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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新娘的團聚申請不通過怎麼辦?請民代去關心有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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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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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新娘的團聚申請不通過怎麼辦?請民代去關心有沒有用?

2014年04月09日 ⁄ 常見疑惑 ⁄ 大陸新娘(配偶)、外籍新娘(配偶)輔導資訊

大陸新娘的團聚申請不通過怎麼辦?今天不管是自己認識大陸女性而娶了大陸新娘,或透過一些從事大陸新娘介紹的相關業者(包括合法婚姻媒合協會、非法大陸新娘仲介)到大陸地區相親,而娶了大陸新娘,接下來最重要的事,就是向移民署申請大陸配偶團聚。可是,如果申請沒有通過,該怎樣處理?

基本上,等正式收到處分通知書後,才是正式大陸新娘的團聚申請不通過;這時候,可以依法提出訴願,要求移民署再行檢視審理過程是否有瑕疵,如果不服訴願結果,還可以再提請行政訴訟;不過,坦白講,以這種方式處理,通常結果都不是很圓滿。

另一種方式就是,重新備齊更多相關資料,再度向移民署服務站申請;這時候,會有不少人詢問,如果請民代去關心有沒有用?照官方說法,當然是沒用,因為中華民國的公務員都是稟公辦理的。

事實上,找民代關說當然是不太好,也似乎沒用;但是,申請大陸新娘團聚,本來就要自行備妥照片、財力證明、通聯記錄等可足以證明婚姻為事實的證據,而民代當然會瞭解選民的婚姻真實性,當然也可以請民代來證實婚姻的真實性,來做為參考證據。

總之,申請大陸新娘來台團聚時,請盡量備妥相關證明,才能讓團聚申請通過,讓大陸配偶盡早來台共同生活。

本文由移民署核可跨國境(大陸新娘、外籍新娘)婚姻媒合協會-台灣宏泰婚姻媒合協會收集編輯在常見疑惑分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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