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鷹姐姐愛管閒事之記錄 ——
註:另外﹐anybody~ 以下對我的許多譭謗性言論﹐都曾被她在心虛、想湮滅證據的動機下以及 張爺2.0~ 的刻意包庇下(請看 張爺2.0~ 說的 給貓小姐,老鷹姐,anybody和淘氣小貓 )﹐於一夜之間刪除了﹐但已被完整還原如下。
另有相關的存證和說明文章﹐請看 ——
關於【張爺】的存證和說明
關於【anybody】的存證和說明
✽ 貓 ✽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Dear Rebe:
我希望有一天妳來台北,與張爺、慕亞、VI、蕾蕾、淘氣小貓,我們一起喝下午茶,這是我2008年的願望。
大老鷹姐姐敬上
還有﹐Rebec和VI姐姐之間的事﹐是屬於她們之間的事﹐是她們的隱私﹐妳竟然就這麼說了出來…
叫人閉嘴的妳﹐為甚麼不自己先閉嘴?!!
叫別人閉嘴﹐然後妳自己就繼續說?!!
但有一點妳倒是說對了﹐就是:中間人或是傳話人如果有問題﹐事情祇會越演越烈 —— 而妳就是!!!
真是受不了妳!!!
P.S. 這是我和妳之間的事﹐與他人無關﹐因為這和妳給我的承諾有關。
看來﹐大老鷹姐姐妳是似乎在網上和在明處的不再管了﹐但在網下和在暗處卻變本加厲啊?而且﹐現在甚至害得VI姐姐和淘氣小貓姐妹反目…
(我今天到VI姐姐那裡看她﹐結果卻在她的訪客簿看到淘氣小貓給她的留言﹐然後到淘氣小貓的訪客簿那裡﹐又看到妳給小貓的留言…)
淘氣小貓:
請原諒vi,是我一直連環call電話煩vi,要她給我妳的手機號碼。請相信我,我只打一次,以後不會再打了。
大老鷹敬上
還有﹐一個人刪文的目的和動機﹐本來就有千百種﹐茶貓的刪文和VI姐姐的刪文怎麼可能是一樣的?!妳不是也常刪文?那妳的刪文是不是也和茶貓一樣﹐是因為心虛呢?就算同樣是因為心虛﹐不表示別人也是如此!而妳這樣一個帶著偏見和錯誤結論並且不遵守承諾的人﹐又怎麼可能讓事情圓滿解決?!
如果我祇看表面﹐我是不是可以像妳一樣武斷﹐說妳是茶貓派去的間諜?!!
反正﹐任何事情有妳介入﹐祇會惡化不會更好﹐我今天可以更加肯定這點了!
無論是網上和網下﹐妳再去騷擾VI姐姐和小貓和再介入這件事看看!!!
但在之後﹐大老鷹卻不遵守諾言﹐繼續騷擾當事人﹐並且將我接下去的回應都一再刪除﹐甚至連她的文章都刪除或隱藏了(是不想給我回應吧?)﹐所以決定將事情記錄在這裡。
謝謝貓美女,這樣資料才夠完整,趕緊補入^^
貓美女:
公共議題我也沒有做到什麼,我與妳一樣。
另外,公共議題需要的是全民的關注,一起加油^^
大老鷹姐姐決定今後把精力專注在公共議題上﹐那絕對是一件好事﹐所以其他的話﹐我也不多說了。至於我﹐並沒有做到甚麼﹐就別提了。
祇是大老鷹姐姐的第四個連接﹐和第二個連接其實是一樣的。而大老鷹姐姐如果是想引用鴨姐寫的相關文章﹐應該是 淘氣小貓中了計,導致Rebec的被栽贓抄襲事件! ﹐而且﹐它也是必須被引用的一篇重要文章﹐因為前三篇可以說是Rebec這方面的發言﹐而 淘氣小貓中了計,導致Rebec的被栽贓抄襲事件! ﹐則可以說是VI姐姐這方面的﹐所以必須雙方面的言論都有被引用﹐才算公平﹐希望大老鷹姐姐可以修改一下。
而且﹐鴨姐的這篇文 淘氣小貓中了計,導致Rebec的被栽贓抄襲事件! ﹐還揭露了一個在聯網作惡許久的惡質網友、網路敗類和害蟲 lemontree 在這件事當中所行的惡和所施的詭計﹐也是相關事件越演越烈的導因﹔要說「當事情完全沒發生過」﹐假裝事情和自己無關、假裝自己沒做過那些惡事﹐並且還可以繼續假惺惺的寫文(還是一些偽善文)的﹐是 lemontree(也就是茶貓)才對。
若大老鷹姐姐覺得沒必要修改﹐那就從我這裡的連接點去看鴨姐寫的這篇相關文章 淘氣小貓中了計,導致Rebec的被栽贓抄襲事件! ﹔而 lemontree(茶貓)若將她的文章又全部刪除了﹐那可以到這裡看相關的存證文章 茶貓teacat劣跡全記錄 ﹐另外鴨姐網誌也有許多的相關文章 http://blog.udn.com/coffeejelly/article 。
我也希望話題可以到此為止﹐若有得罪之處﹐也請妳見諒﹐謝謝。
貓美女:我非常喜歡Rebe,慕亞叫我來聯網,當時,我還搞不清楚網頁界面功能時,最支持我的網友就是Rebe,她是一個非常愛國的女子。
1. VI和淘氣小貓的詩文剽竊黨羽:柔伊〈你髮絲的顏色〉 此篇作者是張爺,不是anybody。謝謝貓美女立即指正。
2.是的,解鈴人需繫鈴人,希望vi先釋出善意,能寫道歉信與感謝信。vi在網誌裡,空無一物,不管她寫了多少文,也許是刪文,也許是隱文。我沒看見,並不代表vi沒有寫。
另外,貓美女妳誤會我了,我並不想「當家作主」,事實上我只是無足輕重的小咖,只希望兩位當事者如果不能和好,至少能夠"好散",各走各的路。
同時,我也相信有有許多人比我更不想見到雙方面的當事人受傷,而且你們做得努力比我多,比我更有效。謝謝你們的幫忙與努力。相信,由於你們的努力,此事會得到善果。
3.我並沒有想贏得"正義"的形象,我從來也與"正義"無關。
從Rebe之文,才知rebe認識vi的媽媽,才知她們在現實中也是朋友。基於此,我希望vi能努力一點,表現她的善意。除了旁人之外,vi本身展現的坦白與誠意才是更重要的。
4.謝謝貓美女的指教。vi與rebec的話題僅到此為止,我會繼續把精力專注在公共議題上。謝謝!
首先﹐妳的第三和第四個引用有錯誤。
第三個引用的錯誤在於:那篇文章的作者是「張爺」(不知情或沒深究的人﹐會以為那篇文是鴨姐寫的﹐妳想害鴨姐也被誤會嗎?)﹔第四個引用的錯誤﹐是那個連接是錯的﹐應該是 淘氣小貓中了計,導致Rebec的被栽贓抄襲事件! 才對。
再來﹐有許多人比妳更不想見到雙方面的當事人受傷﹐但我們能做的都做了﹐就祇能尊重當事人的權利和決定﹐因為除了當事人﹐其他人都沒有資格再說些甚麼﹐祇能希望由他們自己解決之後﹐能有好結果。
妳如果沒看清楚Rebe在妳所引用的那篇文章中所說的﹐我在這裡向妳再重複一次 ——「請所有談論此事件的人等停此談論,事件已牽涉法律問題,您的言詞,很有可能成爲呈堂供證,或為某當事人的行爲言論背書」。
甚至之前由Rebec親口授權的張爺﹐Rebec也說「張爺的授權﹐已在此文發表後一切停止﹐請相關人等勿再把張爺涉入此事﹐免得連累張爺涉入官司訴訟」。
還有﹐Rebec為甚麼要張爺刪除了妳的兩則留言和妳的引用﹐就是不要妳介入。所以﹐請妳給當事人應有的最基本尊重。
至於VI姐姐﹐她已經說了的話和寫了的文章﹐妳又知道多少?所以﹐拜託妳不要甚麼都不知道就想當家作主﹐這甚至不是妳的事。
妳吃官司和不得不因此向對方道歉的事﹐妳忘了嗎?我還以為妳已經吸取了教訓﹐不會再用強出頭、管網友閒事的方法﹐來引起網友的注意和以此為妳自己打造“正義”的形象﹐沒想到妳現在又故態復萌。
最後﹐妳勸Rebec應該把時間用在打貪官污吏上。的確﹐貪官污吏的確要打﹐但如果有任何人要為他/她自己的權利鬥爭﹐也絕對不是錯﹐雖然我們都不希望看到事情必須這麼解決。但我們並非當事人﹐所以沒有資格說甚麼﹐祇能尊重當事人的決定。而妳對Rebec說的話﹐妳自己為甚麼不先做到?為甚麼不把妳用來管別人閒事的時間和精力用在打擊貪官污吏上?
所以﹐請妳自己先做到妳要求別人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