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為保護向我們求證和告知我們的件事的網友和其隱私﹐
故不將其悄悄話貼出﹐並隱去其在留言中出現的名字﹐以XX代替。
2008/03/20 12:21
淘氣小貓和他的死黨VI前後涉入兩至三次偽造風波
先是去年冬天水瓶座抄襲被網友舉發
再來是編造水瓶座自殺事件。電小二經由IP查出水瓶座根本只是某人分身,淘氣小貓和VI根本在胡攪欺騙網友。以虛搆的自殺事件來引起網友良心不安,逃避抄襲的指責
今年二三月的戲碼是,VI偽造網友留言中傷Rebe,淘氣小貓偽造證據構陷Rebe(即Rebec)抄襲。這些都被包含我在內的多位網友拆穿
這中間還有插曲,就是當我證明淘氣小貓栽贓Rebe,淘氣小貓又騙anybody是茶貓提供他這些偽證的,企圖轉嫁責任。
anybody視淘氣小貓為好友還公開發文幫他澄清,並且指責茶貓。茶貓是聯網公敵(老是用分身去挑撥網友感情並誹謗網友),過街老鼠人人喊打,但事實上他極可能沒做這件事,因為anybody檢視淘氣小貓給他的證據,以及回想他要淘氣小貓提供證據但是拖拖拉拉的過程,才想到自己是被利用了。
淘氣小貓對VI的犯行其實都知道,但他們是謊言二人組。
XX新來乍到,我並非倚老賣老,而是基于善意,一定要告訴您這些事實。參加或不參加寫下心情城市我覺得還OK,但防人之心不可無。您知道淘氣小貓還是我芭樂城市民麼?(連結在我的首頁)
我跟他沒仇,對他不客氣勢警告她別亂來,尤其是別對我的好網友亂來,如此而已。
再聊 午安
2008/03/20 12:27
心之界 比較有口碑 考慮加入吧
張爺2.0~哈,城邦痴漢的下場(soros) 於 2008/03/20 15:09 回覆:
我有許多證據顯示淘氣並非被vi利用。兩人是一搭一唱,vi弄了很多分身網誌,都是剽竊的。寫下心情城市就是一群分身和一些不太知情的正常市民在一起攪和,後來vi被永久停權,市長就成了淘氣,然後vi開個VI帳號復出江湖(當然後來VI又被停權)。我覺得您加入無妨,但是不要跟淘氣他們互動,也不要在城市貼文。我看XX慌張不知所措,感覺XX個性比較單純。跟他們保持距離,君子之交淡如水比較是上策。打哈哈就好。
聯網的網民互動比較熱絡,利弊互見。去年一整年每個月都有人鬧事,弄得一些人意興闌跚,覺得在UDN玩網誌沒意思。
我一來是比較忙,二來也是受到這些事的干擾,已經大半年沒什麼心思寫文了。近幾篇文都是在吵架,這種事我還做得來,只是浪費時間罷了。
不過說實在的,聯網的設計還是比較可愛,很多人都有這種感覺,就是在這裡比較容易認識一堆網友。
XX不必太緊張~~不會有什麼難題 的
張爺2.0~哈,城邦痴漢的下場(soros) 於 2008/03/20 15:25 回覆:
*貓*和我曾經是朋友,最近也吵架,地點就在芭樂城的幾篇文章內。原因是他去罵大老鷹和anybody,幾個女人(包括淘氣)吵了起來,然後我請他們各自檢查自己的言論,給十八小時時限讓他們或刪或改,希望制止情緒話的粗口。結果只有貓不刪不改。事實上原先語言暴力最嚴重的就是*貓*。我只有在城市發一篇公告消遣他了。我們就是因為這樣鬧翻的,這樣對我來說反而比較輕鬆。
XX,以您的文章內容,擺在聯網會很快有一小群忠實網友的,他們都不如你甚多,真的~~我只能請你小心。*貓*的事情我不便多說,淘氣小貓他們有點過度沉迷網誌,這裡沒有什麼拉幫結派,好誰支持誰的,這些動作是人性,也未必是惡意,但是我個人認為那是浪費人生。只要行得直做得正,文章有可讀性,不冷若冰霜,在聯網要認識一大票網友是自然而然。真的不需要搞複雜的人際關係。
2008/03/20 23:01
剛才發現XX有一則留言應該是忘了用祕密留言,趕緊把它刪掉。被其他人看到無所謂,給*貓*或淘氣看了就不好了。
如非善於與人周旋,凡事明哲保身為妙。
心之光和anybody的事情XX不必抱歉,anybody比較任性,容易得罪人,不過日久見人心,即便他曾經對你感到不舒服,一段時間過去,他也看得出是誤會。這點我是有把握的。
晚安
張爺2.0~清算陳水扁窳政才是正義(soros) 於 2008/03/24 16:46 回覆:
早就說過 【 寫下心情】 形象不好。我是看Oscar面子去推文的。夏籬那篇警告盜文您看見了麼?大家對盜文已經很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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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之前的都是「悄悄話留言」﹐祇有最後一則為「公開留言」﹐
因此可以發現:老張的語氣和留言內容都“保守”和“含蓄”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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