發文給資方再提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