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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事件:悄悄話疑雲
 瀏覽4,991|回應15推薦14

linfeng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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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4)

mioo
nothingelse
小鈴鐺
燕(休息中)
方正平
大老鷹姐姐
anybody
花木蘭
獨孤無劍
海月豕

more...

自Rebec開了"公審Rebec"一文以來,我們心中始終存著疑惑,公審的目的就是要跟大家說明,如果Rebec真的有在網上散播對VI任何的謠言,歡迎大家來揭穿她,然而一直到今天並沒有人出面指證,讓我們更堅定的相信,我所得到的消息來源出了問題,不然為何大家都三緘其口默不作聲?

 
本來事情表面看來並不太複雜,只是VI想給Rebec知道,說她會說Rebec壞話是因為Rebec先在別人那說了VI的是非,VI才會倒過來去說Rebec的.但根據我對Rebe的了解,她平時無論在現實生活或網上都很少與人交往,怎會有這樣的事,因此在我一再追問原由之下,VI就貼了十多貼悄悄話給我看,同時要我轉告Rebec。


之後Rebec認爲已事態嚴重,所以就開了公審Rebec一文,原意是要證明她根本沒做過,事無不可對人言光明正大,何懼乎?

身為雙方的見證人及認識了多年,我有必要這麼做,我不想冤枉誰也不偏幫誰,有就有沒有就沒有,初看留言時我們都誤以為是真的,後來仔細一想根本不足採信<因為大半的人都與我們相識一段時日,而我們確定留言可以造假,但我又無法分辨真偽>所以請你們這些悄悄話的留言者主動出面做說明!我也呼籲大家,為了您自己的清白和聲譽,請在此欄做個聲明和回應!

包括來貼留言的VI,您也請來為自己做出澄清。

 

Linfeng在此以我人格作保證,以下所說內容屬實也還存留在我的訪客簿不曾更改,若有一絲虛假必遭天譴。

 

悄悄話已獲得授權同意公開出來的有:


紫魂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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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2/10 16:30

妳問我是誰說的

但是我真的不能告訴妳

請體諒

 

 

 
2008/02/10 16:39

VI 妳千萬不要出賣我



 

 
2008/02/07 21:14

VI新年快樂 ))))

我希望妳不會出賣我))))



 

2007/12/19 22:39 

        Vi,您千萬不能說出來,不然會害到我們。

 


Xuser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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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5 13:54

VI 祝 新年愉快,萬事如意!

我也是聽Luye說的。

Xuser


Xuser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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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10 16:22

希望您說話算話。

不然會害到很多人。



yaduo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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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10 20:42

請不要提到我,之前有說過我是從Luye那裡聽來的。


千年相思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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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10 19:24

Vi 我沒有造謠生事 我只是將聽到的告訴妳

請不要誤會

 

 


 



2008/02/10 17:18 

 VI 真的請不要開玩笑

  這可不是鬧著玩的


2007/07/15 09:47  

         Rebec真的說妳太多壞話了  

 


Shiny(夏籬)不一一拜訪 新年快樂!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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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31 22:33

Vi 我是聽 faith說的

 

 

(還有幾位未徵得當事人親自出面澄清的意願,故先隱其名,若當事人同意,請至我的留言告知,再後續補上)

我們在此必須呼籲聯網嚴謹與正式的處理這次的案件,仿冒別人的留言,很有可能製造出非常嚴重的後果,聯網與當事人需非常認真的看待此事,以防範將會有同樣的事情再度的發生。

 

恭請電小二駕臨我的留言簿第6-7版面見證所有的悄悄話留言

 

 

 

 



本文於 修改第 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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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8962&aid=2753912
引用者清單(2)
2008/03/14 09:34 【不平則鳴】 請回家去吵, 還聯網一個清潔與公道!
2008/03/07 11:50 【麥芽糖 myata 的家】 再說一次: 訪客簿不是私人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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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推薦5


Shiny夏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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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5)

mioo
linfeng
番番
方正平
張爺

 

你已被踢出【 寫下心情】城市。(2008/03/07 01:40)

這就是出面澄清被偽造留言的下場。各位朋友慎思!

我未動手退出城市妳手腳倒快,感謝妳免得我為難及省了一事!

我Shiny 從不犯人,也絕不容侵犯。往後訪客簿若有不當留言

絕對公開!我以我城邦的寫作生命做賭注,妳我好自為之!

同理可證,城邦到底多少人曾蒙受不白之冤?公道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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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8962&aid=2755201
電小二說得不痛不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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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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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7)

mioo
番番
linfeng
方正平
jenn~吹風版兒
anybody
獨孤無劍

問題不在轉貼悄悄話與著作權法

如果是偽造的電子文書,著作人是VI自己,而非那十幾名網友,講嚴重一點那是應該呈堂證供的證據,要談著作權,在法庭上恐怕很難受理。

這是十幾個人的名譽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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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VI的道歉
推薦4


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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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4)

方正平
jenn~吹風版兒
anybody
獨孤無劍

 
VI

http://blog.udn.com/leeshaw/1672122

誠懇地道歉...瀏覽21|回應0|推薦0
2008/03/06 19:11:59

電小二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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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6 17:29 刪除回覆

Dear VI:

網路城邦的悄悄話,是提供給網友一個私密的空間。但您卻利用留言者和被留言者無法看到悄悄話,未經他人同意,去複製別人的悄悄話給其他人就已經不符合著作權,您張貼內容給其他網友,所有的行為都違反網路城邦發言守則。

----------------------------------------------------------

在這裡...我誠懇地向以下
的網友道歉...

二媳婦...faith♪信心......yaduo...千年相思...

Xuser......Shiny(夏籬)...

--------------------------------------------------

謝謝電小二...現在您能停我的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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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8962&aid=275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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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給: linfeng(linfeng) 推薦6


Shiny夏籬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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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6)

番番
方正平
jenn~吹風版兒
anybody
獨孤無劍
linfeng

真不敢相信人性可以卑劣至此!善意的留言竟變成惡意的變造!
哈哈~faith是誰呀?她/他跟我說過什麼?誰能告訴我?
我很愛聽八卦呀!誰能清楚告訴我你們之間有什麼恩怨?
如果我知道你們之間的是是非非就算冤死也該含笑九泉!
噢!好可惜喔!就是沒有人告訴我這些~哈哈哈~~
Shiny 做過的事絕對公開,沒做的事就是沒做!
Shiny 俯仰無愧於天!坦蕩蕩也~
感謝各位讓我見識了人性的惡毒!這些是非圈中人Shiny 沒認識半個,
更不可能知心到可以說別人是非的地步!別說你/妳跟Shiny 很熟喔!
謝謝妳/你的抬愛!Shiny 銘記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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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8962&aid=2754079
這些悄悄話的主人承認有說過這些嗎?
    回應給: linfeng(linfeng) 推薦2


anybod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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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番番
jenn~吹風版兒

同意你公開出來是表示他們說了還是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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