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6月10日法案三讀通過以來,本會(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尤其是鍾會長、黃前會長給了移民署不少壓力,盼望要求盡快實施,當時鍾會長所獲得的消息就是本月中旬,基於不確定性,所以沒在網站公告,如今確認院會正式通過(通過日等同實施日),所以明天2009-08-14新制正式起跑。
鍾會長也確認了,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統一改成[未成年親生子女]將[14日同時實施],只要未滿14歲,都可以申請來台探親,6年後也可申請定居。針對這個部份;本會感謝移民署體恤陸配接納了本會的建議。不過請留意,首次來台的小朋友,來台後可能會被要求DNA,若無DNA只能來台2+2個月。
無論大家申請什麼案件,因申請人數龐大,如果有不急的,請過一段時間再去申請或是詢問,也因人數眾多,可能導致移民署在作業上、電話詢問身分轉換的溝通上會些許疏失,請大家多體諒。
對新制還有其他疑問的,歡迎23日參加本會(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舉辦的台北說明會,新竹說明會訂於30日。
說明會詳細:
http://www.ccff.idv.tw/forum/showthread.php?t=43965