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捍衛大陸配偶台灣媳婦的基本人權
市長: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社會團體【捍衛大陸配偶台灣媳婦的基本人權】城市/討論區/
所有討論版
211創意美髮沙龍(05) 533-7273 開放RSS訂閱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之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 開放RSS訂閱
捍衛大陸配偶台灣媳婦的基本人權 開放RSS訂閱
親朋好友 開放RSS訂閱
移民署法規 開放RSS訂閱
大陸配偶家庭論壇精華區 開放RSS訂閱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簡稱移盟) 開放RSS訂閱
女人心事 開放RSS訂閱
不倫不類 開放RSS訂閱
剪報 開放RSS訂閱
兩岸公園論壇 開放RSS訂閱
大陸配偶權益提案 開放RSS訂閱
偉大祖國辦證大觀 開放RSS訂閱
捍衛外籍配偶(新移民)的基本人權 開放RSS訂閱
政治大小聲 開放RSS訂閱
嗆聲 開放RSS訂閱
笑話 開放RSS訂閱
百無禁忌異言版 開放RSS訂閱
限制級[ 未滿18歲與不喜者勿入 ] 開放RSS訂閱
不分版 開放RSS訂閱
討論區大陸配偶台灣媳婦之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
有關大陸配偶前親生子女定居案本人要求:

1長期居留申請案取消數額限制,其定居身分之認定,以來台6年為準既可申請(無數額限制),子女年齡之認定,以申請時為準。
主題128、回覆30/共158|瀏覽83,152|推薦43
頁/共7頁  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標示 心情 討論主題 發起人 更新時間 回應 瀏覽 推薦
陳情抗議::政府永遠不讓大陸地區十二歲以下前婚姻所生子女來臺定居.
市民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0 358 0
攸關我大陸12歲以下女兒的一生幸福可否來台定居一案
市民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0 428 0
[致移民署長一封信 ]: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需八年左右,再設籍滿五年,子女年齡怎麼可能在十二歲以下呢?
市民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0 490 0
致內政部長一封信
市民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0 328 0
[內政部 令]:訂定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
市民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0 486 0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之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8加5等於12)火燒菇寮.全無望!!
市民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0 468 0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之母親和女兒的痛12這魔鬼的數字
回應文章移民署回覆文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市民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1 584 0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之母親和女兒的痛12這魔鬼的數字.心事誰人知 !
市民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0 821 0
頁/共7頁  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