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以南民國55年當大學聯考槍手.槍手案156人涉案僅馬以南等6人不起訴.馬以南不起訴理由竟是考生沒考上大學. 當聯考槍手被逮馬以南不起訴立即赴美 ......(民視)。
一樣當槍手,別人犯法被關到頭毛生蝨母,馬以南卻沒事?對其他考生不公平。馬英九對這件事的回應是:據我的了解,馬大姐確實有過這一段年少輕狂的陳年往事。馬英九似乎已忘了他的名言:人民的觀感?雖然沒有被起訴,但馬以南擔任槍手既是事實,當年為什麼還能從台大外文系拿到畢業證書?民進黨要好好查一查,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台大是馬家開的?這種事豈有不主動通知學校的?其他槍手遭到的待遇和懲罰呢?希望謝陣營能夠追出來讓台灣社會比較權貴犯法無罪、一般人犯法該死的差別待遇。當年台大竟然若無其事讓槍手馬以南順利拿到畢業證書,簡直裝死到極點了!學術殿堂無恥還真不是普通的無恥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