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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改六年可否申請定居正確的算法看這裡
2009/08/18 00:27 瀏覽610|回應0推薦0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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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改六年可否申請定居正確的算法看這裡

轉貼自大陸配偶家庭論壇 louism60

http://www.ccff.idv.tw/forum/showthread.php?t=44144

八年改六年 搞得大家迷迷糊糊的 我在這裡教大家兩個 算法
基本上 剛來 剛結婚4-5年的 還不到條件的 你就參考就好
現在問題是出在 來台六年 或結婚六年以上 不知到輔不輔合

我現在教兩個 算法 弟一個 稱做A算法 這個 算法比較簡單 可以給比較不會算的人參考 但是等等公布的B算法 是更正確的

首先 不要管你是不是團聚 或是探親來台的 探親也可以算進去
假如說你是探親來台 請把第一次入台日為第一個 標準日 在這稱做D日 這是ㄧ個 基準日
好比方 H2君 第一次來台灣為 20030216 這樣他到 20040215 為一個 基準年 這一年當中 不管你是否探親轉團聚 或是一直都是探親 都不管他
只要這一年當中探親加上團聚 (實際在台天數) 超過 183天 就可以算一年
好的 現在開始計算
H2君
20030216 到 20040215 住了 188 天 加一年
20040215 到 20050215 住了 300 天 加一年
20050215 到 20060215 住了 250天 加一年 這時可能已經團聚轉換依親了 沒轉也沒關係 都可以加
20060215 到 20070215 住了 315天 加一年
20070215 到 20080215 住了 365天 加一年
20080215 到 20090215 住了 325天 加一年
恭喜H2已經可以辦理定居

第二個 算法 B算法
MOO君

現在以辦理依親居留 為一個 轉換點 辦理依親居留的 日期為一個 基準日
比方說moo 君

他在 20050906 辦理了 依親居留 而且在這依親居留期間 每年都住滿183天 到今天
所以 他到20090817 住了3年又11個月又11天
好的 推算回去
20030216 MOO君第一次入台
所以
20030216-20040215 在台待的 實際天數為 186天 這樣超過183天 加了一年
20040215-20050215 在台待了285天 這樣也加一年
20050215-20050906 3個月又9天 轉換依親
這樣的話 等於加了 2年又三個月
這樣加起來總共 6年又2個月 這樣就可以辦理定居了

又一個範例 假如MOO君 20030216-20040215 在台只待了 150天 就不計算
所以 只加上 1年3個月 這樣的話 等於5年1個月喔
還不可以辦理定居

基本上 兩個算法都計算通過 基本上就可以辦理定居了
入出境管理局也還再熟悉這樣的算法 他最後也是用人工加的
所以大家可以自己先算 再去核對入出境管理局 是不是正確
但是還是依照 入出境管理局的算法為準喔
謝謝大家 會寫程式的人可以幫忙寫一個 程式嗎

補充 這次修法 都是以實際住的日期來算 就算你團聚6年 也可以轉換定居 等等還有一個資料 會補充 我懶得打了 拍照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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