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報紙上的社會版面~
這是一位23歲的年輕人今天991017上午在台南為愛情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飛蛾一定要撲火嗎?
當家長不能支持你的戀情的時候,飛蛾一定要撲火嗎?
當你剛上完大夜班,媽媽說:睡一下再出門吧!
你仗著年輕不怕熬夜的精神不濟,你想著今天是星期天應該要陪女朋友。。。。摩托車義無反顧的騎上省道
在那個應該要注意的大轉彎,疲憊中的你,卻從此長眠不醒。。。。
換個角度想,你在最甜蜜的夢鄉想著甜蜜的愛情而走。。。。
全身毫髮無損,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得毀損,孝順的你做到了
只是你做不到為親情割捨一點點與愛情相處的時間,飛蛾一定要撲火嗎?
愛情的自由一定要如此的向天地討回嗎?
媽媽說:你走的那一刻,家中屬於你的房門砰然關起,當時室內卻無風也無雨
不捨的媽媽說:是你在告別嗎?
生命劫數,愛情結束,傷心父母可以結束傷心嗎?
星期二才能去見你最後一面,好好睡吧!
PS:無名上為愛情憤怒的九愛留言我收到了,很抱歉我用這份傷感回應你
這個年齡把愛情看得比生命更重要,今天,我不得不接受紀宗離開的事實
只是希望天下的父母不需要都承受一樣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