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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移民署:大陸配偶前親生子女來台探親、專案長期居留、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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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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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喵XD

請教移民署:大陸配偶前親生子女來台探親、專案長期居留、定居

本人綜合陸委會發行之大陸配偶在台生活資訊手冊、參考資料,所做分析說明::

陸委會發行之[ 大陸配偶在台生活資訊手冊 ],有關大陸配偶親生(前婚及未婚)子女來台規定,有詳細說明,配合大陸配偶在台之身分、大陸子女申請時之年齡、「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定居數額表」,可以分別選擇來台探親、亦可申請專案長期居留、亦可申請來台定居。排配名額要 [ 分開計算 ]。

1、大陸配偶在台沒有身分證,其大陸子女申請探親時年齡在14歲以下,只有在臺探親連續滿4年,且每年停留逾183日,得申請專案長期居留(每年只有36名額);長期居留連續滿2年,且每年合法居住逾183日,才可申請定居(名額不限)。

2、大陸配偶取得台灣地區身分證,轉換為台灣地區人民身分後,只有大陸親生子女12歲以下可以申請來台定居(每年只有60名額);如親生子女年齡在12歲以上、18歲以下,則可申請來臺專案長期居留(每年只有36名額);長期居留連續滿2年,且每年合法居住逾183日,才可申請定居(名額不限)。

3、大陸配偶在大陸的親生子女,被現任婚姻關係存續中的臺灣配偶所收養,年齡在18歲以下,可以申請專案長期居留(每年只有36名額);長期居留連續滿2年,且每年合法居住逾183日,才可申請定居(名額不限)。

不是移民署現在的做法,只要大陸配偶拿到身分證小孩子來台滿4年才可申請排配專案長期居留(每年只有36名額);也不是大陸配偶拿到身分證其親生子女都可以申請定居。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定居數額表」,內政部於100年3月17日以台內移字第 1000931654 號令廢止,並自即日起生效。

請教移民署:
1:到底「定居數額表」有那些名目是廢止的、那些名目是有名額限制,請移民署說清楚講明白並公告,不要像現在內政部已廢止定居數額表,但移民署還一樣有名額限制。

2:本人民國101年申請定居,其大陸親生女兒7歲,請問是申請專案長期居留?還是直接申請定居?

3:目前專案長期居留排配名額已使用多少?
12歲以下申請定居排配名額已使用多少?

4:謝謝移民署長官

參考資料: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定居數額表」
http://www.immigration.gov.tw/ct.asp...de=31983&mp=13

1、大陸地區人民基於社會考量,經主管機關專案許可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者。每年三十六名額

2、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定居,並設有戶籍,其十二歲以下親生子女者。每年六十名額

3、臺灣地區人民之養子女,年齡在十二歲以下者,其人數以一人為限;其申請項目並以一種為限。 每年三十六名額

4、經專案許可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連續滿二年,且每年居住逾一百八十三日,並符合定居條件者。 每年不限名額
+++++++++++++++++++++++++++++++++++++++++++++

陸委會規定正確說明::大陸配偶前親生子女來台探親、專案長期居留、定居

本文摘錄陸委會發行之大陸配偶在台生活資訊手冊

大陸配偶親生(前婚及未婚)子女來台

(一)大陸配偶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期間,未成年親生子女可以來台探親。

1、親生子女年齡在14歲以下,停留期間不得逾6個月,得申請延期,每次延期不得逾6個月;曾於14歲以下申請來臺探親,年齡在14歲以上、18歲以下,其停留期間亦為每次不得逾6個月,得申請延期,每次延期不得逾6個月。

2、親生子女年齡逾18歲,或14歲以下未曾申請來臺,年齡在14歲以上、18歲以下,探親停留期間為每次2個月,每年可以申請3次。

(二)大陸配偶在大陸的親生子女,被現任婚姻關係存續中的臺灣配偶所收養,年齡在 18歲以下,可以申請專案長期居留;亦可以申請來台探親,停留期間不得逾6個月,得申請延期,每次延期不得逾6個月。

(三)大陸配偶取得台灣地區身分證,轉換為台灣地區人民身分後,大陸親生子女12歲以下可以申請來台定居;如親生子女年齡在18歲以下,則可申請來臺專案長期居留;亦可以申請來台探親,停留期間不得逾6個月,得申請延期,每次延期不得逾6個月。

附表、大陸配偶之大陸子女(親生或前婚姻)來台相關規定
請參考陸委會發行之大陸配偶在台生活資訊手冊31頁、32頁。

備註說明:
1、申請探親時年齡在14歲以下,在臺探親連續滿4年,且每年停留逾183日,得申請專案長期居留。
2、長期居留連續滿2年,且每年合法居住逾183日,得申請定居。


有關大陸配偶前親生子女定居案本人要求:

1長期居留申請案取消數額限制,其定居身分之認定,以來台6年為準既可申請(無數額限制),子女年齡之認定,以申請時為準。

2配額(一年36名額),應該分開計算,取消領有身分證4年後才可申請配額並調高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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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出境大陸入境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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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n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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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 我們今年在大陸剛出生的兒子要辦理台灣戶籍, 由於時間差, 依規定是要在台灣公立醫院檢驗DNA血緣鑑定書, 這問題來了, 我兒子如何辦理入境台灣呢? (沒有台灣戶籍也沒有大陸戶籍,更沒有護照)

1. 2013.2.25 本人與陸籍配偶已在大陸註冊結婚
2. 2013.2 在大陸已辦理結婚公證
3. 2013.5 已在海基會辦理完成結婚公證書的文書驗證
4. 2013.6.5 兒子在大陸出生
5. 2013.8.1 已取得兒子的出生醫學證明書
6. 2013.8 正在申請陸配來台團聚
7. 2013.9 預計入台後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A. 詢問過移民署, 我要先提出申請,先補附關於DNA血緣鑑定具結書申請, 移民署會先核發兒子的入境證及定居證副本, 讓我兒子持憑入境
B. 問題是我兒子如何辦理出境大陸呢? (目前沒有台灣戶籍也沒有大陸戶籍,更沒有護照).

有誰知道,可以幫忙一下, 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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