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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鷹姐姐愛管閒事之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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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oo

 

給VI:請妳向Rebe道歉!瀏覽374|回應10|推薦11
2008/02/24 09:18:50

 引用文章聯網必須負的責任 文:Rebe

淘氣小貓中了計,導致Rebec的被栽贓抄襲事件! 文:anybody

引用文章VI和淘氣小貓的詩文剽竊黨羽:柔伊〈你髮絲的顏色〉 文:張爺

引用文章Rebec如何被淘氣小貓栽贓抄襲(New) 文:張爺

 

我不希望妳用刪文來處理事情。Rebe是與妳多年的朋友,妳應比我更了解Rebe是一個自我要求甚嚴的女孩。

指控Rebe抄襲的烏龍是妳的好友淘氣小貓,雖不是妳做的,可是妳應趕緊阻止淘氣小貓貼這種還未經查證好的訊息。

我剛去妳的部落格看,妳把文章全部刪除,只留詩文在留言版,這是什麼意思呢?對Rebe所造成無可彌補的傷害,當作完全沒發生過嗎?難道這件事妳只會覺的只是茶貓的錯,茶貓誤導了淘氣小貓而已?

張爺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我希望妳能有化冰的具體行動,拿出妳的誠意。對Rebe所造成的傷害,有沒有想到作一些彌補的工作呢?

Rebe能不能原諒妳是一回事,妳自己是怎麼想?

Rebe「蕭媽媽是大家的」文章中提到包括她三個女孩在新加坡幫妳照顧媽媽,這樣,Rebe不止是朋友,算是妳的恩人吧?

vi,可以有一封對rebec的道歉信的正式文章嗎?

可以有對Rebe多年幫妳照顧母親的感謝信嗎?

( 不分類不分類 )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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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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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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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4 15:33

大老鷹姐姐決定今後把精力專注在公共議題上﹐那絕對是一件好事﹐所以其他的話﹐我也不多說了。至於我﹐並沒有做到甚麼﹐就別提了。

祇是大老鷹姐姐的第四個連接﹐和第二個連接其實是一樣的。而大老鷹姐姐如果是想引用鴨姐寫的相關文章﹐應該是 淘氣小貓中了計,導致Rebec的被栽贓抄襲事件! ﹐而且﹐它也是必須被引用的一篇重要文章﹐因為前三篇可以說是Rebec這方面的發言﹐而 淘氣小貓中了計,導致Rebec的被栽贓抄襲事件! ﹐則可以說是VI姐姐這方面的﹐所以必須雙方面的言論都有被引用﹐才算公平﹐希望大老鷹姐姐可以修改一下。

而且﹐鴨姐的這篇文 淘氣小貓中了計,導致Rebec的被栽贓抄襲事件! ﹐還揭露了一個在聯網作惡許久的惡質網友、網路敗類和害蟲 lemontree 在這件事當中所行的惡和所施的詭計﹐也是相關事件越演越烈的導因﹔要說「當事情完全沒發生過」﹐假裝事情和自己無關、假裝自己沒做過那些惡事﹐並且還可以繼續假惺惺的寫文(還是一些偽善文)的﹐是 lemontree(也就是茶貓)才對。

若大老鷹姐姐覺得沒必要修改﹐那就從我這裡的連接點去看鴨姐寫的這篇相關文章 淘氣小貓中了計,導致Rebec的被栽贓抄襲事件! ﹔而 lemontree(茶貓)若將她的文章又全部刪除了﹐那可以到這裡看相關的存證文章 茶貓teacat劣跡全記錄 ﹐另外鴨姐網誌也有許多的相關文章 http://blog.udn.com/coffeejelly/article 。

我也希望話題可以到此為止﹐若有得罪之處﹐也請妳見諒﹐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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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鷹姐姐的回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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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08-02-24 13:30 回覆:

貓美女:我非常喜歡Rebe,慕亞叫我來聯網,當時,我還搞不清楚網頁界面功能時,最支持我的網友就是Rebe,她是一個非常愛國的女子。

1. VI和淘氣小貓的詩文剽竊黨羽:柔伊〈你髮絲的顏色〉 此篇作者是張爺,不是anybody。謝謝貓美女立即指正。

2.是的,解鈴人需繫鈴人,希望vi先釋出善意,能寫道歉信與感謝信。vi在網誌裡,空無一物,不管她寫了多少文,也許是刪文,也許是隱文。我沒看見,並不代表vi沒有寫。

另外,貓美女妳誤會我了,我並不想「當家作主」,事實上我只是無足輕重的小咖,只希望兩位當事者如果不能和好,至少能夠"好散",各走各的路。

同時,我也相信有有許多人比我更不想見到雙方面的當事人受傷,而且你們做得努力比我多,比我更有效。謝謝你們的幫忙與努力。相信,由於你們的努力,此事會得到善果。


3.我並沒有想贏得"正義"的形象,我從來也與"正義"無關。

從Rebe之文,才知rebe認識vi的媽媽,才知她們在現實中也是朋友。基於此,我希望vi能努力一點,表現她的善意。除了旁人之外,vi本身展現的坦白與誠意才是更重要的。


4.謝謝貓美女的指教。vi與rebec的話題僅到此為止,我會繼續把精力專注在公共議題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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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4 12:01

首先﹐妳的第三和第四個引用有錯誤。

第三個引用的錯誤在於:那篇文章的作者是「張爺」(不知情或沒深究的人﹐會以為那篇文是鴨姐寫的﹐妳想害鴨姐也被誤會嗎?)﹔第四個引用的錯誤﹐是那個連接是錯的﹐應該是 淘氣小貓中了計,導致Rebec的被栽贓抄襲事件! 才對。

再來﹐有許多人比妳更不想見到雙方面的當事人受傷﹐但我們能做的都做了﹐就祇能尊重當事人的權利和決定﹐因為除了當事人﹐其他人都沒有資格再說些甚麼﹐祇能希望由他們自己解決之後﹐能有好結果。

妳如果沒看清楚Rebe在妳所引用的那篇文章中所說的﹐我在這裡向妳再重複一次 ——「請所有談論此事件的人等停此談論,事件已牽涉法律問題,您的言詞,很有可能成爲呈堂供證,或為某當事人的行爲言論背書」。

甚至之前由Rebec親口授權的張爺﹐Rebec也說「張爺的授權﹐已在此文發表後一切停止﹐請相關人等勿再把張爺涉入此事﹐免得連累張爺涉入官司訴訟」。

還有﹐Rebec為甚麼要張爺刪除了妳的兩則留言和妳的引用﹐就是不要妳介入。所以﹐請妳給當事人應有的最基本尊重

至於VI姐姐﹐她已經說了的話和寫了的文章﹐妳又知道多少?所以﹐拜託妳不要甚麼都不知道就想當家作主﹐這甚至不是妳的事。

妳吃官司和不得不因此向對方道歉的事﹐妳忘了嗎?我還以為妳已經吸取了教訓﹐不會再用強出頭、管網友閒事的方法﹐來引起網友的注意和以此為妳自己打造“正義”的形象﹐沒想到妳現在又故態復萌。

最後﹐妳勸Rebec應該把時間用在打貪官污吏上。的確﹐貪官污吏的確要打﹐但如果有任何人要為他/她自己的權利鬥爭﹐也絕對不是錯﹐雖然我們都不希望看到事情必須這麼解決。但我們並非當事人﹐所以沒有資格說甚麼﹐祇能尊重當事人的決定。而妳對Rebec說的話﹐妳自己為甚麼不先做到?為甚麼不把妳用來管別人閒事的時間和精力用在打擊貪官污吏上?

所以﹐請妳自己先做到妳要求別人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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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大老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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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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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VI:請妳向Rebe道歉"!  VI告訴我你這篇文章沒有在電話中和她講好才發表

你發表後VI才知道的  因為你發表後留言給她   要她道歉   所以她才知道 

我已經有大罵她    不希望我們在這裡繼續爭吵    所以她才想在電話中和你好好的談 

不過沒想到的好意    被你這樣曲解    若不是親眼目睹   還不會相信

VI也嚴肅的告訴我   你從未和她講好怎樣寫文章  大部分是你要怎樣配和你

甚至連你寫的回應   你也要配和你   甚至因為你   配和你去欺騙貓

VI以為anybody是一時生氣所以才發怒   她絕沒想到你會這樣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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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分隔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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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許多譭謗性言論已經被 anybody~ 為了湮滅證據而刪除﹐

所以在這個分隔線之前的回應﹐都是殘缺不全的﹐

請參考在這個分隔線之後被重新貼出的還原證據和所有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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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有人甚至公開給張爺施壓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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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有人甚至公開給張爺施壓力了!!!

http://blog.udn.com/coffeejelly/1684807 (已存證﹐所以刪除了也沒用)

而且﹐看看那個發文時間﹐甚至是如茶貓一樣半夜發文 —— 怎麼﹐睡不著?做了甚麼虧心事或見不得人的事嗎?

而且﹐還是“很有技巧”的在將她自己那些譭謗性言論都刪除了之後才發的文﹐真是其心可議﹐甚至是其心可誅!!!

—— 很好﹐咱們走著瞧﹐是她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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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anybody去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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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anybody自己去回顧一個網友曾在她網誌留的回應 ——

在美國的「毀謗罪」中,有一種叫做libel per se

這是最嚴重的,一旦被告輸了,那是賠不完的

什麼是libel per se

四種事情千萬不要亂寫(寫的毀謗叫libel,說的毀謗叫slander)

一、說人家犯不名譽的罪(偷竊、強暴…)

二、說人家不夠專業(比如說罵某人是個「爛」律師」)

三、說人家有傳染病(說枕頭上面有頭蝨)

四、說女人不貞節

這是為什麼這件事我一直很反感,如果繡花枕頭或a-z、benson是在美國被告的話

今天一切的答辯都是廢話,絕對輸到賠不起

不要做這種無聊的事,尤其不要去說人家搞婚外情

所以﹐anybody對我的那些譭謗﹐都是屬於 寫的毀謗 ﹐也就是 libel

我祇能說:她和茶貓一樣﹐是自作孽、不可活﹐而她現在﹐已經完全變成茶貓了。

—— 恭喜﹐但更多的﹐是「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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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老鷹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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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假造留言的事﹐請到假造留言的版去談!!!

這個版是談妳大老鷹如何不守承諾、講一套做一套和不斷的在檯面下做一些見不得人的事﹐包括不斷的在網上網下去騷擾相關人等!!!

至於那些陳年往事﹐就不要一直掛在嘴上。別人做的好事、幫妳和anybody的更多﹐怎不見別人一直掛在嘴上?而妳們的惡﹐別人也沒有提﹐就別替妳們自己高調的“隱惡揚善”了﹐像足茶貓當初送人書和蛋糕﹐之後就一直提﹐要別人向她“報恩”一樣!!!

那請問anybody她自己為甚麼那麼“忘恩負義”、不感念茶貓的“大恩大德”甚至不對茶貓“反哺”﹐還特地將她自己的網誌變成專打茶貓的紀念館啊???仇恨心太強了而且太忘恩負義了吧???

不如﹐來談談妳和anybody做的更多惡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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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恥的大老鷹別再狡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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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鷹別再狡辯了﹐妳這樣祇是更顯妳的無賴和無恥!!!

一、我並沒有誤會妳﹔

二、妳之前也的確是一再的在網上和網下騷擾VI姐姐甚至小貓姐姐。

所以﹐別想用VI姐姐之後為了聯絡妳而留的話想將以上鐵般的事實都推翻!!!

甚至﹐還和賊喊捉賊、惡人先告狀以及雙重標準的anybody一樣﹐隨意的公開留悄悄話的網友是誰和對方所留的悄悄話內容!更別提這個網友還是因為妳之前給她的留言﹐才瞞著她的小妹偷偷留言給妳﹐希望她可以自己再獨自去承擔或解決甚麼…

所以﹐妳甚至是比之前更惡劣!而我和其他網友是更看清妳了!!妳竟然還有臉在這裡振振有詞?!!!

而VI姐姐她主動接觸妳和留言給妳﹐坦白說﹐我很生氣也很失望﹐因為她又不顧自己和又去相信妳﹐讓她自己又被小人所害﹐因此在這事上﹐我不幫她﹐因為我很失望﹐雖然我並沒有責備她。

所以﹐妳﹐還有anybody﹐給我在這裡把話說清楚!!!

不要以為我要告茶貓就沒有時間告妳們﹐anybody以為她在昨晚偷偷把之前的譭謗性言論像茶貓那樣毀屍滅跡和刪除了就沒事﹐可惜 —— 我在之前都已存證了。

而我當然知道我沒有妳們的資料﹐但要將妳們找出來向妳們提出告訴也不是難事﹐尤其譭謗案件的追訴期是1-5年﹐視嚴重性而定﹐而anybody對我的譭謗﹐和茶貓有得比﹐所以不用擔心我會忘了她﹐而她到時也會知道我說我要告茶貓﹐是不是說著玩的!!!

至於張爺﹐我會另外找他算帳。

但妳﹐還有anybody﹐在這裡給我和小貓姐姐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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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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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貓 ✽

我會改密碼   VI還敢再寫留言給你      我絕對會和她絕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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