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mn M説
什麼是「法西斯言論」?
如果這個定義是由你來下的話,現在馬路上可能會少很多人?
既然您反問我關於「法西斯言論」的定義,表示您不知我對法西斯的認知;
既然您不知張爺對法西斯的認知,又何以認定張爺定義的法西斯將使「現在馬路上少很多人」? Damn M從一開頭的設問就是語言陷阱,反暴露出自相矛盾。
Damn M説
這整件事的前提就非常荒謬,如果不是公務員,郭冠英這樣的言論根本沒有任何違法的問題。而如果你也認為郭冠英因為身為公務員,就要負擔更高的言論自由標準限制,無異於承認「特別權力關係」。
「如果不是公務員」有意義嗎?你也可以說「如果不是成年人」,「如果不是深藍」,「如果」之下可以一千零一夜,可以天方夜譚。但我不跟你扯什麼「如果」:這郭冠英「就是」公務員,而且還是代表國家門面的駐外公務員。
至於郭冠應受到公務員懲戒法約束,既然論法,「惡法亦法」,您反對「特別權力關係」,請直接要求立法院修法,您問我幹啥。
要麼就撇開法律直截的談論公務員倫理,請問,「對國家忠誠」是不是公務員必備的倫理信條?我不明白你在懷疑什麼!
Damn M説
這邊順便告訴你,特別權力關係這個概念在二戰後也是被當成戰犯來處理,只有在威權政府才被保留,甚至,在威權時代的自由派學者也對此概念提出批判。很遺憾,現在台灣只有蛋頭自由派學者,對於本事件這麼簡單的荒謬性,沒有人願意出來說。
基於「反對特別權力關係」這種「神聖的自由主義信念」,Damn M支持郭冠英的法西斯言論自由,然而法西斯主義的特徵恰恰是反對言論自由,換言之,Damn M的神聖自由主義信念導至悖論。還說誰荒謬?Damn M自己才荒謬呢!
基於反對「特別權力關係」而反對懲戒公務員,多麼義正詞嚴呵!Damn M乾脆連軍法、律師法、醫師法、會計師法通通否定算了。
也順便告訴你,我不是自由主義者,Damn M是麼?既維護法西斯言論又宣稱自由主義,您覺得矛盾的信念可以兼容並存麼?
Damn M説
最後,顯然你始終無法理解為什麼「垃圾人口有可能是你的兄弟,甚至有可能是你的父母或子女」
人類政治及社會組織的基本目的是就是要處理意見立場不同的人,要如何相處的問題,這也是目前的民主制度稍微能讓人接受之處,而你滿腦子都是意識型態清洗的想法,這跟你指控的對象,究竟有何不同?
您說我不理解郭冠英的思想,那麼,偉大的思想家,范蘭欽們,敢情您以為台巴子爺應該隨您去迎中共的王師,接受「嚴打無赦」,「鎮反肅反」囉?Hmmmm,妙極了。請您自個兒慢慢想像吧。
至於說張爺「滿腦子都是意識型態清洗」~~不,不是「清洗」,是「批判」。遣詞用字放尊重一點,少跟我玩含沙射影,巧言構人罪的鬥爭修辭學。
思想批判乃文化論戰的兵家常事,Damn M要覺得不舒服,也只能捫心自問,問心中那一頭如泣似怨,「賣國」當成「愛國」的顛倒范蘭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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