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動戰爭的定義在於抗拒威脅、侵犯,而以消滅對手為最終目的。
台灣海洛因的毒害問題再也沒有時間,沒有本錢,讓一些偏安的官員提出一些怪異的計畫來試行了。民情、民族性的不同,要套用其他國家的計畫來用到台灣?這些時間與經費的浪費,只會讓海洛因的毒害問題,在這些心態詭異的官員羽翼下更加的壯大,直到不可收拾。在這裡,筆者以小百姓的立場,向政府提出建言,也把建言的內容,讓大家知道。
一、 行政專責機構的成立
政府每年將反毒的經費提撥給個各部會及地方,是依照年度預算書作為編列的依據。但是執行的方式及結果都不是行政院所關注的問題,行政院是以各單位有沒有把預算花完,當成努力與否的評比標準。這種浮編預算的陋習,又不知怎樣有效利用時,造成有些單位要年度結算前開始煩惱該怎麼辦?把錢繳回國庫,不但影響第二年的經費額度,還要背負反毒不盡力的帽子。就這樣,才會有台灣頭到台灣尾,都不斷有所謂的反毒歌舞會的戲碼上演。大型活動是證明有認真做事的強力證明,證人可以多達數千人,任誰也不敢說出反毒不力的評語。在這同時,你唱你的歌、你跳你的舞,吸毒的人照樣吸毒,一年拖過一年,越拖吸毒人口越攀升的現象。
其實,這些年度的反毒經費,集中起來,足以單獨成立一個反毒專責機構,還足足有餘。單位的位階應訂定在與部會同級,成立跨部會聯合辦公室,由各部會全力支援這個單位的運作,各部會駐守聯合辦公室的工作人員,應扮演聯繫政策傳遞、溝通、協商的角色。
單位領導的人選,應聘請長期站在宏觀角度觀察台灣的政治學者及治安學者來掌舵。因為這兩種學者因自己所研究的內容,必須跟隨時代的變遷作即時分析,所以,理論與實際並重的學者非常適合擔此重任。別再有警察、調查局、海防,國安等,才有能力打擊毒品的迷思。這些年,越打越多的毒品,越打越多的吸毒人口,足以證明,毒品政策急需修正。武裝力量作為執行任務的重要一環即可。
二、立法做先鋒
立法院,必須要有針對毒品法修改的新思維,台灣海洛因的問題沈重,母法架構的完整,可以讓各單位在執行功能上,事半功倍。千萬別在舊的法令裡找延伸方向,要有責任心,立法方向要重新架構,承認、務實的面對海洛因毒品已經有結構性的存在事實。立法必須留有預估承受10年不修母法的空間,讓行政命令來抵抗毒品潮流的快速轉變。把一級毒品跟其他毒品立法方向做出明確的切割,對販賣、運送者考慮取消有期徒刑及死刑的罰則,用更嚴苛的無期徒刑來嚇阻,並且同時宣告不得假釋(含大赦)。任誰都不願在監獄終老一生,中、小盤的毒販必定會快速的減少,就算有再多的海洛因,少了向末端消費者的輸送管道,最終消費者將會被動性的選擇做出生理戒斷。相應對的,海洛因吸毒病人部份,給於最大的寬容條件,讓其更有動力跨進醫療院所,勇敢面對勒戒。當消費市場萎縮時,鋌而走險的暴利機會減少時,最源頭的供應地,向台灣運送毒品的動機必然消失。
法律是人定的,現在的法不是一條條都是立法院訂定出來的嗎?別說不可能,或是說工程浩大不願意做,今天的立法院不做,當吸毒人口達到全國的三分之一強時,想做都沒能力做了。因為到時法律必定是各級毒梟的囊中物了。
三、 醫療手段要更新
絕大多數的台灣人民都不知道,號稱醫療先進的台灣醫療系統,在對待吸毒病人的生理戒斷時,是採取非常不人道的方式在進行。現在衛生署核准的9種戒毒藥物,全部都是鎮定、安眠的藥物。這9種藥物,被所有的海洛因病人用、紅包、青包、來區分稱呼,廣泛的使用在短暫的止痛上。效果有限,藥效作用時間短,連續服用會造成記憶中斷的現象。這種戒斷方式,也是病人及醫師雙方都在實際的戒斷過程中,所帶來困擾的主要原因。不敢、不願嘗試開放國際上廣泛應用的戒毒藥,是怕背負失敗的責任。就連現在試行的美沙酮,也是對使用者規劃出條件一堆,沒有普及全面。美沙酮,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問世的藥物,現在的衛生署拿著50多年前發明的美沙酮,當成寶貝般的在唱高調,真不讓人懷疑這些官員有沒有肩膀也難。難到,曲馬多、丁基原啡因、丁丙若啡跟這9種藥物交叉應用,臨床上會輸給美沙酮嗎?禁藥是對防止濫用而禁,連為了醫療都不敢有人出來爭取,真的是綁手綁腳。自廢武功、自斷手腳,造成海洛因生理戒斷過程,醫生也難,病人也難,為何不對實際的需求做深處檢討?行政命令可以突破的僵局,都沒人要做,真不知困難在哪裡?
四、結語
以上只是大方向的局部建議,如此巨大的課題豈是幾行文字可以帶過,面對海洛因的心態,要從防制調整為戰鬥,才是務實負責的態度,別再用反毒演唱會來麻痺人民了,做點事吧!小百姓的建言,當官的勿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